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陈璧君这个人无耻,槟城本来还是个令人感念的地方。
汪精卫可惜,被这个女人害惨了。
日寇侵略,国土沦丧,人民遭殃,这是蒋介石的责任,还是汪先生的责任?
汪逆也干了多年行政院长,日寇侵略,国土沦丧,人民遭殃的责任还能推的一干二净了?
128抗战鼓吹妥协的汪六条谁提的?
1932年2月8日,传说中彼时“主战坚决”的汪逆,在履新行政院长(汪逆1月29日就职)之后,就“一二八”抗战问题致电 蒋公,提出国府应对方略,全文如下:
连日与君任商量外交进行步骤:(一)英、美、法决不肯为中日问题与日开战。(二)我国与日单独作战,结果为必败,割地赔款,仍需媾和。(三)英、美、法虽不肯与日开战,但应不肯使日单独得志,必定调停办法,日应未必绝对拒绝。(四)根据以上三点,目前第一在解决停战问题,勿使战事扩大,俾早得外交途径。(五)上海停战问题如得解决,则再由英、美、法根据照会第五项,使中日直接交涉。(六)我方应付方针,在确保主权,而同时不强英、美、法以为难,应不予日本以难堪,以期早日解决。尊意如何,祈示复。
对于汪逆的意见, 蒋公将其概称为“六项”,并表示完全赞同。
对外方针弟以为除此六项外,并无其他好方法。请即进行,何如?
由此,“一·二八”抗战开始不到两周,国府军政两大巨头已经定好了调子:勿使战事扩大,不予日本难堪。虽然迫于舆论,2月14日 蒋公令第五军支援十九路军抗战,然而却再没有后续部队和弹药支援抵达前线。3月2日,在日军数次增兵之后,苦战无援的十九路军、第五军被迫发出“泣告国人通电”,宣布后撤。
察哈尔抗日同盟军收复察北,解放多伦,汪逆有何高见?
7月7日,察哈尔抗日同盟军收复多伦。随即,行政院长汪逆发来“贺电”:
数旬以来,冯焕章兄在察哈尔一切布置,其心固可念,而其事则至危。盖守边而不秉命于中央,则其结果必为丧失领土……至于守边之策,在严治防守工具,并整顿纪律,不在多招散兵,以致内溃……今者多伦已告收复矣,惟非取自日本军队之手。此等傀儡,何足一击,径磋之愚,固不敢掩人之善,然若因此而遽以为吾国现有兵力足以收复失地而有余,则徒使古北口、喜峰口、冷口一带战死之将士溅泪于地下而已。
7月28日, 蒋公、汪逆又联合通电如下:
今日之中国,外患共祸,交相煎迫,舍全国人士精诚团结,一致努力,无以挽救。内部即有问题,惟当屏除意气,认清事理,以求解决,对内用兵之说,非惟不忍言,亦不忍闻。数月以来,察省纠纷,即其一例。中央对于冯委员玉祥在察省一切举动,深为国危惧。然冯委员若能接受以下诸原则:(一)勿擅立各种军政名义,致使察省脱离中央,妨害统一政令,寝假成为第二傀儡政府;(二)勿妨害中央防边计划,致外强中干,沦察省为热河之续;(三)勿滥收散军土匪,重劳民力负担,且为地方秩序之患;(四)勿引用共【菲】头目,煽扬赤焰,贻华北以无穷之祸。以上诸端,中央认为不仅关系察省存亡,且关系全国安危,万不能因循迁就。如冯委员果能深体党国艰危,民生凋敝,自当接受此原则,中央亦必开诚相与,极愿共负艰巨,始终维护也。
南京统治下的地区,是日本人的占领区,并无寸土是汪先生断送的,相反只有从敌人手中夺回权利,还有什么国可卖?汪先生创导和平运动,赤手收回沦陷区,如今完璧归还国家,不但无罪而且有功。
承认伪满这事,是汪逆干的吧。一下少了四个省,咋完璧?
陈公博回忆录里说,汪兆铭刚刚下定决心投敌,周佛海就给他出主意说干脆把蒋志清也拉进来以悦皇军,该动议遭到了陈璧君义正辞严的驳斥:“难道汪先生当汉奸也只能坐第二把交椅?”
陈璧君女中豪杰,软硬不吃,说完这段话之后被法院判成无期,结果陈璧君接着说
“本人有受死的勇气,无坐牢的耐性,所以希望法庭改判死刑。”
这场国民党内部的撕逼大战中,蒋委员长是很吃亏的,陈的这番话说到底就一个意思,蒋介石你做的太烂,害得我家精卫给你收拾残局,你现在还要卸磨杀驴,旨在指责蒋介石的失职。
蒋委员长无法否认自己丢失了大量的国土,更无法推翻汪精卫为自己背黑锅这一论调,本来还是可以喷汪精卫和日本人狼狈为奸这件事的,但是委员长又把冈村宁次纳为了入幕之宾,哦不,座上宾,共商剿共大计。所以陈只要咬死蒋委员长的失职,然后宣称精卫是为了弥补委员长的失职就立于不败之地了。毕竟汪精卫已经死了,又没人能证明他当年是不是为了委员长而毅然投敌的,法官想必也不敢这么作死和陈辩论到底委员长有无尽责,第一句答不好就直接跪了,我要是法官会指出国土沦丧是日本人的责任。。。。。
所以委员长最后决定
“娘希匹,烧了汪精卫这个老粽子。”
我努力工作,年收入突破百万。我楼下小卖部老板眼红了。
他说他每天7点开店,晚上10点关店,工作时间比我长,收入却比我低,这不公平。为此,他甚至发展出了一套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要求将卖给我的可乐从一瓶2块钱涨到100块钱。
他说之前他受太多委屈了,等他觉得委屈弥补回来了,他会把价钱降到一瓶4块钱的。但想像原来一样2块钱一瓶那是永远不可能的。
我默默想了一下,走多一百米,用2块钱在另一家店买了一瓶可乐。
这件事被小卖部老板知道了,他生气了,他跑去骂另一家小卖部老板,骂他不尊重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并且在我家楼下贴大字报隐晦地骂我。
你说我为啥讨厌他?
我不只讨厌他,我甚至想报警呢。可惜警察说这事他们管不了。
……
这件事还有后续。
后来,小卖部老板人权组织找到了我,跟我说我楼下的小卖部老板的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不是正宗的,他们才是正宗的。
我说,那你们的是怎么样的?
他们说,我们卖3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