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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真实案件可以拍成悬疑片?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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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五中地理教师任铁生铁陀山失踪案


这是我这几年见过的最真实却最细思极恐的案子:


一个地理老师的失踪,好心驴友组队寻找,结果在树林里发现了两具穿着衣服的白骨,而后发现了一个竖井,井里又有数具白骨,最后八年过去了,在一个垂直高度四十米的山洞里,又找到了两具尸体,一具是八年前死的,怀疑是任铁生老师,另一具白骨则年代久远,无法断定。


以上内容毫无夸张和戏说,均能找到当时的报道。

北京门头沟发现遗骸 疑为8年前失踪中学老师_腾讯网

门头沟铁陀山山洞内人骨被驴友发现.html

干草垫上发现失踪教师字条-新闻频道-和讯网


而把这件事从头到尾捋一下,细节更是令人不寒而栗:


2008年9月30日凌晨5点,61岁的北京五中分校地理老师任铁生独自离家去往妙峰山登山,具体去向不明。从此再没有回来。

2008年9月30日上午7点20,任曾经在妙峰山镇政府附近用手机给他一朋友打电话,背景有风声。

2008年10月1日,任老师家属报案。

2008年10月3日,搜救队根据任老师最后的手机信号将搜救定位在了禅房附近,后证实有误。

2008年10月9日,搜救队在铁陀山往滴水岩方向的路上发现一具村民装束尸骨

2008年10月10日,搜救队在铁陀山南侧往滴水岩方向3公里处的山坡上,发现了一张卡片,卡片上的内容让搜救人员兴奋不已。卡片是一张北京五中分校的答题卡,上面写有任铁生的笔迹:

五中老师任铁生,9月30日爬上铁陀山,迷路,在此宿一夜。留下此条以备意外,现往东北方向十字道村行进。爱给路过的一切人。

2008年11月12日,驴友搜救队在铁驼山南侧一处山包上发现一年轻女孩装束的尸骨

2014年8月28日,民间救援队曙光救援队称在门头沟铁陀山一个偏僻山洞中发现数具白骨

沿着小路向村子西北方向走去,翻过一道山梁后,山上已经没有路,野草长了一人多高。
在山腰处,一个直径约2米的不规则洞口出现,山洞周边还有四五平方米的平台,远远望去就如同一口“深井”
通过手电的微光,救援队员勉强可以看到三处散落的白骨,有的白骨有手掌大小,大部分已经成为碎片,救援队人员初步判定为人骨。
“听当地村民讲,这座竖井内曾经有人发现过人体骨骼,一些老人讲过在抗战期间,一些日本兵枪杀中国人后,将人扔到这里。”

2016年1月17日,一名驴友在潭柘寺附近一垂直高度四十米的山洞内发现两具人体骸骨,一具死于八年前,一具年代久远。

警方以及曙光救援队赶往现场搜寻,发现该山洞垂直高度近40米,经过6小时作业后,搜索人员共发现两具遗骸。根据专业人员判断,其中一具尸骸年份久远,暂无法核证其身份。而另一具尸骸据推测死亡时间约为零八年前后,与任铁生老师失踪事件近似,且位置也与其失踪地点相近,因此怀疑为任老师遗体。


为什么最后的手机信号位置不对?

为什么会有怎么多尸体?

日本人当年杀人还用特地走山路藏尸吗?

笔记上的“爱给路过的一切人”是什么意思?

任老师为什么最后会在那个垂直高度四十米的洞里?、

洞里的另一具年代久远的尸体在这里到底扮演什么角色?


而再结合其他的新闻和驴友的见闻:

11年有位村民扮作护林员拿斧头抢劫驴友,驴友两人被抢后,抢劫者要求他们打电话喊个女驴友上来让他玩,趁打电话两人将他制服,后被判刑7年。而这人的动机竟然是和家里哥哥吵架,心情不好就上来抢劫点钱花。

村民扮作护林员持斧头抢劫驴友获刑7年_新闻_腾讯网


chronosddm 1
3楼2010-10-16
操作
北京西郊的山上其实并不安全。记得8年前我曾有次一个人爬山在八大处的“虎头山”顶等待看西山落日,朦胧的山上不远处发现几个行迹可疑的人在像我靠近。。我本能地感到有危险,于是就不断与他们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他们起初在向我的方向逼近着,但发现追不上我后来也就放弃了。现在想想还真心有余悸呢
希望大家不要独自一人爬山,即使多人也不要在野山上逗留到天黑。
fej4662406: 前几年还发生过两个女孩在 八大处 被害! 2013-6-26
chronosddm: 回复 fej4662406 : 是啊,那时好像新闻还报过,说是两名刚高考完上山游玩的女孩


10月26去铁坨山在经过1处白房子进去问路.被里面隐藏的狗咬着了.出来个人把路指向潭王路.还叫狗要把我吃了.很吓人的.最好1个人不要走那里.这里住的人不像好人.是不是这帮孙子把救援塔放倒的好打劫报不了警.


Ydk00000 1
6楼6-18 22:11
操作
我2013年初一个人在山顶也遇到过一个手持斧头的人,我以为是护林员开始就没太在意,接着他向我靠近时我看到他眼露凶光直直的盯着我,我立刻警觉围着一灌木和他周旋保持着一定距离,期间他一直在问我几个人爬山 后面还有人吗,我说后面还有一个马上上来,他再三地向我确定后面是否有人,我骗他说有然后快速离开。。。
之前也是在同个地方,九龙山顶附近确实有个白房子瞭望塔,我经过那里时已经走过几十米,身后白房子里有人开门喊我进去歇一歇,我谢绝了。。。觉得很蹊跷很反常黑店即视感,虽然最终没发生什么,但想想还是很后怕,爬野山确实有危险,无论是独行还是多人,不要接近陌生人要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随身带刀防身,加强防范意识。。。





以上大概是我能查到的这个事件的一些相关信息。


诸位,到底这个皇城边上的铁陀山里,有多少故事,还有多少未发现的尸骨和真相,是谁做的,为什么,我这里不便多说。


没有实地调查,都是看新闻的道听途说而已,莫要在意。

欢迎指正!


完。


附录:

任铁生老师的纸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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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大家点赞多的大多是著名的凶杀案,其实历史上有很多劫财案或者失踪案也是非常适合拍成悬疑片的,比如当年的八路军115师参谋长周昆携军费失踪案(周昆的下落有四种说法,但是比较可信的说法都是周昆这个中共早期高级将领从此就在人海中失踪了),还有1971年美国的波特兰劫机者失踪案(携带赎金从万米高空跳下,从此渺无人烟,商业飞机历史上唯一一起没被破解的劫机案)

那么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起更为诡秘悬疑的大案:

中共特别经费失踪案

这个案子,有这么几个关键点:

1.案情重大,整个案值120根金条,放在今天依然是一笔不可小觑的数目,而在当时,是整个瑞金苏区从牙缝里挤出来,这笔经费的丢失更是殊为可惜。

2.后果严重,当时在国民党白色恐怖的威压下,党中央急需这笔经费,经费的丢失,直接导致了数名尚未暴露身份本可以营救的重要同志在狱中被杀害,后续影响更是一言难尽。而且牵扯到党当时的数名高级领导干部。

3.破案过程离奇,就这样一起大案,居然在20年后被建国后的公安人员组织力量给侦破了,而且其中之曲折往返,足以拍成一部11集的日剧,20集的韩剧,40集的央视剧,80集的湖南台电视剧。

这起案件是我十几年前在天涯煮酒论史论坛上看到的,原作者笔力之深厚,考据之详实,已经把这一起大案写成了上好的悬疑片,很多地方都有转载,原文链接已丢失,这里就让我越俎代庖,直接引述给大家看吧。

(侵删)

中央特别经费失踪案

1931年12月,井冈山苏区向上海第二临时党中央紧急支援的“特别经费”——120两黄金——在转运途中,连同负责解运的地下交通员一起神秘消失。
该案引发了上海中共中央的极大震怒,迫使当时上海地下与工人运动的诸多计划均因经费匮乏而流产。由于该案发于白区,又处在顾顺章、向忠发等大批高级领导人叛变、上海临时中央四处躲避的艰难时局下,这起巨额经费失踪案最终只能不了了之。直到十九年后的1950年,才由中央特批的“悬办”工作组第三组侦查员们侦破。

要说清这起案件,先得了解一下中共党史上的临时中央。1931年9月中旬,党史上的第二个临时中央在上海诞生。当时,在上海的政治局委员只有周恩来、卢福坦、王明、刘少奇四人,仅占政治局成员的四分之一,他们已失去“代表多数”的作用。同时,周恩来将赴中央苏区工作,陈绍禹将去莫斯科担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负责人。这样一来,上海的政治局成员远远不足半数,按照党章规定,政治局已不能行使其职权。共产国际远东局指示中共成立临时中央政治局,并提出组成人员的具体建议。据此,1931年9月中旬,周恩来、王明、张闻天、波谷等四人在博古家里开会商议此事。商议的结果是,由博古、康生、陈云卢福坦、李竹声等人组成临时中央政治局,报请共产国际审批后,第二个临时中央随即投入工作。

本案发生的时间,即第二个临时中央开展工作后不久的1931年初冬。临时中央在处于白色恐怖中的上海从事革命活动,加之当时几乎所有的中央领导人都以较高的社会身份作为伪装,大上海的十里洋场,所需经费无论再怎么节省,也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这样,当时的临时中央不但无法开展正常工作,连中央机关自身的安全都无法保障。

baike.baidu.com/pic/%E4


可此时的处于地下活动中的临时中央既无法筹款,也不能开展募捐,就只能通过两条渠道解决这个难题:一是由苏区建立的红色苏维埃政权拨款,二是向共产国际申请援助。但由于当时的国民政府已经和共产国际敌对,因而莫斯科方面的拨款不能通过银行、邮局汇款,而是安排秘密交通员从境外辗转进入中国,其中曲折多多,风险极大,所需时间少则两三月,多则半年。因此,当时主持临时中央工作的博古起草密电,与瑞金的苏维埃政府取得联系,让即予拨款。当时苏区的经济情况不容乐观。但是,苏区政府还是全力支持临时中央,决定拨给临时中央黄金一百二十两(按十六两一市斤之旧制)。由主持苏区财政工作的林伯渠指示苏区银行“按额调拨”,最后送来的是一堆各式各样的打土豪没收来的黄金首饰,于是就请金匠把首饰制作成十两一根的金条,装入一口按照金条尺寸专门制作的白铜小盒,盒口用锡焊封

事发经过

考虑到这笔数额巨大的经费从江西送往上海得经由若干个地下交通员之手,这就有一个交接验核的过程,交割成功后,下线交通员得给上线交通员一个确认收货的凭证:这个凭证是一个银元大小的汉字,由林伯渠亲笔书写,写后请刻章店铺用经沸水反复煮过的硬木刻成一枚比象棋子薄些的印章样的东西,刻成后按笔画破解成七件。 baike.baidu.com/pic/%E4

七个笔画代表着七个地下交通员,事先将各个笔画和锁具、钥匙各一分寄至(或者送达)预定交接地的地下交通站。上下线交接时,凭暗语相认,以下线钥匙打开上线的锁具确认,交割完成后下线交出笔画,上线则把他掌握的锁具交给下线。上线凭笔画向组织证明他已经完成了使命,已变成上线的原下线交通员则用上线给他的锁具去与下一站交通员接头。完成使命的交通员返回后把收条凭证——笔画交给组织,组织则按照规定的方式把这一特殊凭证辗转送交苏区汇总。

这个出自林伯渠之手的作为凭证的汉字:“快”。至于哪七个地方,根据保密规定,林伯渠是不知道的。

特别经费运送线上的第一个交通员是1931年11月6日从瑞金启程的,按预定的路线,应该是这样的:瑞金——南平——福州——温州—金华——杭州——松江——上海。这条路线有些绕,但安全系数大。满打满算,用一个月时间是可以到达上海的。可是,等米下锅的临时中央从11月底开始发电向苏区询问,一直到12月22日,一共发了五封催询电报,苏区这边于是意识到出问题了。直到1932年元旦那天下午,苏区政治保卫局局长邓发拿着业已收到的“快”字的前六个笔画来请他鉴定是否原件,他方才意识到那笔特别经费出了问题。

初期调查

“快”字的最后一笔——捺,始终没有送到苏区。苏区政治保卫局于是启动了调查措施。经林伯渠确认,已经送来的那六个笔画确是原件,刻章匠也确认是由其亲手制作的东西。于是,苏区政治保卫局断定:特别经费在运送过程中,前几站均无问题,事情出在松江至上海的那一站。

苏区政治保卫局试图对此事进行调查,可是,以当时的条件,想去远离江西苏区、紧靠上海的江苏省松江县进行调查,那简直是难以想象的。不说其他,光是潜入白区的安全风险就高得难以预料。当然,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请机关设于上海市区的中央特科的情报人员协助调查。苏区这边也确实这样做了。上海的特科情报人员将目光锁定在那位承担最后一站运送特别经费使命的秘密交通员。可是,已经找不到此人了!

