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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强东明尼苏达性侵案再爆酒局新视频,可能会给案情进展带来怎样的影响?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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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走了一遍监控视频,用来解释为什么同一个地方会出现两次———

https://www.zhihu.com/video/1103806101367205888

视频到监控视频的最后一段结束,他们坐上了电梯到达了房间。

-------针对这个电梯只有7层而女主住在9楼的问题做一下解释--------

我们公寓分为南北楼,北面的只有7层,南边的不止7层。这就是为什么我的视频里最多楼层只有7层。



--------针对大家对于监控视频显示电梯从左边进右边出的问题我做一下解释-----

因为摄像头朝向的问题,造成了镜像翻转。具体摄像头的朝向在下面的平面图做出了标识。

所以才会造成这种从左边进右边出的假象。


同时表达一下立场:

我对这件事情无论是仙人跳,还是lqd强奸或是被强奸我都不在乎。我就一吃瓜群众。我这回答主要想要澄清和帮助大家理解我们公寓的构造,让大家可以更好的吃瓜。

立场表达结束




—我知道该如何解释女主一个楼层走两遍了。

因为她不知道北面是什么构造,因为她住在南面。她可能从来没来过北面。这样子就能解释为什么他们同一个楼层去了两遍,因为她也不知道该怎么走

————以下为拷贝精选评论—————

替楼主总结一下吧,楼主要是愿意可以复制到主楼


公寓分为北楼、南楼,中间通过停车场连接。


第一段、第二段电梯视频发生在北楼,第三段电梯视频发生在南楼。


第一段,三人从北楼1层坐电梯向上到2层,出电梯后,上了小台阶,到达2R层(2R层比2层高半层)。此时助理在2R电梯口离开。


第二段,二人从北楼2R层,坐电梯向下回到2层。然后又通过小台阶步行去了2R层。(为什么如此绕,有一种猜测说因为女生才搬到公寓15天,她可能记错了2层和2R层哪个是通往停车场的,所以来回试了好几遍。另一种猜测说是女生在给刘强东介绍公寓的奇特构造,因为2层和2R层是电梯在同一层的两个不同朝向的开门)


第三段,二人穿过连接北楼南楼的停车场,步行到南楼2层,从南楼2层坐电梯到9层。

—————以上为评论回答———

————更新—————

为我的说辞带来的困扰表示道歉。我的叙述有很多的瑕疵所以请各位吃瓜群众包涵。视频我已经还原了监控视频走的路线,希望能解开一些让大家困扰的问题。






原回答:

————视频解释更新————

更新:删除了原叙述




我就是这个公寓的住户,这个视频发出以后我们公寓群里已经炸了。说好的豪华公寓结果居然是我们公寓。说监控视频造假的,我非常肯定的告诉你,这个公寓监控视频太真实了,他们走的部分路线,我每天必走,那个地毯我每天都踏。从来没有这么一个大的瓜就在我身边过。

——————————————我们群炸了哈哈哈—————



—————————声明————————

我 知乎用户 “大头不大” 从未授权任何媒体使用本回答内容,也从未向任何媒体联系(除拒绝授权联系以外)。此回答中的视频为本人在明尼苏达The link 公寓实拍。平面图为紧急出口图标识在楼道内。平面图版权为公寓管理层以及母公司所属。公寓的卫星图为Google 地图截图。版权归属为Google公司。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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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简单将两方已被公开的证词做了下对比:

1、关于晚宴邀请

女方:刘强东之前邀请过我和另一位叫Li Wa的学员打高尔夫,我拒绝了。至于晚宴是刘强东私下让姚其湧来邀请我,姚其湧是深圳宏兆企业董事长,和我在慢跑项目认识的,曾经邀请我毕业后去他们公司工作,因此我答应了晚宴的邀请,但去之前不清楚刘强东会来。由于就我一个女生受邀去,我觉得不妥,又邀请了志愿者里另一个男生Tao一起去,但是到了现场后Tao被安排在了另一桌,和京东的几个助理坐一起。

刘强东方:刘强东先生不认识女方,没有邀请女方,也没有安排其坐在身边。


2、关于席间喝酒

女方:刘强东席间多次强迫我喝酒,这是我们的酒桌文化,如果拒绝其他总裁和刘强东的要求,就会扫兴,丢对方面子。我曾多次拒绝喝酒,但刘强东继续催促给其他总裁敬酒。我觉得我喝醉了

