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富差距”和“人民创造价值的积极性”的关系,并不是一个单调关系。
没有差距,就没有积极性。但是,当差距大到一定程度时,大家都知道这辈子都无望的话,就会放弃了,同样没有积极性。
至于现在,我们的贫富差距到底处于哪个状态,我觉得挺显然的吧?
——要不然,“佛系”这个词是怎么流行起来的?
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大锅饭打击人的生产积极性”。
在有些人眼里大锅饭=平均主义,在共产主义者眼里大锅饭就是社会化大生产。
先不说资本主义社会也是社会化生产也就是所谓“大锅饭”。
真正打击人生产积极性的是不合理的分配制度。
另外可以请持有这种观点的人解释一番在当下贫富差距增加的情况下为何仍广泛存在磨洋工现象以及不断强化的监工力度。
—————————————————————————————————————
原来是某V的想法引起的讨论,现在某V亲自回答了,那么来看看他是怎么立论的。
无论是历史,还是简单的数学建模,还是经济学的基础马太效应,都在告诉你们一件事情:在稳定的社会里,资源总是在向少数位置集中。
事实是: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里,资源才总是向少数人集中。
是的大家说的没错,如果分配制度不合理,那么也会打击积极性——但是这不等于在追求合理的分配制度的过程中,不会打击积极性。劳动人民是人,商人也是人,资本家也是人,律师是人,审计是人,艺术家是人,大家都是人。
然而资本家作为资本的傀儡,他只有使资本增值的积极性,并没有劳动生产的积极性。虽然他或多或少要投入管理劳动,但就是这么点管理劳动,资本家也想通过雇佣职业经理人来避免。我不知道怎么打击客观上并不存在的东西。
你追求更合理的分配规则,我支持你,但我还是要说:在这个过程当中,一定会打击另一部分劳动人民对于分配规则的认可程度。
另一部分谁?“资本劳动”...的“人民”吗?
而我为什么说你们幼稚,就是因为你们每个人都再说要分配合理,但是没有人可以提出来大多数人觉得合理的方案,因为这种东西不存在。
先指责别人不提出方案,等别人提出方案了,说别人是键盘政治家。别人要是真实践了呢?
完全合理的方案可能真的不存在,但我相信比现在更合理的分配制度肯定存在。世界是运动发展的,就像奴隶—封建—资本这个发展过程一样,更为合理的制度本来就是斗争实践中得来的。不允许别人斗争实践的同时又嘲笑别人键政,这个好像......
现在地球上多的是贫富差距相对少的国家,除了小体量优势地位吃老本的,有哪个是高速发现的吗?没有的。
现在地球上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国家么?没有的。
你想把中国变成北欧那样发达的高福利国家?不可能,因为福利一高发展就停滞了,而中国现在还不是发达国家。
转进如风。减少贫富差距靠的不一定是施舍的福利,也可以靠劳动者拿回原本就属于他们的东西,顺便把骑在他们头上的家伙干掉。而那些发展停滞的原高福利国家之所以难以维持则是因为真正躺吃的人还在。
如果你想要代表别人去规定谈判的结果,不好意思我就是要打倒你这样的人。因为你们这些人今天作为无产阶级替无产阶级下定义,明天说不定成为资本家了,就会替资本家下定义无产阶级得到的东西足够了。
历史上不是没有这样的人,只是他们把自己包装的很巧妙,很多人发现不了。
总觉得说的是他自己。
假设中国社会财富一共10万元。
中国一共有10个人。
一部手机卖5000,手机公司需要卖出超过5部手机才能存活,8部手机可以达到很好的利润用来研发。
10万元,如果平均分配,每人1万元,那么每一个人都买得起手机。
手机公司可以卖出10部手机,手机公司有充足的研发费用,可以研发更好的手机,雇佣更多的人。
10万元,假设二八分配,2个人获得了8万元,8个人获得2万元,那么其中8个人,每个人是2500元。
2500元买不起手机,因此有8个人买不起手机。
买得起手机的只有那分8万元的2个人,那么手机商销售了2部。
由于销量太少,不足以支持成本,因此手机商倒闭。
这道理,浅显易懂否?
当社会财富不能公正分配的情况下,一部分人占据太多的财富,在同等社会总财富下,会导致总需求量的下降,这才是问题所在。
把发表此观点的人发配到远洋捕鱼船上去。
谁没有“创造价值的积极性”,就把谁扔海里喂鱼,你看这些个船员多有积极性啊!
轻伤不下火线,得着病晕着船一天工作18小时,还不要工资。
要是发表题目这类观点的人都能这么积极创造价值,我们的世界该有多美好?
国统区的贫富差距一直比匪区大得多。
印度的贫富差距一直比中国大得多。
这是两个基本事实。
那么,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应该会推导出:“王师不会下海”、“印度完胜中国”。
那要看怎么定义“创造价值”了。
如果认同“价值来源于劳动”的观点的话,那么保障“创造价值积极性”的应该是“劳而有获”的公平分配体系、以及通过诚实劳动过上有尊严生活的希望,而非鸿沟一般的贫富差距、以及敲骨吸髓杀鸡取卵的食利剥削;
如果坚持“价值来源于交换”的观点的话,那么当下层出不穷的金融、传销、医疗诈骗,拆大楼卖钢筋的权力寻租、以及各种沾着血的灰色和黑色产业,难道不都是这种“积极性”的最佳注脚吗?
相关回答:
挪用押金属于可不是赖账,这是犯罪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