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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的藩镇问题是否可以通过类似“推恩令”的方式解决?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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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问题非常复杂,这里我只能我简单写一些评论——希望能写一些自己的阅读体会。我主要讲四点:

其一,节度使不可以世袭——无论观念上、规范上,还是程序上(虽然不是实际上)——因此也就不可以推恩。其二,节度使的辖区可以切割,朝廷也一直在切割;有趣的是,有时即使朝廷有能力这么做,也不一定有意愿这样做。其三,河北三镇,各自是一个高度集中的政治体;他们不是节度使的个人王国,而是将领、兵士推举出的群体利益的代表。其四,即使各个刺史都成为节度使(观察使等)了(五代),也会衍生出新的问题;长线程来看,分割路分长官的权限也许是更有效的做法(宋)。

概括起来讲,很多回答的问题很大,主要就是把事情简单化为朝藩实力对比( @姬轩亦@司马懿 )。换句话说,这就是方诚峰所指出的,把政治史简化为权力斗争史或利益争夺史(《北宋晚期的政治体制与政治文化》,第1页)。这样一来,就忽略了政治的展开过程,及其制度的、社会的、文化的、观念的、规范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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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节度使不可以世袭——无论观念上、规范上,还是程序上(虽然不是实际上)——因此也就不可以推恩。

首先,推恩令针对的是诸侯王,按照当时的说法“建尔国家,封于东土,世为汉藩辅”(《史记·三王世家》)。换句话说,诸侯王本来就是世袭的,“子子孙孙用享”。在这种情况下,观念上、法理上,诸侯王如果想把自己的封地分出来另一块,分给自己的子弟,观念上、法理上有操作的可能。

节度使是朝廷命官(严格来说是使职差遣),是不可以世袭的。《公羊传》所谓“世卿非礼也”,这在唐代是一种基本观念,也可以说是意识形态红线。一个人可以恩蔭入仕,这之后如果可以出任自己爸爸担任过的职位,这是很光荣的一件事。但是这绝对不是说他继承了自己爸爸的职位。在藩镇的问题上,纵然实际上爸爸死了以后儿子接替了;然而,无论在说法还是做法上,这是朝廷出于不同的原因选择了他的儿子,任命他做新一任节度使。我们还可以看一个特例,从中一窥唐代节度使任命的观念世界,896年《授李成庆夏州节度使制》:

門下。夫有大功德於天下者。必垂慶私門。賞延於公室者。必傳家令子。……(《全唐文》8841页下)

在节度使的命官制词中,这是为数不多的涉及世袭传家问题的。但这里的说法仍然非常模糊,只是说朝廷对于功臣的恩赏,应该延及子嗣。没有明确说节度使这个职位,就是朝廷对功臣子嗣的封赏(虽然这里的暗示比较明显)。即使如此,这也是特例中的特例了。一方面时值黄巢乱后,唐廷已经没有什么牌可以打了,暗示节度使的世袭性是其笼络地方诸侯的最后手段。但更重要的是,这一任命其实也是针对边陲部族的羁縻,授予蕃部的官衔是允许他们世袭的。之后宋代也用此例,《宋史》:

折氏據有府谷,與李彝興之居夏州初無以異。太祖嘉其嚮化,許以世襲,雖不無世卿之嫌……

这反过来还是说明,在唐帝国的政治体制中,节度使本身是不可以世袭的。华夏边缘的族群如果“向化”,君主可以出于便宜,特授其世袭——虽然,这样做也已经违背了王朝的基本原则了(“世卿之嫌”)。到了明清,处理西南土司的过程中,不光男的可以世袭甚至女的也可以。某种意义上,所予官职的可世袭性(inheritability)是华夏世界和华夏边缘之间一道淡淡的分野。

回到唐代,成为节度使的人,如果不是华夏边缘的特殊情况,并不可以把自己治下的州郡以继承的方式传给子弟。他只能培养自己的儿子,使他们成为一个合格的下一任节度使候选人,得到本镇将士的认可,再得到朝廷的任命,才能上任节度使。

2. 节度使的辖区可以切割,朝廷也一直在切割;有趣的是,有时即使朝廷有能力这么做,也不一定有意愿这样做。

节度使是朝廷命官,是不可以世袭的。朝廷可以对节度使的辖区、权限进行调整。其实唐朝一直在这样做。稍稍比较一下天宝十节度与元和藩镇格局就可以看出了。@颇牧卫霍 的回答讲了对朔方军的分割,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其他如剑南节度使就切割为剑南东川和剑南西川了。堀敏一在其《唐末五代変革期の政治と経済》中梳理出了一个基本的年表,李碧妍《危机与重构》中对不同大区有很精彩的分析。