刘强东方:刘强东先生和女方在聚餐时都喝了酒,期间女方曾主动向刘强东先生敬酒,而且还主动给自己的杯子里倒酒。刘强东先生没有喝醉,女方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她喝醉了


3、关于餐后回家

女方:我说自己喝醉了,找Alice(京东助理)希望帮我叫个车回家,但之后上了那辆SUV后才知道不对。车上刘强东摸我,我拒绝并要求停止这个行为,刘强东不听,试图压在我身上,还把手伸进我的衣服里试图解开我的内衣。到达聚会地点后我和刘强东对峙,我坚决要求要回家,刘强东抓住我手臂,把我塞回了SUV后排。接下来车向我家开去,刘强东又开始压我和摸我,坐在前排副驾驶的Alice把后视镜向上折,避免看到这一切。

刘强东方:晚餐后大家决定去另一名朋友租的房子继续聚会,女方主动说她想参加,于是和刘强东先生以及2个助理一起乘坐SUV前往那个房子。在车里助理目睹了女方主动和刘强东先生亲热,没有任何拒绝或不情愿行为。到了目的后女方建议不参加聚会,而是去自己的公寓,于是刘强东先生和女方回到车上,女方主动把公寓地址输入司机的手机以帮助其找到她的住处


4、关于到家后

女方:我下车后保持了礼貌,希望不把事情搞僵,但原以为刘强东和Alice会把我送到家后自行离开,但是刘强东只是让Alice别跟来,自己还是进入我家。

刘强东方:女方邀请刘强东先生进入大楼,她用门禁打开,并示意刘强东先生进去,女方主动挽着刘强东先生的胳膊,公寓里有居民看到了两人走的很近,两人看上去很高兴,看起来都没喝醉,女方面露微笑。

5、关于房内事

女方:刘强东一进门就把自己衣服脱光了,躺在我的床上,跟我说可以成为像邓文迪一样的女人。之后刘强东在房间里追逐我,抓住并把我按在床上,利用体力优势,把他的**捅进了我的**,在实施完强奸后对着我的腹部和床单射精。中间我一直在说,我不想这样,请不要这样

刘强东方房间里发生的一切都是自愿的女方没有表现出任何不情愿


6、关于第一次被捕

女方:强奸完以后刘强东没走,继续睡在床上,我向Tao发微信说我被强奸了,但担心刘强东的势力不敢闹大。然后Tao就向警察报警,说刘强东强奸了我,两名警察上门时给刘强东戴上了手铐,帮他穿好衣服。刘强东瞪视并警告我不要和警察合作,这一切都被警察的针孔相机拍摄到了。我和警察说刘强东是世界知名富豪,我担心报警会危及自己安全,也担心回国后会不会被报复。

刘强东方:睡着几小时后警察上门,单独对女方进行了大约30分钟的问话,结束后女方向刘强东先生道歉,说这是误会,之后警察把刘强东先生送回了酒店,因为警察认为没有犯罪行为发生。

7、关于第二次被捕

女方第二天我去医院做了检查,提取了被强奸的证明,并被记录在案。当晚我在大学教职工的鼓励下,再次报警,于是刘强东又被抓了。

刘强东方:事发后第二天下午和晚上,女方一直要求和刘强东先生见面,一开始还算客气和礼貌,后来就带着威胁,最后刘强东先生终于同意在卡尔森学院见面,结果当场被警察逮捕调查。刘强东先生进行了耐心的配合,并与16小时后无条件释放。

[1]

8、关于赔偿

女方:要求陪审团进行审判,并要求获得针对备稿刘强东以及京东公司的判决。原告要求获得50000美元以上的赔偿,以及法律费用和其他原稿应当享受的救济。(此前网络上有传5000万美元私了)

刘强东方:刘强东先生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答应女方要钱和解的要求。在此之前网络上所有有关给钱私了的传言都是谣言。

[2]


现在你相信谁说的话?

