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8月17日—11月26日,以张学良为首的东北政府,因为中东路,与苏联政府发生了一起大规模武装冲突。是为“中东路事件”。在整个中东路事件中,中国军人伤亡2000名,被俘7000余名。据苏方统计,苏军被击毙281人,受伤729人。
在“中东路事件”中,为了更快地获取胜利,苏联迫切需要中国共产党参与进来。7月19日,苏联把持的共产国际执委会发表《关于中东路事件的呼吁》,提出“为保卫苏联而前进”的口号,要求中国共产党站在苏联一边。
10月26日,共产国际执委会向中共中央发出一封信件。这封被称为“十月来信”的信件进一步要求中共“继续展开独立的群众革命运动”、“极其注意工人的罢工斗争,巩固并扩大游击战争,尤其是在东三省。”
对于共产国际的呼吁,中共中央给予了积极响应。7月,中共中央以宣言和通告的形式,表态坚决反对帝国主义支持下的国民党军队“进攻”苏联。并召开政治局会议,决定开动一切宣传机器,在8月1日“反帝日”举行示威,发动上海工人总罢工。11月26日,当时的中央领导人李立三,以中共中央代表的身份,在中共江苏省“二大”第九次会议上发表演说,宣称“中央已经提出,武装保卫苏联,即将是全国的武装暴动”。
我们可以看到,共产国际执委会提出的口号是“保卫苏联”,但李立三却将之“创造性”发挥成“武装保卫苏联”。相差两个字,蕴含的意味却有天壤之别。
甚至在“中东路事件”已经结束后,12月7日,中共中央还发出了武装保卫苏联的第60号通告,提出为“武装保卫苏联”,要在城市举行总同盟罢工和武装暴动,农民运动要向城市发展和红军攻占大城市等。该通告发表时,标题就是“执行武装保卫苏联的实际策略就是全国的武装暴动”。
不仅如此,在李立三以及之后的王明时期,中共中央将“武装保卫苏联,实行全国暴动”的主张上升成为党的决议。甚至在“九一八”事变发生后,王明等人还没看到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依然教条地给全党制定“伟大历史任务”:“武装保卫苏联,反对帝国主义的强盗战”。1931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发表《中央关于日本帝国主义强占满洲事变的决议》,“现在全国无产阶级及劳苦群众身上放着伟大的历史的任务:这一任务便是武装保卫苏联,反对帝国主义的强盗战争”。
不过,“武装保卫苏联”还是遭到了陈独秀和毛泽东等人的反对。
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事变后,中共遭到了沉重的打击,在各地的党组织纷纷转入地下状态,中国工农红军也遵循“以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思路,局限在国民党势力鞭长莫及的偏远山区活动。而按照“武装保卫苏联”的构想,是要在全国范围内发动武装暴动,并且指挥势力很弱的红军主动向大城市进攻,这当然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冒险行为。
针对此,已经辞去中共中央总书记职务的陈独秀给中共中央写了两封信,对共产国际欲牺牲中国革命的做法深表忧虑。他指出“武装保卫苏联”等宣传脱离了中国社会实际,认为在这个时候片面宣传“拥护苏联”“于我们不利”,绝不能简单地认为“广大群众都认同苏联是中国解放的朋友”。
照说,一位共产党员依照程序向中央提出意见和建议,这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但是,中共中央不但没有接受陈独秀的意见,反而通过正式决议,将陈独秀开除出党。陈独秀——这位中国共产党的缔造者和早期领导人,成为“武装保卫苏联”的牺牲品。
毛泽东也不同意李立三、王明等人的错误观点。他反对“武装保卫苏联”,认为攻打大城市是一种冒险。正因为此,毛泽东被批为“保守”“右倾机会主义”,被剥夺了在苏区红军中的领导地位,改任没有实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不过,毛泽东依然以各种方式,表达对“武装保卫苏联”的异议。
1932年初,毛泽东在江西瑞金主持召开苏区中央局会议。出席会议是中共中央代表提出“武装保卫苏联”的问题。毛泽东对此拒不表态。为了保证这个问题得到通过,会议不得不临时更换主持人。
当然,由于“中东路事件”最终以苏联的胜利而告结束,因此,中共和红军的“武装保卫苏联”主要是停留在示威游行以及宣传的口号上,并没有具体转化为实际的行动。
而且这个口号在井冈山只有李立三和王明为代表的党内极少数人在宣传。绝大多数的同志是坚决反对。
1934年10月,红军第五次反“围剿”失败,迫使红军不得不放弃江西根据地,实行战略大退却和大转移。这就是悲壮的红军万里长征的开始,所谓“武装保卫苏联”的口号也就不了了之了。后来就直接取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