很多时候,执政者对于藩镇问题的第一反应就是加以切割——比如杨师厚死后,后梁对于魏博的措施就是“分其土宇”(《北梦琐言》)。但是,还有些时候,朝廷即使有能力分割一个节度使部,也并不这样做——这就比较有趣了。

值得讨论的例子是821年,幽州节度使刘总向朝廷投诚,并且为朝廷设想了治理幽州的方案。这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拆分幽州——下图拍自李碧妍书:

显然,刘总 是为了使得新的三镇互相制约,其中大镇各有一块飞地的设计也真是良心。但是,朝廷没有采纳这一方案,其中原因,《资治通鉴》有盖棺论定的说法:

是时上方酣宴,不留意天下之务,崔植、杜元颖无远略,不知安危大体,苟欲崇重弘靖,惟割瀛、莫二州,以士玫领之,自馀皆统于弘靖。(第7792页)

在后来人看来,当时的皇帝不关心这件事,主政的崔植、杜元颖没有远略,错过了切割幽州也即解决幽州问题的最好机会。这种看法当然是对的。但崔植、杜元颖的思路也值得注意。按照崔、杜的理解,如果张弘靖只有幽、涿两州加上遥远的营州,这样的话就不够“崇重”,换句话说,规格不够,显得不厉害。崔杜觉得这样不行。

这是为什么呢?论资历,张弘靖早先已经拜相,之后也以使相的身份,出任过河东等大藩的节度使。以唐代的宰相外出的惯例,只领大藩。这样才能体现出朝廷、宰相的崇重。所以,唐宣宗罢免李德裕宰相,准备流放他之前,尚且任命他为荆南节度使——这已经暗示这是贬谪了。如果张弘靖以故相的资历、使相的身份,只领这三个州,这就很奇怪了,即使他在本官勋散爵等方面得到足够的补偿。——打个比方,如果台湾来投诚了,要我们的总理就去做个台北市、新北两市市长,再兼一个屏东县长,那我们也会觉得这不行的,怎么说也应该是个台湾省长吧!换而言之,我们的感受和崔杜是相仿的。

而且,在当时的821年,成德、魏博的问题虽然基本解决,但毕竟保留了河北大镇的格局。魏博的田弘正到成德做节度使,统领四个州;平定淮西的名将李愬,821年初是魏博节度使,统领魏博的六个州。这种情况下,如果张弘靖只领幽、涿、营三个州,那么朝廷故相的规格还不如田弘正、李愬这样的武将,这就有失大体。在这种情况下,崔、杜采取了折中的办法,他们愿意相信,既然张弘靖能统领河东,赢得刘总的信任,应该也可以驾驭幽州吧?

所以,这事有趣的地方在于,刘总看明白了幽州内部的格局,却不懂长安的政治运作。他知道要切割幽州,要找幽州人能认可的官员。但他不明白以长安的政治惯例,其实很难允许他选中的张弘靖来做一个小小藩镇的节度使。而且,更要命的是,这样的事情,崔、杜也没法跟他明说……

换而言之,一直以来,我们都在批评长庆元年朝廷的措置,认为他们错过了解决幽州问题的最好契机。这种批评是有道理的,但使我们错过了一些更重要的东西,即长庆元年以崔杜为代表的朝廷决策层对局势的理解。他们的措置反映出了一直以来的一种治理藩镇的观念。即将已经存在的大藩看作是一个军政单位,由朝廷的宰相来统领,一方面使得朝廷可以直接管理较远的区域,另一方面也突出了朝廷宰相也即朝廷本身的权威——某种意义上,这正是玄宗时代的体制。

3. 河北三镇,各自是一个高度集中的政治体;他们不是节度使的个人王国,而是将领、兵士推举出的群体利益的代表。

其实,要分割幽州、成德、魏博,操作起来很难。这不是因为朝廷实力不够,没有足够的军事优势。简单说的话,强行剪除三镇的成本过高,收益过低,所以宪宗时期尝试过后就没有推行下去,而选择了一种成本低的新策略。

更重要的是,幽州节度使管内其实是非常集中的,他的军事力量其实集中在幽州城。魏博节度使更加如此,核心的军事力量也即驻扎在魏州的牙军。这种情况下,单纯分割一个节度使部是没有意义的。刘总非常清楚这一点,所以与分割幽州相配合的,是将驻扎在幽州的精锐武将送到长安去。如果这些人回到了幽州,那即使把幽州一分为三,他们还是可以以幽州城的优势兵力,使周边州郡向自己靠拢。

