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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澎湃新闻对「汤兰兰事件」的报道? 第6页

                    

user avatar   zhushi_j 网友的相关建议: 
      

有同学认为澎湃的稿子虽然职业道德稀烂,但“大方向是对的”。

我就想问这个稿子大方向上起了什么效果?媒体行业遭到这样大规模群怼,我印象中是第一次。

案子有疑点,要翻案,可以。该怎么调查怎么调查,司法机关惹不起,先从村民入手行不行?汤家在当地的关系呢?干爹干妈的背景呢?汤兰兰六次转学的事儿呢?两张B超单呢?

什么功课都没做,先要受害人出来走两步,骂你不冤。

犯了错,打死不认,大骂“愚民”,主动站到人民的对立面去,把剩下的几张牌彻底打烂。

为了一桩薛定谔的冤案,清仓甩卖媒体残存不多的公信力,恭喜你们让中国离舆论自由又远了一步。

————————————————

作为一个前记者、现媒体相关从业者,我看完原文都没脸说自己也干过媒体。

澎湃这篇“报道”集中体现了当前国内媒体行业的两大死穴:第一,严重缺乏专业性;第二,人才流失,编审环节缺位。

这篇稿子的问题已经有很多人说了,预设立场、暴露受害人信息、有引导人肉的嫌疑,等等。我在这里不去推断作者的动机,仅从技术层面上说,这些问题的根源都是信源单一

我从头到尾看下来,记者完完全全在被汤母万某及其代理律师牵着鼻子走:

“该案申诉代理律师付建称”
“服刑8年零8个月出狱的万秀玲称“
“万秀玲此前的辩护律师王丹阳对澎湃新闻称“
“家属提供的案卷材料显示“
“受访者供图“

仅有的两份物证中,判断怀孕与否的B超单,是汤母万某提供的;受害人汤某某向其姑刘某索取一万元的电话录音,是“村民纪某“用手机录下的,而纪某的哥哥正是被告之一。

换句话说,这篇报道的素材,全部来自此案被告方。

一群被判强奸、轮奸、嫖宿幼女的罪犯来找媒体喊冤,媒体居然就把他们的说词原原本本地登出来了?

这是社会新闻还是《知音》投稿?

哪本新闻学教材教你这样做稿子?什么叫交叉信源?什么叫均衡报道?

有人说记者找不到受害人,这种理由根本不成立。找不到受害人,可以找当时的口供记录,找控方律师,找公诉人,找任何一个代表受害者权益的人来发声。受害人的父亲汤某至今还在牢里,记者也没采访到他,却能替他辩护;难道就找不到一个愿意帮受害人说话的人?当年那么多经手案件的人都死光了?

再说,记者找受害人,打算证明什么?人家要说的话十年前就说过了,你还想听什么?难道记者找上门去,女孩就会幡然醒悟,痛哭流涕承认自己当年说了谎?还是记者觉得自己比警察、法院、辩护律师更高明,只要跟当事人面对面就能挖出新线索,一举揭露惊天秘密?!

警察办案要走访取证,法院审判要听取第三方证人的证词,要核对物证;我想请问澎湃这位记者,你是不是坐在编辑部听上访者哭诉了一个钟头,打了两个电话就出稿了?为什么我在这篇稿件里,没有找到一处你亲自获取的第一手信息?

我想请问审核这个稿子的编辑,如果说记者年轻没经验,被采访对象带沟里了,你是怎么审的稿?怎么能允许这样的稿子发出来?

这种重大刑事案件,11人被判刑,唯一的受害人当时不满14岁,你们怎么敢这样轻率处理?

我2011年入行,经历了平媒全面网络化、自媒体崛起的转折期。在传统媒体时代,传播渠道单一,信息是稀缺资源,媒体给什么大众就得吃什么,基本没有挑选的余地。

到了互联网时代,这种信息垄断逐渐被打破,传统媒体不再是唯一的信息来源;社交网络兴起以后,信息更到了泛滥的地步,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轻易地获取、制造和传播信息。

明星出轨、师徒反目、公知撕逼的大戏每一天都在上演,当事人亲自下场对骂,群众围观吃瓜都吃厌了。如果媒体仅仅打算替(某一方)当事人发言,还不如替人家注册个知乎账号。

那么专业媒体的价值何在?

