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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晃一中「操场埋尸案」已经彻底查清,有哪些值得关注的新信息点? 第1页

     

user avatar   si-wang-54 网友的相关建议: 
      

基层治理系统的崩溃是从八十年代开始的,一直持续至今。

别看中央督导组威风八面,碾小县城黑恶势力如碾蝼蚁。

实际上这已经是非常危险的信号了,这是在用天子剑砍人了。

理论上,新晃县出了杀人案和保护伞,怀化府自然会搞定,就算保护伞能量大怀化府也搞不定,到湖南省就差不多了。

末流小县,不入流的从吏,公然对抗国法,16年间怀化府和湖南省无所作为,这可不是保护伞那么简单。

这个问题远远比什么白帽子、洋垃圾、小渔村严重多了。


user avatar   zhao-xiao-ka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市局省厅16年扫不清的外围,中央督导组来了16天不到就解决了。
这证明了什么?证明了这些黑恶势力团伙隐藏的一点都不深,手段也完全谈不上高明,被害人的儿子早已单枪匹马查明了真相,你只需要跟着顺藤摸瓜也就完了,然而即便如此,湖南省公安厅、怀化市公安局却拖了16年都解决不了,这显然已经不是能力问题,而是当地省市公安系统在有意无意纵然罪犯,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了。
而这件事最悲哀的地方就在于那个邓警官他几乎说对了,他说这事可能会在七八年后破获其他案件的时候被带出来,而这件事的确是在16年后调查杜少平团伙时他们自己供出来的。
也就是说,从头到尾,可能大家都没拿屁民的举报当回事。
哎,希望接下来能看到当地政法系统干部大批下马的新闻吧。

这则通报几乎完全印证了我当时的判断,只不过这次保护伞的规模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我本以为顶了天也就献祭云南孙小果案那个级别,抓抓几个副手跟直接经办人,没想到邓案竟然直接把案件的相关责任人从上至下都撸了个遍。看来中央的确是对湖南的政治生态十分不满。

想想也是,一起普通的基层命案,一个小小的学校校长,竟然就有能量只手遮天,偷天换日。中央设置了那么多道纠错机制,邓蓝冰拿着举报信级级上告,竟都失意而归,纠错机制全然无效。下面的官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上面的官视而不见假装太平,全然就没人把屁民放在眼里。如若不是邓蓝冰觉悟够高,见告状不成就连夜搬离了新晃县城,否则就他拿着状告堂上之人的诉状在保护伞里打转劲头,我只怕他埋尸操场也不过是早晚的事,绝难以活到今日等到昭雪。

现在回头再看当年邓水生说的那句晚来十年的预言“这个案子也许会在七八年后破获其他案件时给带出来”,真把人性的复杂道的是淋漓尽致,世间最伟大的戏剧家,大概也写不出比这更深刻的台词了。


user avatar   guoli3639 网友的相关建议: 
      

宇文泰,北周开国之君。向来慕曹操之术。有苏绰者,深谙治国之道,孔明之流也。宇文泰以治国之道问苏绰,二人闭门密谈。

宇文泰问曰:国何以立?

苏绰曰:具官。

问:何为具官?

曰:用贪官,反贪官。

问:既是贪官,如何能用?

曰:为臣者,以忠为大。臣忠则君安。然,臣无利则臣不忠。但官多财寡,奈何?

问:奈何?

曰:君授权与之官,使官以权谋利,官必喜。

问:善。虽官得其利,然寡人所得何在?

曰:官之利,乃君权所授,权之所在,利之所在也,是以官必忠。官忠则江山万世可期。

叹曰:善!然则,既用贪官,又罢贪官,何故?

曰:贪官必用,又必弃之,此乃权术之密奥也。

宇文泰移席,谦恭求教曰:先生教我!

苏绰大笑:天下无不贪之官。贪,何所惧?所惧者不忠也。凡不忠者,必为异己,以罢贪官之名,排除异己,则内可安枕,外得民心,何乐而不为?此其一。其二,官若贪,君必知之,君既知,则官必恐,官愈恐则愈忠,是以罢弃贪官,乃驭官之术也。若不用贪官,何以弃贪官?是以必用又必弃之也。倘若国中皆清廉之官,民必喜,则君必危矣。

问:何故?

曰:清官以清廉为恃,直言强项,犯上非忠,君以何名罢弃之?罢弃清官,则民不喜,不喜则生怨,生怨则国危,是以清官不可用也。

宇文泰大喜。

苏绰厉声曰:君尚有问乎?

宇文泰大惊,曰:尚……尚有乎?

