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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张扣扣为母报仇? 第7页

                          

user avatar   meng-xin-li 网友的相关建议: 
      

恩怨何时了?

冥冥终有报。

要是这个哥们逃到我家来,

一包盘缠,

两杯温酒,

我虽不能犯法包庇你,

但也不会犯贱举报你,

第一杯,壮士请歇脚,人间沧桑当有孝子,

第二杯,壮士请上马,四海前路更无故人。




更新一下,这位壮士在先去母亲墓前祭拜过后自首了。。我觉得,判他死缓或者20有期非常合理,但是当年的案子所有经办人员要重新起诉重新审理。如果不重审的话,就是选择性思乏,思乏不公正。。。。




更,两杯酒吧,,,盘缠就算了,,评论区哥们们emmmm说的对呀。。。。。。我就在门口地毯下面埋点钱吧。。。我可不知道谁拿的。。





再更,,,评论区完美解决方案来了,,,酒和盘缠照送,,但是讲明白了,这是给你去自首的路费!!!


user avatar   xia-yuan-di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谢邀

汉时以孝治天下,在当时为母报仇是有机会当官的

另外想起不久前在网上看到的一个新闻,孩子被老师性侵后,杀死老师的父亲最后被法律赦免了,而这件事情发生在上个世纪的美国

不管司法最终怎么判决他,我对于此人只有佩服二字

10岁母亲被害,35岁报仇,漫长的25年时间始终没有动摇他的决心,心智之坚远不是常人可比

而且冤有头债有主,只杀仇人,仇人的妻子孩子完全不受牵连,对于这样的人还能说什么呢?

既然法律不能给予公正,那就只能自己来了


user avatar   zhen-hao-yuan 网友的相关建议: 
      

报国从军是忠;

为母报仇是孝;

不杀妇幼是仁;

不伤无辜是义;

坟前拜祭是礼;

忍辱廿年是智;

投案自首是信。

忠孝仁义礼智信,传统文化下最好的也不过如此,我还能说什么呢?

只能赞一个:汉子!

张某的复仇……

我想,至少是符合传统文化的吧……

也算是对传统文化的一次弘扬吧……

现在不都是讲文化自信么。这不是好案例好榜样?

=========分割========

至于说到合法性,我倒是觉得,张某人的复仇还是符合自然法的。总有一天我们要知道,如果司法实践扭曲的太厉害,自然法就会自动出来生效……

=========再分割=======

当然,我也不主张对张某的赦免或者轻判,这本质上就是三项故意杀人的罪名。相关法条规定是很清楚的。案情审理起来也比较简单。估计张某也没打算脱罪。在25年前,张某就已经死了。

说一下自然法吧。自然法是比人定法更基础根本的法律。基本要义是公平公正。自然法已经没有法律条文了,但其原则普遍存在各国各民族各种族的文化中,基本内容包括杀人偿命、对等赔偿等等原则。人定法其实都是基于自然法的。

由于自然法的模糊性,因此才产生了人定法,也由于时代发展,人定法的内容也出现了各种发展和增补。但是法的基本精神总还是要基于人和社会的基本原则。所以虽然人定法会逐渐表现为细致、繁琐和不苛责、讲求证据,但是如果在具体的执行中,人定法执行松弛或者人定法规定远远偏离自然法,就会带来社会的反弹。

张某的报复行为,本身是符合自然法原则的。这是在其母死亡事件中,凶手没有得到受害者认定的惩罚,导致的延续性事件。正如很多知友评价,如果当年立案不这么仓促,审结不这么匆忙,对涉案的王某家庭几个成员有所惩处,对最小的王三没有格外宽免,让人感受到法的正义,那张某也许就没有后来的复仇——毕竟人定法的实践一定程度上(较大程度上)实现了正义和对等的惩罚、报复。

但是很可惜,在25年前,这一案件的审理,王家未成年的三子扛下了所有罪行,事后又轻易减刑,令受害者家庭无法感受到人定法的公平正义。在司法执行无法得到公平的情况下,张某不得不选择了自然法。


有人问,那么这次被张某杀害的三个人的子女,难道不能再继续报复吗?

按照自然法的规则,当然可以实施报复。

然而,一则是张某已经自首,并且必然会被重判,二则,张某只向当年参与行凶的人讨债,并不问子女;三则,张某也没有子女在这里,那又怎么实施报复呢?

