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款产品是国寿鑫福赢家年金保险,是中国人寿2017年的开门红产品,是一款年金险。题主的问题买了这款保险,已经交了两年的保费,每年12000元保费,保额是9386.4,等于没有保障,完全发挥不了用交少保费撬动较大保额的杠杆功能,对收益情况也不是很了解,想通过咨询来了解退保的损失小,还是继续交的损失小。
针对题主问题,我的建议是退保止损,从保障和理财收益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先厘清下这款产品的基本情况——
保费:12000元/年,交费期限:10年,基本保额:9386.4元,保到88周岁,从小朋友5岁开始起保,保障期限为83年,选择的关爱金领取年龄为30岁。
从保障上来看,这款产品——无保障
身故能够赔付多少,我们可以看保险责任中身故赔付一项,
以关爱金领取(30岁,第25个保单年度)为分界线,
第一种情况,在30岁前身故,领取保险合同所交保费和合同现金价值两者中较大者,现金价值最高在第24个保单年度末(29岁时):10159.9元,比一年的保费12000还低,因此在30岁前身故,只能赔付所交保险费;
第二种情况在30岁后身故,身故赔偿金最高在30岁时(第25个保单年度),637.4元,越往后身故赔偿金越少了,也就是说30岁后身故,最高赔637.4元。
因此,毫无杠杆性可言,完全起不到任何保障作用,但毕竟是一款年金保险,以生存金发放为主,我们还要看收益情况。
偏偏收益也相当鸡肋。年金险简单理解就是能够生存满一年就能领当年对应的钱,合同约定在88岁前,每一年生存了到对应生效日(3月9日)可以领取一笔钱。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关爱金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度按下列约定给付生存保险金:首次给付的生存保险金为本合同首次交纳的保险费的20%
首次缴纳的保险费是12000,因此,
第一个保单年度末(6岁),领到第一笔生存金:12000*20%=2400元;
以后每年给付的生存保险金为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
基本保险金额是9386.4,关爱金领取前,即30岁前,因此,
第二个保单年度末(7岁)至第二十四个保单年度末(29岁),每年领取9386.4*20%=1877.28元;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关爱金领取日,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关爱金
10年共交保费120000,因此,
第二十五个保单年度末(30岁)如果还能存活下来的话能够领取120000元;
自本合同约定的关爱金领取日后的第一年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给付生存保险金
第二十六个保单年度末(31岁)至第八十三个年度末(88岁)每年仅可领9386.4*3%=281.592元。
虽然累计起来到88岁能拿到18w左右,运用内部收益率IRR的公式计算,预期收益率在1%左右,比一年期定存还要差。
经济学中有个72法则可以用来参考下,假设通胀率保守估计5%的情况下,72/5=14.4,不到15年,钱就会缩水一半, 现在的100元和10年前的100元比购买力会差很多。同理,预期18W收益折算到现在的实际购买力也没有多少。
同样的一笔钱,用来做简单的货币基金,国券逆回购等几乎无风险的理财,收益都比购置这份保险高出很多,同时流动性也会强很多。
这是一款产品鸡肋,无论收入多或少的家庭,这款产品都有弊无利,对收入少的家庭来说更是一款有害的产品。取第二十四年度末,累计才拿回4.5万,白白交了12万给保险公司去投资了20几年,这笔钱为何不拿来配置性价比高的纯保障产品,剩余的钱自己理财呢?这款产品既占用了10来万的现金流,又在疾病意外发生时,不能给这个家庭带来半分的财务补助,这不是把收入不高的家庭推入火坑吗?
题主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想必有意识到这款产品不划算,具体又讲不清楚在哪里,如果对理财不敏感人士,可能还会觉得产品还行,不错。
之所以会出现这么大的反差,是因为大多数人对保险了解甚少,觉得保险条款晦涩难懂,购买合同多数听从代理人吹得天花乱坠,从感官上去判断产品好坏,忽略通胀因素,不理解杠杆的意义,轻视保障功能、货币的时间价值、流动性的价值。
是否退保题主可以通过两个条件来判断,一、家里大人已配置好充足寿险,家庭成员也有充足的健康险,这笔12万的保费继续交不会占用家庭保障资源。二、虽然没有配置充足的保障,但家庭收入较高,家底较雄厚,有足够的流动性资产能抵抗意外和疾病带来的风险。
如果满足其中一条,不用退保也行;如果不满足任一条,建议退保,虽然会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