相信大家都知道,人在描述一件事的时候,很难绝对中立,特别是关系到自身利益时,更会主动强调对自己有利的部分,避而不谈或有所取舍的谈论对自己不利的部分。

视频的公开自然是有利于刘强东方的

但我觉得还可以再等等……


资料来源:

1.招财大牛猫:《那一晚真相》

2.女方:刘强东性侵犯案起诉书全文(中文翻译)

3.刘强东方:刘强东律师公布案件细节

参考

  1. ^前七条引用“招财大牛猫”微信公众号内容,顺序有所调整 https://wallstreetcn.com/articles/3514702
  2. ^ 出自女方起诉书及刘强东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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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对监控设备有写研究,

看到很多人说衣服颜色

特地拿了个监控摄像头给大家演示一下。


黑衣黑裤,彩色成像和红外成像效果完全不同。牛仔裤依然是黑色。但是化纤面料的羽绒服就变灰色了。红外摄像不是黑白摄像。这个是重点。所以说衣服颜色不对的。可以歇一歇了。


还有说修改视频的。

监控摄像头默认都是打开了数字水印的。

我不敢保证他没改,但是改了肯定能被发现。

------4月25号更新。

还是有一部分人表示我换了衣服。

所以来一段视频,左上为黑白摄像机,右上为彩色摄像机,左下为切换到红外模式的摄像机。ipad播放的视频表示我真没换衣服。

三个摄像机型号焦距都不相同。所以视角不同。

https://www.zhihu.com/video/110459106227395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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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回答都是比较客观的对视频作分析,用严谨的逻辑从原告和被告的行动去推断真实的情况。我作为一个在明尼苏达度过了本科时期的毕业生,报案人Pengyuan Tao的熟人,就站在一个十分十分主观的角度给吃瓜的群众提供一些新的想法和思路吧。本回答涉及的社会和道德观点仅代表我个人立场,我不熟悉女主,也无从知道其为人,更不了解当时的真实情况,仅仅是就我知道的有关信息的汇总,不喜勿喷。

关于Tao,

之前在明大念书的时候,我的一位最好的朋友A是Tao的很好的朋友,后来我因为三观不一致的问题和A分道扬镳,和A关系密切的时候我和Tao也算是很熟识了,经常在一起吃饭,甚至是到Tao家里玩,就我和Tao的相处来看,基本上可以完全排除阴谋论者的推断:比如商业竞争者有心做空京东,亦或是女主和Tao练手操纵股价等等,Tao是个很天真纯洁的男生,他对于朋友甚至普通同学也很热心帮忙,平时喜欢摄影,骑自行车,或者是组织聚会烧烤。总之,他是一个阳光热情善良的普通男生。

不过,Tao在这个事件中的行为,使我联想到了关于他的两点:第一,Tao是个非常热心的人:他会积极参加在知乎上饱受诟病的CSSA,会建立公寓的中国学生微信群,二手交易微信群等等,会去主动结交不同的人,很享受所谓的leadership,另一方面Tao也比较幼稚,对于美国白左那一套价值观全盘接受,女生Tao公寓喝酒聚会都完全不用担心的那种,他对于这种女生朋友被性侵的事情应该会反应很敏感。第二,Tao的感情经历也不顺利,之前就有过他对心仪的女生默默付出很久最后毫无结果的事,所以,应当说不排除tao是本事件女主仰慕者的可能。

关于我知道的明大学生,

明大的很多人无疑是很左的,也是很女权的,在我看来甚至于到了过分的地步,有些明大的女生,加上自己身上所带有的中国元素,产生了一种叫中华田园女权的东西,当然这在她们看来是美国范,然后她们便将这种所谓的价值观用到了和周围人的交往中。当然据我了解,美国人自己其实也并不这样,嗯,跟我想的一样,正常人大概不会这样吧。举几个例子吧,之前听说有过明大中国留学生男女情侣吵架,女生报警男生强奸的事,警察将男生带走之后,女生才后悔,害怕事情闹大跟警察解释误会,但是警察依旧将男生带走了半天做笔录。明大有一部分人,甚至相当大一部分人,觉得这样的操作是美国民主法治的体现,对于这种事,我觉得跟法律也没什么关系,其实就是一个字“作”。女主第二次起诉刘强东之后,朋友圈很多校友转发在线帮女主请愿,我也是觉得简直太不可理喻,第一,我们不知道真实情况;第二,女主参加酒局的内心想法我们不知道;第三,大多数人不认识女主,更不清楚她的为人;第四,大家都在final,有精力还不如多看看书。换个角度,帮女主请愿的,或者是网上无脑支持女主的,与其说是在维护所谓公正,更不如说是自我情绪的发泄吧。需要指出的是,我觉得这个事件的声援不同于类似MeToo事件的声援。上次央视实习生疑似被大佬性侵的事件,我是很积极的发声甚至请愿的,因为如果呼声和关注不够,此事很可能由于国情不了了之。但是刘强东事件不同,一切表明,刘强东事件发生地司法足够独立透明,而且第一次报警之后,在刑事起诉与否上已有定夺,第二次民事起诉,相信也会有公正定夺,这样看来,所谓请愿,变得毫无意义,到头来还很可能证明自己的幼稚。