不了了之。十八年前的调查结果就是这样的。

特别经费未能送到上海,产生了以下严重后果:因没有资金及时营救,九名被捕的同志遭到杀害;一次预先布置好的为配合“一·二八淞沪抗战”而举行的日资产业大罢工流产;三名伤病的地下机关同志因无医疗费用及时救治而死亡;四名牺牲烈士的家属因未能获得组织及时的经济救助而流落街头,最后失踪,等等。

在紧接着到来的反围剿、长征、抗战、内战的风起云涌,这起发生在1931年冬的案件虽然不得不暂时湮没在了纷纭变幻的革命大潮当中,但它却从未远离几位当事人的心头。因为这起事件,造成了许多被捕同志的牺牲、增加了临时中央在上海的工作困难。

重启调查

1949年11月下旬,公安部、社会部向华东局、东北局、华北局的公安部、社会部发出机要件,要求对件内所注明的发生于新中国成立前我党我军各个历史阶段的若干起尚未侦破的悬案进行调查。分发给华东局的案件中有一起中央特别经费失踪案,经华东公安部、社会部研究决定由上海市公安局进行调查。

本来,按照行政区划来说,该案应该交由苏南行署公安处去调查,因为松江其时属于苏南行署管辖。可是,以苏南行署公安处的警力和能力,恐怕难以胜任,所以最后还是决定交由上海市公安局承办。同时下达给上海市警方的还另有五起其他历史悬案。为此,上海市公安局决定抽调一批精干侦查员组建一个名唤“悬案调查办公室”(简称“悬办”)的临时办案机构。“悬办”下设六个调查组, “特费失踪案”由第三组负责调查。

第三组有蒋某某、徐某某、胥某某、邬某四名侦查员,蒋文增为组长。四人接受任务后,随即从“悬办”杨家俊主任那里调取了华东公安部转来的卷宗。蒋文增拿到手里就马上掂出了这个案子的调查难度:卷宗袋轻飘飘没一点儿分量!打开一看,果不其然,就是一份两页纸的材料,是关于该案案情的简单介绍,下面倒是盖着中央公安部、中央社会部的印章。四个侦查员传阅后,马上研究怎样着手进行调查。讨论下来,最后决定去北京,向林伯渠秘书长当面了解情况。

于是,次日——1949年12月6日,蒋、徐、胥、邬四人登上了北上的列车。抵京后,等了三天,就见到了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林伯渠。林老日理万机,但还是给了他们二十分钟时间,于是侦查员就有了如上所述的那番对该案背景、情况的了解。那么,地下交通员的情况呢?林老不无遗憾地说,如果邓发还在,他可能说得清楚。

但林老还是向侦查员提供了一条线索:记得瑞金派出的那个交通员好像姓秦,曾给高自立同志当过警卫员。

高自立这个名字,如今大多数人听着都会觉得陌生,可在当年江西苏区,那可是一位赫赫有名的人物。他是1925年参加革命的老一辈革命家,井冈山时期是与罗荣桓、属于一起担任连队党代表的战友,后来又担任红三军团政委兼军委书记,组建中华苏维埃政府时,他是土地人民委员(相当于如今的国土资源部长)。新中国成立后,高自立在东北担任中共中央冀察热辽分局委员兼财经委员会书记。

侦查员随即离京前往沈阳。他们还算去得及时,高自立当时因长期操劳已经患病,不到一个月后(1950年1月9日)就去世了。当时,侦查员未能见到高自立,但达到了此行目的,高自立看了递交的条子后,答称:警卫员小秦,江西萍乡人,现在解放军第十三兵团任职。

十三兵团当时在广西,于是,侦查员调头南下奔赴南宁。


初露端倪

专案组从南宁开始,一路摸排到了当年最后一位转手的地下交通员刘某某(除案件经办者外,本文当事者均隐去本名,下同)。侦查员向其调查那次去松江跑交通之事,刘某某说那次跑交通还记得很清楚,因为那是他最后一次为组织上效力。

刘某某回忆说,1931年12月1日晚上七点多,在从金华来的上线交通员手中接收了黄金之后,他于12月3日上午七点抵达了松江。他在车站旁边的一个小摊上吃过早点,就去了“汉源栈房”。第二天下午,刘某某在客栈门前听到一个三十五六岁、穿戴黑色衣帽的人向客栈账房打听是否有一个杭州来的竹行先生来住。刘某某估计来人是接头的下线了,当下就与他搭上了话。

对方冲他上下一打量,微微点头。于是,刘某某就邀其去房间。两人对上了暗语、钥匙以及“快”字信符的倒数第二个笔画——撇。至此,交割完成了。对方冲刘某某点点头,拎着装着特费的小皮箱一声不吭地出门而去。

刘某某返回杭州后的第五天,有一个地下党员来竹行取走了那个“撇”。至此,刘某某的任务就算网满完成了。而他的地下生涯也结束了——之后一直到杭州解放,再也没人来跟他联系过。他估计是掌握他这个关系的上级领导出事了。按照当时组织上的规定,脱党这么长时间,他已经不是党员,早巳还原成一个寻常百姓了。不过,杭州解放后他还是去找了军管会、市委反映当年的情况。正因为他的反映,这次侦查员才得以打听到他这条线索。

这样, “悬办”第三组终于查摸到了当年运送特费的秘密交通线上的最后一道环节:松江的那个穿黑色棉袍的男子。那人拿到货后去了哪里?为什么没把特费送到上海,甚至连人也失踪了?要查明这个疑团,得去松江撞运气了。

1950年2月1日,第三组的四名侦查员从上海前往松江开展调查。


陷入迷局

蒋某某四人抵达松江县城后,先去专区公安处。如此重要的案件,自然得到了公安处的积极配合,当即指令松江县公安局指派专人陪同上海同行调查。松江县公安局指派了侦查员老马,会同蒋某某四人随即开展工作。

但时隔多年,当年见过那个黑衣交通员一面的客栈账房实在无法提供更多有价值的线索,于是专案组又请刘某某再仔细的回忆了当时的细节,在侦查员耐心的启发下,刘某某终于回忆起,十八年前那个黑衫黑帽的男子在验证过“特货”后,从钱包里取那个木质的“撇”时,他无意间朝对方打开的钱包里瞥过一眼,看见里面有一张薄薄的折拢起来的蓝色的纸——一张当时客栈通用的押金票据。

30年代的松江城是个小地方,拢共也就那么大一点儿,城里的老住户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可本地的客栈老板、账房先生都不认识这个黑衣交通员,再加上这张票据的细节。因此,可以排除对方是松江城厢人。而且这种特殊的地下任务,此人必定是小心谨慎,定是提前数日就在松江投宿等候。

至此,专案组已经统一了下一步的调查思路:调查松江城里所有的旅馆。

然而遍查当时松江的所有旅馆,却没有查到一个符合特征的旅客。

这时,第三组收到了市局“悬办”通过部队机要员捎来的工作情况通报。通报中说了至目前为止各组的办案进度,第三组与另外两个组并列末位,这使蒋某某等四人顿感脸面无光。不过,通报中也有对第三组有启发的经验介绍。承办…军统’、‘中统’迫害民主人士系列案”的第五组的调查就有较大收获,该组的经验是:不厌其烦,向看似无法调查的方向伸出调查触角。蒋某某看着似有所悟,对另外三人说我们手头这个案子是否也存在这种“看似无法调查的方向”呢?

四个侦查员议下来,觉得这个方向似乎是存在的:黑衣交通员并未入住旅馆,而是借宿于松江城里的某户与其有亲友关系的居民家里。

侦查员于是就决定顺着这个方向伸出触角开展调查。这就需要请松江城厢镇派出所协助了。不过那时开展此类工作远比六十多年后的今天便当得多: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生活模式,街坊邻里间的关系几近透明,谁家来过什么客人、请过几次客,不但户主一家记得清清楚楚,就是邻居也回忆得起来;最关键的一点是:派出所通过全镇各居民委员会可以比较容易地向全镇各家居民查询。

可结果却使侦查员大失所望,是清一色的“没有查到”四个字。

无语之后,蒋某某就说看来松江这里已经没啥线索可以调查的了,我们回上海吧,过了春节再作计议。其余三个侦查员也无办法,只有点头赞同。这时,侦查员胥某某向蒋某某请假,说这边的松江军分区司令部有他一个叫山东老乡,是司令部的参谋,已经四五年没见过面了,想乘这个机会去看看对方。

没想到,这一去,竟然获得了一条线索!


突现黑衣人

胥某某去军分区司令部后,立刻往众侦查员下榻的旅馆打了—个电话,说杜参谋请蒋某某三位一起过去吃个便饭。盛情难却,蒋某某三人于是就去了军分区司令部。杜老乡是个热情豪爽的山东汉子,让伙房给炒了四个菜,买了两瓶白酒,请胥德深四人畅饮。众人吃着,觉得菜肴炒得极好,赞不绝口。杜复明觉得很有面子,就唤出厨师老柏来跟客人见面,说上次华东军区副司令许世友来松江视察,也是老柏掌的勺,许司令也称赞了,还敬了老柏一杯酒呢。侦查员于是就请老柏入席一起吃。

席间闲谈时,杜老乡问起胥某某等此次来松江出差的事由,胥某某说是调查一桩十八年前的案子,费了好大劲还是没有头绪。这时,一旁的老柏忽然开口了: “我知道那年头松江这边还有一个可以住宿的地方哩,不知道你们调查过没有?”话一出口,四个侦查员的眼睛立时齐崭崭地盯着老柏,静候厨师往下说。

民国年间,松江地面的一些党政军头面人物摆宴席,常把老柏请去掌勺。松江城里的保安团司令部经常要举行军事会议,所以老柏去的次数尤其多,就跟保安团司令部的那班人混熟了,对那里的情况也了解了一些。那时保安团只有团长有一辆自备小车,交通不便,这样参会军官的住宿就成了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保安团司令部内就设立了一家有五十张床位的招待所。

招待所对内营业,但也接受社会旅客,但必须有保安团连长以上熟人介绍并要取得一名营级军官的签名担保方可入住,当然是收取费用的。不过,由于有严格条件,能够人住的人也不多。而知道保安团内部招待所可以入住非保安团军人的,那就更是微乎其微了。这可能也是侦查员之前调查时没人提到此处的原因。

蒋某某、徐某某等四名侦查员闻讯大喜,问下来,关于保安团的档案现在都堆在库房里。一查,发现那年12月1日至5日那几天中,符合侦察目标的嫌疑人只有一个:来自上海一家药铺的梁某某。其担保人是保安团营长。梁某某于12月1日中午入住,至12月4日清晨离开。


线索再断

四个侦查员分两路到上海进行查摸,一共花了三天时间,获得了以下情况:梁某某说话带上海郊区口音,听说是江苏省嘉定人。梁某某为人谦恭,内向敛言,正直仗义,再加上他那手技艺,使其成为“祥德源”上下都很喜欢的一个人。老板把他视为第一心腹,不但店里的事情桩桩跟他商量,有时甚至家里拿不定主意的事儿也要问问梁先生。

那次梁某某离沪去松江进货后,过了大约三四天返回药铺。那天,梁某某是上午九点左右回来的,和以往每次去外地出差一样,回店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每人送一样小礼品。然后,梁某某喝了一杯茶,对老板说: “我这次出差有点儿累,这会儿想先去睡一会儿,下午再来向您报告一应情况。老板点头说好,还关切地询问要不要去找西医看看。梁某某微笑称谢,摆手说不必,然后就离店而去。这一去,竟再也没有回来!

那天下午,老板等到四点多钟快打烊时还没见梁过来,只道他生病了,就差学徒前往其下榻处看望。下榻处不远,也在法租界。学徒骑着店里送药的自行车过去也就十来分钟,速去速回,向老板禀报说那里是铁将军把门,没有人。郭老板立刻亲自赶去,果然!向邻居探问,都说梁先生已经走了好几天了,没有回来过。老板立刻向法租界巡捕房报告,巡捕请了锁匠把房门打开,里面整洁如常,却一眼就可看出确实已经数日没住过人了。

巡捕房把老板带去询问,发现其并无卷款潜逃之嫌,也无其他案件牵扯,因此也就没有立案,甚至连笔录也没做。这件事渐渐地就无声无意地过去了。这家药铺的人,从此再也没有见过梁某某。

峰回路转

第三组在对药店的调查中找到了梁某某的照片。经刘某某辨认,确认就是当年的那个与刘某某接头并交割了“特费”的地下交通员。2月26日,四名侦查员开了一个案情分析会。

侦查员分析,梁某某是平静地结束松江之行返回药店,然后不露声色地消失的。而从事后药店老板以及法租界巡捕房去其住处查看和向邻居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他其实自12月1日上午离开住处后就没再返回过。因此,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梁某某对于自己的“失踪”是有准备的,也就是说,正是他自己制造了失踪。梁某某为什么要制造失踪?显然与他作为地下交通员所完成的任务有关。可能是梁某某在完成交割后有意或者无意间发现他所运送的“货”竟然是一百二十两黄金,从而起了贪婪之心,于是,他就决定侵吞黄金,然后远走高飞。

之前,侦查员了解到梁某某是嘉定人氏,那干脆就到嘉定去查查,指望能够撞到好运。

这个运气还真给他们撞到了。侦查员到了嘉定县城,通过公安局找到几个中药店铺的老板、账房、老药工师傅开个座谈会,请他们回忆一下嘉定地面上以前是否有过一个在上海法租界工作的名叫梁某某的老药工。结果,最后一个到场的老师傅说:还调查什么,梁某某就是我收的第一个学生子(沪语,即学徒)。

侦查员得知这个情况,自是喜不自胜。可是,往下就喜不起来了。据老爷子说,梁某某家住嘉定南门外,婚后生育了三个子女。其妻小名贞姑,黄渡镇人,原无业,后来梁某某忽然失踪,光靠以前的积蓄难以谋生,就把嘉定这边的房子卖掉后拖着三个子女回黄渡娘家做起了小生意。那还是民国二十年左右的事儿,后来情况如何不清楚。

第二天,3月2日,第三组一干人顺着老爷子的指点去了吴淞江畔的黄渡古镇。查了半天,竟然让当地民警给打听到了:贞姑大名叫陈某某,以前确实住在长街上,后来全家搬走了。什么时候呢?邻居回忆说是抗战时期,大概民国三十一年前后吧。

民国三十一年就是1942年,那年他们全家搬到哪里去了呢?这个,那么多邻居没有一家知道的。他们是那年秋天的一个夜里悄悄走的,反正家里打开后门就是河浜,一条小船载走了他们,听说东西都没带,光带走了各人的衣服——那是第二天听贞姑的姆妈说的,她们是住在一起的。不过,她也没说过贞姑去了哪里。

走得如此神神秘秘,颇有当年梁某某的行事风格,侦查员越发怀疑:难道是梁某某在与家属中断九年联系后,忽然把他们接走了?

