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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中政法的校长说「司考应只由受过法律本科教育的人才可参加」?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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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考医师证必须受过医科教育,我觉得很合理,因为医科院校能够提供诸多在理论学习之外的实践机会,学生能实打实地获得临床经验,这不是靠背书和看视频就能替代的;

如果说,考民航驾驶资格证必须上过航校,我也绝对支持,不断积累飞行时间是应对复杂情况的保障,这不是靠理论学习飞行和模拟软件就能替代的。

从事法律工作,的确有很多仅仅靠理论学习无法掌握的能力,我现在是一边读着法律博士一边工作,有时的确会感觉到摸着石头过河的吃力感。

最简单一个法律写作,我第一次给法院写“备忘”就意识到了理论和实践的脱节(所谓的"memo",指作为诉讼一方回答法官提出的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我觉得自己已经把法官提出的两个问题解答清楚了,结果法官直接一封邮件:我问你们两件事情,你怎么只回答了一个?后来想,就是因为写作的时候谋篇布局做得不清楚,把两个法律问题混在一起谈,其实如果把小标题和观点句弄明确一点就不会造成误解。

还有和法官及其他当事人的互动。第一次和辩护律师一起坐在法官面前开会(chamber conference),讨论是否允许保释的问题。对面辩护律师做好了提纲,一二三四提出自己的关于保释请求和依据,我到半路的时候已经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坐在这里了,在法官表示允许保释以后不知道下一步能提出什么退而求其次的方案。开始眨巴着眼睛问法官现在怎么办。法官急得拍桌子说,我怎么知道怎么办?不是你们要对法院提出要求吗?(后来意识到,其实我可以提出很多替代方案,比如要求增加保释金,增加保释期间的条件,给被告戴上电子监控等等,但当时缺乏经验,一遇到挫折就蒙了)。

很多像具体的能力,比如法律写作,审前程序的策略规划等,甚至当庭发言的礼仪,都无法用一场考试检验出来,因此有人强调科班学习的必要性,也不奇怪。

可是,我在这里问一问正在学习法律的同学们,现在国内的法学教育真的能够提供这些靠自学无法获得的能力吗?

读书,听课,背法条,划重点,考试,基本上就是国内主流法学院的日常。有些理念走在前面一点的法学院,也有法律诊所,模拟法庭等实践性强的项目,但在我国目前来说还是少数。

都是在实践中试错,何必问出处?

有人也许会说,法学院能提供独特的氛围,能培养一种法律思维。

我说,耳机在凌晨一点左右最适合听交响,因为这时候用的是水电,气势更加磅礴,不是火电能媲美的。

这是玄学。

再者,我们很爱强调法学思维,在我看来有些误入歧途了。

很少有人强调汽车修理工需要“工程思维”,强调会计师有“经济学思维”,强调厨师有“美食文化素养”的。对于一名普通的机修师傅,我们的期望是修好一个变速箱,除掉发动机积碳;对于普通的会计,我们的期望是记对一笔账;对于一名普通的厨师,我们的期望是按照菜谱做出品质稳定的出品。

的确,我们需要改车大师,需要财务顾问,需要美食家,但这个市场上,很多时候提供基本的技术服务就已经足以满足需求了。

有的时候,我们只希望律师把一个起诉状写好了确保能立案,能掌握住己方有利的证据等等。这个世界需要学者和大师,但更多的时候,我们需要的不过是一名能够满足基本需求的法律工作者。

因此,退一步说,即使只有法学科班教育才能提供“法学思维”,我也不认为科班教育是从事法律工作所必须的。

最后,在这个问题之外表达自己的一种期许:

我在大学时的一位老师,曾经评论道:“现在有些人咋咋呼呼,说某‘法学界的黄埔军校’,如今沦落成‘法学界的蓝翔’,我倒觉得中国应该多一些法律蓝翔,希望清北人大,都能像蓝翔一样培养出能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人才。”

我深感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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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回复中 @北晏 等同学指出,不是必须法律本科,而是其他专业加几年实践经验,那我就赞同了。之前的回答权做存档,供大家批判:

专业门槛是客观存在的,但不能用玄学来维护,而是应该给出量化标准。作为比照,我发一下2016年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的报考规则,这也是人命关天的职业:

专业门槛不能否认。但只要是存在并影响社会政策的因素,理智的做法是尽可能量化这些因素。比如说从结构专业到相关专业再到其他专业,报考门槛就被量化为1-4年的额外职业实践时间(结构专业毕业的也至少实践4年)。这才是一个科学的态度——大家尽可以讨论这些时间间隔是否合理,是否和专业素养的增长正确对应,但无论如何有一个公开的讨论依据。(自考也可以取得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资格)

