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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古人说「万恶淫为首」,而不是杀人为首?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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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重写一遍答案,说说前因后果。

本来这个问题是没打算回答的,因为前面

@钱穆

已给出我想说的答案了。但我看到的时候,几个高票答案都随口一句把“淫”字解为“过度”,顺便加两句打击题主,就排前面去,并且有不少人把钱的答案踩了下去。于是我把多个例证拿出来说了一遍,总算消停了,原来一个千票答案也删除了。但现在这问题重新火起来,不少人还来纠正我说是“过度”正确,我觉得之前的表达还不清楚。需要把这个答案重写一下,因此看上去会比例不当,后面有一大段谈的是“淫”字在这里作何解释。由于不同的解释对回答”为什么“有很大差别,不得不说清楚。

先回答题主问题,题主原来问的是“为什么古人说万恶淫为首,而不是杀人为首?”,

答案出自清朝王永彬的《围炉夜话》

百善孝为先 万恶淫为源
常存仁孝心,则天下凡不可为者,皆不忍为,所以孝居百行之先;
一起邪淫念,则生平极不欲为者,皆不难为,所以淫是万恶之首。

邪淫指男女双方非支、非时、非处、非量、非理而行男女之事,这里说的是邪淫的念头能让人产生强大的动机,让那些不该做的事都变成不难为了,所以这是万恶之首。

至于为何不能是杀人为首,杀人是具体的事件,无善恶之分。比如行刑者依法杀掉一个杀人狂,让无数人免于被害,便是行善。真要比较的,是嗜杀这样的恶癖。

那为何不能是嗜杀为首,或者贪婪为首?这个各人有各人见解,如西方也有人认为傲慢是七宗罪之首。「万恶淫为首」这句话出来的时候,社会风气对邪淫深恶痛绝,因此列在首位。书上的话也不一定是真理,而现在时移世易,题主仍然可以有自己的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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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关于“淫”字的辨析,没兴趣看的可以就止打住。

我想说的是——脱离社会背境谈文字的意义,就是耍流氓。

这句话出自何人之口,没有文献记载。我目前查到最早的文献是明代的,只有一篇(有人提出《增广贤文》有这话,也是明代的,那姑且可算两篇),但都也只是引用,非原创。而在清代有多篇小说引用,因此这句话应该是明朝出现,清朝时期流传开来的,放宽一点,不会超过宋代。

而这段时期,正是由于程朱理学兴起,是我国对性方面最保守,也是最严苛的时期。贞节牌坊遍地是,夫死不嫁,守身如玉成了基本道德要求,更有甚者,如被其他男子调戏,或者偷看也算失身,非要去寻死才能守住节烈的名声。需要详细了解的,可读一下此文:

明清妇女贞节观探析.pdf

在这背景之下,提出邪淫为首恶,就不难理解了。

再来看具体文献:

最早见到的是明代高僧袾宏编写的佛经:沙弥律仪毗尼日用合参卷

有云。万恶淫为首。百行孝为先。故淫即不孝。孝即不淫也。……当知淫泆。非刀剑。能斩智慧命。爱欲是毒火。自焚功德林。……故经云。淫泆而生。不如贞洁而死。噫。可不戒欤。

这里对淫的注释是淫泆,淫泆本来就有多种解释,然作者又拿淫泆与爱欲对应,再拿淫泆与贞洁相对,因此我认为此处淫泆指的就是男女不以礼交,即淫乱,下流之事。参看《资治通鉴·齐明帝建武元年》:“ 何后 亦淫泆,私於帝左右 杨珉 ,与同寝处如伉俪。”

而清代其他几个引用就更直白了:

夫淫为万恶首。今则不顾廉耻。乱用心思。撰此淫书。坏男女之人心。败天下之风俗。是自居首恶。 —— 家庭宝筏-清-别樵居士
此与支立父事出一辙。皆以却色而得速报。万恶淫为首。则却色为第一善事也。其得善报也宜哉。——公门果报录-清-宋楚望
我不淫人妇。人不淫我妻。天道好还。循环不爽。故见美色而起淫心者。妻女必受其报。况万恶淫为首。——得一录-清-余治

综上所述,古人说的淫并非如某高票答案所说的,都是“过度”的意思。相反在这句话出现的地方,都是指不正当的男女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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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引用百度百科(以及抄百度的搜狗)的话来反驳我:

淫心是一切罪恶的开始。淫的意思是‘过分、不节制’,即一切罪恶,应当以‘过分、不节制’为首要大恶”。
百善孝为先,这里的百指:老百姓,意思老百姓的善念是从孝敬父母开始。

我只能说,如果你们坚信百度的解释是权威,那请仔细看看后半句“这里的百指:老百姓”!!!

人家钓鱼把鱼钩弄得这么大了,这还上钓的,只能怨自己眼神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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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关于评论中刷“淫雨霏霏”“乐而不淫”的答复:

对于这些朋友,我只想说脱离语境谈字义的,只能是语文不合格了

文字需要讲的是语境。同一个字在不同的地方可以有不同的意思。

你可以举出一万个例子来说“臭”代表臭味,如"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等等,但在“同心之言,其臭如兰”这句话中,总不能说是代表臭味吧?

