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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贵州3医生因尘肺病诊断误差被逮捕?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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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烧伤超人阿宝所写,在此声明。本文来自烧伤超人阿宝的微信公众号。本文明白,清楚,文采好,富有正义感。在此推荐。如有侵权,可通知我删除。

最近,一则“因尘肺病误诊 3名医生以“失职罪”被羁押7个月”的新闻刷遍了医疗行业的朋友圈。


据报道称,贵州公安机关以500多例尘肺病诊断错误为由,将贵州航天医院3名医生以“涉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起诉,目前在看守所羁押7个多月。
本案中最关键的争议在于,公安机关从医院1640份尘肺病患者案例中调走1353例,并在其中抽取547份重新读片后确诊42例,由此算出差异率达92.3%,并将差异认定成医生过失造成的结果,计算出3位医生造成了3000万社保资金流失。
而且,公安机关最初是以涉嫌“经济诈骗罪”对医生进行调查,却从未发现任何利益输送证据。
现案件被二次退侦回到检察院,正处于第三次审查起诉阶段。


92.3%的差异率看起来确实很惊人,然而,如果我们认真分析一下就会发现,警方对于读片差异率的计算,可能是有问题的。


这547份如果是随机抽取,这个差异率或许值得参考。但当事人律师称:警方并非随机抽取的病例,而是经过初筛,把认为诊断有问题的片子筛选出来,然后在这些片子里进行重新鉴定。


按照这种搞法,警方如果更专业一点更仔细一点的话,把差异率弄到100%也不算难事。


根据网上的数据,从2012年至2016年,贵州航天医院共进行了10708人次的高千伏胸片检查,进入到有尘肺病资质的专家诊断2274例,确诊尘肺病患者1640例,确诊无尘肺(含观察对象)634例。公安机关调走其中1353例患者的高千伏胸片等病历档案。


如果我们把这505例“误诊”患者,以10708例进行检查的患者为基数进行计算,则差异率仅有4.7%。以2274例进入专家诊断程序的患者为基数进行计算,则差异率为22.2%。即使以1640例诊断尘肺患者为基数进行计算,差异率也仅有30.7%。


我们只能称之为“差异率”,而暂时不能称之为“误诊率”。因为警方所找的专家的读片意见,也未必就是金标准。根据医师培训教材《尘肺病》一书中的数据显示,在一组专家读片中,发生读片差异的范围为18.8%-33.2%。


有病诊断成无病,这是漏诊;无病诊断成有病,这是误诊。无论漏诊还是误诊,都是临床上无法回避的客观存在。对于尘肺这种高度依赖胸片这种单一检查手段的疾病而言,漏诊与误诊很多时候就是跷跷板的两端:如果诊断指征过于严格,则漏诊会增加而误诊会下降。如果诊断指征过于宽松,则误诊会增加而漏诊会减少。


如果用学术点的话说就是:敏感性上升则特异性下降,特异性下降则敏感性上升。


在现实中,对尘肺这种疾病,无论是企业还是有关部门,似乎都更喜欢漏诊,而对误诊则深恶痛绝。


如果大家不是那么健忘,应该记得9年前那场惨绝人寰的尘肺患者开胸验肺事件。


9年前,2009年6月,一名叫张海超的年轻人来到郑大一附院,不顾医生的百般劝阻,执着的要求“开胸验肺”。


他得的是尘肺。


郑大一附院的医生从胸片上毫不犹豫的诊断为尘肺。之前很多医院很多医生也给他做过同样的诊断。


但他们说的都不算。


2004年8月至2007年10月,张海超在郑州振东耐磨有限公司打工,做过杂工、破碎工,其间接触到大量粉尘。2007年8月开始咳嗽,当感冒久治未愈,医院做了胸片检查,发现双肺有阴影,诊断为尘肺病,并被多家医院证实。


但是,这些医院做的诊断都不算数,因为“没有资质”。张海超想要维权,必须拿到职业病法定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结论。


最初,职业病法定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拒绝做诊断,因为按照国家规定:做诊断需要企业提供相关材料。而企业恰恰是张海超的维权对象。


企业拒绝提供材料,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就拒绝做诊断。


经过无数次上访之后,市委书记最后决定,“你也别纠缠了,也别要材料了,单位不会给你出。我先给你走后门,你先去诊断吧。”于是,他终于如愿以偿完成了诊断。


但职业病法定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下的诊断却属于“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


他做了无数次关于结核的检查,均为阴性。


他去了无数家医院找了无数医生,都诊断为尘肺。


但是,给他诊断的医生和单位,都没有尘肺诊断资质。而唯一具有尘肺诊断资质的郑州职业病防治所,则一口咬定不是尘肺是结核。


走投无路的他,卖掉家里刚收获的麦子和仅有的12只绵羊,拿着好不容易凑到的钱来到了郑大一附院,要求开胸验肺。


开胸验肺后,张海超的病理结果清清楚楚的证明,他得的是尘肺。所有学过医学的人都知道:病理检查是疾病诊断的金标准。


然而,郑州职业病防治所对此拒不接受。


他们坚持:1.郑大一附院没有诊断资质,他们才有。2.病理检查只有外科肺叶切除标本和人死后的尸体解剖才能作为参考依据。


换句话说,张海超要想证明自己得了尘肺,除非自杀去做尸检。而且尸检结果得他们来鉴定。


张海超的主治医生程哲,在张海超的出院证明上写道“尘肺合并感染”。这6个字给她本人带来了麻烦。按照规定,她所在的医院尽管是河南省最好的医院之一,却不具备做尘肺诊断的资质。


在有关部门到医院调查时,她愤怒的质问:“我仍然给他写肺结核?那岂不超过了作为医生的道德底线?”


《让子弹飞》中,性情刚烈的小六被人冤枉,为了证明自己只吃了一碗粉,他当着众人的面剖开肚子把刚吃完的粉掏出来,问对方:到底是几碗。


对方说:是一碗。


小六剖腹验粉,对方承认了他的清白。


而张海超开胸验肺,对方却依然拒不承认漏诊。


暗无天日,惨绝人寰。


幸而,那是的中国,还存在有良知有血性的媒体人。


当张海超的遭遇被公之于众后,举国哗然,舆情汹汹,当时企业和部门终于在舆论压力下,给了他应有的公道。他获得了60余万元赔偿,后来在无锡换肺成功,获得新生。


尘肺这种职业病的诊断,不是一个简单的医学问题。


职业病的诊断,涉及企业利益,涉及社保支出,涉及政府多部门的利益和博弈。


这些利益链条组成一张巨网,将张海超这样的患者困在其中,使其走投无路,只能含冤等死。


限于医学条件,尘肺患者的误诊和漏诊,都在很长时间内属于无法避免的客观存在。


本文说过:误诊和漏诊,是尘肺诊断跷跷板的两端。往往是:一个高了,另一个就会低。


漏诊远远比误诊可怕。


误诊的结果,可以根据患者病情变化和新的检查结果进行修正。而漏诊的结果,则往往是无辜的患者在贫病交加中含恨而逝。


多容忍一些误诊还是多容忍一些漏诊,取决于政府的良知。


我们看到的是,那些给张海超漏诊了尘肺的人,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我们看到的是,当误诊损害了企业利益,医生被送进了监狱。


在这是在传达一个什么样的信息?


南京彭宇案,殷鉴不远,望贵州执法部门认真吸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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