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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过绿灯撞到电动车,交警判我次要责任,合理吗? 第1页

  

user avatar   wang-lei-46-12 网友的相关建议: 
      

题主,判你次责一点都不冤,真的。

总有人以为自己开车不得了完了,马路都是你的,别人都是傻逼。

绿灯亮了,前车缓动,一定是前面有什么状况(不动可能是司机在玩手机)。加之又是晚上视野很差,你不减速直接实线变到右边车道(一般右车道应该速度更慢),再一脚油门过斑马线,确实流批。

次责只是很小很小的教训,你还不服气。等着下次怼卡车吧。


user avatar   dong-tian-de-yu-42-76 网友的相关建议: 
      

有几条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法规

第一,没有尽到观察义务。

第二,没有主动避让。

第三,过路口没有减速。

只要汽车与行人,电驴,摩托车发生事故,出现伤亡的,交警都会至少给你一条,让你担个次责。这是人道主义和稀泥神功。因为判你无责,你的交强险只承担1.2万的无责赔偿,干啥都不够。如果给你个次责,交强险会给12万左右,基本上干啥都够了。你也没损失,他也不至于没钱治病出啥大事。

不过老哥,你这过路口确实一点速也没减哈,而且是在左侧被遮挡视线不明的情况下。

凭良心说,我觉得你担次责不冤枉,你要是减速观察再通过,很大可能可以避免这次事故。还有一点,交通法和交规上,真的从来都没有闯红灯必然全责的法条。


user avatar   Master_road 网友的相关建议: 
      

谢邀,知乎上,交通事故处理定责我说第二估计没人说第一了。

所有在这之前回复点赞的人,你们都是魔鬼吗。

先看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本起事故最关键的定责依据就是双方进入路口信号灯状态。如果电动自行车违反信号灯,那么电动自行车在事故中应当承担主要以上责任。

但通过行车记录仪,我无法明确电动自行车是绿灯末,还是黄灯,还是红灯进入路口?如果电动自行车行驶方向没有左转信号灯的话,那么我觉得反而可以排除电动自行车是红灯进入路口的。如下截图。

即,实际上如果交警部门没有提供现场道路监控视频,或者电动自行车行驶方向没有左转信号灯的话,你是无法明确电动自行车到底是绿灯末还是黄灯进入路口的(排除红灯)。所以答主所述对方明确红灯是指对方发生事故时还是进入路口时?

为什么要说这点,实际上,有一种情况在现实当中是比较常见,也是合理存在的。即双方都是绿灯进入路口,一方是绿灯末,一方是下一组绿灯头。多见于大型路口,或者前一方车辆行驶缓慢无法第一时间通过路口。在双方都是绿灯的情况下,应当是后进入路口的车辆让先被放行绿灯的车辆先行。

因此,本起事故的关键在于电动自行车通过停车线时,其行驶方向信号灯状态。如果违反信号灯,(黄灯或者红灯,我偏向主次责),如果绿灯末,就是你全责。


然后本次我们要说到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常说的机动车驾驶员未确保行车安全的概念,即上述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再回头看下视频。

https://www.zhihu.com/video/1180572601670451200

实际上,路口信号灯切换过程中是非常危险的,容易发生事故的,在有视线遮挡的情况下,你根本无法获知前一组信号灯是否还有车辆未完全通过。因此通过路口时应当提前减速,确保视线的情况下顺利通过,这是其一。如果这个事故,你运气好对方黄灯或者红灯进入路口,交警部门以此理由认定你未确保行车安全,你也的确不冤枉,只是可能你这次比他运气好了0.5秒而已。

再看视频中,实际上事故应当可以避免,整个行驶过程中你存在很多随意的变道行为,临近路口的时候,你变换车道主要还是想在不减速的情况下通过路口,在你的驾驶概念中可能不减速比安全驾驶更重要。但有些行为很容易引发事故,行车安全这个条款很多时候也不一定是一个托底和谐条款。

最后,拿这句话作为结尾,“有些人就是容易发生事故”,现在想来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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