换而言之,对藩镇进行分权,不仅仅是分割其辖区,关键还是要分割权限,在中国地方行政史中,这两者必须互相结合。这一点下文再展开。

朝廷不可能让节度使的儿子们各领一州,这不仅是因为朝廷不承认节度使可以世袭。即使藩镇内部,也不承认节度使的儿子有继承州郡的权利。尤其在魏博和幽州,大量内部的动乱不是偶然的。这说明当地的军人并不认可某个家族有世袭节度使的权利。如果一个节度使不能代表自身的利益,那么当地的军人会立刻将之推翻,然后重新推举节度留后,这个时候,作为某个前任节度使的子弟,只是在同等情况下多一份号召力。

要之,河北三镇内部的军力部署非常集中,而政治权力掌握在驻扎在治所的一批武人手中(当然,具体的分配方式各有不同,详见渡边孝《成德と魏博》)。实际掌握权力的武人会推举出一个自己代言人,称节度留后。换而言之,节度留后产生的时候,朝廷就知道藩镇内部已经达成了一致。这个过程中可以是非常暴力的,动乱、杀戮,简单说就是过来打一下。很多时候,也包含着大量的协商。(我个人认为这里有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每次史料中这些武人大哭一通,就是达成了一个新的协议——换而言之,武人的哭其实是晚唐特有的一种文化现象:一是文与情的关系,即词臣的文章,读出来以后,能直接打动武夫悍卒;二是一种特殊的政治沟通的方式,不光光是通过语言来说服,大家更多的是为一时的情感和泪水所裹胁。当然,这是词臣对武人的一种偏见,也是对词臣群体文章的现实作用的认识。到了宋代,武人还是哭,但哭法就不同了。)

在这一意义上,节度使不可能把州郡分给子孙,恰恰不是因为朝廷实力不够,而是因为节度使自己控制力不够。

而河北三镇的最终瓦解,其实源于十世纪持续的、破坏性战争,以及河南经济地位的显著提高。农业经济受到破坏之后,不仅本地将领、兵士的家族受到了很大的打击,而且留在地方也少有实际利益可图。由此,有进取心的武人则开始了移民的历程,在太原、开封谋求新的职位。刘总希望以行政手段做到的事,市场做到了。刘总试着把幽州的猛将送到长安去谋差事,然而这些人到了长安找不到好官,发现自己太穷了,他们就回来了。进入十世纪以后,河北人就已经不断地再向河南迁徙了,开封很快会变成他们的城市。927年,一个刚刚从涿州迁到洛阳的家庭产下了一个男婴——他叫赵匡胤。

4. 即使各个刺史都成为节度使(观察使等)了(五代),也会衍生出新的问题;长线程来看,分割路分长官的权限也许是更有效的做法(宋)。

节度使本身是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上的一个环节。从隋唐初的州、县二级制,渐渐过度后来的道/省、州、县三级制,藩镇是其中的一个过度环节。

所以,所谓节度使(观察使等)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体制,或者自安史之乱之后就完全定形。从中唐开始,中央就一直在对统州行政区的设置加以探索。一方面是要在行政区划上,剥夺其画地自守的可能,比如将剑南一分为二(如上文),另一方面,则需要重新界定不同地方长官的行政职权。比如,安史之乱结束不久的777年,常衮就建议代宗“令刺史主当州军事”(《大唐新语》)。这一方案之后也不断有人提出:

元和十三年,(乌重胤)代鄭權為橫海軍節度使。既至鎮,上言曰:「臣以河朔能拒朝命者,其大略可見。蓋刺史失其職,反使鎮將領兵事。若刺史各得職分,又有鎮兵,則節將雖有祿山、思明之姦,豈能據一州為叛哉?所以河朔六十年能拒朝命者,祇以奪刺史、縣令之職,自作威福故也。臣所管德、棣、景三州,已舉公牒,各還刺史職事訖,應在州兵,並令刺史收管。又景州本是弓高縣,請却廢為縣,歸化縣本是草市,請廢縣依舊屬德州。」詔並從之。由是法制修立,各歸名分。(《舊唐書》)

这里,乌重胤更详细地指出了问题的关键,即藩镇所以能与朝廷对抗,核心原因是在其管内形成了自上而下、高度集中的管理(参见上节)。对此,乌重胤的方案是强化刺史的职权,使得刺史直接统帅州军——某种意义上,这就和题主在问题说明中提出的方案相似了。

然而,乌重胤的讨论仍然没有触及最深层的问题。在最宽泛的意义上,这里的困境是这样的:

如果各个州的独立性加强了,一定程度上直接对朝廷直接负责,固然杜绝了藩镇割据的可能,对帝国来说是一件好事,但同时,对帝国来说就带来了另一种困难了。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朝廷就要和超过三百个州直接沟通,中枢不具有这样的行政能力。五代时许多藩镇确实在变得越来越小,但这其实给朝廷提出了新的问题。比如在重大军事行动中,要不断设置新的指挥机构,协调州级行政单位。(比如,下图是譚其驤先生历史地图集中后晋地图的局部,可以看到,河北已经分化为许多节度使,不少节度使只辖两三个大州。图中最下的彰德节度使,到了后周其实只有相州一个州。)