现在讨论的是“万恶淫为首”这句话,你举其他例子就是牛头不对马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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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那些认为淫解释为邪淫,不合理,或者不够高雅的朋友的答复:

首先,我们看一句话是否合理,不能用现代人的眼光和道德标准来判断。

前面我已说了,这句话出现的明清时期,正是封建礼教最严苛的时候(作个不太严谨的类比,如现今的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当时社会世俗对于邪淫的罪过确实是比杀人严重。如《水浒传》第二十七回写教唆西门庆勾引潘金莲及毒杀武大郎的王婆被东平府尹陈文昭判为“拟合凌迟处死”。《水浒传》中教人杀人或者亲手杀人的人多了,但罪判凌迟的只有这个教唆行淫的王婆及带头造反的方腊田虎等人。

其次,这句话本身不是真理,因此其原意不能用是否合理来判断。

比如百善孝为先这句话,为什么不能百善仁为先?百善义为先?我想那个“父母皆祸害小组”首先会跳出来认为这句话不合理。连《围炉夜话》对此的注释,也是“仁孝”并提。

然后,我实在不明把“淫”字解释为“过度”,能高雅到哪去。

这本来就是句俗话,要那么高雅干嘛?劝人不要邪淫就比不上劝人不要“过度”高雅?

这个“过度”二字,其实是帽子逻辑,什么都可以往里套。

总之,你玩太多了,后面就容易作恶,你吃太多了后面就容易作恶,你睡太多了,后面就容易作恶。反正有人作恶了,肯定是之前他哪方面太放纵了。因为解作“过度”的话,是没有具体所指的,什么都可以往里套,肯定不会有错。甚至好心办坏事,也可以说你是好心过度了。但什么才是“过度”呢?“度”又在哪里呢,没有任何标准,面面倶到。正适合玄之又玄地说一大通胡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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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写给那些拍脑袋,“自认为”,或者“觉得”解作“过度”比较通顺,但又拿不出证据的朋友——语句的解释不能纯凭感觉。

举个例子,“空穴来风”,看字面,与“无中生有”差不多吧,空对无,来对生,应该用法也差不多。

而且在现代报纸中也常见到这种用法,辟谣的时候常说某某谣言是“空穴来风”。

但事实上古人说的是“空穴来风,未必无因”,也就是事出有因的意思,出处是宋玉.風賦:「臣聞於師:『枳句來巢,空穴來風,其所託者然,則風氣殊焉。』说的是有了洞穴才有风进来。

与上面这句话相反的,“万恶淫为首”这句话无论从古代,现代,找到的惯常用法都是指邪淫下流之事,非要创造性地提出一个自以为”合适“的说法出来,却是为何呢?

真要指证我错误的,请实实在在拿出证据来,把在民国之前,“万恶淫为首”这句话,作为”过度“解释或者使用的例证提出来,和我提出的证据对比一下,看看哪个硬。。

如不能拿出证据的,就不需要跟我辩了。感觉这事我是不能勉强的,请把你认为正确的用法用到生活中去,用得像“空穴来风”一样流行,把原来的意思都掩盖掉好了:

当你的孩子在外面玩得太厉害,不肯回家时,你应该说:

“万恶淫为首你知道吗?你这万恶的淫贼还不赶快回来认错?”

当上司给你太多压力的时候,你应该这样跟上司说:

“老板,不能再压任务了,须知道万恶淫为首,做事不能太过度,过度就成了恶了。”

当你的配偶或男女朋友与其他朋友在外面玩得太厉害时,你要对他(她)说:

“万恶淫为首啊,不要这么放纵自己好不好?你千万不要误会,我的意思并不是说你跟那些人在做那些不三不四的事,淫在这里是过度的意思,意思是说放纵过度了就是首恶,和淫乱下流不是一回事……”

衷心祝愿这句话能让你身边的人弃恶扬善,给你带来和谐美满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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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恶淫为首”这个说法是明清才形成的,得益于明代佛学爱好者的宣扬。

本来都是说的“忠孝为先”,譬如唐宋时期的官员的一些言论。“百行孝为先”,是南宋诗人刘克庄在他的《五言二十韵别方氏长孙女》里说的。在诗中,刘克庄首先提出其实他是一名优秀的女权主义者,不仅不重男轻女,反而觉得女孩才大有可为。所以他在离别前,要为方氏长孙女分享一点他的人生经验。他说,你现在能弹弹琴,写写诗,非常好,但你得知道,你爹当年穷啊,养你不容易啊,你可得孝顺他!

你看,就是这么一回事。

把“万恶淫为首”加在“百善孝为先”前头,则是明代的事了,而且是在佛经里头出现的。出家人六根清净,淫乃是最难拔除的欲望,将淫拔除,其他欲望便不在话下。出家人戒色这个大家都知道,有些不出家的信徒,水平跟现在戒色吧里的诸位仁兄差不多,非常执著于将“戒色”看作是生命中最隆重的仪式,愿意把生活中所有的好转都归功于戒色成功,进而把“色”妖魔化,恰似群魔乱舞而不知。外人进去一瞧,跟进了精神病院似的。

正是这群学佛学得不怎样,念头起得最凶猛的“爱好者”,将出家人“万恶淫为首”的说法,硬生生扩大到了普通人身上。刚好那个时代也很够劲,明清理学兴盛,普通人对“色”这种事也是讳莫如深。严苛的礼教和佛门清规心有灵犀,相得益彰,愈发要把“色”妖魔到底了。若有人在公共场所谈及此事,就必骂他不要脸。若是触碰了一点底线,就要拿命来偿还。道光十一年大水,一女子躲避不及,有一男子情急之下施以援手,女子号哭:“吾乃数十年贞节,何男子污我左臂。”遂夺下逃难者的菜刀,砍断了自己的手臂,赴水而死。载者说,“(可)惜不知姓氏”,又感慨“天下像这样穷而有贞操的人必然不少啊!”(清•姚元之《竹叶亭杂记》)

一切凌驾于生命之上的主义都是臭狗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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