“那么,那位老太太如今还在吗?”

“没了!今年正月里走的。不过老太太死时,贞姑回来了。”

侦查员寻思那就有戏,既然来办丧事,那就会跟其他亲戚接触,接触之中难免要说说各自的生活、家庭成员状况什么的,只要贞姑说过片言只语,那就可能成为线索。赶紧找贞姑家的亲戚去调查吧。抵达黄渡的第三天下午,侦查员终于获得了一条线索:贞姑后来果然是被其夫梁某某接往上海浦东的,现住在浦东洋泾镇!

3月4日晚上,洋泾镇上的钟表匠、五十六岁的申某某——即当年的临时中央地下交通员梁某某,被“悬办”第三组请进了上海市公安局。

惊天内幕

与此同时,在梁某某的提示下,侦查员在梁某某的住处灶膛下挖出了一份密藏于陶瓷药罐里的文件——是上海曹家渡一家旅社为梁某某出具的证明。

到案后,梁某某向第三组的侦查员作了以下陈述——

当时,梁某某不知道自己这次执行的是什么任务,只知道领导向他交代使命时严肃地叮嘱:人在物在!物丢,要掉脑袋!于是他一路小心谨慎,在完成了交接手续之后,立即启程返沪。

那时,敌人对来自浙赣闽“赤区”方向的列车都盯得很紧。组织上考虑到安全,交代梁某某应走水路。

吴淞江在当时乃是强盗出没之地,当地不少住户白天是良民,晚上作江匪。因此梁某某一路小心谨慎,搭乘了强盗不会下手的轮船。到了曹家渡码头已是凌晨,眼见就要到家,梁某某这才松下一口气,他叫了辆崭新的黄包车,想要返回其法租界住处。不一会,就上了苏州河上的“曹家渡桥”。正在年轻的车夫费力地拉着车上坡时,两个推车人随即上前帮忙推车。

老上海有许多衣食无着的流浪汉,专门在桥上或者坡道旁等候,为有钱人推车赚取小费,因此梁某某并未在意,谁知就在这时,毫无防备的梁某某突然被这两个推车人用一条毛巾捂上了迷药!

等到第二天晚上,梁某某被店小二唤醒时,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一家旅社的床上,头脑犹自一片迷糊。此时梁某某突然想起自己的秘密使命,急忙查看。自己的行李都还在,可是另一个装“特货”的小皮箱却不见踪影。再一闻,自己浑身的酒味,只一思索,梁某某就明白自己是中了专事坑蒙拐骗的“白相人”的道儿了。

这个铜箱里装的是什么?领导没交代,可一看那不成比例的体积与重量,就知道那肯定是黄金。这么多的黄金!难怪领导要说“人在货在”了。在那个年代,许多事情发生后是没有条件调查的,组织上没有理由相信自己的解释,那就只有被“执行纪律”。

梁某某决定趁此刻还有决定权的时候,给自己留条性命。于是他让小二立即找管事的来!

被吓坏了的店小二急忙找来了旅社的乐姓经理,听梁某某说丢了一箱黄金,经理惊得目瞪口呆。梁某某赶紧指出尚有补救之法。于是,当下就唤来了店中所有见证过此事的人,一起出具了一张说明梁某某是如何在昏迷中被人送到旅社等等前后事由的证明。并在每一页纸上署了名以作证明。

梁某某收起后,叮嘱说日后不管何人来此询问今日之事,都请避而不谈。但如果来人以上海话发音“捻七”(当天系阴历十月廿七)为暗号,方可讲出实情!说罢起身而去。

为使日后万一被组织上发现,对今日之事进行调查时留下另一条证据,因此,梁某某才决定在出走前回一趟药店故意留下了供调查员追查的线索。

从此上海滩少了一位巧手药工,多了一个钟表摊。在艰苦隐忍了十年后,抗战爆发,梁某某终于得到机会,潜往黄渡,将全家秘密迁往洋泾团聚。

听完梁某某的自述,侦查员们无不目瞪口呆,便于次日立即前往曹家渡的那家旅社核查。果然如梁某某所言,侦查员直到说出暗号“捻七”,乐经理这才松口,所言情况与梁某某一致。

谁是真凶?

至此,侦查员们研究认为“特费”被劫基本上是可信的。

这样,目光就该转向十八年前那个寒冷的清晨发生于曹家渡桥头的巨案了。经过梁某某自己的分析与侦查员们的研究,认为此案乃系街头流氓自行为之,而非敌人或帮派蓄谋。

那么从何下手呢?侦查员的想法是:求助于所有旧上海的老警察。经过上海市公安局的同志们的走访,终于把这些老刑警都召集了起来开会。

但这下可就热闹了。这些老刑警有一半以上直接参与过对这种案件的侦查。因为这种麻醉抢劫在当年那是比比皆是,多成了无头之案不了了之。大家七嘴八舌,只是得出了可能是几个“熊孩子”受当时这股不良风气的引诱,纠合起来作下了这样一起巨案的结论。他们作案的成功仅仅是一种巧合。加之此案系地下党秘密经费被劫,当年本来就没有报案,当然也就没有被这些老警察们侦破了。

最后,这些旧刑警建议:去提篮桥监狱,向那些解放前就被关进去的在押犯当中寻找线索。

第三组于是立即起草了一份协查通知发往提篮桥监狱。提篮桥监狱收到协查通知后,通过对在押犯进行调查,得来了许多线索。期间,包括旅社经理也提供了几条重要的线索,但这些线索到最后却都没有了下落。

就在侦查员们焦头烂额之际,突然,从提篮桥监狱中传来的一条线索,终于让真相大白!

大盗伏法

前面说过,“悬办”第三组曾经在3月8日召集了十八名解放前的旧警察开会。会后不久,其中一位曾姓警察因受一位旧同僚案件牵连被抓进了提篮桥监狱。

曾某那监房一共关了二十来个人犯,人犯待在里面不需要劳动,整天就是闲磕牙瞎聊天消磨时间。同监的人犯听说这个曾老头儿以前乃是巡捕房的刑警,如获至宝,都盯着请他聊聊以前破案的事儿。

闲着也是闲着,大家就聊了起来。有一天就说到了曹家渡那桩黄金大劫案。第二天,有个同监人犯悄悄把曾某扯到监房一角,向他咨询有关检举揭发的政策问题。

曾某是老刑警,一听顿时明白有戏。一问之下,这个冯姓犯人要检举的正是自己昨日所讲的黄金大劫案,于是立即就让他说出来听听。

冯某某是个家境殷实的摩托车商人的儿子,他有个表兄,名叫吉某某,年长他十岁,那年二十五了。吉某某的家境远不如表弟,就时不时到阿姨家来蹭饭。

1931年,冯某某的十五岁生日,家里早在前几天就开始筹备了,无业人员吉某某自然要来帮忙,于是就住进了冯家。对于冯某某来说,那是极欢喜之事,因为这个表哥太会玩了,而且还会邀请他的两个结拜兄弟阿古、小克来一起玩。

冯某某记得那段时间表哥经常玩的就是拉黄包车。冯某某的老爸“摩托阿飞”置办了一辆崭新的日本黄包车,仅仅过了一年又有了一辆七成新的小轿车,那是人家作为债务抵押给他的。小轿车进门后,那辆黄包车就成了这几个熊孩子的玩具。后来,这车干脆就被吉表哥拉回了自己家。

一直到大约这年的12月上旬的某天,吉某某忽然把车擦拭得光洁一新地送回来了。从此,吉某某对黄包车就不感兴趣了,而且人也不大过来了。后来听说他开始做生意了,在公共租界开了一家南货店,竟然经营得很好,还开了一家分号。

当下,老刑警曾某听冯某某如此这般说下来,寻思听上去是有点儿像,于是就对冯某某说,要求直接向看守所所长报告。

接到冯某某的检举后,“悬办”第三组全体出动,于5月11日夜审冯某某。发现冯某某交代的那辆黄包车的牌照,竟然与乐经理提供的牌照号码只差一个数字!

侦查员当即出动,连夜拘留了吉某某,同时对其住所和店铺予以搜查,搜得白铜盒—个,后经梁某某与刘某某辨认,正是当年装纳“特费”黄金的那个。

吉某某被捕后作了交代,其作案情形确如侦查员事前的分析。当年意外得手后,三人随即断绝来往。抗战胜利后,吉某某曾在外滩偶遇阿古,方知小克1937年就在青帮铲除汉奸的作战行动中殉国了,阿古现在北京路经营一家五金店。

1950年5月12日晨七时,第三组拘捕了另一案犯阿古,并对其所开的五金店及住宅进行了搜查,未获赃物,但有黄金首饰十四件,疑系用其所劫黄金打造,遂予没收。

在对另一案犯阿克家的搜查中,其父母主动交出儿子诀别时交给他们保存的黄金二十两。经当年打造金条的瑞金老金匠辨认,确系出自其手。

至此,这起发生于1931年的巨案终于破获。

1950年11月18日,吉某某、阿古以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梁某某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当时尚未有“玩忽职守”、“重大责任事故”等相应的罪名,他是以“历史反革命罪”被判的,但判决后却被释放了。回家后,梁某某于1959年病殁。

因检举而立功的冯某某半年后获释;旧刑警曾某的行为也被视为“重大立功”,且经调查认定其确实与原同事无涉,于当年7月间释放,由区政府将其安排到物资公司当了一名看门人。

特别经费失踪之谜至此结案。

怎么样,这起案件是不是一部惊心动魄跌宕起伏的悬疑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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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年 4 月 29 日,上午 11 点 40 分,在京都西北的山中,发现了一具无头女尸。

这天上午,附近的农家一家四口,来到山中采集野菜。这里离京都有大约 1 小时 30 分钟的车程,人烟稀少。然而时至中午的时候,大伙发现在山中的河边,似乎有一个被人丢弃的塑料人体模特。正想着「竟然有人在这里乱丢垃圾」,一家人走到那具「塑料人体模特」的跟前,才发现这其实是一具尸体。于是一家人连忙报警,京都府警两小时后赶到了山里的这处现场。

尸体趴着被放在河水里,河水只有 10 公分左右深。女尸没有头部和两只手,身高估计为 160 公分左右,上身赤裸,下身穿灰色毛呢裙子和连裤袜,没有鞋。现场没有搏斗痕迹,周围也没有遗留物品,更没有血痕。创口没有血液流出,而且也没有腐烂的痕迹,甚至连乌鸦的啄食痕迹都没有。根据这些痕迹判断,警方断定这具尸体应当是最近不久刚刚被人抛弃到这里的。

由于这是一具无头女尸,还被切掉了手部,因此警方一时也无法从面容和指纹来确定受害人身份。当天下午,京都府警便在附近的园部市警察局设立了调查本部,并且从京都府和园部市调集了 50 名警察开始负责本案的侦查。

警方首先进行比对排查的,是最近一段时间上报失踪的人口。经过两天的调查,初步确定死者是住在兵库县三田市的一名护士,名叫田中久美子,44 岁。

同时,法医的尸检报告也出来了,死亡原因是失血过多,死亡时间初步确定为 4 月 26 日夜间至 27 日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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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田市位于神户市的北部,四面环山。由于地处阪神城市带的附近,同时自然资源丰富,所以经济仍然以农业生产为主。闻名世界的「神户牛肉」,其实就产自三田市。我因为业务原因,也曾经去过这里几次,当地的市民非常淳朴善良,即使是遇到我这样不认识的陌生人,也会主动打招呼问好。

田中久美子的老家,并不在兵库三田市,而是在本州岛日本海一侧的鸟取县鸟取市。那里有日本唯一的一处沙漠,也是有名的自然景观「鸟取沙丘」的所在地。从米子市中学毕业后,田中久美子考取了鸟取当地的护理学校,高中毕业之后便留在了鸟取市的医院里工作。大约在 19 岁的时候,通过朋友介绍,田中久美子搬到了三田市,并且进入了当地的一家医院工作。