在于以专业手段获取、筛选、综合多方信息,尽可能还原事件全貌;在于利用自身的传播优势,把正确的信息传递给尽可能多的人。

普通读者可能没有办法远赴黑龙江走访当地村民,没有办法去查阅当年的档案,没有办法与经手此案的警察核对事实,没有办法请教法律专业人士,但是媒体有。普通读者可能没有办法判断信息的真伪,事实的出入,但媒体可以,或者应该可以。

而澎湃这篇报道,一样都没有做到。

这几年媒体行业衰落,大量人才出走,尤其是资深从业者,很多机构出现了“中空“现象:没有资深编辑能带新记者,没有人制定起码的采写规范,没有人为稿件把关。

汤案这种重大事件,媒体接到爆料就应该产生警觉,至少要派一个团队去跟进,居然交给一个小记者独立操作?写完之后编辑居然没有提出质疑,就这么发表了?

连咪蒙都有个团队,澎湃堂堂正规新闻机构,就这样做报道?

这个事情火了以后,很多人在攻击记者,我认为这不是记者一个人的锅,是整个团队的锅。组织机构存在的意义,就是弥补个人的不足,无论是能力不足还是动机不纯,应该有机制进行制衡,保证起码的产品质量。

记者也是人,有自己的好恶和盲点,做报道难免有偏颇,交叉信源、多层审核的机制就是为了减少偏颇。

而从这篇稿子来看,澎湃的新闻机制已经完全失效了。

最后,关于「汤兰兰事件」,我不清楚真相。我也坚决反对任何人通过网络去挖掘这件事的“真相”。


user avatar   li-xiang-1-48 网友的相关建议: 
      

多年积案,选择这个时间点爆出来,和某企业家被坑事件一样可能是舆论抹黑东北计划的一部分,既然投资不过山海关,官绅眼看着嘴边的肉吃不上,自然是着急的

这只是猜测,,但是在舆论严管的时代,报道这种负面新闻,肯定是上峰同意的,所以这猜测应该也合理吧。


因为15年开始资本打算吞并东北效益开始好转的国企(那些国企正经的是国家高精端装备制造企业和重型工业支柱产业)但是东北官僚们再也不敢卖国企了,前有九八后有通钢。于是,资本们发现在东北资本不好使了。钱不顶用了。最重要的是人,资本发现连人都搞不定。关外从九八之后对关内资本的不信任开始发酵,通钢事件直接冲顶,对关内民营资本完全不信任和抱着砍死坏人不犯法的原则,直接把资本顶了回去。尤其是以东北特钢违约为代表。东北官僚就是赖账也不敢把国企交给关内民营资本运作(违约前不少民营资本打过债转股的名义打算一分钱不花吞掉东北特钢,但是东北特钢三会都没通过,确切讲连上会都不敢,老总还要活命啊)。于是,资本为了发泄也为了能够吞掉那些装备制造业,下三路的招数出来了。本轮被黑的东三省和13年温州金融风波的渺无声音充分说明一点,资本是没下限的。


作者:山诺

链接:知乎用户:为什么有观点认为「投资不过山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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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记者观点——

我问她小姑娘人身安全怎么办,她说:这不是新闻记者需要考虑的。

完美契合这张剧照——


user avatar   jiang-wei-1 网友的相关建议: 
      