发几张朋友圈我接受不了的言论吧,大家感受一下。。。

总结,关于事件真实情况的推测,我比较倾向于, @榕树下 的回答,在我看来这比较符合我对事发地情况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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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原答案提到敏感词汇,这是我另外一个答案

zhihu.com/question/3213

这就是之前知乎法官们所说的:涉世未深小女孩?

这是女方授权的并且有利于女方的完整视频剪辑,希望女方坚定的拥护者搞清楚这点哦。

只能说又打脸一波网络侦探们

第一,打脸那些拿放大镜找茬说之前视频是假的,重拍的。

第二,打脸那些肉眼鉴醉酒的,说女方可能只是四五六七分醉的。

第三,打脸那些说女方没有视频的。

所以,我还是建议先观望,不要整天搞得像被迫害妄想症患者似的,把自己想象成女方。为了争辩(抬杠),把脑补的东西当事实。《FBI身体语言密码》试读:身体语言比语言更可信 book.douban.com/reading

有些人把事件女主当英雄,可你们没意识到女主的恶劣程度远远超过刘强东,因为她消费了大众舆论,大众同情,以后碰到类似情况的女性维权更难了。

——————————————————————————————————————

探讨一下最常见的几个说法

第一,辛普森案件。很多人喜欢用辛普森案类比刘强东事件,但明显这是两码事,一个因为程序正义被判刑事无罪。一个是无保释金释放且不予起诉。

第二,完美受害人。刘强东事件,目前来说还不能确定女方是否就是受害人。但完美真的不是质疑者要求的,反而是你们拥护者脑补了一个完美的存在。就我看到的,女方至少拥有白富美人设,学霸人设,纯情少女人设,不畏强权人设。

第三,就算不是强奸,也是出轨。是的,刘强东渣男这事是板上钉钉的,可如果是出轨,为什么很多人同情的是小三。却忽视刘强东妻子——那个被你们嘲讽了半年多的‘抹茶’。难道她不才是这事件中毫无疑问的受害者吗?

第四,水军论。据我观察,双方都有而且不少。所以你一旦有了立场,就会被利用。除此之外,还有些揣着明白装糊涂,风往那边吹,就倒向那边的知乎大V。

当情绪大于理性的时候,你只能看到自己想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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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个我的经历吧

半个月前,我的饿了么店铺收到一个差评,店长跟我说,这个差评我们是被冤枉的


客人差评提到的菜品名称和配图都不是我们家的菜品,从后台也可以看到客人这个订单在我们家点的菜名叫【牛肉紫米拌饭】,而不是客人反馈有问题的【照烧鸡肉健身套餐】


我在外卖平台搜索客人差评里提到的菜品【照烧鸡腿肉健身套餐】,发现这是一公里外另一家轻食友商的产品,在该友商的评论区一翻,发现这位客人同时也给那家店打了差评!



也就是说,这位客人在两家店都下过单,可能不记得是哪家店的菜出了问题

于是同时给两家店都打了差评!

我们店就这么被冤枉了。


我在回复客人评价没得到回应后,选择了向饿了么申诉

然鹅,申诉没有通过


我不服,我又找了饿了么人工客服“上诉”

这次上诉花费了三个工作日

可是最后上诉仍然没有通过

客服给我打电话告诉我最终结果,说差评已不可更改,我当时就哽咽了,不瞒你们说,挂了电话我哭了半个小时

可能有人会笑话我,多大事啊,花时间申诉都不值得,还哭,又不是第一天做餐饮。

差评其实是小事,我真正在乎的,是被冤枉了,背上了不属于我的污名,那份无法辩解的难受,我想不是每个人都懂,我这个人就是特别不喜欢被冤枉


我有点怨恨这个匿名客人:ta没有搞清楚事实,就给两家店同时打了差评,除非ta误会我们两家是同一家店,否则ta打差评的时候,心里必然清楚——其中有一家是被冤枉的。但ta还是打了差评,并且在我已经回复解释之后,也没有修改评价。

