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应该是为我量身定制的,她母亲为什么这么做的原因,我在《长沙亲母虐待女儿的背后:亲爱的小孩,请不要哭泣,我们给你温暖》一文中有详细说明。
简单的来说小雨(被虐待的小女孩化名)母亲谢某并非一个针对子女恶毒的人,至少对大女儿与小儿子来说,她算得上是一个好母亲。在谢某的朋友圈可以看到,大女儿都可以享受到早餐送到床上的服务,而小儿子则更不用说。
为什么是小雨,这个要从几点说起:
1、婆媳关系
谢某与婆婆的关系不是简单的相互看不顺眼,而是认为公公婆婆未给独生子(小雨的父亲)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而耿耿于怀, 心生怨恨。二女儿是由公公婆婆带到四岁,母亲谢某常年在外工作,与大多数留守儿童一样,小雨与母亲生疏,而亲近带大她的爷爷奶奶。
对于公公婆婆,谢某是可以直接开骂的,但是动手是万万不敢的。自从生了小儿子之后,谢某停止外出工作,一心一意的带着三个孩子,不再要爷爷奶奶插手孙女、孙子的事,其原因并不是因为爷爷、奶奶年事已高,身染疾病等因素,就是心中的怨念越来越深。
小雨与爷爷奶奶的亲近,与自己的生疏,导致谢某把对公公婆婆的怨恨便开始转移到小雨身上,目的无非就是让公公婆婆伤心难过。再加上本身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像 @徐博闻 老师所说的,传统观念极重的谢某,认为孩子是父母的私人财产,父母享有对孩子的绝对支配权,也就是「自己家孩子打死了和你们没关系」,所以针对小雨的施暴也“顺理成章”。
为什么大女儿就没有被虐待,其实打孩子对于谢某来说都有,区别是对小雨是施暴,而对其它两个孩子是打。大女儿曾经问过妈妈,为什么对妹妹这样,谢某的回答是,你是我的第一个孩子,不同一些。可想而之,在她看来,自己的孩子可以随意处置,也可以随意喜欢。
2、各种压力
带过孩子的人都知道,一个孩子已经够让人头痛,带三个孩子那就是地狱生活。一个正处于青春叛逆期的大女儿,一个与自己生疏的二女儿,一个天天大闹天宫的小儿子,加上还要搞新房装修,身边没有一个可以依靠的人,谢某本身又是一个性格比较暴躁的人,压力必须有发泄的地方,小雨就成了最佳牺牲品。
从爷爷奶奶,到街坊邻居,从小区业主到物业,一次又一次的上门劝说,谢某曾经也都答应过不再打孩子。但是老公常年在外,各种压力,他并不能分担谢某身上的压力,因此时间一久,谢某必须又需要找发泄点。用新不如用旧,之前针对小雨的施暴,让她得到一种莫名的快感和缓解,所以小雨必须逃不过她的暴力。
虐待暴力是会升级的,特别是谢某在其中找到莫名的快感后,旁边的人劝的越频繁,她就对小雨的暴力越来劲,这点可以从我们业主每次劝过之前,第二天小雨身上的新伤看出来。当然这些压力,与她自身是逃不了干系的。与公公婆婆关系的紧张,性格的暴躁,与老公又不能很好的沟通,一切都构成她对小雨施暴的诸多原因。
3、重男轻女,以及中间效应
老大是自己第一个,感情比较不同,小儿子比较幼小,又是男孩,而绝大多数三个孩子的家庭,中间那个最容易被忽视,或是说多余。小雨是夫妻两个想生儿子的结晶,只是没想到又生了一个女儿,所以在几年之后再生下了小儿子。在这两夫妻眼里,小雨显得就有些多余。
我从与小雨的沟通中,了解到她在这个家是完全没有地位,玩具、床铺,甚至包括新购置的别墅房,都没有她的份。不仅如此,谢某更是喜欢指使小雨做家务,洗菜,煮饭,而自己做抱着儿子,看大女儿写作业。
可以说谢某从心里都没有这个孩子,也不打算接纳这个孩子。她可以因为一件小事就把小雨关进厕所,也可以因为一件小事把小雨丢到烈日炎炎的广场中,更不说在小雨的小脸,头发上留下的种种罪行。试问一下,这是哪个心中有孩子的母亲能做出的事。
她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这个问题目前还没定审,从公安局和医院了解的情况来看,小雨生理上的伤害是轻微(但我认为对一个六岁的孩子来说,这种生理伤害也是巨大的),但是心理上的伤害是巨大的,构成虐待罪是完全够条件的。