24 岁的时候,田中久美子与三田市的一名驾校教练结婚,婚后不久便接连生下了两男一女。表面上过着风平浪静的生活的她,却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她有一个长期的外遇。

外遇对象的名字叫做泉谷博司,1951 年生,与田中久美子同岁,是三田市当地一所叫做「新生水泥公司」的运输车司机。而他与田中的相识,其实也相当偶然。

泉谷是三田市本地人,身材高大魁梧。年轻时曾经是不良团伙一员的他,24 岁时遇到了自己的真爱 —— 一名比他大 3 岁的公司职员。一番追求之后,泉谷不顾家中的反对,与这名女子成亲,并且生下了三名女儿。泉谷在邻里中的评价很好,而且平时也是一名好父亲的形象:无论是街道举办的活动,还是女儿学校的运动会,他不仅积极参加,而且还热心地参与组织工作。然而,在他 30 岁的时候,因为一次偶然的工伤,让他认识了一名医院中的护士,从此两人便开始秘密约会,并且发展到了肉体关系的阶段。

巧合的是,泉谷博司与田中久美子的丈夫,两个人是中学的同学,而且私交很好。30 岁那年,泉谷与田中久美子的丈夫偶然重逢,于是两家便开始了交往,经常外出郊游。随着了解的深入,泉谷便得知了田中久美子工作的医院,其实就是他的外遇对象所在的那家医院。

大约 2 年之后,泉谷的外遇对象准备与他分手后结婚,然而两人分手的过程并不顺利。意外撞见了泉谷与外遇在一起争执不下的田中久美子,逐渐成为了泉谷的倾诉对象。而这时的田中,也因为与丈夫的弟弟、妹妹的关系相处不融洽,遭到了婆家的排斥,甚至萌生了离婚的念头。两个人经常在一起互诉衷肠,并且经常聊到「理想的家庭」的感觉,久而久之,田中和泉谷之间竟然萌生了感情。33 岁那一年,田中和泉谷终于迈过了那道危险的边界,开始了正式的肉体关系。因为两家的关系相当不错的原因,于是他们两人都不得不在家人面前表现出一定的生疏感,同时又不停地寻找机会进行私会。

这样混乱且堕落的关系,不知不觉之间,竟然维持了 10 年。表面上两家的日子都过得风平浪静,但事实上水面下的暗潮涌动,是令所有人措手不及的。

1995 年 3 月,田中久美子开始瞒着丈夫,悄悄将自己的私房钱从银行中分批取出。她用自己的三个孩子的名义办了银行账户,并且往每个账户里面都存入了 10 万元现金。之后,她又往自己的妹妹的账户中存入了 10 万日元。她这么做的原因,是在为了她下一步计划做准备。

1995 年 4 月 26 日清晨一大早,田中久美子对准备出门上班的丈夫说:

「我爸爸的忌日快到了,要准备回去扫墓了。」

「哦,好啊!那我去向公司请假。」往年回久美子老家扫墓的时候,都是夫妻两人一起前往,所以她丈夫便顺口答道。

「不用了,今年你的年假,留到 8 月份的时候全家旅行的时候再请吧。我今年一个人回去就行。」田中的语气其实有一丝紧张,然而她的丈夫却没有觉察到。丈夫答应后,便匆匆出门了。

见丈夫出门后,田中便急匆匆拿上了前一天晚上早已收拾好,藏在衣橱里的旅行包,便急匆匆地出了门。她的目的地并不是自己的老家鸟取,要去干的事情,也并不是给父亲扫墓。

9 时许,田中久美子来到了三田车站前的巴士车站。在这里等候她的,是泉谷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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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年 4 月 22 日,泉谷博司在晚饭后,突然对妻子说:「公司准备派我去东京出差,要参加一个水泥行业工会的会议。」

妻子一边收拾着碗筷,一边答道:「哪天动身?」

「应该是下周,26 号左右吧。2、3 天就回来,工会可能会安排一些活动。到时候我从迪士尼乐园给你和孩子们带礼物回来。」

听到有礼物,泉谷的三个女儿欢欣雀跃。妻子也没多想,因为丈夫是工会的积极分子,所以这样的活动每年总会有几次。

26 日上午 9 时许,泉谷开着自己的车,停靠在三田车站的巴士停车场。接上田中久美子之后,两个人便沿着国道 175 号线一直北上,向着福知山方向开去。

到达福知山后,田中久美子突然说有重要的信件需要寄出,于是两人在一处邮局停住车子,久美子向鸟取的妹妹家寄出了一封信。而这,是她留在人世间最后一次联络。此时距她被害,已经不足 24 个小时。

两人到达福知山的时候,已经是中午时分了。等田中寄完东西,两个人便在福知山市吃了午饭,之后又去打了一会儿柏青哥。大约接近黄昏的时候,两个人再次开车上路。一路上田中与泉谷聊起了未来,而且越聊越起劲。但是当田中说到她对两个人关系的构想的时候,泉谷不禁手心出汗,不知如何应对才好。

泉谷本以为这次的旅行,仅仅是一次两个人疯狂的约会。然而,田中却不这么想:她想要趁这个机会,跟泉谷私奔,两个人建立一个新的家庭,找个地方隐姓埋名地生活下去。这样的要求,显然远远超过了泉谷的想象。原本只是需要一个「炮友」的他,现在看来必须要在自己的家庭和田中久美子之间,做一个决断了。

一路上的山路相当崎岖,所以几乎每过一会儿,泉谷和田中就会停下车来,在路边的便利店或是休息区停车休息一会儿。时至深夜,他们两个仅仅从福知山市开出了 30 公里山路。这段路尽管不太好走,但平时也仅需要 1 小时左右。

突然,从山间的国道旁,闪出了一间情人旅馆。不,其实说这是一间汽车旅馆更为合适。泉谷将车停在一层的车库中 —— 为了私密性,这种旅馆的入口都设在车库里。来投宿的人,只要从车上下来,顺着楼梯爬上去就可以到达自己的房间,而不用与服务人员或是其他客人打照面。房间的计费,也是自动投币式:自进门后关上门开始便开始计费,走的时候只要向机器中投入足额的房费即可。

停好车,走下驾驶座的泉谷,却发现副驾上的田中一动不动。

「先说好了,今晚我不会跟你做的。」田中冷冷地对泉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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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小时之后,田中久美子的尸体便静静地躺在了离这间旅馆不足 10 公里处的山间小溪里,头和双手被切下,上衣被脱去。身边携带的装有 300 万现金的旅行袋,也不翼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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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觉察到田中久美子失踪,已经是两天之后的 28 日了。这天晚上,因为有事情找妈妈商量,于是田中的大女儿给妈妈的老家打去了电话:「外婆,我妈妈在吗?」

「说什么呢,她根本没回来啊。老爸的忌日都不回来一趟,太不像话了。」

觉得奇怪的女儿向父亲说明情况之后,一家人赶紧报警,并向警方提供了田中久美子的一些特征。30 日上午,警方打来了电话,要求家属前往医院辨认尸体。田中的丈夫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到停尸房,最终确认,这具女尸确实是田中久美子。

警方首先对田中久美子的家人进行了询问,在家人的不在场证明均成立的情况下,又对田中久美子所工作的医院、交往人群进行了排查。2 周时间过去了,但调查一无所获。

一般来说,在出现分尸情况的杀人案件中,当嫌犯通过毁坏面部、指纹等等个人识别信息的手段进行分尸的时候,往往包含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被害者与嫌疑犯具有非常亲近的关系,在案件调查时嫌疑犯很容易被警方筛查出来;而第二种,则是嫌疑犯对被害者具有非常高的憎恨感。但无论哪种情况,犯人的目的都是增加警方搜索被害人身份的难度,以获取更多的销毁证据、编造伪证等等的时间。

然而在本案中,因为田中与泉谷的外遇关系保密的非常彻底,所以警方完全没有将泉谷列为怀疑对象。然而,在搜索进行了三个月的时候,泉谷的前外遇对象,突然找到了搜索本部,并且向警方坦露了田中与泉谷的秘密关系。于是,警方迅速开始对泉谷进行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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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的调查结果,是非常令人振奋的。

首先,警方认定泉谷是在情人旅馆中杀人后,对田中进行分尸,并且用自己的汽车将尸体运到河边丢弃。这样判断的原因有三点:

第一,田中的尸体经过放血处理,这样的手法一定需要浴室中的温水对血管进行冲洗才行,否则如果向河中抛尸的话,河水的低温会促使尸体的血管收缩变窄,尸体内的血液会在之后再慢慢排出,甚至在体内凝血;

第二,进行分尸的地点需要有相当好的照明,否则切断部位的断口会呈现不规则的形状,而且会在创面附近有更多的割伤痕迹;

第三,在河边进行分尸的话,尸体附近会有明显的血液荧光反应,甚至连树干、草丛里都会有喷溅的血液,这些与现场勘检的结果不符。

于是警方对泉谷的车辆进行了大搜索。在泉谷的后座上,有明显的洗涤痕迹,表面的纤维有明显的清洗破坏。尽管在后座的表面上没有获得任何的线索,但警方将后座坐垫割开后,从坐垫海绵上获得了一些已经干透的血迹。经过化验,血迹的血液型为 AB 型,与田中的血型相符。

其次,警方对泉谷家中院内的垃圾焚烧炉进行了彻底搜查,从炉内积攒下的炉灰中,找到了三样证物:墨镜架的残片,金属钥匙链,和一个内衣的挂钩。

经过详细的比对,警方确定这三样证物分别是:

1. 墨镜架属于 Gucci 的女性墨镜,型号与田中久美子 2 年前自己购买的生日礼物相符。购买地点为三田市内的二手奢侈品店,田中的家里还有当时购买墨镜的单据;

2. 金属钥匙链上印着鸟取沙丘,与 1994 年 8 月份田中久美子回老家探亲时,在鸟取沙丘的纪念品店所购买的钥匙链完全一致;

3. 内衣挂钩与一款高档调整型内衣的挂钩相符;田中久美子在案发前半年刚刚购买了该品牌的内衣,花费 30 万日元。

这三样物证同时出现在泉谷博司家中的焚烧炉里,这可不是一般的巧合,

收集到这些证据后,田中久美子的死,似乎即将真相大白,本案搜查本部的警察们也松了一口气。然而,这起分尸事件的结束,却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


警方收集到了重要的四件物证之后,立即开始准备第二次对泉谷博司进行突击审讯。然而,此时的一个变数,改变了这起案子的面貌:

泉谷博司在第一次审讯之后,意识到警方已将他锁定为最大嫌疑人。为了帮自己洗脱罪名,他聘请了当时日本最著名的律师,山上益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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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上益朗,不夸张地说,他就是如同《Legal High》里面的古美门律师一样,在法庭上几无败绩的超级律师一样的存在。令他名声大振的,是一起叫做「狭山事件」的著名案件。


狭山事件发生于 1963 年。这一年 5 月 1 日,一名高中一年级的女生被人奸杀。随后警方将一名在附近养猪场工作的青年石川一雄逮捕。在警方严厉的审问之下,石川一雄供认了强奸、强盗、杀人、尸体遗弃、恐吓未遂、偷窃、窃取林木、故意伤害、诈骗等等总共 11 项罪名,被判死刑。

然而,在死囚中,他的案件被日本共产党和部落解放同盟得知,并且在这两个组织的帮助下,迅速聚集起了一批左翼律师,以「违法逮捕」、「伪造证据和证词」,以及「侵犯人权」的名义对初审死刑判决提起上诉,开始为他发起了无罪辩护。山上益朗在这起案件中,担任的是律师团首席的职位。有着强有力的律师团的支援,以及普通市民的声援之下,石川一雄发起了一次次再审申请,否认自己是真正的犯人。事件的最终结果是石川的死刑判决被推翻,改判处无期徒刑,并于 1994 年获得假释出狱。

狭山事件是一个波澜壮阔的律政斗争的案件。尽管起因是一起奸杀案,但随后有越来越多的政治权力卷入了这起案件中,日本共产党、日本红军、部落解放联盟与右翼团体们开展了长达 50 年之久的斗争 —— 狭山事件的最近一次开庭审理发生在 2015 年。

这种旷日持久的法庭斗争,也许又会成为我们感叹「日本效率低下」的一个原因。但是其中的细节却是这样的:这 50 年时间里,起诉、上诉、再审总共 5 次,控辩双方搜集的证据、资料多达 3 万多页。这样的努力,使得日本警方在搜集证据时变得越来越谨慎,而且在鉴别证据的有效性上,也出现了长足的进步。同时,因为嫌疑人石川一雄的出身是「被差别部落」,辩方在申请再审时,提出了日本的法庭审判具有歧视性,与宪法精神相违背。由此而产生的「庭审公平性」的考量,为之后日本能够对逐渐增多的外国人犯罪进行审判时,也会注意到是否产生了「国籍歧视」的问题。

不得不说,这样的审判过程,已经从对一起案件的「真实」的探究,升华到了探讨「法律系统是否完善」的程度了。我认为,正是有这种辩方与检方的不断交锋,才能够促成更为公平、公正的审判制度,以及逐渐完善的法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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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上益朗接手泉谷博司被控杀害田中久美子的案件,正是在狭山案件的嫌疑犯石川一雄之后的 1995 年。他与泉谷博司面会后,首先帮助他制定了一条计策。而这条计策,正是田中久美子被杀案的关键转折点。

