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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滴滴顺风车试运营期间,晚 8 点后不给女性用户提供服务 ? 第1页

              

user avatar   luo-chen-26 网友的相关建议: 
      

吃相难看。

大家想象一下这样的场景:

EMS宣布:以后只送一二三线城市,乡镇农村不受理了。不管是大学录取通知书,还是法院传票,爱咋咋的。

国家电网宣布:以后只管一二三线城市,县镇农村不受理。至于你们是夏天中暑还是晚上没灯,爱咋咋的。

这就是滴滴的商业逻辑:只赚好赚的钱,至于社会责任,爱咋咋的。

而且“好赚的钱”是一分钱都不放过:女性安全不好做,不做了。但女性白天打车稍微安全一点(其实并不是,某空姐就是下午遇害的),这个饭还是要恰的。

错了吗?也说不上错,毕竟是一家商业公司最应该关心的事就是赚钱。

但作为一个几乎在线上打车领域已经垄断了的企业,这么做太难看了。


user avatar   windleavez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看滴滴可以与任天堂合作,从用户体格入手,加入段位评级、健身环体能测试等游戏化机制,为用户带来安全舒心、性别平等的用车体验,而不是老在“男性女性”方面做文章:

注:本图为今日的 #游戏假新闻速递# 而作,有较大的搞笑成分,不代表本人的真实建议。


user avatar   zhi-xu-94-41 网友的相关建议: 
      

太蠢了…是我我就出一个新模式,晚上八点之后女性用户只能匹配女性司机。一方面保证了舆论(可能深夜女司机很少,但是锅又不在你滴滴),另一方面增加女性就业还能拿这个搞搞卖点割一波。

更新

我真的惊了,这个回答是让滴滴公关至少表面没有漏洞。滴滴只是一家公司,即使再怎么监管,总会有概率发生不好的事情,然后被揪出来说,要求什么事儿都完美的不行的~你去看看是不是所有医院都能做到都不误判,那么所有医生都可以不上班~你也可以看看法院都没有误判,那么所有法官也可以别出来了~反正社会总有坏人,滴滴也是容易被利用的东西,滴滴也活该倒闭对不对?你们心里根本不知道到底要求滴滴怎样,只是觉得不爽就攻击它,这是无理取闹。

或许滴滴粗暴一刀切还真的挺对的,反正都伺候不好,风险还大,不如直接放弃消费群体。

再更新一下

杠精请不要再杠了,说不过气急败坏的也是你们,无能狂怒图个啥啊。还有遇事儿扯男女权的,杠我的人是男是女大家都网络冲浪这么多年了,心里有点数成不。我改下资料卡那我就是gg了。

最后说一句,任何的管理机制,都不可能完全百分百杜绝坏人的出现,甚至说这压根儿也不是管理的作用所在。说什么女同和女装大佬的,肯定会有,但这对于管理本身来说都是不可能避免的事情,管理只是维稳并加强效果。想让一个普通企业无偿这样那样的圣母们,请你们去超度坏人。


user avatar   olivier.wan 网友的相关建议: 
      

打车是一个安全,省钱,便捷的不可能三角。我觉得我可以写学术论文。以下内容不针对滴滴,而是针对所有顺风车模式。

要安全便捷就必然贵,比如打车快车,谁都知道正规审核严格,就是有个问题,贵。

要安全省钱就麻烦,比如公交地铁,谁都知道公交地铁用的是老师傅上岗稳妥,就是一个问题,远。

要省钱便捷就不够安全,比如顺风车。为什么没有平台,你不敢路上随便拦车坐顺风车,你也怕坏人不是?

任何一个人能解决这个不可能三角问题,都不应该留在知乎。

1. 顺风车需求一直有,且长期存在。就算滴滴不提供,哈啰也一直在提供,只是你们没去用。省钱是刚需,滴滴并未垄断。

某些人拿自来水或者垄断来类比的,逻辑很烂。国家层面,并未提供任何官方的顺风车服务,因为我的不可能三角,这个东西不可能存在。

2.顺风车信息服务免费,最核心的潜台词,一个服务或者商品免费的时候,用户并不是顾客,而是商品服务的一环。顺风车的存在只是为了更多的让用户使用这个APP形成习惯,最终带来更多的其他打车的转化率。仅此而已。