我不服,我恨,我想我永远干不出这种事,以我的做事风格,如果我不知道是两家店中的哪一家,全部打差评虽然可以惩罚有错的一方,但也会误伤没错的一方,那我是断然不会去打这个差评的。心里再不忿,也要想办法搞清楚事情的真实情况之后再评价,以免误伤。


但是前天我就自己打脸了


关于强东这件事,这么久了我其实一直在观望,从未发声。直到前天我看了起诉书的翻译,起诉书里详实的记录让我相信该留学女说的是真的——虽然我明知道起诉书只是原告一方的说法,不一定就代表事件的真相,但我看完还是作出了自己的偏向性判断

我很生气,很想帮当事女生讨回公道(相信大部分人看完起诉书都和我一样的想法)


我在愤怒之下发了如下想法


今天看完新的视频,我之前以为的真相又不明确了,联想到我半个月前被冤枉的委屈难受的心情,一件小事我都能那么难受,这件事牵扯的事情那么大,讨论的人又那么多,每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可能对每个网友来说都是毫不费力的随口一说,舆论汇集之后带给当事人却是非常巨大的伤害。

我深刻的反省了自己,我不该在事实没完全弄清的时候就发布这样的言论,现在事实还没有清楚,我就对Vivian和Alice以及京东内部女员工作出这样恶意推测,对不起。尽管我人微言轻,还是想说一声抱歉。


不管这件事的真相如何,谁对谁错,我决定从此以后更理性的吃瓜,真相不完全明确之前,可以讨论,但不给人定罪

我们最近几年在网络上见的反转还少吗?

当然我也会继续关注这个事情,期待美国法官能给力点,还原真实事件,给我们吃瓜群众一个真相



1

评论说可能还有反转叫我先别急着转风向的,还有说刘强东再怎么样也是出轨的,没看懂我的意思啊,我不是说谁就无辜了,也不是支持哪一方。

我的道歉仅仅是因为意识到我的行为不妥而道歉,不代表认为刘强东一行人是无辜的

我现在不知道真相,不偏向任何一方


2

说我饿了么申诉的选项是同行恶意差评,当然通不过申诉的,解释一下,因为申诉选项里没有一个选项叫顾客评错了,我就选了比较接近的选项,但是在文字描述里和跟客服打电话里都说了事情经过。


3

还有人说我夹带私货用故事给自己加戏的,我可qnmd的吧,我不是那种人,我写的事情是我的亲身经历,我写的感情是我的真情实感,一个字假话都没有,结果被这样说,让我感到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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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再更新:女方律师回应了。大意视频是真的,而且与起诉书描述相符合。(目前还没有完全确定女方律师真伪。)

。。。emmm

根据这条,那就是昨天讨论的第三个可能性最大了。


原答:

如果视频是真的,三个疑点。如果视频是假的,同样三个疑点。

如果真的。

1.之前曝光的照片和视频不符。之前的照片两个人明显是坐在一起的,这不是借位能解释的。

但视频两个人没有在一起,而且还特意引导。


空间关系似乎也有点不对。


2.如果视频是真的,为什么现在突然流出。之前为什么不流出。之前京东很多令人窒息的操作也很多余。有这样的视频,跟谁对峙公堂会害怕?

何必背一个骂名,当然是坦坦荡荡的了。

就好比玩狼人杀,第四天你才跳出来说自己是预言家。谁信?明显不符合常规思路。但是也不能说你是假的,因为确实有可能发生。但是也不能一下就信,因为确实属于蛮迷惑的玩法。

3. 如果视频是真的,女方还提起诉讼,图什么?

如果视频是真的,那么一开始美国检方,警方,肯定都第一时间看了视频。而且没有提起诉讼。这个视频女方肯定也看过,心里也知道。

可这个女的还在第二次的民事起诉书里,撒谎。冒着自己名字被曝光,被人肉的风险,要求赔偿5万,撒这么容易拆穿的谎,图什么?

智商未免太低了吧?

就很简单一个逻辑。女方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家里有监控→女方起诉书描写和监控视频简直反转→就这样还是要二次起诉刘强东→图的是泼脏水?但是有监控只会适得其反。

退一万步说,女方就算真的不知道有监控,那她这个仙人跳也太低端,靠着一张嘴仙人跳吗?