至于玄学么……门槛看不见,摸不着,所以可高可低,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留把柄,外人连量化评估的入口都找不到。比如说名校大学生抱怨二本“考研专业户”,比如说娱乐记者收了钱夸明星有“气场”,比如说法学大师和弟子说“法学思考方式”。但在我看来,这些人从根子上否认了自己从事的行业是科学,至少放弃了向更科学的方向发展,(娱乐记者倒是坦率地承认这一点),他们发表的任何观点之所以难以批驳,是因为观点本身就从未以科学的方式立住。

(利益相关,985大学本校考研放弃者,土木工程专业考注册结构工程师失败者)

最后,转一段著名的文字。曼库尔·奥尔森同学早在几十年前就看透了这种伪装成工会的封建行会,并证明他们是国家发展的最大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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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问题并不是非法本参加司考是错误,而是也许考试的选拔标准有误。

很多法本的同志把法律思维太神化了,有人甚至还说本科阶段是法律思维培养的最佳阶段,过了十八九二十出头的年纪即使再学法学不好法律思维。。。这真是为自己的利益辩护的太过分了,要知道在灯塔国,人家确实是要求法学专业出身才能参考,可人家是没有法本的啊,都是已经有了别的本科学位然后再读法学专业,类似于法硕,照这么说我大灯塔国都没有真正具有法律思维的人了。

确实目前的司考有可能被人死记硬背攻破,然而这并不是限制出身的理由。说实在的,现在的各位本科生,上学的时候不好好学习,就等最后考试突击的大有人在,这是所有人的通病,我就不信学法学的都是认认真真听下来的,很多不认真学习的法本生真心还不如真心想从事法律工作并为之努力的非法本生,吊儿郎当的法本生的法学思维就在上课玩儿手机之中就能培育?

大家参加高考的时候很多都不知道自己适合什么,很可能报了法学的人并不适合学法,报了其他专业的人反而适合学法,这真的不是四年的培养所能真正改变的。

我认为要实现所谓的选拔真正具有法律思维的人才,靠出身来限制真不是一个好方法,反而我深深地怀疑这冠冕堂皇理由下掩盖着保护小群体利益的私心。真要改革,就好好考虑把考试制度改革一下。比如像飞机维修执照一样,五年之内要考十几门,有理论,有实操,能够全面的考察一个人,再比如会计金融类的考试也是如此。想现在的司考这种模式那可不就是一锤子买卖,很难全面的考察一个人,如果也改成数年内考十几门,最后再加个实操,比如组织模拟法庭,让考生上去模拟一场法庭辩论等等,岂不是更全面的考察了呢,何必非要限制所谓的出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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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和一些朋友又讨论了这个问题。我的观点是现在的改革方向,是提高法律职业的准入资格,最终形成法学院教育的基本功考核+司法考试对现行法律的考察+入职之后职业技能的考察,三位一体的考察体系。因此单单说,司考准不准某些人考,意义并不是很大,讨论什么考试公平更是歪楼了。因为这个政策的目的并不是不让没学过法律的人考司考,而是不让他们当法官、检察官和律师。

我所反对的是,在现状之下,司考成为了法律职业的唯一实质性门槛。虽然法官要申请助理审判员要熬年资,律师拿律师证要笔试面试,但是实质上的难度是不大的。司考有其考察范围和考察形式的限制,单单依赖司考,对于可能决定很多家庭命运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来说,太过儿戏了。

我一直想阐明的是,中国现在的司法制度改革,不管改哪里,都必须是伤筋动骨的大改。包括司考资格的事情,看起来就是一次考试中的细节问题,但其实都需要考虑到与之配套的制度建设。比如,律师门槛提高了,必然数量减少,那些小额的案子谁来做?穷人还打不打得起官司?要不要搞不需要律师的小额速裁甚至陪审团制度?又比如,要求法律职业人员在法学院念过书够吗?现在法学院这么多,这么水,真的能完成基本功的培养和考核吗?法学院培养制度要不要改?

所以一切的一切,都是一个体系化的大工程。司考要求法学院毕业生才能参加,和提高法学院的质量,和提高司法机关的威信以及整个法律职业人员的社会地位,都是相关的,都是千头万绪的,都是万难解决的。这才是研究改革的思路。

++++

很多答案都很好,有一层没讲透:

中国目前的法学教育,基本以学术教育为导向;而司法考试,考察的是职业基本素养(对这个断言有所补充,详见最后一句)。

有什么区别?比如法律规定,“狗不得进入公园”,司法考试的题目往往是“A带了一只狗,能否进入公园?”而在法学院,老师研究的问题是“猫能不能进入公园?狗不得进入公园的规定合理吗?为什么要有这样的规定?如果不合理应该怎么改进?美国怎么规定的?”