3.使用顺风车的你,就跟使用百度云,还有迅雷的你一样,免费了还想高速,想得美。不收钱,又要平台审核司机。砍头的买卖有人做,亏本的生意没人碰。如果顺风车做到跟收钱的车一样的安全和方便,那么大部分人都会选顺风车而不会坐快车,最终这个信息平台难以持续,所有人都不便。

4.坏人哪里都会有,哪里都不会绝对安全。不要拿这个跟百度比,百度是让伤害你的坏人被你更容易竞价排名搜索到,属于为虎作伥,顺风车不存在竞价排名机制。

顺风车信息服务不收费,所以也不要拿京东抬价或者三星手机做类比,那属于收了钱做出质量和公平承诺却不办事的,属于故意作恶。

知乎很多人,包括大V,逻辑真的是,一言难尽。除了自以为是的道德感,其实做啥啥不行。最后来一句——歧视女性,忽视安全,封了最干净,然后大家都麻烦。

5.或许唯一的解决方案:建议顺风车签订一个生死状——就像金融有风险,投资要谨慎一样。每次打顺风车,必须在平台多次签字确认协议:我就是免费信息提供商,司机来了请乘客自己审核,不好不要上车,平台免费为你再叫车,叫到你满意为止。生死有命,愿赌服输!


user avatar   zcw-gaizhili 网友的相关建议: 
      

鲁迅先生说的好,中国人的性情是总喜欢调和折中的。譬如你说,这屋子太暗,须在这里开一个窗,大家一定不允许的。但如果你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会来调和,愿意开窗了。


其实就是为了带节奏。这个规则最后肯定要改的,之所以现在这样,是为了引导舆论,你们不同意,那我就取消,以后出了事可别赖我,我可是想要更严格的,是你们不答应,你们自己为了便利牺牲了安全。


user avatar   qing-cong-nian-shao-55 网友的相关建议: 
      

看到这条问题下几乎所有人都在喷滴滴,说什么不负责任、歧视女性。

但在这种社会大环境下,滴滴要怎么做,才能防止恶劣事件再次发生?

滴滴司机这么多,不可能每个人都是好人,知人知面不知心,这在哪个行业都适用。不论滴滴出台任何政策,但凡之后哪怕有一例伤害事件发生,滴滴都会再次成为千古罪人,然后彻底凉凉。

所有人都在喷滴滴这个政策,但没有任何一个人说滴滴到底应该怎么做。

网络键盘侠大抵都是如此吧?只管喷,自己又想不出更好的办法。

你可以说想办法是滴滴的事,与你无关,但你自己没有更高明的办法,有什么资格要求别人?滴滴的高层也是人啊。

各位网友们,你们谁有一个一劳永逸的办法,让从此以后的滴滴再也不会出现一例恶性伤害事件,你可以说出来,或者直接去滴滴总部献策,我相信滴滴会给你大的回报。

如果没有更好的办法,只管在这里喷滴滴不作为,那和键盘侠有何异?


user avatar   wang-rui-en 网友的相关建议: 
      

更新:

最新进展,滴滴顺风车对所有用户调整运营时间。这下恐怕会有一些人认为,是因为女性的抗议导致男性也没法在八点钟之后坐顺风车了。。。

抛开指责和情绪,其实还有一个问题,按照国家《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规定,出租车司机,包括网络预约出租车司机,是不得无理由拒载的。滴滴顺风车一直号称自己是「共乘车」,但国家对共乘车的定义要求是不以营利为目的。这一点,似乎和滴滴目前的经营方式不符。

今天还在跟人讨论,如果滴滴顺风车推行了八点后拒载女性的规定,可否主张其性质实为网约车,而非共乘车,进而主张拒载行为违反管理规定。一个想法,可能无法验证了,而且不一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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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回答:

如果目的是为了避免女性在搭乘顺风车时遭遇强奸,应该改成全天拒绝为女性服务。

根据美国司法部的一项研究,尽管 43.4% 的强奸发生在晚六点至半夜,但也有 33% 的强奸发生在早上六点至晚上六点。考虑到既然顺风车在 11 点就对全体乘客停止服务,假设中美强奸犯作案时间偏好差异不大,那么滴滴晚八点后不接待女性的做法,只能让不到一半的女性乘客免于在搭载顺风车时遭遇强奸的风险。