直接在房间里录下啪啪的视频,藏一个录音笔,能直接把强东玩死。或者啪到一半进来几个壮汉把刘强东按住拍照片,这才叫仙人跳!

但是这个女的通通没有,就这种漏洞百出的低水平仙人跳,还强行告了刘强东两次,是不是太蠢了??


如果视频是假的,同样三个疑点。

1.如此作假的视频,必然招来反噬。除非搞一个大阴谋造假,不然被拆穿了那可就完了。薛之谦之前撒谎的时候,被锤的时候那是一锤子下去就没得洗了。

所以,如果视频是假的,未免玩的太大。

找个不用负责的律师来站台,虽然不用负法律责任,但是万一被揭穿是假的,就会被全民口水淹死。

2.之前如果我没记错,美国好像就拆穿过京东的谎言。这次又撒谎,就不怕再被拆穿?因为美国公检法肯定知道视频真假。

如果只是为了控制舆论,似乎完全没必要这样子冒险做假吧。

舆论站信息站前提是你能确定这个事作假不会被揭穿。所以作假成本非常高。

3.这个视频,如果是假的,那么演员哪里请的?是之前就玩过的套路,然后留的类似的视频,还是特意炮制的?别的不谈,从结果上能做出这样的视频,真的厉害了。跟拍谍战片一样!

(背后几十上百亿的利益,真的啥也不敢说)


如果视频是真的,这种真的可以算弥天大谎了,图什么?肯定不是图一点“小钱”。而且,完全没必要提起第二次起诉。完全不合理。真是属于特别迷惑的行为。那就只能说明这个女的背后有人要搞死做空京东或者刘强东。才有可能请君入瓮。

但做空也不合理,这么玩,就是出轨而已,反转反而对刘有利。

(从一开始就是为了做空股票,或者做空刘强东的实权,女方从一开始就是棋子。这是一种可能性)

不管是什么,都很迷。哪怕是有人要做空刘强东,这么玩也很迷。如果视频是真的,那么第二次起诉就是一件很迷的事。因为第一次起诉,目的已经达到了。。。

但如果视频是假的,同样不合理。而且,看起来太真了,很难想象这是假的。是玩全民目击吗?

反正不管怎么想,都有疑点。

可以是真的,也可以是假的。可以,但是真没必要。这个时候突然来这么一个新闻,真的厉害了。

让子弹飞吧。

最后,其实,知道这个女生住在公寓哪个房间的人,应该已经知道真相了。毕竟房间不会长脚跑了。


更新:

总结一下,目前我和朋友聊出来的可能性:1.一个大局大阴谋,背后有人,两次起诉就是两次控制股票or京东实权的斗争。高端操作。但是操纵股价一样违法。且第二次的过程成迷。细节还有得讨论。

2.站台律师只是国内律师,出来背书视频也不负法律责任,视频也许就是搅混水,打舆论,只要拖到官司胜利就可以了。

3.不是强奸,只是价钱没谈拢,加上有人发昏,阴差阳错,搞出来的一系列令人迷惑窒息的操作。不合理,但是发生了。

4.视频伪造,全民目击。

不管哪个是真的,都挺。。。

总之,都是瞎猜,不敢负责,都是猜测,安心等结果。

评论里,有人说真的,有人说假的,各有各的道理。反正我是真的迷了。这不是《全民目击》也不是《狩猎》。这是《罗生门》。


再更新一下:明州警方昨天凌晨表示,这视频不是他们手里流出的视频,他们也不能确认视频真伪。⋯⋯⋯⋯⋯⋯昨天晚上我第一时间看到这个消息,不敢确定可不可靠,今天上热搜了。

这真的是思考题。


再再更新:女方律师回应了。大意视频是真的,而且与起诉书描述相符合。(目前还没有完全确定女方律师真伪。)

。。。emmm

根据这条,那就是昨天讨论的第三个可能性最大了。


更新:又一个视频曝光。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出,女方从一开始就坐在刘旁边,一直到很久以后才因故分开坐。对比一下,昨天晚上第一个视频导向性就太明显了。但是这依然不能解释,女方为什么挽着刘的手进公寓。