从刑事诉讼的经验来看,这个案子是冤案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强奸案是法官、检察官比较怵的一类案子,很多资深法官、检察官都可能在这类案子上阴沟里翻船。因为定罪的事实“愿意不愿意”是很难把握的,特别是熟人、亲属之间的强奸案。有人提醒被害人当时未满14岁,不管被害人愿不愿意,可是这个案子是父母强奸子女,是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不是“隔壁老王”,未成年人接受询问都要有监护人在场,这时还得去找其他合适成年人,然后引导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说自己父亲和爷爷××,制造冤案也不是这种思路啊!正常的“操作”应该是搞定孩子父母指控同村的“二流子”,让父母引导她得到想要的证言,然后用冤案的常规套路“刑讯”,让二流子自己承认。某些地方有人要用假案应付考核或者冲专项工作的排名,也是去找那些吸毒的、小流氓和那些看守所常进出的烂人,用这种罪名冤枉无辜的人,除非杀人灭口,否则没有不翻案的,拿这样的案子去应付考核,除非全局的人疯了。

一件刑事案件要经过公检法三机关,有的还有二审程序,这个案子还涉及那么多被告人,这个案子的定罪不是一两个警官、法官、检察官头脑一热、眼一黑就能办成的,肯定是很多承办人都有十成把握才敢定罪的。而且这个案子定罪了,也不会有人得到好处。这不像王氏叔侄案、聂树斌案、呼格案,会有人因为破了杀人案立功受奖,也没有领导要指望破案来安抚愤怒的受害人家属和社会舆论,更不用说什么经济利益,领导也不是闲得什么案子都要发言过问。这种涉及伦理丑闻的案子,给当地丢脸的事情,谁不想绕着走?

那么这么多警官、检察官、法官为了什么要集体合谋“冤枉”这家人,他们图了什么?制造冤案的动机是什么?法治落后的地方会有贪赃枉法,也有以权压法,不会有“没事找事”。司法人员要是图省事,领导要是为了太平无事,不如让这个可怜的女孩子“闭嘴”,当作事情不存在,根本没必要掀起一场“大狱”。我看只有一个原因才让他们冒着职业风险去办这个棘手的案子,那就是了为“正义”。

现在这个风气真是很可怕,任何一个经过二审定谳的案子,媒体报道一下司法机关就要出来“自证清白”,不是说不能质疑生效判决。而是必须有确实的证据材料,不能“感觉”不正常就要把案子再审一遍,甚至让受害人,让性犯罪的受害人再次受到媒体和舆论的“审问”。糊涂记者要“寻找”被害人,微博上居然很多人评论要把案卷公开,未成年人被强奸的案卷公开!他们怎么不把自己的智商测试网上公开一下!都有没有脑子啊!

感谢有人提醒我,现在下断言当心将来被打脸。我不怕被打脸,从人生经验来说“闷声发大财当然是最好的”肯定不会错,永远不会被打脸。说话就会被批评,也有可能说错,但是,做个没意见的人,那就太没意思了。


补充几点:

1.有人说被害人爷爷在看守所死了,所以案件必须办成“铁案”,否则办案人员会被追责——说出这种话的人不但不懂法,甚至不懂逻辑。一个案件办成铁案了,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非正常死亡就不用追究了?只要判了刑,被告人死在看守所就可以不管了?不要说是强奸案,就算是杀人案,要判死刑的被告人,在看守所期间非正常死亡了,也是必须要调查清楚的。

2.汤威胁姑父的问题——这件事来源是记者报道,即使是真实的也毫不意外,在那个家庭环境长大的孩子,而且还有几年实际上被迫卖淫的经历,我们还能指望她长成一朵白莲花?

3.案件的客观证据——网上能够找到的判决书不完整,判决书还没分析到客观证据就没了,判决书中对证据的分析部分一般都是先主观证据,后客观证据。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就算是冤假错案也是有客观证据的,单凭口供定罪是不可能的,过段时间官方肯定会用适当的方式把客观证据公开出来。


user avatar   davidtsa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1. 案件非常离奇。离奇到匪夷所思。但是谁知道呢?!世界大了,什么鸟都有。
  2. 整篇新闻拿不出可信的证据证明这个案件的侦查和审判有什么不妥之处。
  3. 受害者是未成年人。新闻结尾要求寻找汤兰兰这个要求我觉得很过分。如果她已经开始重新生活,这个要求可能会再次摧毁她的生活。
  4. 所以这个新闻我持保留态度。不去炒作我觉得是最好的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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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你们可能不信,在我5岁到10岁的这几年里,遭受过亲生父亲,伯伯,姑父,堂哥,表哥,邻居的不同程度的性侵。