但是就我国的法律情况来看,谢某要付出真正的惨重代价很难,轻是拘留多日之后,对其进行教育,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重则是判刑,但是考虑到还有几个孩子需要母亲照顾,缓刑代替。谢某能不能从中吸取教训,真心悔改,没人心里有底。二十几年的因虐待女儿致死的燕志云,在关押七年之后做出人神共愤的事,仍历历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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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述所有内容,都不包含任何与精神疾病相关的施虐成因,他们需要的是治疗。)
在中国脉络下,我想把虐童的原因分割成两个方面来谈,一个是施虐者的个人因素,另一个就是社会文化因素。
个人因素包含施虐者的个人经历和家庭因素等,比如贫困、婚姻失调、家暴、失业、生病等等都有可能导致家长把负面情绪加诸在孩子身上,把孩子作为发泄压力的出口。
另一方面就是社会文化因素,传统观念下孩子是父母的私人财产,父母享有对孩子的绝对支配权,也就是「自己家孩子打死了和你们没关系」,这也导致在第三者了解到虐童事件发生时,觉得这是别人家的私事自己无从插手。也有些人仍然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这类的传统糟粕,认为暴力管教是一种对孩子的帮助,管教是必须的,但是暴力管教是不可取的。除此之外,重男轻女这类的文化因素也在虐童事件中产生影响。
但这些因素是十分常见的,为什么大多数的家长,在生活不顺或是传统观念的影响下,没有产生类似的虐童的行为呢?
是因为这些施虐的父母没有接受必要的亲职教育,在面对问题的时候,不知道该如何与孩子沟通。因为缺乏对儿童教养的知识和技巧,除了诉诸暴力之外,在他们的头脑中没有其他的选项。
在台湾家扶基金会2005年的一份儿少保护个案分析统计中显示,缺乏亲职知识是施虐者们共享比例最高的个人因素,占64.9%。
最近各色幼儿园的虐童事件琳琅满目,但是在统计数据上看,虐童事件发生在家庭的比例要高于在学校的比例,父母们对如何履行父母职能、养育孩子的认知缺失是十分惊人的。隐藏在幼儿园新闻下的,是更多在家庭中遭受生理、心理虐待的儿童。
法律层面的责任我就不赘述了,官方部门会依《未成年人保护法》给出一个公允的结论,这位母亲会收到法律的制裁。但她受罚归来之后,又该怎么办?
同上文阐述的原因,除了这些法律上的安置、保护、治疗、惩罚之外,这位母亲以及所有的施虐者都在需要接受强制性的亲职教育。在理想的状况下,所有的父母,在备孕、怀孕阶段开始,就应该接受一定量的亲职教育培训,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预防虐童事件的发生。
值得庆幸的是,强制性的亲职教育在中国已经开始起步,如新闻报道:「成都试点强制亲职教育 家长不接受教育或被拘留」。2016年以来,成都共对176名涉罪未成年人、11名未成年被害人的父母开展128次强制亲职教育课程。这种政府买单的强制亲职教育,有助于帮助监护人更好地履行自己的监护职责,这位母亲必须参加这类的课程,让她学习一下如何做妈妈。
家庭健康服务- 亲职教育,这个是香港卫生署的亲职教育共享资源,可以免费下载查阅,其中就有对幼儿进行「正面管教」的教材,指导父母如何从幼儿阶段就开始建立起良性正向的管教方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认知局限,所有的父母都有义务在把一个生命带到世界上之前,做好自己的学习和准备,而政府、医疗机构和社区在这方面可以起到关键的倡导作用。
惩罚不是最终的目的,在虐童事件的处理和预防中,教育同样重要。
聪明人靠统计数字和洞察来得出结论。
平庸的人仅依靠统计数字来获取信息。
笨蛋成天看个案小作文来悲鸣或自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