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可不,他入狱时候我刚刚坠地,现在出狱时我已经是个时常感叹青春不再的伪青年了,27年对于我而言相当于整个人生,谁给我个一千万买我命我也是不可能愿意的。
刘禹锡当年流放南方二十三年,回来时吟出"怀旧空吟闻笛赋,到乡翻似烂柯人"。我想这句诗最能领张玉环产生共鸣,昔日印象里青春勃发的邻居朋友尽数成为乡间地头的大爷,那种思想冲击力,必然不亚于经百年而归乡的烂柯人。
何况,他还坐的是冤案,其时间,痛苦,折磨,损失,都不是流放可比拟的。
首先,我们不妨先算一笔账:
这27年,工资不断的在上涨,从一个月几百元到现在的数千元,甚至上万元!
房价也不断上涨,上世纪90年代是个什么水平,再对比现在是个什么水平,我就不多说什么了.......
我们把这27年的工资水平平均一下,按照2000元一个月工资来算。27年的工资总额应该是648000元!
根据媒体报道,目前获得“国家赔偿”额度最高的是刘忠林的460万元人民币。
扣除应有的工资收入(不含其它的额外收入),剩余3952000元。
这些钱在现在能干什么?放在超一线城市,放在二三线城市,情况是不一样的!
而且,这27年的妻离子散,牢狱人生,真的是用钱能补偿的嘛?
前几天看报道说是张玉环虽然被无罪释放,但村里人依然躲他远远的!很大原因是:“觉得晦气!”
按照以往的案例,如果张玉环拿到了一大笔的“赔偿金”,可能情况会不一样了,门庭若市也说不定,但他从此就能过上幸福的生活了吗?
“钱不是万能的”,这句话在张玉环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别说不太可能给他一千万,就算是给了,恐怕更多的是“新的烦恼”和“反目成仇”还有其他的很多麻烦事!这可能不但不能给他补偿,还会对他造成二次伤害!
个人认为,他现在最需要的是一个“全新的生活环境”——渐渐淡出公众的视野,去到一个他想去的地方,过他想过的生活,重新开始,或许比发给他几百万的“补偿金”要更合适一些!
作为一个旁观者,我只能希望相关部门对于这样的“受害者”,不仅仅是金钱赔偿了事,他们更需要的是给他们一个“继续活下去的理由”,帮他们“放下包袱”,重新开始一段新的人生!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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