6 月底,京都府警对泉谷博司进行了第二次审讯。在这次审讯中,泉谷博司一改之前疲于应对警方质询的样子,显得胸有成竹。当警方对案件的关键点,4 月 26 日夜间他和田中久美子的行踪的时候,泉谷答道:

「因为两个人谈的不太愉快,所以就决定分手了。当天晚上我们进到汽车旅馆房间后,田中提出要走,于是我跟她一起开着车,大约 11 点多的时候将她送到了西舞鹤车站。之后我自己在外面找了个旅馆住下,住到 28 日回到了家。」

这显然不是警方想要的供词。于是警方对泉谷出示了在他家焚化炉中发现的三样证物,对泉谷询问出处。而泉谷则遵循着山上律师给他的建议,对警方的问题一概回答「不知道」。

即便如此,检察院还是对泉谷发起了公诉。因为按照他们的经验,即使再强硬的嫌疑人,在如此有力的证据面前,也会哑口无言。这样一来,法庭便会采信检方的证据,对嫌疑人定罪。于是在第一次开庭审理中,检方对泉谷进行完法庭问询之后,向法官出示了四样关键证据:

1. 泉谷车后座上的 AB 型血液样本;

2. 发现于泉谷家焚烧炉中的钥匙链;

3. 发现于泉谷家焚烧炉中的墨镜碎片;

4. 发现于泉谷家焚烧炉中的内衣挂钩。

然而此时,山上哲郎律师从辩护席上缓缓站起,对法官说:

「法官大人,我申请对检方证据进行质询。」

法官同意了他的要求。于是山上哲郎犹如早已准备好一般,对检察官质询道:

「第一,泉谷车后座上的血液,检方是否做过 DNA 测试,这就是田中久美子的血液?」

「没有,因为时间太久,已经失去了 DNA 检测的可能性。」

「很好,那么第二点,关于在我的当事人家中焚烧炉发现的鸟取沙丘的钥匙链。请问检方,这种钥匙链是只有鸟取沙丘附近在卖吗?」

「没错。」检察官似乎有些得意。

「但是这些店铺,据我所知,早在 80 年代起就开始贩卖完全相同款式的钥匙链。我曾经问询过当地几家纪念品商店,他们说每年卖出去的钥匙链总数多达 10 万个。而这种钥匙链的生产厂家也远远不止一家。其实不止是鸟取沙丘,在鸟取市的旅游信息中心、鸟取市的火车站都可以买到这个钥匙链。甚至连远在京都的新干线车站里,都可以找到这个钥匙链。」

说到这里,山上出示了他在京都火车站拍下的店面里贩卖鸟取沙丘的钥匙链的照片。他不紧不慢地接着说:

「既然这个钥匙链如此常见,而且甚至 100 多公里外的地方都可以买到,所以检方根本无法证明这个钥匙链确实是田中久美子所有!」

检方似乎此时哑口无言。山上哲郎接着说:

「至于第三件证物,Gucci 的墨镜碎片。这种眼镜在国内究竟有多少副,请问检方是否调查过?」看检察官默不作声,山上拿出了一张证明书:

「这是我周末时去大阪时,偶然路过 Gucci 的专卖店,于是进去询问的结果:同款墨镜在大阪这家店里,3 年间曾经出售过约 500 副;而如果我们把使用类似设计的,几年前的老款墨镜算上的话,因为当时正值泡沫经济时期,每年都会卖出 5000 副类似的墨镜。检方呈交的证据中的这个墨镜碎片,因为经过焚化,已经基本变形变色,所以已经难以区分新款老款。仅仅从大阪一家店铺便可以得知,具有类似设计的镜架在国内市场上流通着几万副 —— 请注意,我们还没有算上那些从海外流入的海外品和仿制品。

因此,这一证据也无法直接与田中久美子直接联系起来。」

「至于最后一件证据:内衣挂钩。因为这一产品的购买渠道是电视购物和邮购,而且销售范围遍及全国,所以...我想我也不必多说了。」

山上哲郎的这一席话说完,检方似乎还有不服气,正要争辩之时,山上再次开口:

「法官大人。我也承认,这三件检方提供的证据,确实与田中久美子的私人物品有诸多相似之处。然而检方在提供这些证据的同时,除了田中家人的证词之外,无法提供任何客观地可以证明田中久美子真正拥有这些物品的证据。

退一步讲,即使检方可以证明田中久美子真的拥有这些物品。但问题重要的关键在于,所有的物品都是不记名进行销售的,而且其销售数量也非常巨大。因此,即使我的当事人泉谷的焚烧炉中,同时出现这三样物品的概率也远远算不上非常之小,所以我认为检方提出这三件物证对于本案,不具有直接的联系。」

法官此时若有所思。

「然而,检方在侦查这起杀人案的时候,到目前为止也无法提交案发现场、凶器的直接证据。这在我国的杀人案审理中,是极其少见的异例。无法举证案发现场,也无法举证作案工具,检方能够提出的,仅仅是针对泉谷先生作案动机的推测。在这样的条件下,我认为继续对我的当事人进行庭审,是不合适的。因此我申请法庭休庭。」

检方被山上律师说得哑口无言。确实没错,警察对于案发现场和凶器的调查,始终深陷于泥潭之中。法官在询问检方是否还有更多证据时,检察官垂头丧气地摇了摇头,于是法官宣布:

「由于重要证据的缺失,本庭宣布休庭。在检方能够提供更有力的证据之后,本庭再开庭审理。」

原本是得意洋洋准备让泉谷博司当庭认罪的检察官,此时一无所获。而泉谷博司,则自由地回到了家庭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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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份,在法庭上失利后,检方加强了对更多证据的搜集工作。首先,警方盯上的是那间泉谷和田中曾经入住过,也被警方怀疑是最可能的作案地点的汽车旅馆。

警方首先将泉谷入住过的那间房间里,浴室、床、厕所等各处的物品尽数收走,甚至拆走了浴室和厕所的下水管。然而对这些物品进行血液荧光实验的时候,没有发现任何的血迹。据警方后来分析,因为旅馆的入住率较高,所以上下水的使用也比一般家庭要更加频繁,清理也会同样相当频繁。如果说一般家庭的下水道在 2 个月后仍然可以查出是否有血压反应的话,酒店和旅馆中的下水道里,这个时间会缩短到半个月至三周左右。

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泉谷的时候,即使这间旅馆中有可疑的血液痕迹,也早已经被洗刷干净了。

而对于作案工具的搜寻,也同样一筹莫展:对田中久美子的颈部、手部断面进行分析后,得出的可能的作案工具,应该是一把手锯 —— 因为遗体中被破坏的骨骼部分,都是具有相当硬度的骨头;而在这些断面的附近,并未发现有用刀进行劈砍的痕迹。因此警方也开始对泉谷是否购买过手锯,进行了调查。结果一无所获。

时间在一天天过去,距离泉谷的羁留期限的 9 月 22 日,已经越来越近了。泉谷并未继续交待更多的案情,始终在重复山上律师告诉他的话;警方也无法获得更多的物证:田中的鞋、上衣、旅行袋、300 万现金,都已经不翼而飞了。而且在事件发生之后,泉谷家也没有突然变得非常有钱,所以这让警方简直无从下手。

1995 年 9 月 22 日,羁留期限已到。警方不得不将泉谷予以释放。

1996 年 3 月 21 日,因为本案无法收集到任何更多的有力证据,京都市检察院的副检察长牛尾道治宣布撤回公诉。

自此,泉谷博司正式地恢复了自由身,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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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不知道读者小天使们对本案的真实情况,又是如何解读的呢?请留言告诉我吧!

不可否认的是,山上律师的手段也许会让有些人觉得「钻法律的空子」。然而,正因为有了这样钻法律空子的行为存在,才能促使法律的制订者们绞尽脑汁,开始研究如何让法律更加完善。

「浪费了那么多税金,还不能抓住犯人/还得养着死刑犯」在想这句话的读者们,其实你们应该想想:「浪费了那么多税金,议员们到底在干什么?为什么还不去完善法律?」

毕竟,养活一个死囚,可比养活一个国会议员便宜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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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谷风平浪静回到家中,宁静的小镇三田市,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只是凭空地将田中久美子蒸发掉了一样。

然而 10 年后的一天,这个小镇的平静再次被打破。而打破着宁静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泉谷博司。

1996 年,因为检方所提供的证据不足,泉谷博司的杀人指控被撤销。他回到了之前工作的水泥公司,继续当他的水泥罐车驾驶员。之后,他飞黄腾达,职务不断升迁。10 年之后的 2006 年,他已经成为了公司的高层人物。

然而公司所在的三田市,发展却并不理想:1985-1995 这十年间,三田市的人口从 4 万人激增到 9.6 万人,飞速的发展带动了当地建筑业的蓬勃发展;但 1995-2005 年的十年时间里,人口仅从 9.6 万人增加到了 11.4 万人,房屋、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明显放缓。所以三田市本地的很多水泥、建材、建筑承包商,都面临了严重的经营困难,建筑行业小企业倒闭的数量也越来越多。

尽管在 1995 年 1 月阪神大地震之后,大阪・神户・京都这些地区的建筑行业公司曾经迎来了一个红火的时期,然而随着地震重建工作的结束,行业的需求也就随之减少。原本那些雇来应急的建筑行业职员们,现在面临着不得不被辞退的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关西地区建筑行业的工会组织们,为了抗议大规模的裁员,便掀起了一次又一次的抗争,用罢工、抗议甚至是威胁的手段,来阻止建筑行业的公司们进行裁员。

在如此之高的抵抗下,一些建筑公司、水泥公司便放弃了裁员,选择与这些工会和解。而和解的一种结果是,原公司的老板干脆放弃了公司的拥有权,而是将公司转让给这些工会组织,获得一笔出售公司的资金后直接退休。当然,这样的做法也在情理之中:作为社长,一方面面临着经营困难的压力,一方面还面临着属下员工与工会组织阻止裁员的压力,于是干脆放弃经营。

所以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泉谷博司所在的「新生水泥」,也被易手给了关西地区水泥行业工会。泉谷作为工会中的积极分子,也就顺理成章地被委任为公司的高层。此时的他,已经 55 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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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水泥被易手的事情,发生在 2003 年年初。关西水泥工会接手新生水泥之后,派来了一位社长,他的名字叫奥野胜,时年 40 岁。

奥野胜,用今天的话说,是一名职业经理人。同样出身于水泥行业的他,曾经用自己的手段,将自己工作的水泥公司搞垮,然后配合水泥行业工会吞并了自己当时工作的水泥公司。自此之后,他便在水泥行业工会里获得了赏识,不断被委任到那些工会新接手的水泥公司里担任高层。说来也巧,大部分他所接手的水泥公司,之后都会被行业工会控制,再被并入那些较大的水泥企业中。换句话说,他其实是一个行业工会派出的「刺客」。

同时,奥野胜的女性交往也非常广泛。93 年离婚之后,他便成为了酒廊、夜总会这些地方的常客,身边的女人换了一波又一波。所以也经常有他在经营中中饱私囊的传闻。

2006 年 3 月 17 日,奥野胜接手新生水泥后刚满三年,他被人用绳索勒死在了「新生水泥公司」附近的山林里。

警方立即对奥野胜身边的人群展开了调查。当警方对新生水泥的员工进行问询时,泉谷博司对警方坦白:

「是我杀了奥野社长。」

因为泉谷之前曾经涉嫌杀害田中久美子,于是他立刻成为了警方重点的搜查目标。通过审讯,泉谷如实坦白了他如何将奥野社长骗入山林,再如何用绳索勒死了他的过程。作案时间、作案地点都完全符合。于是,泉谷被警方以故意杀人罪执行了逮捕。

根据泉谷的供述,3 月 17 日晚上,他与奥野胜社长开会,探讨公司未来的经营方针问题。然而,因为谈得并不愉快,泉谷和奥野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于是泉谷提议出门走走散散心。奥野和泉谷走进公司背后的山林里,泉谷恨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用随身携带的绳索从从后面死死勒住了奥野的脖子,将他勒死在了那片树林里,随后逃跑。

然而此时,警方对案件的侦破并未停止 —— 因为本案仍然存在着更大的疑点:奥野社长的死,并不是一个人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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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警方疑虑的,首先是奥野尸体的状况:一般来说,如果是蓄谋已久的谋杀,作案者往往会对尸体进行伪装、破坏或是掩埋,以拖延警方的侦破工作;如果是临时起意图财害命的话,那么尸体的财物、衣服都会出现被乱翻的痕迹。然而,本案中奥野的尸体,首先是被堂而皇之地放置在林间的地面上,而且财物也没有被盗的痕迹。种种迹象表明,似乎案犯是想要让警方尽快找到奥野胜的尸体的感觉。

他这么做的原因又是什么呢?有什么人会杀了人之后,还想让警方尽快破案呢?

而第二个疑点,就是奥野胜随身携带的物品。同时,这也是本案最大的悬念。

因为当天天色已晚,奥野胜出门时在外套外面又加了一件风衣。警方在对现场勘查时发现,奥野胜在自己的西装外套的袖子里面,悄悄藏了一个录音笔,而且录下了当天晚上在林中的录音。但是当时奥野应该带在身上的手机,却不见踪影。这个特殊的情况,各位读者小天使是怎么想的呢?