我的一个邻居妹妹,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怀了孕,家里匆匆忙忙把她嫁给了一个愿意出2000元钱娶她的40来岁的单身汉。听村里人议论说,不知道她的孩子是她爷爷的还是爸爸的。(她妈妈不堪家穷和家暴,跟别人跑了,奶奶劳累过度去世了。)

我小学的时候,因为成绩比较好,求老师同意,得以住校,从而远离那帮禽兽。其他人未必有这么幸运。

你们那些列出一条条看似合理的理由来论证此案多么地不可信,那是因为你们,并没有亲身经历过地狱般的黑暗,说白了,你们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我不了解此案具体的来龙去脉,但是我相信,一个14岁的姑娘,有医生证明表明了受过性侵流过产的一系列的证据,那么她的指控就不会是空穴来风。如果这些亲戚都是无辜的,那她的那些症状难道是自己捅的嘛!

不要觉得这件事超出了你们的理解范围或者想象就觉得不可能,就无谓地指责受害者,世界之大,多的是阳光照不到的角落。

注:
1,有人竟然怀疑我不知道性侵的含义,这怕是对咱们国家高等教育的侮辱啊。

2,报警问题。其一,我现在已经大学毕业了,十多年过去了,几乎无法取证;其二,就算费劲千辛万苦把这些人都送进监狱又能如何,丝毫弥补不了他们当初对我的伤害。而且现在他们过得并不好,算是天道有轮回。当初我还小,母亲改嫁,奶奶年入古稀,既没有报警的意识,也没有报警的条件,就算报了警,不了了之的可能性更大。

3,回到汤兰兰案。请记住,所谓受害者有罪论都是极其残忍的,这是对受害者最惨无人道的二次伤害。人家已经选择隐姓埋名,遗忘过去,重新生活,就请放人一条生路。没必要把人新生活的信息都贴出来,广大网友也没必要理所当然地去猜疑、指责一个孩子。针没扎到你身上,别不知道疼。

4,关于我上学的问题。我从小成绩好,幸得好心人资助到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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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出生在上海,自从去了加拿大,一点都不想回去了!

外卖、商场、夜店、高楼大厦,对我都没有吸引力!

我就喜欢自己做饭,阳光下看书,住小平层,可以不戴口罩出门跑步。

英文好,法语日常交流水平,完全没有任何语言障碍

加拿大人善良真诚,乐于助人,遵守规则。跟他们相处简单粗暴,不用带着面具示人。

购物应有尽有,这shoppingmall比上海北京,过犹不及,便宜款新服务好。


最重要的是:人活着争得就是这一口气!

蒙特利尔: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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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的一所监狱里,三名囚犯在讨论自己被捕的原因。

金明焕:“我因为发动工会被文在寅关了进来。”

李相熙:“我因为破坏工会被文在寅关了进来。”

最后一名囚犯:“我就是文在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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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要点:

1.年轻记者没经验总喜欢搞猛稿,搏一把大的,也容易被一些消息提供者利用,很常见,但是澎湃这样的“主流媒体”连个帮忙审核的老司机都没有,或者说老司机别有用心,这就是内部新闻管理制度的问题了。

2.这些年都在吹嘘网媒、自媒,搞算法抓取新闻,很多机构已经不生产新闻了,也不培养自己的调查记者和编审团队,结果就是假新闻、错误消息乱飞,智能算法目前在消息识别上可没有啥作用,这涉及到逻辑、经验和敏感性,还得靠专业团队和老司机。