总结:就是之前讨论的可能性3,强奸没强奸可能有偏差,不知道。但是女的很蠢。刘强东很坏。就这样。


user avatar   wang-jia-48-31 网友的相关建议: 
      

4月22日下午大强子:放出了视频,对自己有力,证明女士的清醒和“主动”;

4月23日晚上女士:承认视频为真,放出了视频证明长时间做在大强子旁边,但是没有放出敬酒喝酒画面;

4月23日夜里大强子:放出录音,但是没有办法证明是真时间、是否删减,比如说中间穿插了一些什么私了比较好的引导性对话;

4月24日早女士放出视频:喝酒,注意不是敬酒。19次within 3个小时。


这个时候我感觉自己是被强奸的

-------

如果视频是假的,做到如此逼真去试图制造假证据,足以写进公关教科书,也足以激发今后商战电影导演的创作。

如果视频是假的,那么这个起诉的后果将异常严重,制造伪证。

如果视频是假的,JD就真的完蛋了,这种手段都能用出来。用可以给“兄弟们”发的福利去干这种能被美国人罚到死的事情。有钱没处花、以身试法的这种行为,兄弟们不给他干也值了。



如果视频是真的:

女助理在的时候没有挽手,二人独处的时候挽上手了。这很难解释

25.在“商务社交晚餐”上,原告屡次被被告刘强东胁迫饮酒。这种胁迫大多基于文化。被告刘强东示意原告:如果她拒绝被告刘强东或其他高管的敬酒,就是在其他高管面前不给被告刘强东“面子”。事实上,原告数次尝试不再饮酒或不再参与饮酒。针对她的这些尝试,被告刘强东告诫原告不要让他“没面子”。同时,被告刘强东还不止一次地强迫原告向他的商界客人敬酒。

在餐厅的画面里没有看到敬酒的镜头,所以无法确认。但是从为数不多的几个画面,大强子的姿势是很放松的靠在椅背、离席的时候说走就走、出门以后自己一个人走在前面,说明在视频中,他不是需要敬别人酒的那一个,他的动作看来也不需要自己在这样一个酒局里展现自己“有没有面子”。

26.由于被告刘强东及其商界朋友和同事的胁迫行为,原告最终如被告刘强东所愿地被灌醉了。考虑到自己醉酒和虚弱的状态,原告私下请求艾丽斯·张协助她乘车回家。原告于晚上9点左右提出请求,向艾丽斯·张解释说感觉自己醉了。和她一起出席晚餐的朋友Tao,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于当晚早些时候被另一名工商管理博士(中国)项目的高管学员叫离了Origami餐厅。

醉酒和虚弱状态可以发现大强子自己离开座位出门,还能主动给别人开门,还能在大强子走远了之后跟上去(一开始女士没看到大强子离席了)。这个时候,是没有人管她的,她真的醉了,视频里没有任何人关注或者发现异样。还能保持比较稳定的步伐从酒店门口找到房间并保持请别人先走的状态,更不太像醉酒。

30.当车开到位于皮尔斯布里大道的豪宅时,原告意识到她没有被送回住处。原告认为自己被带到被告刘强东的酒店,出于对自身安全的考虑,她请求被告刘强东不要强迫她进去。随后原告和被告刘强东在车前起了争执,原告用英文恳求道:“我想回家。”最后,被告刘强东拉住原告的手臂,愤怒地制服了她,并把她再次推进了轿车的第二排座位上。司机见证了上述互动及侵害。

车上的描述和楼里两个人的动作对不上,一个猥亵过自己的人,还手挽手。如果真的能在车里暴利猥亵,在下车的时候让女士做出这种行为,大强子的语言威胁能力也真是太强了。注意,大强子身体在公寓里被挽着的时候右倾。

33.当他们到达原告的公寓大楼,原告、被告刘强东和艾丽斯·张下了车。原告认为自己只是被送到房门口、希望保持礼貌和尊重、不想局势恶化的情况下,原告和被告刘强东以及艾丽斯·张一同进了大楼。被告刘强东用中文指示艾丽斯·张不要跟着。

不知道进入公寓之后那么多次机会,还有两个玩桌游足球的人,没有逃跑或者求助。助理在被拒绝进入电梯后,把手抱起来,倒是表现出了焦急。另外,确实视频看不出来是女士被送到房门口。至于是大强子跟过去的,还是被引导过去的,还是怎么过去的。我觉得我可能和很多陪审团成员的判断接近吧。


