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好奇回答里面那些还在大二上期的童鞋
民法总则学完了么……
就给人本科生推荐朱庆育的《民法总则》……
个人觉得得一个大二小白看朱老师的《民法总则》基本上也就是图个看着爽……打好基础,把基本概念搞清楚还是看梁慧星教授的《民法总论》,虽说和台湾的民国教材有差距,但也是新手入门不错的了……到了司考还是要钟秀勇来教你民法…
这么多年了,整个华人圈能一个人写部民法的也就只有史尚宽教授一个人……他基本上就是华人世界民法第一,后来的赶不上太正常了吧……
检讨一下自己,之前太过掉书袋,写的书单内容庞杂,一股脑地把书塞上去,虽然确实都是好书,但书目的堆砌只会使书单失了意义,故重列书单,当然,原答案不删,毕竟上面的书目都是精品。
王泽鉴的书仍然单列,无需赘言;至于史尚宽老师的书,实际上史公去世都已五十年,资料已经陈旧,没有必要作为教材,只能说是作为参考资料。
民总:
即使是新手,我也建议直接开始看朱庆育老师的民总,当然前面基础性理论可以先不看,直接看法律行为一章,梁慧星老师虽然权威,但囿于时代限制,他的知识体系会出现拿前朝的剑斩本朝的官(拿A国的概念套到B国的体系里),会出现混乱。朱庆育老师则专注对德国法的继受,虽然吾辈并不需要惟德国法为是,专注一国之继受毕竟体系精准,体系构建后再去反思其他比较法制度,不会走“拿前朝的剑斩本朝的官”这一老路。
就民国及台湾著作,我之前推荐的书仅供参考,重新推荐陈自强老师的契约法讲义I,名为契约法,实为民总。而且我最近倾向于把民法典总则编与合同编合并,构建我国特有的大合同法。
就比较法译著,民总译著比较多,实在割舍不下,但第一本建议一定先看布洛克斯的民总,一是比较新;二是简明。补充一本拉伦茨的《德国民法通论》,虽然有些观点比较陈旧,但不妨碍其背后bling bling的哲学思想。至于吕特斯的可以先不看,虽然书是好书,吕特斯本人还是法理学大家,其著作《法理学》也被翻译成汉字,只不过那本书里,他的名字被翻译为魏德士,只是他的民总翻译质量比较差,姑且可以放下。
物权:
此处不做变动,刘家安老师的书,在大陆简明物权法教科书中当为最好,没有之一。崔建远老师的书,个人认为是把解释论发挥得最为淋漓尽致的,虽然个人不是很赞同他的有些观点。
台湾地区谢在全老师的书真的是宝藏,谢老师真的是宝藏男孩,其本人是做实务起家,写的书称得上是打通实务和理论,可惜是台湾的实务,要是大陆也多几本这种书就好了
(哭)。
关于德国物权法,可以只看沃尔夫的,鲍尔/施蒂尔纳的书看着太费心思,可以先只看上册第一第二部分,因为译者是张双根,张双根就是招牌。
债法:
大陆的债法简直是荒地,尤其是债总,这可能和我们国家没有债总有关系。虽说合同编通则承担债总的功能,但民法典的规定显然不完全,我列了很多书,都可以先不看,债总部分只说两个人,韩世远和陈自强,至于罗歇尔德斯,也是因为翻译问题,但因为债总书实在过少,梅迪库斯的债总也因德国债务法现代化而失去了很多的参考价值,所以德国债法方面也只有这本可以参考。
但毕竟债法之大头为合同法,因此合同法的很多著述都可以看,英美合同法为世界称道,可以参考,但我也只是刚开始涉猎,不作推荐。
有名合同看黄立编:《民法债编各论》,不当得利看刘昭辰,无因管理随缘,侵权看程啸。
以上
原回答:
仅回答民法财产法部分:
强烈不建议看大陆统编的教材,就多人合著的教材而言,仅张俊浩老师主编的《民法学原理》为经典,但十多年过去并未再版,资料业已陈旧,十分可惜。马骏驹、余延满老师合著的《民法原论》口碑也不错,其余可以不看。
就独著的教材而言———
一本书写整部民法的:
大陆:没有可以推荐的
民/台:梅仲协《民法要义》
比较法:【德】施瓦布《民法导论》
总论:
大陆:梁慧星《民法总论》、朱庆育《民法总论》(前者简明,后者进阶,其余大陆学者的书,都可以不看)
民/台:郑玉波《民法总则》、黄立《民法总则》
比较法:【日】我妻荣《新订民法总则》、【德】梅迪库斯《德国民法总论》、【德】布洛克斯《德国民法总论》、【德】吕特斯《德国民法总论》、【德】弗卢梅《法律行为论》(简明看布洛克斯,体系看梅迪库斯,精深看弗卢梅,其余做补充)
物权:
大陆:刘家安《物权法论》、崔建远《物权法》(前者简明,后者详细)
民/台:谢在全《民法物权论》
比较法:【德】沃尔夫《德国物权法》、【德】鲍尔/施蒂尔纳《德国物权法》(前者简明,后者体系)
债总:
大陆:嘻嘻嘻
民/台:林诚二《债法总论新解》、黄茂荣《债法通则》、邱聪智《新订民法债编通则》、孙森焱《民法债编总论》(黄茂荣老师的书难度较大,其余三位老师挑一位即可)
比较法:【德】罗谢尔德斯《德国债法总论》、【日】我妻荣《新订债权总论》
合同法:
大陆:韩世远《合同法总论》、崔建远《合同法》、崔建远《合同法总论》
民/台:陈自强老师关于契约法的所有书、黄立编:《民法债编各论》
比较法:【日】我妻荣《新订债权各论》(上卷、中卷一、中卷二)
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大陆:哈哈哈
民/台:刘昭辰《不当得利》
比较法:【日】我妻荣《新订债权各论》(下卷)
侵权:
大陆:程啸《侵权责任法教程》、程啸《侵权责任法》(前者简明,后者大型)
民/台:暂无
比较法:【德】埃尔温·多伊奇/汉斯·于尔根《德国侵权法》、【德】福克斯《德国侵权法》、【美】卡拉布雷西《事故的成本》
最后推荐两个活招牌,凡是此二人著,必为精品:
王泽鉴(代表作:“天龙八部”、“九阳真经”)
史尚宽(代表作:“民法全书”)
以上
说马工程的,你这不是害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