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图我能用到知乎倒闭。
现在网络键政嘴炮之争,早就成了「支持公权力无限扩张」的一派,对「还敢不支持公权力无限扩张」一派的歼灭战了。
而明确规范的法律本身,就是对公权力的一种限制。
对平民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对公权力而言,法无授权即禁止——这种法学界的普遍共识充满了对公权力的限制与对公民权的保护,而「他们」看到这种思想,当然会认为「公知味十足」咯。
不是学法的具有公知体体质,而是在某些人看来,限制公权力的法律本身就具有「公知体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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