总之如果视频是真的,大强子在公寓里的走路速度、身体右倾、进入电梯以后插兜。女士主动挽手、指引方向、主动开门,不逃跑、视旁人为无物都不太可能让由普通人组成的陪审团认为大强子有刑事责任。


当然,无论是真的如起诉状所说还是如视频感受,大强子都没管住自己最好的兄弟。哎


user avatar   rachchen-81 网友的相关建议: 
      

1、不确定这个视频真实与否,毕竟女的没露脸——如果监控视频为真,我感觉女方律师不至于起草那样的起诉书,因为监控有没有,很容易知道。(毕竟是女生自己租的公寓,她心里能没点数吗?)

2、如果真实,则仙人跳可能性增大。

3、即使是女生邀请刘进入,也不能排除强奸的可能。

4、如果该视频真实,说明刘是非常清醒且驾轻就熟地背叛婚姻——道德上非常差劲。

5、起诉书中提到刘有2个助理,而视频中只有1个助理,这也加大了视频是假的的可能性。


综上,我觉得视频为假的可能性较大,应该是刘强东在其他时候进入某公寓的视频。


user avatar   wang-rui-en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段视频部分解释了检方之前的不起诉决定。或许,这就是检方所担心的「合理怀疑」。

首先明确一点,按照明尼苏达州法律,只要一方没有作出明确同意,另一方使用强力与其发生性关系,都属于强奸。

然而,美国刑法中的定罪标准是「排除合理怀疑」。也就是说,虽然从法律层面,受害者和被告人在发生性关系前的亲密行为,不能在法律上视为「同意」,但有可能在辩护律师的演绎下,成为让陪审团合理怀疑行为出于自愿的依据。(视频中女方主动挽手、刘强东没有展现出侵略性、双方在视频中并没有产生冲突的迹象等,都可能产生合理怀疑。)

我在之前的回答中提到,面对民事诉讼,刘强东或许有几种应对方式:

  • 答复起诉状。注意,在答复中须逐条对起诉状所列举的项目表示承认 / 否认 / 不知情。期待看到被告对事件经过的理解。
  • 在答复起诉状以及在后续的程序中,对于可能导致自己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引用第五修正案来拒绝回答。
  • 以原告的起诉理由在法律上存在缺陷,或者因为法院没有管辖权等理由要求驳回起诉(dismiss)。
  • 要求法院做出即决判决(summary judgement)判决原告败诉。即决判决可以理解为「哪怕你说的都对,也是我赢」,被告假设原告起诉状所列举的事实均成立,仅在法律角度认为基于这些事实应做出对自己有利的判决。

然而,我们现在看到的是另一种应对方式:甩出监控视频。这在舆论层面,可能对原告更为致命。

大家或许留意到了,原告的起诉状对于刘强东如何进入原告公寓,交代得极为模糊,不知是否意识到这部分的事实可能对自己不利,于是选择了极简的处理方式。

至于这段视频是否能够填补起诉状的空白,甚至说这段视频的真实性如何,那是侦探的工作,也可能是本案进入审理以后,作为「事实发现者」的陪审员的工作,我就不多添油加醋了。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最优证据原则」(best evidence rule),如果存在完整的,未经剪辑的一手视频可作为证据,那么这段网上流传、经过剪辑处理的视频就不属于「最优证据」,而有可能被排除。有一种可能:这段视频虽然是真实的,但只是片面选取了有利于一方的内容。如果存在更为完整的版本,可能对诉讼双方又会产生不同的影响。

--

一点个人想法,不针对事件本身:

说我被打脸的请随意,之前被我按在地上 XX 了几个月,现在也大可以把我按在地上 XX 几个月。但有一点我问心无愧:所有对于起诉书的分析,都强调了起诉书不是证据、强调了是「起诉书称」。

诉讼就是这样,双方当事人彼此举证,把各自的故事拼成完整的真相,所以美国法律中的陪审员被称为「事实的发现者」(fact finder),发现真相的过程中,何必要害怕脸疼呢?

(看了评论一些说法,其实不是律师,也没有在自我介绍中说过自己是律师,个人所作所为不代表行业,也没有拿知乎扩展案源的必要。都是来上网冲浪的,坚持不折叠评论、不删除过往内容,大家可以随意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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