我来说说我的分析:

1. 2006 年的日本,手机早已人人普及,而且随身携带。所以奥野胜的手机失踪,肯定不是因为他忘记在了什么地方,而是凶手所为。凶手将手机拿走的原因,应当是作案之前往奥野胜的手机上发送了什么信息的缘故。

2. 奥野胜所藏有的录音笔,说明奥野当时早已预料到了自己会遭遇不测,所以才会将它藏在衣袖中 —— 如果是自己需要随时使用的话,大可以放在衣袋里。也就是说,他希望通过录音笔,将凶手行凶的过程记录下来,好让自己不至于冤死。

3. 本案最可怕的一个事情是,奥野胜在被杀之前,便已经明白了自己难逃一死。所以他没有选择逃跑,而是准备与自己的死亡直面相对。能够让他有如此勇气的,除了需要与一个比他能量大得多的组织相抗衡,用自己的死来揭露事实真相的原因之外,恐怕也没有别的解释了。

那么问题是,他所要抗衡的,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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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过听取录音笔中的内容,发现了事件的几个疑点:

1. 在录音笔中所录下的 20 分钟录音中,前 10 分钟可以听到奥野胜在与一个男人的声音对话,之后出现了一些轻微的挣扎的声音,后 10 分钟里奥野胜应当已经死亡。所以在奥野被杀当时,他与凶手并未产生激烈的搏斗,而是似乎坦然接受了自己被杀死的下场。

然而,在录音中,那个男人的声音明显经过了一些遮挡,所以很难听清是否就是泉谷本人。

2. 奥野的挣扎声音停止之后,录音中出现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同时还有狗叫。几分钟之后,录音中出现了汽车引擎启动的声音,之后就一片寂静。

新生水泥公司的停车场,位于公司的正门前,在那边的汽车的声音是不会被录入录音笔的。而事发现场稍往山顶的方向大约 50 米,就是一条山间公路。所以汽车应当是停在那边的。

但是按照泉谷的供词来说,他是自己一个人作案。但是在现场出现了女人和狗的声音,而且似乎凶手是与她们一起离开的,所以我们可以怀疑这起杀人案,存在多人作案的可能。

在之后的调查中,警方发现了一些更加不同寻常的线索:

1. 在新生水泥的办公室里,警方从一名叫做市野的员工的办公桌抽屉中,发现了一本小册子,封面上写着《社长自杀后公司经营手册》,里面写着以奥野胜自杀为前提,之后如何运营公司,由谁来担当管理职位的等等构想。

2. 通过调查公司的账务,警方发现 2003 年年初,奥野胜刚刚接任新生水泥的总经理的时候,公司有一笔人身保险支出。继续调查后警方得知,公司在 2003 年 1 月份时,为奥野胜购买了人身保险,保额 1 亿 5000 万日元;在 2004 年年初,公司又为奥野胜增加了保险金额,将人身保险的数额提升到了 2 亿 6000 万日元。而这笔巨额人身保险的受益人,都是「新生水泥公司」的名义。

警方继续深入,发现了一个相当让人感觉不妙的事实:新生水泥在 2003 年被接手时,经营状况较为糟糕,庞大的银行贷款给公司经营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同时,当时公司的雇员数为 20 名左右,工资成本相当高。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司以奥野胜的名义向保险公司购买人身保险时,所获批的最大保额,就是 1 亿 5000 万日元。也就是说,当时的新生水泥公司,即使经营情况已经捉襟见肘,也还是用高额的保险费用,为新上任的社长购买了最高额度的人身保险。

在 2003 年里,新生水泥辞退了 10 名员工,公司里仅剩下 10 人。同时,因为节约成本和开发市场的原因,新生水泥的经营状况明显好转。于是到了 2004 年初的时候,公司向保险公司申请了提高奥野胜的人身保险金上限。经过确认,奥野胜获得了最高 2 亿 6000 万日元的人身保险金额上限,于是公司也同样全额购买。

联系到之前在市野抽屉中发现的《社长自杀后公司经营手册》,以及眼下的以公司为受益人的巨额人身保险,警方开始怀疑:奥野胜的死,是否是被人已经计划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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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肯定有的读者会问:自杀不是拿不到人身保险的保险金吗?

其实不是这么回事。

常见的人身保险免责条款中,确实可能会有以下三条:1. 自杀,2. 以获取保险金为目的的他杀,3. 战争等因素。然而,保险条款的制定,事实上因公司而异。在国际上比较常见的人身保险合同中,关于自杀,往往会规定 1-3 年的「免责期」:自保险购买或更新日起,在免责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自杀,则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在免责期间过后,自杀同样可以获得保险金赔付。

在日本,每年有大约 2.7 万人选择自杀的方式结束生命(我国的自杀数字为 13 万 - 28 万,因为统计口径不同)。在这 2.7 万的自杀者中,因为公司经营不善的原因而选择自杀的,公司社长人数为 950 人,公司高层人数为 1300 人。所以不可忽视的是,确实有一些公司的经营者想用自杀的方式,来换取保险公司的赔付,用来支撑公司的经营,以及给员工发放工资。

而考虑到新生水泥公司的情况,这一原因也在一定程度上说得通:新生水泥在奥野胜接手之后,因为面临高额的银行贷款压力,奥野准备对公司资产进行重组。然而,因为水泥行业的不景气,准备重组的资产估值远远低于公司的预期,更不用说用来偿还银行的贷款。经过了裁减成本的第一年后,奥野便开始向水泥行业工会寻求融资,但融资之后的经营结果,也只能是苦苦支撑现有业务的运营,并未找到真正解决经营困难的解决方案。但此时新生水泥的债权人,已经从银行逐渐过渡为水泥行业工会。如何偿还向工会的借款,似乎成为了奥野胜最大的难题。

然而,这样的推测,似乎将奥野胜的死亡指向了「为公司偿还借款而死」的方向。因为奥野胜不曾留下日记、遗言之类的文字,用来说明自己的死,所以警方也无法获得更多的证据来支持这样的推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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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关于奥野胜身上携带的录音笔中,出现的女人的声音,也有了一些眉目。

事情要从对泉谷博司的调查审讯谈起。

泉谷博司被捕之后,对自己杀死奥野胜的事实供认不讳,但他否认交待「为何杀死奥野胜」的原因,同时也坚持说自己是独自行凶,没有其他同伙。但是,警方通过街头监视录像的记录,调查了泉谷在作案前几天的行踪,并对泉谷的家中进行了彻底搜查,发现了其中的疑点。

1. 在案发前 5 个月,2005 年 11 月,泉谷多次前往几家医院,以睡眠不稳定的原因,从不同的医生手中拿到了大量安眠药的处方。警方在泉谷家中起获了超过 200 片的安眠药;

2. 在案发前 3 个月的 2006 年 1 月初,泉谷从网上购买了 12 万伏的电击枪。该电击枪在泉谷家中起获。

3. 案发前一天的 2006 年 3 月 16 日晚,泉谷与一男一女在公司附近的快餐店见面,谈话持续了 5 个小时,直到夜里 12 点过后才分开。

警方通过询问泉谷的朋友,才知道那天晚上与他见面的人,正是新生水泥公司的事务员兼出纳,梅本。在事件发生前 2 个月,梅本已经辞职离开了公司。

根据警方在公司范围内的问询,得知梅本在公司内部的风评不佳:她同时与公司里多名男性保持着性关系,泉谷就是其中之一。梅本的前夫上田是一名建筑工人,大约 10 年前与她离婚,但两人仍然保持着较好的关系,而且梅本的前夫也与泉谷相识。

当晚在快餐店与泉谷见面的人,就是梅本和她的前夫上田。

警方将这一调查结果告知泉谷,并且要求他坦白当晚会话的内容,然而他对此保持沉默。同时,警方也对梅本和她的前夫进行了质询,梅本否认了自己当晚曾于泉谷见面,但是她的前夫将实情透露给了警方:

当晚 6 时许,泉谷给梅本打去电话,要求尽快见面。梅本之后给上田打去电话,要求他一同前往。大约 7 点半的时候,梅本与上田一同到达了快餐厅,见到了泉谷。然而,泉谷对于有第三人在场,似乎感到有些不快,说话也吞吞吐吐。

时间快要接近 11 点的时候,泉谷似乎终于下定了决心,对梅本说:「明天就要下手了,你要来协助我。」

梅本神色慌张,她对泉谷说:「你说要对什么下手,我不明白啊。」

泉谷狠狠地捶了桌子,然后压低声音说:「你别想装傻!你以为那些人会放过我们吗?这件事情,从一开始你就脱不了干系!」

上田觉得话题听起来有些危险,于是他没敢打听,而是默默在一旁装聋作哑。但是,梅本此时的神色明显慌乱起来,她握着杯子的双手发抖,不敢直视泉谷恶狠狠的眼睛。

泉谷见梅本迟迟不表态,就再次用很低沉的声音对梅本说:「年初你拿走的 400 万现金,我可还记得呢,希望你也没忘。」

梅本当时便哭了起来,泉谷显得很不耐烦,便走到门外抽烟。上田此时问梅本,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但梅本不回答,只是趴在桌子上一边发抖一边哭泣。

几分钟之后,泉谷回到了快餐厅里,坐在了座位上。他拿出随身的手帐和圆珠笔,拍在梅本的面前,要求梅本将他吩咐的内容写下来。

「因对公招待的需要,本人 奥野胜 需要从公司预支现金 400 万元,立此为据。

申请人 奥野胜

批准人 梅本玲子

日期 2006 年 2 月 10 日」

梅本不敢违抗,只好将这些内容老老实实地抄在了手帐最后的空白纸上。写完之后,泉谷再次对梅本说:

「你只要老老实实地配合我,我保证你的安全。」

之后,泉谷便独自先离开了快餐店。上田将梅本送回家的路上,她一言不发。之后上田也没和梅本见过面。

获得了上田的证词后,警方再次提审了梅本。在她的供述下,警方对新生水泥公司的借款单据再次进行了排查,其中以奥野胜名义申请的现金借据总额达到了 6145 万日元,但有 4300 万日元的借据上,都没有奥野胜的人名章。然而,对于案发当晚梅本是否出现在现场的调查,梅本始终对此否认,坚持说当晚她一个人在家睡觉。

同时,警方在梅本的家中,也发现她确实养有一条秋田犬,这与现场的录音相符合。警方之后对梅本的汽车轮胎进行了调查,以用来与案发现场的泥土进行比对。然而此时警方才发现,梅谷的汽车刚刚更换了四条轮胎,而且底盘冲刷得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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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调查再次走入了死胡同,于是神户地方检察院,只得根据目前手中所掌握证据,以及涉案人员的证词,准备对本案相关嫌疑犯提出公诉。

2007 年 3 月 20 日,神户法院做出判决:

被告人泉谷博司,在调查期间拒绝提供事件真实情况,企图隐瞒共犯的存在,故意拖延本案的调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被告人梅本玲子,调查期间拒绝交代事实,有意隐瞒犯罪情节。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 4 年。因证据不充分,故意杀人罪名不成立。

就这样,泉谷博司带着自己的沉默,开始了无期徒刑的服刑。当年田中久美子被杀的真相,如今奥野胜被杀的真相,所有的真实,都被这个男人深深地埋在了心里。

前后跨度达 11 年,围绕在泉谷博司这个男人身上的两条命案,似乎就这样地画上了终止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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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田中久美子被杀于 1995 年,按照当时的日本法律,谋杀罪的最高刑事追诉期为 25 年,也就是说,如果在 2020 年以前,可以搜集到更有效的证据的话,那么检察机关仍然可以对嫌疑人提起公诉。

2010 年 4 月 27 日,日本将刑法中致人死亡事件的刑事追诉期大幅延长,其中谋杀罪的追诉期被取消。也就是说,自此之后的杀人案,嫌疑犯将永无宁日地被警方追捕。

2005 年 3 月 9 日,警方以暴力抗拒执法、勒索未遂的罪名,将关西地区水泥行业工会的委员长逮捕。

2007 年 5 月 7 日,警方以暴力行为、恐吓、盗窃等罪名,对关西地区水泥行业工会的 4 名干部进行逮捕。这四名干部分别隶属于京都市山科区,大阪市西区,兵库县三木市和三田市。

2010 年 5 月 11 日,警方以集团暴力、勒索、恐吓等行为,对关西地区水泥行业工会的 13 名干部进行逮捕,其中包括该工会的副委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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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后记

而在奥野胜这个案子中,泉谷博司是否真的是犯人?行业工会是否参与其中?购买巨额人身保险金的最终目的何在?以及,那个我们在文中提出的问题:奥野胜究竟在于谁抗衡?

这些问题我们该如何回答呢?

我来试着列一下可能的情况吧:

1. 行业工会安排,为奥野胜购买了巨额人身保险的目的是想要他死,用保险金来捞一笔钱。但未曾想奥野胜不想束手就擒,他积极改革公司,希望能用业绩证明自己还是个有用的人。然而行业工会只想挣简单的快钱,于是杀害了他之后,利用手中泉谷博司的把柄,来逼他顶罪。

(能够让一个人去顶替杀人案的罪名,这样的把柄,究竟是什么呢?)