张某的干脆果决,才是这个个案中让人拍案的地方。


user avatar   jiang-wei-1 网友的相关建议: 
      

假如再过20年南郑此地又发生一次灭门杀人案,是本案受害人的儿子把张扣扣一家三口给杀了。凶手本人说,当年张扣扣杀我一家三人,因为网络舆论说是为母报仇的“义士”,就判了无期徒刑,服刑20年出来了,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我杀他一家三口不算过分。不知道那时候各位键盘侠还记不记得今天的新闻,还能不能再掀起舆论风暴,以所谓“孝义”的名义,让法律轻判这个凶手。

合议庭全体人员署名认定的当年的犯罪事实没人相信,网上一个“匿名回答者”说当年是斗殴打死人,未成年人顶罪,所有人就认为是确定无疑的“事实真相”。1996年的判决书确定的赔偿没有大问题,农村死亡赔偿金是前一年当地人均年纯收入乘以20年,1995年河南省农村人均年纯收入只有1231元,1995年陕西省农村人均年纯收入是963元,1996年才达到1163元(中国统计年鉴),一个人的死亡赔偿金总共才2万多元,你可以觉得太少,但是直到现在死亡赔偿金就是这么计算的。2月15日杀人案件发生,17日犯罪嫌疑人自首,立刻网上就出现“为母报仇的杀人动机”,网络破案的效率也太惊人了吧,前后就透着邪乎。

——法律的训练不是让人不通人情,而是让法律人不会轻易相信传来证据和单方陈述,也不会相信那些符合人情的臆断。珍惜你们自己的情绪和发言,不要着急被人操纵,廉价的义愤且慢发泄。

m.weibo.cn/5182171545/4

感谢有调查记者,否则耸人听闻的传说就变成案件事实了。人们总是原因相信离奇的小说情节,这样的深入调查出来,估计还有很多人不信,每次出现这样的热闹公案都来这一出,你们难道不觉得自己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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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人干不出这事来,所以张扣扣肯定是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正好那天发病了……


user avatar   guo-hui-zheng-zai-xiu-xi 网友的相关建议: 
      

已修改部分不准确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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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扣扣者,汉中人也。时十三,目睹母丧于村霸王氏三子之手。王氏父子橫霸乡里,勾连有司,王氏三子羁押三载开释。扣扣时年方幼,忆留侯先祖隐忍计,不动声色。越十八,入行伍以报国。一说有入边军骠骑营者,勤习武技。又数年,返乡为游民,不娶。丁酉年甲寅月戊寅日除夕,时母丧廿貳载。扣扣早起上山祭母毕,返家午食已。午正三刻,挟利刃至王氏宅,遇王氏及王氏子二,暴起捅之。杀王氏及王氏长子于堂,追杀王氏三子于渠,王氏二子因公务值夜宿城中得以身免。时王氏媪、妇、幼具在堂,无伤。以仇人血祭母后,次日,自首于官府,事白于天下,天下震惊。盖除夕日暴起复仇者,有史以来张扣扣第一人矣!孝子复仇,不伤无辜,知身后事,不婚免累家人,是为仁;手刃仇家,不苟且偷生,概然自首,是为义;年除夕,先祭母而后杀仇,是为礼;知世间法无望雪冤,转求自然法同态复仇之义理,入行伍学杀人技,遂择机寻时,一日提刀,成就夙愿,是为智;守护隐衷,吞泪止语,暗许诺言,凡二十五年,志不稍移,终成大孝之人,是为信。扣扣行事,有血性,真男儿,仿春秋战国人物,古风犹存,可为榜样!稗史氏曰:张扣扣者,入伍报国是为忠;为母复仇是为孝;不伤无辜是为仁;投案自首是为义;忍而成事是为智;手刃仇人是为勇;立志廿伍是为信。斯人自聂政、荆轲、要离以来未尝见矣。吾华夏五千年之血性,今犹存于秦川汉中之地矣!为斯记,以壮之!


user avatar   creamyluo 网友的相关建议: 
      