3.很多人看到这样的消息就容易激动,实在是太不了解官僚系统的行动逻辑了,官僚系统一般不愿意主动搞事,宁可压事,尤其是这种不涉及人命案、没有上面压力的地方性强奸案。所以,受众也需要加强学习,了解各种系统的运转逻辑,避免被人带节奏。

4.对于背后这律师,律协该出手了,诚然,这年头很多记者都会抓住媒体上帮自己当事人争取舆论支持我机会,但这哥们一直以来大力带节奏的做法,已经跨越了边界了,会砸了大家律师圈吃饭的锅的,不自己治理,等到哪天权力部门出身,那就是误伤无数,就像一个pgone,砸了嘻哈圈的锅。


user avatar   zhao-hao-yang-1991 网友的相关建议: 
      

编造这个谣言的人根本不了解山东,根本不了解山东卫生人。山东省卫生工作的带头人袭燕同志是一位忠诚组织忠诚人民的好同志,在她的领导下,山东卫生人绝不可能拿人民的利益做交易,不可能犯下滔天罪行。

袭燕同志宝贵品质铭刻在她的成长纹路中。袭燕同志早年不计个人得失支援西藏,在雪域高原无私挥洒自己的智慧与汗水。在西藏,袭燕同志在认识了姜异康同志,两人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共同事业中,结成了伟大的战争友谊。姜异康同志日后执掌山东长达9年,领导山东一亿人民锐意进取、追随中央做出的改革开放全局部署,在中国经济版图中站稳了山东位置。袭燕同志在这一时期脱颖而出,从千佛山医院院长升任为山东卫生事业的带头人。靠着袭燕同志的关心,千佛山医院各项事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飞跃,短短几年就从多方筹措资金盖起了一栋栋大楼,医院面貌焕然一新。虽然千佛山医院目前的开放床位和门诊量远低于同城的另外几所医院,但是千佛山医院省直医保结算额是全山东第一位。千佛山医院凭借独到的人文精神实现了弯道超车,取得跨越式发展,体现了袭燕同志极强的管理能力。

袭燕同志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反腐,忠于中央,忠于人民。前阵子,山东省卫生主管部门的几位干部因为贪污受贿锒铛入狱。他们中的四人,罪行包括把出生医学证明的印制设备出卖给鲁西南生儿子先进县的社会人员。同志们,不合格疫苗只是可能让你们的小孩重病。人贩子集团如果能够出具合法的出生医学证明,你的小孩被拐后肯定找不回来。查处此案,表现了袭燕同志为首的领导班子打击腐败的勇气和对人民的无限热爱。出生证明案刑期最长的韩某是个官场老油条,辩称自己在出生证明的事情上没收一分钱,别人让做就做了,别人给的房子都没去看过。山东的卫生干部就算办了坏事也不敢收钱,自带干粮做坏事,这是山东干部长期以来忠于中央忠于人民的体现,山东的干部就算犯了错误在酒桌上也都是大家交口称赞的好人!最后,有关部门根据涉案金额,按照贪腐受贿对贩卖出生证明的干部判罪,让该案成为了山东卫生人的警钟长鸣。敢于拒腐防变,是山东卫生人对组织上辛苦培养出的各级领导干部最大的爱护!尽管姜异康同志身边的一些工作人员犯了错误,姜异康同志的小舅子出租房产给莆田系医院的事情也渐渐查清,但是一亿山东人民相信袭燕同志是经得住考验的!山东为了发展卫生健康产业划的几十平方公里开发区,设置的上百亿产业基金,还等着以袭燕同志为首的山东卫生系统领导全体卫生人实现宏伟蓝图!

现在已经辟谣。宋立志同志是住院治疗糖尿病,不是自杀,更不是一些人编排的“最近吃不下饭,胰岛素却没减,结果低血糖了”。收治宋立军同志的山东省立医院内分泌专业在全国都是很有名气的,在这样优秀的医院治疗,相信就算病人的糖尿病并发症转归预后不好,家属也能情绪稳定的接受。在此,我祝愿宋立志同志早日康复,尽早重返人民卫生事业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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