2. 泉谷博司和梅本联手,为社长奥野买下了巨额人身保险。并且通过伪造社长借条,支走大量现金,再用借条逼社长奥野自杀,自己顺理成章从高管接手公司社长职位,转移走奥野的保险金。而奥野识破了他们的计谋,于是决定以死来揭露他们的阴谋。

(奥野明白自己来到新生水泥后,应该就不可能再活着离开了。)

3. 泉谷博司和梅本联手为奥野买下了巨额人身保险,企图杀死他后侵吞保险金。行业工会拿到了泉谷和梅本涉嫌犯罪的证据,用这些证据逼迫他们杀死奥野,并且将奥野出卖给警方。之后行业工会派遣新社长进入新生水泥,拿到奥野的保险金。

(行业工会不费吹灰之力,既赚到了奥野的保险金,又除掉了公司里的二号人物泉谷博司。)

4. 警方始终没有放弃对田中久美子被杀案的追查,但无法找到泉谷博司犯案的证据。在逮捕了行业工会委员长之后,警方与行业工会达成交易,由行业工会出面做局陷害泉谷。而同时,行业工会也想除掉奥野胜,于是他们对泉谷博司下达杀死奥野的指令的同时,也把消息透露给了奥野胜 —— 所以奥野胜才会随身隐藏录音笔。为了能够让泉谷博司心甘情愿地去执行杀人命令,行业工会一方面许诺将保险金分一部分给泉谷博司,另一方面又用泉谷的把柄来要挟他。

奥野胜死后,警方顺利地逮捕了泉谷;行业工会也成功地将奥野胜的保险金纳入囊中。

(行业工会不直接向警方告发泉谷的把柄,是因为那样会导致包庇罪/毁灭证据罪。)

当然,以上这些都只是假设而已。真相究竟如何,恐怕我们永远也无法得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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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

2011 年 9 月 13 日,兵库县三田市的一处大桥下的水泥桥墩里,因为风化出现剥落,在桥墩中发现了一个人类头骨。

经过 DNA 比对,这个头骨的主人,并不是田中久美子。田中久美子缺失的头部和双手,目前仍然下落不明。


user avatar   xu-lang-yexingzhe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觉得这个案件可以考虑拍成悬疑“爱情”片。

在很多人那儿,私奔是件浪漫事儿,是爱情的一种表现方式——父母不同意,夫妻不和心,找上最爱的人,一起去新的城市,开启新的生活。

抛开观念正确与否的问题,关于私奔的歌词、诗、小说,都充满了爱意。

我今天要讲个带点血腥味的私奔爱情故事。

但这段短短只有27天的私奔故事,在凶手的枪决声和他孩子的哭啼声中,结束了。

写完这个案子后,我一直在思考刘网的事儿,她是个很有思想的姑娘,热爱艺术,心中充满爱情和浪漫。但作为一个社会角色——她承担着母亲和妻子的责任,最后她选择了爱情,忠于个人意志,却抛弃了责任。

这种选择究竟是对是错,我没想明白。或许稍作改编拍成悬疑“爱情”片,是个不错的题材。


1967年8月5日,台北市,王文敏骑着一辆墨绿色的本田五十CC,找到刘网说,跟我走吧。


刘网,30岁,别人的媳妇,5个孩子的妈——丝毫没犹豫,拿了身份证、银行存折、一些现金,坐上摩托就走了。

接她走的王文敏31岁,是名非常优秀的创业者,时装界大拿,全台北服装店的人体模特,基本都是他出品的。

路上,他们丢掉摩托,拦了辆taxi,一路向南,从台北到新竹。

这一路上,他们聊得最多的,不是情话,不是对未来的憧憬,而是杀人。


1967年8月4日晚上十点,私奔前一天。

王文敏找到江金根求助:我媳妇丢了,跟警察报了案,但还没找到,我想去台中找她,你跟我一起吧。

江金根是个铁匠,力气比较大,但脑子不是特好使——之前遭遇过车祸,撞伤了头,精神上有点小问题。

两年前,因为王文敏做媒,江金根才娶了媳妇。

江金根对王文敏心怀感激,赶紧坐上他的小摩托,一起去了台北东站。

刚一到站,王文敏说坏了,东西忘带了,得回自己店里取。

他们打了个车,一起回到了王文敏的小店——康定路51号。

康定路51号总共四层,三楼、四楼住人用,二楼是整形医院,一楼是王文敏制作、销售人体模特的地方——七彩艺苑。


一进屋,王文敏先把大铁门锁死,转头看江金根时,脸色完全变了——特阴沉,一点也不急切。

江金根吓一跳,问锁门干嘛。

王文敏说,我把许绢(王文敏的媳妇)、陈国房(王文敏的学徒)都杀了,尸体就在床下,叫你来,是让你帮我埋尸的,如果你不愿意,我不介意再埋一个。

江金根差点吓尿了,但平时不好用的脑子,在这种绝境之下,却突然开窍了:如果反抗,万一打死了王文敏,店内就是三具尸体,警察一定怀疑都是我干的。万一王文敏把我也杀了,我tm就更亏大发了。

看江金根摇摆不定,王文敏掏出刀,揪住他的衣领:跟我埋尸,给你5万,不然就把你也弄死。

看到这儿,你肯定有个疑问——王文敏为啥不自己埋,非得叫个帮手,是手残还是脑残?这一会儿再说。

当天晚上,俩人去了好几个五金店,买了钢锯,锯条,十字镐,铁锹等工具。


回到七彩艺苑,他们把两具尸体从床底拖到了地下室,忙活了一宿———先挖洞,把地下的钢筋弄断、扯出,再把两具尸体硬塞进了洞里。

埋尸的时候,江金根注意到,王文敏的媳妇许绢,一头长发不见了,成了一个大平头。

他心里好奇,但没敢问。

其实这头卡尺,是王文敏亲手剪的——几天前,他怀疑媳妇在外偷情,一顿暴打后,剪了她的头发。


1967年7月24号,他发现钱包里少了2000块钱,怀疑是媳妇许绢偷的。

接着,这哥们又在抽屉里发现瓶香水,马上怀疑许绢偷人了,香水是隔壁老王送的礼物。

既淫且盗,王文敏一下就受不了了。

他跑进屋,拽出许绢,拿出一根粗绳子把她五花大绑,让她跪地上,一顿拳打脚踢。

王文敏质问许绢:说,你是不是又偷人了?

如果单看此事,王文敏这人疑心病太重,比较变态——但4年前,许绢确实出轨过一次。

那会儿,王文敏整天忙着创业,许绢被邻居「明生参药行」老板张忠炎下药迷奸了,但事后许娟没报警,还彻底和张忠炎搞到一起。

俩人有了奸情后,想上演一出现代版的西门庆潘金莲。

张忠炎怂恿许绢,让王文敏喝了一剂“倒阳药”,喝完后,王文敏就阳痿了。(个人认为,应该不存在啥“倒阳药”,王文敏可能自身就有性功能障碍)。


一直到1964年7月,张忠炎怂恿许绢,让她去高雄当个陪酒女,许绢不愿意,情急之下,向王文敏坦承自己有外遇了。

王文敏选择了原谅妻子,俩人提出诉讼,把张忠炎送进了局子。

但从此以后,下面再不能“揭竿而起”的王文敏,上面开始不断“揭竿而起”——动不动就拿棍子打媳妇。

这次,他怀疑媳妇偷钱又偷人,打得更狠了,许绢被打服了,实在受不了,瞎编说自己在台中有情夫。

王文敏找台中的朋友求证后,发现这个“情夫”压根没来过台北,非常火大,又是一顿暴揍。

许绢没办法,改口说和上门维修的电工睡觉了。

王文敏信以为真,跑到水电行大闹,最后发现还是许绢编的——他请水电行的人吃饭道歉,回家后打得更狠了。


7月31日晚上,许绢被揍了整整一周后,王文敏邀请妹妹王贞节和妹夫江玉辉来做客。

俩人刚一进屋,就看见三位大汉守着门,卧室里,一个女人被绑住双手,趴在地上,正是他们的嫂子许绢。

许绢浑身是伤,衣服也被扯得稀烂,完全不成人形。

突然,江玉辉感觉背后一痛,回头发现,王文敏正拿着一根木槌,猛敲他的后背。

王贞节一下子懵了:我哥这是要疯啊,打了媳妇打妹夫。

她赶紧上前劝架,拉着王文敏的手咬了一口,制止了她哥——在王文敏的逼供之下,许绢又说自己是和妹婿江玉辉偷的情。

当事人全在场,几番辩论下来,王文敏发现,许绢说的还是假话。

妹夫江玉辉气坏了,被冤枉不说,还tm让人拿木槌锤了后背,他马上跑去报警,说自己被大舅哥锤了。

最后,由王文敏他爹出面,赔了5000块的医药费,江玉辉才同意撤出告诉。

丢了2000,又赔了5000,王文敏更不理智了。

有一天,许绢说自己口渴,王文敏就让学徒陈国房去给她送水喝。

陈国房是个17岁的小伙子,心地特善良。

许绢求陈国房:你救救我,这主要是2000块钱的问题,我现在身上有一千块,求求你,再帮我凑个1000。


没想到,这时候王文敏进屋了,他看见许绢和自己学徒在说悄悄话,一口咬定俩人有奸情。

他把陈国房也绑了起来,一顿爆踹,但陈国房死不承认,他没办法,只好把人放了。

8月3号,王文敏贴出「今日休业」的红纸条,说停业整顿,让所有学徒都回了家,其中也包括陈国房。

陈国房回了老家,家人看他满身是伤,问怎么回事。

陈国房说,老板怀疑他和老板娘有私情,把他给打了。

家人劝说,这人这么暴力,你就别回去了。

陈国房说那不成,我行的端做得正,怕什么?

当天晚上,他就回去了,想要和老板解释清楚。

但他再也没回来,等家人再见到他时,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8月4号,王文敏急匆匆跑到警局,说自己媳妇失踪了,学徒陈国房也失踪了,怀疑俩人私奔了。

当天他强行拽江金根入伙,买了钢锯、铁锹等,开始埋尸——之前讲过了。

第二天下午两点,江金根满头大汗地冲进台北市警局二分局,说七彩艺苑的老板王文敏,因为怀疑妻子许绢和学徒陈国房偷情,把俩人都杀了,还把尸体埋在了地下室。

局长郑文杰听后哈哈大笑,问江金根是不是精神病犯了。

警察的嘲笑,也不是没道理。

一来,七彩艺苑位于西门町,是当时全台北最热闹的地方,寸土寸金,就算是地下室,也都是钢筋水泥。

在闹市区杀了人,不把尸体送出去,反而埋在这里,怎么可能?!


二来,警察也不相信1米63、瘦弱的王文敏,能胁迫一身高体壮的铁匠帮他埋尸。

那会儿台湾正是两蒋戒严时代,很多刑事警察,都是军统或中统特务转任。

这帮人闲不住,生怕没事儿,既然有人报案了,也不管假不假,带着一批警察,在记者的簇拥下,浩浩荡荡来到了七彩艺苑。

店里没人,警察直接破门而入,大批记者也顺势跟进。

面对大门的玻璃橱窗内,有六个赤裸的人体模特儿,橱窗里的墙上,贴着「留日名师精制」的宣传纸条;橱窗对面的墙上,贴着「艺术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励志名言。


一楼没有血迹,也没打斗迹象,大家纷纷涌进了地下室。

此时,有记者查出,江金根有精神分裂症,看着地上全是人体模特儿的断臂残肢,大家猜测:是不是江金根受环境刺激,产生幻觉了?

但江金根指着一块水泥地,坚定地说:尸体就埋在下面。

警察没办法,出门找了两个拉板车的车夫,说有小偷把赃物埋在地下室,请他们去帮忙「挖金」。

两名车夫咔咔就开始挖地,旁边一堆记者在那咔咔拍照。

车夫挖的特嗨——挖个地还有人拍照,说不定明儿就上报纸了。


挖了大概30厘米深,没挖出金条,但挖出两只手套,有个车夫更嗨了,想着这肯定是小偷埋赃物时留下的,金条肯定就在眼前了。

等挖到快70厘米时,挖到了硬硬的东西,又个车夫顺手往下一摸,发现竟然是头发,他俩吓得扔下铁锹,转头就跑,照也不拍了,工钱也不要了。

当时的警察组长林陈水,赶紧用国语对记者们解释,他没存心欺骗两名车夫,因为在台语里,挖金就是挖骨头的意思——我感觉他就是在扯犊子。


头发都出来了,再找工人过来「挖金」,也没人愿意了。

林组长没办法,派人去二分局对面的龙山殡仪馆,请老板卖个面子,找了四个工人继续挖。

由于怕破坏尸体,四个人小心翼翼地挖到夜里十一点,才挖出具女尸,头发被剪成了大平头。

半小时后,又挖出一具男尸。

经法医证明,男尸就是王文敏的学徒陈国房,被勒死的,死亡时间是8月4日凌晨3点左右。

女尸是王文敏的妻子许绢,脑震荡后窒息而死,死亡时间为8月4日凌晨5点左右。


整个挖尸过程中,谁也没想到,王文敏回来过。

他骑着摩托,来到了七彩艺苑门口,一看这么多人,感觉不对劲,一脚油就跑了。

因为所有人都往里挤着看热闹,没一个人回头看见他。

王文敏先去了贵阳街二段195号天德堂药房,找她妹妹王贞节借钱,但那天是周六,下午银行关门,没法取钱。

王贞节把药房里的5000元现金给了哥哥,据王贞节后来回忆,当时王文敏上身穿一背心,下身套一灰黑色长裤,神态非常镇静。

接着,他骑着摩托,载着妹妹,去了西园路二段196巷41弄6号,要妹妹进去跟女主人刘网说,请刘网帮忙看下店。

刘网一出门,就看到了思念已久的情人——王文敏。


俩人把妹妹送回了药房,就开始亡命天涯。

第一天晚上,他们跑到俩人第一次约会的地方——土地公庙,当晚就在庙里那什么了(有性功能障碍不代表没有性生活)。

接着,由刘网操刀,把王文敏剪成了大平头,自己则剪成了西瓜式的学生头。

第二天一早,俩人看报得知,尸体已被挖出,摩托车的颜色、车号也被公布,于是,俩人就弃了车,打车从台北去了新竹。

杀妻埋尸案刚爆发时,全台湾的媒体,最关心三个问题:

➀ 王文敏是怎么杀害媳妇许绢和学徒陈国房的?