(很遗憾只能用国外的数据,目前很多时候还见不到特别详尽的国内统计报告。报告全文请见:bjs.gov/content/pub/pdf

另,也有观点认为,在国内一线城市,犯罪分子作案的昼夜差异在改革开放后正在变得不明显。(上图选段来自冯树梁《中国刑事犯罪发展十论》)

我甚至想好了所谓「女权」号带节奏的文案:「滴滴,你这是要让一半女性去死!」

-

上一部分显然是瞎扯了,目的在于点出滴滴举措的逻辑漏洞。如果以「女性晚上搭车容易被强奸,所以我们晚上不接待女性」这个逻辑去解决问题,就会马上遇到挑战:难道白天不也容易被强奸吗?

即使滴滴真的拿出了数据支撑,表明女性更容易在夜晚搭乘顺风车时遭到强奸,那么同样会有质疑:那么还有可能数据表明男性更容易在夜间被劫财灭口呢。从公关策略的角度来说,滴滴的无论是否作出解释,都难以服众。

真正解决问题的方式是,让乘客,不论性别,都能在使用服务中遭遇风险时,可以有效求助;加强对司机的背景审核,让任何形式的潜在犯罪者都不这么容易成为顺风车司机;让客服人员能够专业、有效地处理乘客的求助。

一个人得了系统性疾病,全身皮肤溃烂了,其中左手上烂得最严重,于是当众砍掉了左手。这就经不住有人问:诶,你右手上也烂了皮,为什么只砍左手不砍右手?

假设有研究认为, 60 岁以上者在餐厅猝死的概率显著更高,且整个人类史都无法解决老年人容易突发疾病死亡的问题,正如无法解决女性会遭到强奸的问题。餐厅可不可以选择减少损失,不接待长者呢?更合理的方式是,让服务员接受基本的急救知识科普,准备好常备药等,这是我们经常看到的现象。

砍手是没用的,有病得治。

至于这种拒载行为是否合法,就看 @TEDCJK 的分析了:


user avatar   tedcjk 网友的相关建议: 
      

看了整改计划,感觉非常遗憾,从引发整改的「空姐案」到如今的运营方案,滴滴顺风车真正的问题并没有丝毫改变。


简单捋一下(逻辑有点长,嫌麻烦可以直接跳到第4点,虽然我觉得前面也不错就是了...):

1、我不准备在这个问题下谈「女权」(虽然滴滴的做法确实侵害了女性权益),因为拒载是一个在所有人身上都可能发生的问题

路程太远/近、大件行李、孕妇、病人、老人、儿童、深夜、不接受加价/拼车...以上原因都有可能导致拒载。

「八点以后的女性」只不过是其中之一。

即是基于商业考量,我们也不可能接受对老人、儿童、孕妇、深夜、临时加价的拒载,基于同样逻辑,反对针对女性的定时拒载是理所当然的。


2、生活中这样的拒载并不常见,这是因为拒载受到法律限制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第四十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对驾驶员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资格规定,文明行车、优质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八)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或者未经约车人或乘客同意、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未按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

第四十二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第十六条、第四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巡游出租车」也就是我们平时所乘坐的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也就是我们平时常说的「网约车」。

按照《规定》,无论是出租车还是网约车,没有正当理由均不得拒载,违者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而所谓的「正当理由」,目前为止,仅有专门针对出租车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对「乘客要求去偏远、冷僻地区或者夜间要求驶出城区的,驾驶员要求乘客随同到就近的有关部门办理验证登记手续,乘客不予配合」这一情况作了「有权拒绝提供服务」的表述。


3、目前已经答题的一些老师认为,本题主要是滴滴「社会责任」的边界问题,或者说,是商人逐利和企业社会责任感的冲突问题,我不完全同意这个观点。

道路和交通资源,本质上是一种公共服务;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客观上占据一定量的道路资源,尤以后两者需求更多,这是车牌有偿核发的法理基础。

营运出租车相较家庭自用轿车,有更长的日使用时常,需要占据更多的道路资源,因此国内各个城市对出租车数量一直保持着管制,出租车营运每月需要上交数千至万余的份子钱并且受到专门法规的限制。

对出租车/网约车来说,承担/分流公共交通压力并不是什么「社会责任」这样可有可无的道德指标,而是为了保有出租车/网约车经营资质所必需履行的、与经营权利对应的义务。

(一个不恰当的比方是,平等接客不是「捐款」而是「纳税」)