要协调各州的赋税、军事,就需要有新的机构,如何防止这一新的机构垄断地方权力,形成割据倾向,这又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

宋人逐渐探索出的方案,就是对路分长官的权限加以分割,管军队的人管军队,管财政的管财政——这就是我们熟悉的监司(转运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和帅司(安抚司)。这样一来,州一级的长官同时要向多人负责,任何一人都很难割据地方了,但同时,面临重大军事危机或灾害时,效率又大大下降了。于是,北宋的延边地区,尤其有战事的时分,就要授予经略安抚使更多便宜,南宋时甚至有制置司和总领所等新的地方机构(详细见余蔚老师《完整制与分离制:宋代地方行政权力的转移》)。当然,这就超出这个回答的讨论范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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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动人根本,分人奶酪的事情上,没有大优势,就不要想投机取巧的事情。


推恩令的时候是什么情况?经过汉景帝平定七国之乱之后,敢出头的几个诸侯都被灭了,国相渐渐的掌握诸侯的实权,中央对地方是绝对的优势,天子的威严已经建立起来了。这个时候汉武帝需要的是找到一个方法,在不触及诸侯王底线的情况下继续削弱诸侯。『推恩令』就是一个很好的方法,一方面确实诸侯国被削弱了,另一方面诸侯王想了想,虽然分地了,但是好歹也分的是自己的子孙,也提不起来鱼死网破的精神反抗,于是两全其美。看汉武帝对诸侯的控制力,刘备的祖先,陆城亭侯刘贞来朝贡,直接“坐酎金失侯”,天子找个理由,直接就能废掉诸侯。


唐朝后期,尤其是黄巢之乱之后的情况相反,天子就是一个拥有神策军的大诸侯,名义上的天下共主。对藩镇并没有显著的优势,尤其是河朔。这种情况下,天子想要保持名义上的威严,藩镇想要保持名义上的恭顺,双方存在一个微妙的平衡。如果天子真的要颁布推恩令,绝大多数藩镇的节度使肯定是要爆的,到时候天子颜面无存,而那些个偏裨将佐,会因为天子的一份空头诏书,去真的接了诏书,硬顶手握实权的顶头上司节度使么?


很多历史故事传来传去,都变成『四两拨千斤』的巧计了。其实历史上哪有那么多以弱胜强的妙计和巧计,没有实力和“势”上的压制,巧计也会成画饼。就像杯酒释兵权,不会有人真以为是赵匡胤请军头吃了一席菜,喝了几杯酒,军权就收上来了?杯酒释兵权只是禁军军头外放大节镇,依然是五代旧俗,相当于股票变现而已。而如何一步步的削弱地方节度使的兵权和财权,如何抽取四方藩镇的精兵打造强大的禁军等等才是宋太祖“释兵权”的干货,而这些干货反被这一个故事给掩盖住、从而简单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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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答案主要是说从实力的对比上,唐朝后期不存在推恩令可以推行的空间,顺便吐槽一下历史问题简单化、戏剧化的倾向。对制度上的分析,可以参看一下 @殷守甫 的答案。


user avatar   pomuweihuo 网友的相关建议: 
      

国内也不是没有研究印第安人与美国白人关系论文,但就华盛顿时期美国政府对待印第安人态度。觉得华盛顿会剥皮印第安人不大可信



美国真正开始以强制驱逐和屠杀是1812年第二次独立战争开始,当然这也是想获得印第安人土地为基点


user avatar   tuisi1919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努力工作,年收入突破百万。我楼下小卖部老板眼红了。

他说他每天7点开店,晚上10点关店,工作时间比我长,收入却比我低,这不公平。为此,他甚至发展出了一套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要求将卖给我的可乐从一瓶2块钱涨到100块钱。

他说之前他受太多委屈了,等他觉得委屈弥补回来了,他会把价钱降到一瓶4块钱的。但想像原来一样2块钱一瓶那是永远不可能的。

我默默想了一下,走多一百米,用2块钱在另一家店买了一瓶可乐。

这件事被小卖部老板知道了,他生气了,他跑去骂另一家小卖部老板,骂他不尊重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并且在我家楼下贴大字报隐晦地骂我。

你说我为啥讨厌他?

我不只讨厌他,我甚至想报警呢。可惜警察说这事他们管不了。

……

这件事还有后续。

后来,小卖部老板人权组织找到了我,跟我说我楼下的小卖部老板的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不是正宗的,他们才是正宗的。

我说,那你们的是怎么样的?

他们说,我们卖3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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