现在法律存在的意义就是防止社会回到原始血亲复仇,为现代社会稳定基石。

但是如果某些精英集团、村霸、律师把法律变成了谋取私利,吃人喝血的工具,那就别怪人揭了这层现代社会的皮。

把法权给乡贤劣绅,就要承担退回到原始丛林法则,逐渐仇杀到皇权不下县,恶霸吃人不吐骨头,谁杀的过谁喝血的地步。

搞出石城VS冈萨雷斯,放弃了保护人民的义务,那么就算平均8小时就杀一个公民,照样会一地urban combat,扫射人群,学校射击。

别管法学界付出了多少努力,法官觉得工作多累多不被理解。只要法权沦丧,大部分人都认为这个法律程序不但提供不了正义,还毁掉了正义的时候,大部分人就不会再敬重和遵守这些法律,丛林法则就会回来,所谓的“正义机构”必然蜕变为冷酷的刽子手,“精英集团”的束棒和铁锤。


user avatar   tong-chi-bo-62 网友的相关建议: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有必要温习一下马克思主义法学。一下这段文字是恩格斯的“给《社会民主党人报》读者的告别信”,把主语“社会民主党”删掉:

应当努力暂时用合法的斗争手段对付下去……原因很简单,那就是用这种办法收效最大。但是这必须以对方也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为前提。如果有人企图借助新的非常法,或者借助非法判决和帝国法院的非法行为,借助警察的专横或者行政当局的任何其他的非法侵犯而重新把我们实际上置于普通法之外,那么就不得不重新走上它还能走得通的唯一的一条道路——不合法的道路。即使是在英国人这个酷爱法律的民族那里,人民遵守法律的首要条件也是其他权力因素同样不越出法律的范围;否则,按照英国的法律观点,起义就成为公民的首要义务。


user avatar   bu-lai-te-15 网友的相关建议: 
      

所谓版权时代明明才刚热起来还没几年,就又有人放下碗筷开始骂娘。

某些网站是盗版时代的遗留物,没错。不过盗版时代结束了吗?没有。国内的大环境依旧不适合将acg这一块实行正版化,太多的东西是会被一棒子打死的。前几天刚闹出的国家队那事足以说明问题了。

往回倒几年,大网站对这块不屑一顾,睿的番剧也是没有版权的。靠着用户这么支持发展成了现在的三足鼎立争版权,不过用户依旧没法获得很完整的体验。某站就相当于当年的逸,是给用户提供更好的环境的。之前用户和网站都对此心照不宣。到了现在,路人和萌二反而挑起某站的事来了。

确实,整个二刺螈圈都是带有原罪的圈子,也正因为如此,一点点法律层面的制裁都是毁灭性的打击。要想让圈子保持下去,就别把他抬得太高。当前这个时期还需要着某些网站,等环境真的变好了,某些网站就会逐渐消亡了。


统一回复一下:如果你依旧认为正义是绝对的的话,那么我支持你支持消灭盗版网站。但我还是想提醒你,极右和极左均不可取,这个事情不是那么绝对的存在。

几十多年来圈子里的人都一直保持着在盗版和正版之间微妙的平衡,享受着盗版又尽量将平衡点靠近正版那一端。这几年的转变本应该是令人欢喜的量的转变,但从来不是质的转变。完全推向正版相当于把自己赤身裸体面向别人。某站是一块遮羞布,遮着我们羞于见人的地方,另一方面我们还没有能力能穿上光鲜亮丽的裤衩。

更新一下

评论区有人指出我打错靶子了,确实,我写答案的时候也很意气了,仅仅说了一些我想说的; 虽然解释了某些网站的主观存在,却没解释客观条件。要说回来,某些网站本身作为一个不合道德与法的网站,于理简直是众矢之的,天理难容,是时代的糟粕,不管是用户反对还是正版网站和社会打击都能把它掐死在摇篮。但它没有被正版大潮淹没。其一,用户有需要,能理解; 其二,正版网站不会自掘自家坟; 其三,社会没有办法把盗版就认定为邪恶。有社会阅历的人都会发现社会对于盗版是明面打击,暗则默许的。这既出于自己利益的需要,也有别人利益链的考虑。

但无论怎么说,有自知之明的人都不会把这一问题拉到所谓明面上来说,因为明面上它就是邪恶,就是违法,势必毁灭。现在无论利益哪方都不愿看到这一点。某些网站也是利益链的一环,不可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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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就是罗辑的那个互相毁灭的按钮么??

人类会恨你的,谁掌握了这个东西谁就暴君。

任何人没有反抗的能力。

基于人类的不理性,最后的结果肯定是地球爆炸,顺便把太阳也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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