根据社会心理学的认知失调理论,人习惯于为自己的选择、行为、理念做辩护(心理的自我辩护,不是向他人辩解),令其合理化,从而让自己失调的心理得到平复。小辩护带来大辩护,并且一系列的辩护产生辩护惯性。
1,在激烈思想斗争之后的第一次行差踏错一旦得以实施,第二次就变得非常容易。因为从0到1的过程非常辛苦,为了缓解做出当下选择引起的不安,惟一的方式就是告诉自己:我是对的(自我辩护)。选择难度越大,思想斗争越激烈,做出选择的成本越高,一个人做出选择后,就越能忠于自己的选择,毕竟再来否定自己是非常痛苦的。
2,“别人眼中的完美人设”之可怕在于,一旦他决定沉沦,他就没有底限(因为沉沦的选择,付出的是整个完美人设的成本,根据1,成本太大,所以决心非常大),从前可以多完美,现在就可以多崩塌。破罐子破摔,就这么来的。所以滥花钱、嫖娼、迷乱生活和之前的学霸、“别人家的孩子”人设,都在他身上矛盾地集中了。
3,其实无论是“帮解脱”还是“协自杀”,对吴本人来讲或许并无不同(虽然法律后果不同),弑母的合理化,此二者均能实现:(1)母亲太痛苦,杀她帮她解脱;(2)母亲想自杀,帮她自杀。无论哪一种,都可以让吴从道义上获得安慰:我都是帮了母亲。他确实可能是死到临头还在开脱,但也可能是——连他自己也相信这就是他的真实动机了(自我辩护、合理化“弑母”行为的结果)。可悲,可恨,可怜!
至于他说本来想等母亲死了之后再自杀,就呵呵了,他解决掉母亲之后,可是在各地来回花钱、嫖娼、纸迷金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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