4、滴滴顺风车之所以敢于给出特定时刻拒载女性运营方案,是因为作为新事物的顺风车其实并不是网约车或出租车,因此并不受前述规定的限制。

这也恰恰是我答案首部提到「从引发整改的空姐案到如今的运营方案,滴滴顺风车真正的问题没有丝毫改变」的关键。


「滴滴顺风车」叫做「合乘车」,又叫「私人小客车合乘」、「拼车」,它是一种居民互助、互相分摊出行成本的绿色出行方式,并不以营利为目的,法律上与网约车不是一个概念。


我在答案「

」中提到过,顺风车(合乘车)处于法律的空白地带,并没有如出租车(网约车)一样的购买承运人责任险/平台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滴滴公司每每以自己仅提供撮合服务自辩,逃避了本应承担的司机资质审核,以及事故后赔偿责任。

这是当年整改的起因。


而今,作为整改成果的运营方案,仍旧使用了老套路,利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对合乘车拒载未做规定,实施性别拒载。

整改进行了一年,进步却未看见半点。


如果顺风车确为拼车的一种,它当然可以拒载,无需由平台承担承运人责任,司乘风险自担,因此这本质上就是一种熟人亲友间依据信赖拼车互助的模式。

可是无论是我们还是滴滴公司,都心知肚明顺风车并不是这种性质的服务。

利用法规对新事物的滞后、民众对新事物的不了解,顺风车以合乘为名,让大量本应家庭用的私家车辆进入了载客营运行业,为一对又一对司机乘客提供了缺乏安全保障的撮合服务,并从所有以上行为中谋取了利润。

而今,同样的空白(和混淆)又被利用以拒载。

问题从来都没有被改进。


5、最后留一个问题:

滴滴公司说将在北京试运营:

按照《北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

 七、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应履行下列义务:
(四)每车每日派单不超过2次;

滴滴公司能做到遵纪守法吗?


user avatar   gui-ling-cha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注意!本文的结论仅仅是:我觉得这个决定不明智,仅此而已!我没有进行道德审判,没有进行道德绑架!】


我觉得这里最大的问题其实是,滴滴的这个做法,本质上是一种自我毁灭(对滴滴作为一家可靠公司的自我否定)。它使得人们对滴滴的管理可靠性和司机的可靠性的怀疑没有必要地无限扩大了。

我记得有个外国人去了印度之后,疯狂吐槽印度街边小吃和小店不干净,下面有一个超高赞的印度人评论(大意):

作为旅行者,就不知道去高级一点的饭店吃吗?去街边小店吃吃坏肚子不是活该吗?不是自己作死吗?

这背后隐藏的意思是:

我们印度的街边小店和摊贩只能给胃肠强大的当地人吃,你一外国人来吃不是找死吗?

而背后的逻辑就是:

我们街边摊贩的食物就是超级危险,只有身经百战的当地人才能吃完后活下来。

这样,这个原本想为印度小摊贩辩护的人事实上打了印度小摊贩的脸。原本或许这个外国人只是想吐槽他去的那些摊贩不安全,这个印度人的评论事实上则告诉你,所有的印度小摊贩都不安全,你就不该吃!




回到顺风车的事情上。滴滴不允许晚上女性乘坐顺风车,逻辑其实也类似,表面上,他似乎在说:

你们年轻女性有点自我防范意识好吗?晚上还敢坐顺风车不是作死吗?出了事不是活该吗?

背后的逻辑事实上就是:

我们顺风车里好多流氓哦,看到美女就会有想法的哦。而且我们管不了/不敢管/不想管哦。

也就是说:

除非你长得够丑,不然坐我们的车都是很危险的哦。想想看,年轻女性不坐了,我们的司机说不定会对御姐下手哦,御姐不坐了,我们的司机说不定会对……下手哦!所以……嗯……再丑都有危险的哦……而且我们管不了/不敢管/不想管哦。【这里的问题在于,将司机与女乘客隔离的情况与将跳楼机与心脏不好的人隔离不一样,在后者,心脏没事就没事,但在前者,有想法的司机可不一定只对年轻女乘客感兴趣,而且,司机可不是只有晚上才会对年轻女士感兴趣】

事实上就是说:

