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与内地所指的房产税相对应的,香港称为“差饷”。差饷,顾名思义警察的薪水意思,早期的确是维持香港警队的所需。香港早于1845年就开始征收差饷。而现在差饷收入则用于各种公共服务,譬如路灯,路面,消防设施等。
在香港物业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私人物业,另一种为政府提供的公共房屋,而香港约有50%的人居住于公共房屋。但是无论上述哪种物业,都需要缴交差饷。
与内地正在研讨房产税不太相同的是,关于差饷的评估,现在内地普遍热议的是根据持有物业的整体估值。但在香港的“差饷”则是根据“租金”估值,也就是假设物业在估价期间出租时可得的年租。而负责征收和估值的差饷的,香港有个专门的部门——差饷物业估价署。
该署会根据同区类似物业估价期间租金的市价,按照物业的面积、位置、设施、完工素质及管理水平等调算。然后再将租金乘以差饷征收率计算应缴税款,譬如2010-2011年度差饷的征收率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