苏绰复厉色问曰:所用者皆为贪官,民怨沸腾,何如?

宇文泰汗下,再移席,匍匐问计。

苏绰笑曰:下旨斥之可也。一而再,再而三,斥其贪婪,恨其无状,使朝野皆知君之恨,使草民皆知君之明,坏法度者,贪官也,国之不国,非君之过,乃贪官之过也,如此则民怨可消。

又问:果有大贪,且民怨愤极者,何如?

曰:杀之可也。抄其家,没其财,如是则民怨息,颂声起,收贿财,又何乐而不为?要而言之:

用贪官,以结其忠,

罢贪官,以排异己,

杀大贪,以平民愤,

没其财,以充宫用。

此乃千古帝王之术也。

宇文泰击掌再三,连呼曰:妙!妙!妙!

而不觉东方之既白。



看起来未来几年日子不会太好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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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本身很可怕,象牙塔里杀人埋尸!

但更可怕的是:这件事在当地不是秘密,杀人者犯罪手段粗糙,参与者众多,一个县的群众都影影绰绰知道这桩杀人案,本地孩子长大了也记得当年家人是怎么说这件事的。

而这样一桩几乎公开的杀人案,涉事者居然能在体制内外逍遥这么多年。这比杀人案本身还要让人不寒而栗!

那些涉事者大多已过花甲之年,即使现在锒铛入狱,那也是过了大半辈子的好日子,儿女也都因父辈的庇佑和黑钱前途似锦。

黄校长女儿在深圳的大别墅是哪年买的?黄校长给了多少钱?是合法收入吗?黄校长人在狱中,想起女儿过的那么富有自在,恐怕也是安心不悔的吧!

不好意思,对于恶人,我就是这么恶毒:当地人肯定知道黄校长和其他人的儿女在哪个城市,哪个单位或公司,大家公布一下,在当地论坛谈一谈,没其他意思,八卦八卦,八卦有益健康么!


user avatar   huang-se-zhi 网友的相关建议: 
      

魅魉横行晴天下

人间不见陈太忠


user avatar   BizarreAdventure 网友的相关建议: 
      

湖南上次上新闻

就是基层失控,人大代表里给工人农民的席位都到了资本家或者说企业家手里。

一个县里,人大,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里边已经全都是乡贤了

这还搞个什么啊……


实际上,湖南的问题,这才是最恐怖的


user avatar   chen-feng-bao-lie-jiu-30-67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折射出了基层治理失效,不然诺大的国家机器为什么对付不了几个杀人犯?就算县官有问题,地区级、省部级还收拾不了一个县处级?


为什么失效呢?根本原因在于“理论不自洽、合法性缺失”。以前靠“唯GDP论”评价官僚,用贪官以结其忠,弃贪官以肃异己,杀大贪以平民愤,收其财以充公用。但这本质上腐蚀了队伍,蛀空了意识形态阵地,虽然一时间让队伍“团结一心向钱看”,但饮鸩止渴不可取。更深层次的就是“开左灯向右转”带来的。


往右拐了,就不能拒绝美国那一套,既想要好处又不肯接受西方那套XX,自然会导致国家机器因移植器官而“过敏”。


user avatar   davidtsa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基层人民需要权力来制衡地方官员,否则只能是砧板鱼肉

至少需要监督权

最好加上选举权


user avatar   er-qi-4 网友的相关建议: 
      

韩国的一所监狱里,三名囚犯在讨论自己被捕的原因。

金明焕:“我因为发动工会被文在寅关了进来。”

李相熙:“我因为破坏工会被文在寅关了进来。”

最后一名囚犯:“我就是文在寅。”


user avatar   gao-ming-hui-88 网友的相关建议: 
      

感谢

@sxc

邀请。非常非常感谢。

为了防止邀请我的sxc老师撤销邀请,我不得不截图。


@朱峰女士,你的答案,为了防止你进行修改,我已经截图了。没错,如你问题当中所说,礼貌是不是软弱?

当然不是。

我自问是一个普通人,在知乎得到关注多,也只是因为我勤勤恳恳,一个字一个字写得多,仅此而已。

我去咕咚网之前,当过记者,做过公关,我也不是什么名校毕业,但是我深深知道,原创是品德,是节操。做记者,报道要如实,要客观,要中立,要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

我为什么要在微信群“红包体育”里面和你抬杠,为什么要质问你,想必你已经不记得了,然而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不关注你的微信号,那是有非常重要的原因的。朱峰女士,你说你没做过亏心事,那么想必在你看来,未经他人许可引用、转载他人原创的内容,不算是亏心事了。


你不记得的事情,我一点一点帮你回忆起来吧。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简单。

当你加入“红包体育”的时候,我对群主说了一句话。【我很高兴,我有不删除任何聊天软件当中聊天记录的好习惯。】


这里截图当中的日期是一直就存在的。至今我的iPhone 4S也一直在用呢,不可能改掉。


你为什么和我说抱歉,你忘了?2015年3月3日你所说的,是真的都不记得了?


