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我这不算法律行业的趣事,最多算工作中的趣事:
做尽职调查,有一张财务报表里死活有100块对不上。于是所有人(律师、会计师、公司人员、投资方人员)在那里通宵查账查文件。
最后我精疲力尽地说,要不我给你们公司100块得了,咱把账平了吧。
这时有个会计师怯生生地说,律师,这个表格的单位是千万。。。
--------为了转移你们对于我愚蠢的失误的注意力,补个“真、律师趣事“(6月22日更新)-------
还是出去做尽职调查,出身于大城市的我,完全没有意识到一般被调查企业所在地(特别是生产型企业)都在荒郊野岭。
于是,在公司方说第二天早上会安排车接我们去被调查企业时,我非常职业及客气地说,没事我们自己去,不给公司添麻烦了。
我下了飞机转了火车再转了长途车到了苏北某地,在车站就已经快哭倒了。。(周围的人看起来体格都特别强壮啊!我一单身小姑娘拉着行李箱手紧紧地捂着钱包,跟羊入狼群的感觉一样一样的)。还好车站有出租车,我很安慰。
然而第二天早上我和后来的同事一起站在宾馆门口,一望无车啊。。。(敢情他们的出租车只出现在长途汽车站)
时间太早,公司也太远,打电话回北京让委托人再联系公司安排车是不现实的。
我们机智地在路边拦下一辆摩的!(其实就是那种残疾车,人家还不是专门做出租的。。)
被颠得七昏八素地到了地点。我跳下车,一回头看见我同事,我乐了。
他正在奋力和那车主讲道理,要发票!!
要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