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视台最伪善的节目不是《变形记》,而是一档把贫困孩子请到现场主打慈善的《心得乐》。
一个成熟的社会,连接捐助者与受捐者的不应该是道德审判机制,而应该是成熟的慈善资金监管审计体系。
众筹与传统公益慈善最大的不同在于捐助者与受捐者之间没有承担道义上的第三方。
如果善款筹集不到位,社会可以向红十字会、壹基金之类的机构施加舆论压力甚至追究法律责任而不是把冷血的指控抛向不确定的大众;
如果善款使用不善给了不该给的人,舆论谴责最重的也是慈善组织而不是对某一个受捐者进行围剿。
慈善组织作为中间机构缓冲了捐受双方的道德压力。
在这种机制下,捐助者与受捐者是隔开的,不会出现一方不得不接受道德审判的情况。否则要么是捐助积极性被打击、要么是需要帮助的人慑于道德压力而不敢积极求助。两者都是违背慈善初衷的,会造成慈善公益文化衰退。
施与者、被施者的关系直接建立在道德优越感与道德审判机制,是一种落后的现象,会导致两种恶果:
乞讨心态,卖卖惨就能骗得廉价的同情
生意慈善,用慈善的道德优势争名逐利
两者都是病态的,在利益驱动下总会演化成道德绑架。
既然人们喜欢施于轻易又廉价的善意来获取道德满足,那么就会有人去运作它。职业乞丐村的怪象以及陈光标、陈岚这样的所谓明星公益人就是这一现状的两个方向的畸形产物。
当这个道德感优越被别用有用心者运作到极致的时候,就连小额捐款都不需要的,任何人都可以直接进行道德审判、获取廉价的正义快感。
真正人道主义的慈善,应该在人格尊严上保护受捐者的隐私、在自愿自主上尊重捐助者。这一点在红十字会这样的专业慈善机构信誉崩塌后被完全抛弃了。中国慈善事业为此直接倒退回“X大善人”的时代,只不过这种道德病态优越感借助网络传播到了每一个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