当时我的反应,算是很克制的了,毕竟当着“红包体育”群里这么多人的面。

为什么我过了这么久,才再次在“红包体育”群里质问你,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知道每个人做自媒体不容易,想靠着才华变现,更加不容易,当时你肯道歉,说你会改,那么我也就得过且过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改了吗?如果你改了,你就不会不经过

@式微

同意,转载她的答案,而且还将她列为“第二作者”。

你的所谓声明,夹杂在你的正文内容当中,而不是正式开辟一个子栏目道歉,被诸多的信息噪声遮盖着,这就是你的诚意?

上述三张截图,是2015年6月17日早上8:43时截的。我现在还很怕诸多水军说我图片造假呢。下面两张图,是2015年3月3日晚上20:49时截的。那个时候,你的微信ID还没有“太阳表情”。

这个总不能说我作假了吧?



而你在面对我的质疑的时候,说了些什么话,你还记得吗?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截图的原因。

二次编辑加了些东西,就可以等同于你自己的原创,是吗?


事实证明我当初心一软得过且过,才是真的错误。


你说了“最初开时,格式内容混乱,但转载内容标明了作者”——我还是那句话:用了我的东西,问过我吗?

你说了“微信对于转载格式有了新要求后,我们也跟着学习,把之前来源不明的全部删除。之后再也没有出现不合规的转载“——来源不明?请看看截图,你自己说过的话,怎么就这么快忘了呢?”是从虎扑、知乎、直播吧很多来源的文章“,这还算是来源不明?

你说了“暴力行为冠以道德名义,缺又恰恰选择了一个认真做事的自媒体下手,无论是出于要稿费,还是炒作涨粉,都不会实现的”——暴力冠以道德的名义?我质问你,就是暴力,你不告而拿,拿了我的答案,也拿了知乎上别人的答案,这种偷窃行为,就是道德的?


另外,请弄清楚,到底谁在炒作?我只是把原文作者式微老师带到了“体育红包”群,让她自己和你说清楚,这就是炒作?式微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没有成功,自己写了篇专栏,以正视听,这叫炒作?

你说了“另外。。。您在背后诽谤我的许多聊天截图我已经给了律师。我们没做亏心事,我们礼貌但不软弱,真的,用法律途径解决,只对我们单方面有利啊。但您若真的要这样苦苦相逼,请也不吝给我一个您的地址,给您去一封律师函”。


我在背后诽谤你?请把截图放出来,让知乎用户都看看,我到底怎么诽谤你了。


你没做亏心事?没做亏心事我会质问你为什么不经过我允许转载了我的内容?


说我苦苦相逼?到底谁逼谁?“咕咚-李旸”是我在“红包体育”群里的ID,那是因为之前说过要标清楚所在的企业、媒体和姓名,所以我这样写。


我再说一次: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我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我的内容;我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式微老师的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式微老师的内容。


知乎上的回答问题,是我业余时间所为,工作忙的时候我只能下班回答问题,晚上写公众号内容,或者把知乎的答案放到我自己的公众号上去。关于足球篮球的内容,和咕咚网没有一点关系,全部是我自己的业余创作。


而你,直接找到了咕咚创始人、CEO申波先生,也就是我的最高领导,去质问我的行为是代表咕咚,还是代表个人。


我在知乎的ID和个人说明写得清清楚楚,没有和咕咚有任何的关联。你没有经过我个人的允许,转载引用我在知乎的内容,被我质疑你转载了别人的内容,居然好意思说是“法律层面的诽谤”?居然还去和我供职的企业对质?


到底是谁苦苦相逼?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把知乎用户的文字答案,变成自己的声音和话语,放到视频当中去,是吗?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未经他人许可,擅自转载、引用他人在知乎的原创答案,是吗?



最后我很想问一句:你既然深知自媒体人的成长有多么不易,为什么你还要去做“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其他自媒体人的内容”这样的事情?


最后,是我放出的所有截图的具体信息。



我在这里声明:我是知乎用户李暘,在知乎的每一个答案,在知乎的每一篇专栏文章,不敢保证完美无缺,逻辑严密,没有错别字,但全部是我自己的原创内容,任何人未经我许可,转载、引用、抄袭我的答案,即为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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