➁ 许绢和陈国房到底有没有奸情?

➂ 江金根,到底是报案人还是杀人共犯?

可随着王文敏、刘网私奔消息一出,没人关注真相了,大家纷纷转向感情八卦:

➀ 王文敏,一个杀人犯兼性功能障碍患者,为何对女人有如此致命的吸引力?

➁ 刘网,一个5个孩子的妈,为什么在王文敏临时通知下,就能带上所有现金,从此抛夫弃子?是爱情的召唤,还是邪恶的沉沦?

➂ 杨甘泉,刘网的丈夫,身为殿堂级绿帽大王,会原谅自己的妻子,还是要斩断结发九年的情丝?

你看,古往今来的媒体都一个德行,只看流量,不看真相——八卦永远比正事儿受关注。


王文敏和刘网一路向南,先从台北跑到了桃园。

刘网在桃园县中坜市,找到前保姆詹丽雪,又从中坜打车,到了台北康定路与桂林路口的华南银行万华分行,造成自己一直在台北的假象。

他们让詹丽雪拿着九千块的支票,去银行取钱,没想到,詹丽雪拿好钱刚要出门,就被警察抓住了。

银行工作人员发现户头主人是王文敏的妹妹王贞节,打电话报了警。

刘网、王文敏一看詹丽雪被抓,赶紧打车跑了。


那个年代的人,还是非常重情重义、信守承诺的。

詹丽雪被抓后,没有听警察的话回家,转头就去了刘网家,照顾她的5个孩子;

王文敏犯案潜逃,七彩艺苑停业了,但各地商家还跟从前一样,按时依约付款;

学徒黄金松明明知道,领不到几百元的薪水了,还把收到的二万一千元帐款,如数交给了王文敏的父亲。

与此同时,这案子越来越扯——

➀ 王文敏痛恨媳妇儿出轨,自己也没闲着,杀了媳妇儿不说,还带着别人媳妇儿跑了

➁ 警察坚持不悬赏抓人,相信只要监管好银行和王刘的家人,抓到人是迟早的事儿

➂ 记者也不追着警察抓逃犯,而追着刘网的丈夫杨甘泉,让他的见报率还高于王文敏

据杨甘泉对记者描述,他爸是退役将军,他妈还在大陆,刚来台时,他家境不错,还开了一家豆腐工厂。

杨甘泉没生意头脑,把豆腐工厂开垮了,后来又在锦西街开了一家「华美美容院」,靠着妻子刘网的美发技术,带了二十几个学徒,死忠粉很多,还开了分店。

但又被杨甘泉做垮了。

现在,整个七口之家,就靠刘网在家编点假发为生。

很多人都说,刘网的能力特别强,杨甘泉特别废——要是没杨甘泉和孩子的拖累,刘网肯定能活得特别好。


杨甘泉和刘网结婚九年,生了4个闺女,1个儿子;

他说自从刘网离家后,未断奶的小女儿整宿整宿地哭闹,其他几个,还都得了皮肤病,自己没能力照顾。

杨甘泉跟刘网娘家人讨论了,刘网再不回家,他就把儿女送孤儿院去。

他不仅自己在报纸上哭诉、威胁,还让儿女给妈妈写信,刊登在报纸上。

读小学二年级的女儿亲笔写了「妈妈:妹妹弟弟哭,好想你」,希望能劝妈妈回家。


但这些都没打动刘网,她心里只有王文敏。

王文敏和刘网是小学同学,学习成绩都非常好,不是你考第一我第二,就是我考第一你第二那种。

除了同为学霸,俩人还都喜欢画画,经常切磋画画的技艺。

但小学毕业后,他俩就分开了。

多年以后,王文敏搬到了台北万华,做人体模特生意,那时候,刘网恰好在做编织假发,因为假发需要配模特,因缘巧合之下,俩人又相遇了。

俩人的关系,借用李敖的话就是——如果你想红杏出墙,我就站在墙外面。


但要说王文敏有多爱刘网,我是不咋信的。

8月16日,警察拦截到一封王文敏写给他爸的信。

信的正面是用中文写的,王文敏请父亲同情刘网五个孩子的遭遇,先拿两千元给刘网的丈夫杨甘泉作为生活费。

可翻到信的背面,在「给钱」那里,还有四个日文平假名「ないです」,这是日文否定的意思,意思就是「别给」。

王文敏受过一年日文教育,而刘网完全不懂日文,这句话,是王文敏专门写给他爸的。

这tm绝对不是爱情的体现,8月24日,在王文敏、刘网潜逃将近20天后,台湾警察终于坐不住,要破费了。

他们悬赏三万元,全岛缉拿王文敏和刘网。

但警方提供的照片,是她刚生完第五胎时照的,和她现在又瘦又美的模样完全对不上。


除此之外,警察还公布了一个特点,就是王文敏因患不明怪病,夏天必须不停喝青草茶。

于是台湾民众天天盯着买青草茶的人,都想赚这三万块钱。

可谁都没想到,在逃亡的27天里,为了添补生活费用,每天早上八九点钟,王文敏都会推着脚踏车,沿街叫卖青草茶。

所有人都盯着买家,没有人注意过卖家——大家都成了睁眼瞎,这是一句四押。


悬赏没用,青草茶作为道具,也没什么鸟用,但这期间,「七彩艺苑双尸案」的报道很多,都不太符合实情,让王文敏非常生气。

8月29日当天,他给《联合报》写信,说自己是冤枉的:“我并没有杀死我的妻子许绢,也没有杀死陈国房。

只要《联合报》全文刊载网盘的投书,次日鄙人决定与刘网夫人一同向林永鸿先生投案。“

他开出条件:只要《联合报》愿意把他写的信一五一十刊登出来,在信登报第二天,他就投案自首。


30号当天,王文敏的信被全文刊出。

31号,全台湾的人,都等着王文敏、刘网投案自首。

警察和记者更是卯着劲——警方一直被王文敏搞得很被动,所以在台北警局周围布足警力,想要在俩人进警局前,先抓到人,一雪前耻;

记者则一定要拍到俩人进入警局的画面,证明他俩是自首的,不是被抓住的。

大家等一整天,还是没等到人。

晚上十一点钟,所有人都以为王文敏撒了谎——不会来自首了。

就在他们准备收拾东西回家睡觉时,一辆出租车疾驰而至,来到警局门口,一男一女从车里窜出,迅速进了警局。

一进门,男的就大喊:「我是王文敏,照约定来投案了。」

还没离开的记者一看,赶紧冲上去拍照,生怕搞不到个大新闻。


因为案件影响力大,检察官侦查速度很快,短短23天,就宣告侦查终结。

王文敏、江金根被依法共同连续杀人罪提起公诉,刘网被依法藏匿人犯罪起诉。

检察官认为,江金根不只是帮忙埋尸——他还有重大杀人嫌疑。

但法官李相助不这么看,他认为:许绢、陈国房二人都是王文敏一人单独杀害。

检方说那不能——王文敏又瘦又小,杀两人就已经很不易了,根本无法胁迫强壮的江金根帮他埋尸。

法官说有可能:「当时许绢、陈国房都被绑了,王文敏杀人不难,但陈尸现场是人车往来频繁、行人众多的西门町,急速处理不被人发现才是难题,因此,王文敏找到姻亲江金根,诱之以利,示之以威,非无可能」。


1967年11月22日,李相助做出一审宣判:王文敏连续杀人,死刑;刘网使犯人隐蔽,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江金根无罪。

但这案子没完,二审的时候,法院认定许绢是王文敏杀的,陈国房是王文敏、江金根一起杀的,于是判王文敏死刑,江金根无期徒刑。

三审、四审时,都和二审结果一致。

到了五审,又变成了江金根无罪。


到了六审,法院又变了……认为许绢是王文敏杀的,陈国房是江金根杀的,判王文敏死刑,江金根无期徒刑。

最后,台湾最高法院维持了六审的判决。

1976年3月18日,王文敏被判执行枪决;江金根在同年4月16日入监服刑。


王文敏、刘网逃亡期间,很多人扬言等抓到这对奸夫淫妇,把刘网浸猪笼、乱石打死,甚至施以满清十大酷刑。

可刘网一投案自首后,却出现很多支持她的言论。

很多女孩同情她的遭遇,或者佩服她的勇气,因为很多女孩也和刘网一样,遇到贫穷又不解风情的丈夫,年纪轻轻就被子女牵绊,白天出门赚钱,晚上回来顾家。

在移送看守所前,刘网被问到5个孩子时,哭得泣不成声,但当记者问刘网:你丈夫欢迎你回家,你愿意吗?

她坚定地摇了摇头。

刘网最后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在监禁期间,人们发现,刘网已怀有3个月身孕。

在狱中怀胎超过七个月时,刘网依法保外生产,但她没回自己家,而是去了王文敏的弟弟王文喜家待产。

后来,她带着和王文敏的孩子,消失于茫茫人海。


参考资料:
1、管仁健《一个少妇跟着杀人犯私奔以后》
2、李相助《现声说法:一位资深法官的回忆录》
3、国史馆台湾文献馆:省府委员会议档案
4、台灣大搜索/人體蠟像館 地下室不可說的祕密
5、三立《超心理X檔案》:西門町七彩藝苑埋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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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知道,以前看新闻总说他这不好那不对,还有徒弟打记者什么的。

要么就是让沙溢的儿子安吉叫他爸爸。

以前不爱听相声,也没觉得郭德纲究竟是好还是坏,最多就是嘴皮子利索,损人不重样。

直到后来有一天突然就爱上了听他的相声。

每天晚上不听一段就睡不着觉,跟有瘾的似的。

然后前天突然梦到跟郭德纲谈恋爱,他拉着我的手跟我说情话……

在梦里就吓出了一身冷汗,甚至于郭老师还亲切的称呼我母上为:伯母。

我说,你们两个是同辈人,就不要互相客气了吧?!

醒来后,一股难以言说的感觉,这几天再也没敢听他的相声,总觉得别扭。

唉,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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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H48以前就它一家,现在和teamsh比起来就有天然缺陷了,毕竟有版权和没版权就是不一样。所以team sh的前景我还是看好的,现在来看资源也还可以。

不过还有一点需要突破,就是剧场公演,现在虽然没有具体日期,不过好像有在准备开公演的消息了。SNH48的优势就是已经有了多年的剧场经验和一批固定粉丝。所以team sh如果在这一点上能够做好,那么赶超SNH的最大阻力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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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其他内容均为本人<松果煲粥>原创】

参考链接:

【小米手机官网】[1]

【华为手机官网】[2]

【荣耀手机官网】[3]

【vivo手机官网】[4]

【oppo手机官网】[5]

【一加手机官网】[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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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手机官网】[15]

【索尼手机官网】[16]

【联想手机官网】[17]

【诺基亚手机官网】[18]

【LG手机官网】[19]

【HTC手机官网】[20]

【摩托罗拉官网】[21]

参考

  1. ^小米手机官网 https://www.mi.com/
  2. ^华为手机官网 https://www.huawei.com/cn/
  3. ^荣耀手机官网 https://www.honor.cn/
  4. ^vivo手机官网 https://www.vivo.com.cn/
  5. ^oppo手机官网 https://www.oppo.com/cn/
  6. ^一加手机官网 https://www.oneplus.com/cn
  7. ^魅族手机官网 https://www.meizu.com/
  8. ^IQOO手机官网 https://www.iqoo.com/cn
  9. ^realme手机官网 https://www.realme.com/cn/
  10. ^努比亚手机官网 https://www.nubia.com/cn/
  11. ^黑鲨手机官网 http://www.blackshark.com/cn/
  12. ^中兴手机官网 https://www.ztedevices.com/cn/
  13. ^锤子手机官网 https://www.smartisan.com/
  14. ^苹果手机官网 https://www.apple.com.cn/
  15. ^三星手机官网 https://www.samsung.com/cn/
  16. ^索尼手机官网 https://www.sonystyle.com.cn/
  17. ^联想手机官网 https://www.lenovo.com.cn/
  18. ^诺基亚手机官网 https://www.nokia.com/
  19. ^LG手机官网 https://www.lg.com/cn
  20. ^HTC手机官网 https://www.htc.com/cn/
  21. ^摩托罗拉官网 https://www.motorolasolution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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