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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男子在家一丝不挂,被女邻居拍照发到业主群」这件事情? 第1页

  

user avatar   wang-wei-lin-1 网友的相关建议: 
      

性别互换,牢底坐穿。


user avatar   liang-xiao-zhi-66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觉得这个事情有点侮辱了我国法律的尊严,是一件挺悲哀的事情。

悲哀的不是公民讨论觉得谁对谁错的问题,悲哀的是法律已经写明的东西还不依法执行。执法和法律相关人员还要在这里面和稀泥。

根据

《中...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另根据

我国著名的法学学者——人民法学张新宝教授把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总结为以下十类: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注意上面这个不是观点,而是总结,是张新宝对法律侵权行为的总结,这些侵权行为都被分散写在各个法律里的。

根据《中...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法律该女士明显的违法。应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当场拘留并罚款,除此之外男人还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对其进行侵权责任追责。其中除了名誉补偿以外还可以提起精神补偿。

请注意,以上法律不分男女皆是同一判罚标准。不是说宅男偷拍美女就要被抓,熟妇偷拍裸男就可以明火执仗,美其名曰为了孩子。还可以堂而皇之的公开出去。

这根本就是明法直判的事情,结果警察和法律界人士还在和稀泥。说什么男人在家裸体是否不雅也应该受到法律约束。哪条法律写了男人在家裸体不能忘记拉窗帘?男人是要教育还是要提醒,要怎么教育怎么提醒,那都是另外说的。

但是现在女人侵害了别人隐私是实实在在的。这还有什么讨论的空间?人家男方已经报警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本没有抵赖的空间。

警方居然还要调解,法律人士还要和稀泥,真的是不知道为什么。换了男人拍到裸女发到业主群,怕是一通操作准备判刑了。谢特!是不是男人也要组织个田园男权的组织来帮男人争取下权利了?

真的是很Marvels。



user avatar   tian-yuan-nan-quan-51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标题不行,应该改成

“一女性疑似卷入偷拍事件!异性家中一丝不挂图片泄露业主群中”


user avatar   banrenmaxingrenzhihu 网友的相关建议: 
      

希望能严肃处理,该视频拍摄者不仅偷拍异性裸体,还传播裸体视频到群聊,甚至侮辱被拍视频者,如此恶劣的行为怎能姑息,偷拍行为虽然惩罚轻微,但是还是该罚就一定要罚!绝不能让变态如此明目张胆横行霸道!!!!我在家里穿什么衣服,穿不穿衣服都与你无关,这是私人领地,你不喜欢可以不看,但是你没有权利偷拍抑或禁止我穿。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当然,如果是男性偷拍女性再传到群聊,关注者会多很多~


user avatar   CyberHG 网友的相关建议: 
      

说出来可能不信,王者荣耀比你们更爱学习。

不明白他想干些什么!


经过评论里老哥的指点,现在我知道他想干什么了。

:没有任何APP

:比我王者荣耀

:更懂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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