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1:退档过程图上有水印(右边),写着2019年7月18日12:01:14,证明考生最早能看到这张图至少得是7月18日12点以后。
(此时提前批招录工作早已结束,留图存档,以便录检,这也是为什么当时退档三次拉锯)
p2:2019年7月19日,考生在QQ群发纸质志愿表示自己报考北大,但是所有人目光都集中在“当时心大”,开始阴谋论[微笑]
p3:2019年河南志愿填报系统6月25日8:00开放,6月28日18:00关闭。
p4:2019年6月25日8:54:57志愿第一次保存,第一志愿:北京大学,专业调剂:同意
p5:我去看了河南国家专项新蔡公示名单:赵同学在名单之中。(因为这次部分有bd师生搅浑水,为了防止泄露考生信息,我打了厚码)
p6:老师说去省招办。
其实这事本来就是省里管。
县招办管不了,同学爆料省招办说退档理由过不了。(一致无视对方招办三次反对退档事实,在微博散布谣言,意淫县招办权力大过于天,拉副主任下水)
p7:我是在@正义人士夯大锤 那里看到的信息,他梳理了时间线。
这几天一直在微博辟谣@隆隆隆晓斐 ,本来我也等他继续发证据,结果刚点了赞他就炸号了,可见某校公关能力。
p8:也是夯大锤发布消息,猜测某校老师,某校学生思路,我觉得很有道理,因为某老师就是这么来的。1,diss考生,怪他不知道自己什么能力,还敢报北大?2,diss 某省顺序志愿 diss腐败,表示退档全部都是听从对方指示(放屁) 3,给考生戴帽子,说人家精准捡漏,造谣两位考生同一个学校同一个班,后边又转发默认造谣说第七名户籍在商丘,学籍在民权。(谣言,国专计划要求户籍+学籍,并且实际就读3年)4,某校学生拿贫困说事造谣学生用贫困争取同情害的名校被骂
这些他们都做了,所以我觉得夯大锤分析的很对
p9:辟谣:第七名考生来自民权,隆晓斐被拆穿造谣之后删博
@隆隆隆晓斐 求求你做个人吧。
泄露一词用得可真是歹毒。
那叫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参照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及2019年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第九章第六十条,河南地方教育机构在接到北京大学的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当事学生。而北京大学的决定只在内部系统的电子信息上体现,亦未向河南地方教育局提供其他载体,故河南地方教育局只能必须且立即将该电子信息代北京大学转交至该考生。
依据2019年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第九章第六十条,电子系统虽然是内部系统,但该信息属于应当告知该考生的信息。考生对自己应知信息的记录方式法律并无相应限制,河南地方教育局无权干涉。
违规得说出具体违了什么规,规又不是你们家定的,你说违规就违规。
有些人满篇诛心之论,要是让你来立法怕不是要给腹诽复辟,信誓旦旦的样子我还以为有什么证据结果屁都没…有罪推定那一套都开始了还有一堆人在那捧臭脚。为什么知道是第八名人家猜的不行吗??!
这种典型的阴谋论,只给必要条件,永远不给充分条件,只论证这件事的可能性,然后他反复用可能性来堆积出虚假的确定性,开始信誓旦旦铁口直断,说白了就是催眠和煽动。你这叫诽谤懂吗?
相关行政主体及报道机构的行政法水平有待提高。
北京大学绝对错了,首先形式上就不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42条,北京大学是退档决定的行政主体,有权作出退档决定,但不能任意决定,应该对退档给出相应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但北京大学只给出事实依据,没有法律依据。内容违法。
虽然知乎上有些三脚猫硬是牵强附会了一个教育部的老旧的规定,但说到底也只是「越俎代庖」替北京大学拿出一个法律依据,北京大学的原始文书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这是重大且明显的违法(这事儿这么多天从来没人说过我的妈)。
再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章,对同一立法机构的立法,新的特别法优先度是最高的。而新的针对国家专项生计划的特别规定当然先于教育部62条规定适用,用62 条规定去推翻专项生的规定简直菜到抠脚。
综上所述,此次事件发酵的根本原因是北京大学自己出具的决定书合法要件不完备,无据可依,且未提供该决定的其他内容载体。与河南地方教育局以合法的方式代为转交决定,及考生以合法的方式对该决定予以记录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河南教育厅的说明让有理变没理也是迷的很。
补充一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尽管北京大学录取第二志愿的两位学生违规,但该结果不得撤销。
有些人要求查出来是谁透露了这个信息也是很迷。
透露不代表违法,人家是合法送达,你又不是当事人凭什么告诉你?你们知道了想干嘛?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
最近有不少人加我讨论北大退档事件的后续,
据说是有【新的发现】,问我有什么看法,
我干脆在这里写个回答。
首先我们要分清这个事件当中的利益阵营,
我是分析出了四个利益阵营:
考生、新蔡县一高和县招办、
河南省考试院以及北京大学招生办;
我的一贯立场是维护学生的利益,
之前发声完全是基于考生的权益考量,
我帮助学生获得北大录取资格是没问题,
依据相关规定,这个名额就是他的。
有回答提到这名考生的老师、副校长
和河南省招办副主任是同学,
他们勾结让这个考上补报的,
这个说法明显的捕风捉影,我见过不少~
不过可以肯定,
目前没有证据证明考试有弄虚作假。
除非他有明显的弄虚作假行为,
比如在贫困生资格上造假,
否则他就该上北大,
哪怕他学校和招办为了政绩一起搞鬼,
与考生也没有关系,
因为他是善意第三方。
至于退档流程泄露的事情,
我在一开始就说过,
这个东西考生是不可能看到的,
也不应该看到;
而且河南省招办已经出了公告,
将该问题定性为违规泄露招生工作事项。
既然定性了就要严格依法追究,
不要说那是公用电脑,
现在这个大数据年代查个人还不方便?
我建议河南省考试院走刑侦流程,
立即报案,查出是谁泄露的,
而不是走行政管理流程在那里慢慢磨。
不过如果是录取工作结束以后,、
那就没有泄露退档原因等等说法了,
具体法律依据,下面这位同学说得很清楚。
如何看待北大退档,河南考试院退档流程泄露事件? - 南希亚的回答 - 知乎
至于北京大学招生过程的违规肯定是坐实了,
这是北大招生委员会的员会
给 今年河南招生工作的定性。
现在网上有这么多真真假假消息,
比如那个聊天记录,
---为什么学生会知道领导的私人关系的姓名?
哪个办事的领导这么蠢?
微信聊天记录很容易造假的~~~
再有就是什么两名补录学生都是新蔡县的,
我怎么听到有说法另一名学生是驻马店的?
真真假假的消息是为什么?
我这里有一本教育部思政司印发的
高校网络舆情相关工作的书籍,
内容如下:
在发生网络舆情的时候,
高校会把涉事学生及其家长
以及社会舆论都当敌人看,
用对付敌人的手段去对付学生,
我要是不帮学生,
学生岂不是太可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