鄙公司不可靠,顺风车别坐!
【简单来说,尽管大家都知道女生坐顺风车有一定的不安全性,但是滴滴此举无异于直接说”坐我们的车超级不安全!不安全到什么程度呢?不安全到我们晚上都不敢接女客人的单这种程度!我们不知道你们怕不怕,我们反正是很怕的!“】

本质上,这是一种自我毁灭式的”越描越黑“:本身或许女性乘坐顺风车有一定风险,但是滴滴不是通过风险提示,不是通过筛选(比如给出老司机标识、建议仅乘坐女司机的车等)的方式来管控风险,而是通过”晚上拒绝女乘客”的方式,那就只能让人产生一种印象,就是“滴滴顺风车的风险我们根本管控不住啊啊啊啊啊啊“,产生一种”顺风车超级无敌危险的!”的感觉——它事实上超出了本所应是的危险程度。所以在我看起来是一种“作死”的不明智策略。


楼上有很多更好的方案,就不献丑讲自己的方案了。


user avatar   chen-yang-90-21 网友的相关建议: 
      

其实跳出性别歧视问题的框架,不要忙着打拳的话,其实这个案例还能有一个更深入的视角。即一个私有企业有没有权利选择性提供服务,选择服务对象呢?顺风车不提供女性服务,但Barber shop也不给女性剪头发呀。这两者有何区别呢?跳出男女问题的框架的话,麦当劳里也不卖桂林米粉,桂林米粉店里也不卖汉堡包。原则上讲私有企业是有选择业务范围的权利的。所以当一个企业选择说缩小自己的业务范围,以后晚八点之后就不做女性的生意的话,原则上这就是它的权利。

当然,完全没有想给顺风车洗地的意思。事实上作为一个规模足够大的企业,滴滴的这个方案肯定也是经过过推敲的。明知会引起这么大的争议还要搞成这样。个人认为,可能原因在于滴滴没法做到短时间内快速提高顺风车司机的准入门槛,没有有效的监管手段。同时也没法承担夜间社会上的治安问题等它无法控制的问题所可能带来的影响。所以干脆“一刀切”,在易出事的夜间将女性消费者彻底排除出去。说粗俗点就是“晚上容易出事,所以干脆这生意我不做了”。粗暴吗?粗暴。对女性不公平吗?不公平。滴滴有别的方法吗?貌似没有。

将上面两个自然段的内容相结合便是我想提出的一个问题。一方面私有企业的经营行为属于其经济自由,原则上企业有选择做不做某类生意的权利。但另一方面,交通出行涉及到大众民生,有很明显的公共服务性质,滴滴的做法简单粗暴,必然导致一系列社会上对于女性的不公(比如有些公司可能以交通不便为由限制女性工作,阻碍女性的事业上升)。可假如我们还要求一个私有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维护公正的话,从什么程度上我们可以这么说?维护男女平等,消除歧视的任务真的能全部交给私有企业吗?是否只有通过私有企业的自觉才能维护公正呢?个人认为,在这类涉及到交通出行,社会治安,性犯罪的问题上更多地应该由公权力出马接手。要求公权力完善公共交通体系,制定顺风车管理的法规以及严厉打击性犯罪,比指责滴滴一个私企的试运营方案涉嫌性别歧视要有效得多。

当然,公众的愤怒也是有价值的。只有当民众对于社会问题足够关切,才能引起公权力的重视,从而改变目前对于女性极端不友好的社会现状。

PS:其实类似的事情在美帝是有先例的:

一个有基督教信仰的蛋糕店老板拒绝给一对同性恋伴侣做婚礼蛋糕,结果双方一直打官司到最高法院。最后老板胜诉。。。

当然个人的意思并不是说我们得向美帝看齐。值得注意的是这么一整套流程。同性恋伴侣在觉得自己的权利和人格受到了歧视的时候,采取的方法是向公权力-法院诉讼,而非仅仅是私下进行道德谴责。这一点是我认为非常值得借鉴的。关于私企运营过程中什么行为构成了对工作者和消费者的歧视,应该摆到公共领域由公权力裁决。而只有通过上升到“法”和国家意志的层面,个体在社会中的权益才能真正得到保障。所以关键不在于滴滴怎么做,而是在于如何将性别歧视问题提交进入公共领域,从而让其真正成为明文的法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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