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一点解释,一家公司在做了 IPO 之后,是可以在二级市场上再融资做股票增发的,成熟的交易所都会支持增发,因为这是二级市场持续融资能力的体现(A 股市场除外,A 股上市后基本没有再融资的功能)。本质上,通过增发做再融资,就是你多发行了一些股票,这些股票在交易所做了注册( registration ) 获得公开流通的合法性之后,就可以自由流通交易,也会被计算进上市公司的市值。两地上市,本质上只不过是增发的股票在另外一个交易所做注册和后续流通而已。两地上市的市值也是合并计算的。
香港联交所允许已经在美国纽交所和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在香港申请两地上市,英文叫 dual listing.
申请两地上市的时候,可以申请「主要上市」,英文叫 dual primary listing, 也可以申请「第二上市」, dual secondary listing. 阿里巴巴这次在香港申请的是第二上市,纽交所依然是其主要上市地点。
「主要上市」和「第二上市」,在联交所的区别在于,「主要上市」要求公司完全遵守香港联交所和美国纽交所的上市规则和要求,而「第二上市」的公司可以自动豁免若干联交所的上市规则。
对于「第二上市」,联交所有一条规定必须符合。1)第二上市这部分股票的市值不能低于 400 亿港币;或者 2)第二上市的市值不能低于 100 亿港币,并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收入至少是 10 亿港币。这对于阿里巴巴来说,当然是小菜一碟。
另外,中概股在美国上市的公司都是 VIE 结构,而香港联交所对于 VIE 的适用性有严格的要求。通俗点说,除非公司的中国律师出的法律意见书,明确声明这家公司所处的这个行业,要想在中国之外的交易所上市,除了走 VIE 这条路别无他法,符合中国法律要求,联交所才会接受。联交所把这叫 narrowly tailored 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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