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法比较,因为你的大前提错了。
FBI负责的不是“全国性案件”,而是违反(一部分)联邦法律的案件。
也就是说,FBI负责的案件不是按地域划分的,而是按行为划分的。
比如FBI负责打击有组织犯罪,因为有组织犯罪是违反联邦法律的。
2005年,FBI逮捕了纽约黑手党甘比诺家族的32名头目:
但甘比诺家族的犯罪活动主要是在纽约,并没有涉及整个美国,这根本算不上什么全国性案件,但却是违反联邦法律的案件。
又比如美国官员贪腐案件也是违反联邦法律的案件。如果一名市长因为腐败被FBI逮捕了,这也算不上什么全国性案件,因为它涉及的只是一个城市,但这却是违反联邦法律的案件:
FBI在职能上也和中国的公安机关没有可比性,FBI只负责刑事案件,而中国的公安机关既负责刑事案件,又负责治安案件。
FBI有35000名特工,其中12000名负责反间谍和反恐怖工作,不负责普通刑事案件,7000名负责情报工作,实际上属于间谍,但只能在美国本土从事间谍活动,境外的间谍活动由CIA负责,剩下的16000名才是负责刑事案件的,而且这16000名特工中还有一部分负责的是贪腐案件和侵犯民权案件等在中国不是由公安机关负责的案件。
而且在警力分布上,FBI也和中国的公安机关没有可比性。
中国的公安机关遍布全国各个地方,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是没有公安机关的。而FBI在美国只有56个分局和400多个办事处,并没有遍布全国。
所以,这种比较没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