更明显的区别,司法考试的主观题是案例分析,而法学院的毕业要求是写论文。

(有提醒说现在司法考试也在改革,现在考察系统性思维的题更多了,也有论述题,这是好趋势。)

司法考试的试题,根据当前通说,往往都有一个相对确定的标准答案。但法学院研究的问题,往往是争议很多的。即便有个所谓的通说,也不见得就是课堂上的终极答案。比如学过刑法的都知道的哏,你是支持三阶层还是四要件?

我的刑法总论是周光权老师上的,周老师也是司考出题人。周老师在课上说,三阶层和四要件对于绝大部分案件的结论都是一样的,但是在某些现实极少发生的疑难案件中,三阶层比四要件更合理。而我们的职责,就是研究这些疑难案件。这种思考,我想就是其他答案所说的法律思维。

在司考培训视频里,对于这类问题可能就是说“这种题十年考不了一次,大家看看就好。”

这样也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会有人担心,没受过法学院教育、只通过司法考试的人,会“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因为法律规定随时可能变,但是方法论不会变;经常会遇到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疑难案件,但这些案件背后的逻辑是共通的。

通过司法考试能证明你背熟了当时的法条,却不能证明你能不能因应、甚至主导法律的变化。

那么能通过改革司法考试来考察应试者死记硬背之外的能力吗?很难。

因为考试必须要有区分度,如果答案都是言之成理即可,难免造成评分标准的混乱和考试的不公平。有传闻说司法考试要加入面试等环节,或许会有改善,但考试毕竟是考试,有考试就有应试技巧。

最直接的例子,从事法律职业最要紧的法律技能可以说是法律检索,但不管是现在的司考还是未来的司考,都不大可能考察考生的法律检索能力。

因此现在的思路把法律职业培养分成几部分,在法学院锻炼基本功,再在司法考试中考察对中国现行法律的熟悉程度,随后通过法官助理、实习律师等制度再进行更专业的培训。我觉得是合理的。

至于有的法学院就是要把自己搞成职业培训基地,恨不得学生四年有一年半都在外面实习,我只能说,这是自降身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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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心去跟非法本出身的律师法官检察官聊聊专业问题,你会发现绝大多数人在刑法民法上的思路和逻辑只能用蠢这个词来形容,这也是业内对非法本诟病最多的地方

而刑法民法的理论基础都打不好的学生,不论法本非法本。我们一般都说他基本可以告别法律思维了

比如我曾见过某90后律师跟我犟“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怎么可能有不作为的杀人?你刑法学的都是狗屁吧?”

我也见过某老法官跟我说“误把粉笔灰当毒品出售是贩卖毒品罪”

我还见过某老检察官一本正经的跟人讨论三个人拿刀追杀甲,甲跑进屋里拿把刀跟他们对砍算不算正当防卫。

以上这些都是非法本,还有些知名法本更是让人匪夷所思

某政法大学的老师分不清一般人标准的判断方法这种基础问题

某985知名法学院的副教授还用了一大堆类推解释通过法律出版社来发文点艹张明楷和周光权

这还都是名校毕业的博士

再看看知乎各类法学问题,两三句话能处理清楚的简单到白送分的案例,很多法本同学各种“我觉得” “私以为”,自嗨的不亦乐乎,硬生生把回答绕成了山路十八弯

看吧,现状已经这么乱,一大波靠突击背诵就入行的新人涌入带来什么好结果么?

不要提什么让他们自由竞争优胜劣汰,比如二八定律严重的律师行业,这个问题并不是靠市场竞争就能解决的。二三线城市很多老律师拿着并不符合他本身水平的收入,可人家就是入行早,掌握的资源就是比你后辈多,刚入行的新人基本都是捡人家挑剩下的案子做,让他们怎么去竞争,怎么去淘汰这帮人?

检察院和法院也是,老同志老领导就是比你有话语权,就算法学水平再差,你又能怎么办?天天拍桌子跟他们对着干吗?

这一行不像程序员仅仅只看代码就能分出优劣,很多事情没那么简单的

很多考生觉得法本学生也不见得有法律思维,凭什么限制他们考试?

可问题是,很多在法学院学了4年法律的学生都练不出来法律思维,【很多一天法学专业课都没上过、一篇论文都没写过,甚至一本理论专注都没读完,仅仅背了几个月考试辅导讲义的非法本朋友,哪里来的自信比学了四年法律的学生更容易练成法律思维?】

大家智商都差不多,难不成你们都有外挂嘛?

再放眼全球的法律执业标准,国家限制非法本参加司考,也并不是毫无道理

改革后,如果真的热爱法律这个行业,想必也不会介意考个两年制的法硕,真正上课也就一年左右的时间,花不了多少功夫

2017是非法本参加司考的最后一年,希望有心的朋友能抓住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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