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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全国战胜这次疫情了,你是否支持立法禁吃野生动物? 第1页

        

user avatar   ren-zha-xiao-xi-fe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不支持


现在已有法律我们知道捕猎野生动物是违法的,贩卖野生动物是违法的,而这次疫情主要爆发地点是市场,那么我就要问了,如果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人不去抓,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的人不去抓,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人不去抓,就立法要把在正规市场上买了个野生动物回家吃的人挨个抓起来?只有我觉得哪里不对吗?


出售野生动物条件其实很苛刻,死的不行,得活的,不然放不住。活的就需要场地,还需要一定饲料,还不能在偏僻地方卖,因为运输野生动物是违法的,买家买了拿回家路上就得被抓起来。这不像贩毒裤兜揣一包就能做生意。如果一个人能买的到野生动物,只说明执法部门的管理有巨大失误,那这个失误为什么要让民众买单?民众在合法经营场所买的食物如果是非法的为什么要立法抓民众?要立新法也应该是加强执法监督的新法,比如市场里出售野生动物市场管理人要追责,查明长期出售公开无人发现监管部门按渎职罪下狱。


其实我一直搞不懂为什么都骂吃野生动物的人,吃这个东西好歹你得把它弄熟了吧,高温可以杀死病毒,弄熟了吃风险其实并不大,当然我不是说支持吃野生动物,我只是想做个对比,吃野生动物的人被感染的几率对比贩卖野生动物的人来说非常低了,毕竟吃野生动物要做熟了,卖野生动物的人为了保证货物新鲜大多是放笼子里让它活着。吃野生动物的人接触的就那么几个野生动物,正常人也不会天天吃顿顿吃野生动物对吧?而卖野生动物的人那是天天卖,经手的野生动物不计其数。谁被感染的几率更大?


然后我们再对比一下传播,就算法律空白,一个人他没违法捕猎野生动物,就是捡到一个死去的野生动物,然后带回家吃了,他能感染的人有多少?首先人流密集的大城市里你显然捡不到野生动物,有这条件的都是偏远地区,传播能力有限。这其实并不是假设,我在新疆,本地有原生鼠疫,乡下牧民真有捡到病死旱獭回家吃结果死全家的。但也就是他们一家死了,传播不出去。而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呢?在人流密集的市场中贩卖,就算不买野生动物,你凑过去问个价都有可能被感染。到时候还要怎么立法?不许凑上去问价?


野生动物的贩卖、检疫本来就有完整的法规,如果严格执法,那么根本不存在大规模爆发传染病的情况,所以我一直搞不懂,为什么正规市场上可以公然违法贩卖未经检疫的野生动物,而大家不去质疑为啥没人管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人,都在骂吃野生动物的人。所以我不支持立法禁止吃野生动物,因为在传播传染病方面,吃野生动物的人责任其实并不大,最多说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而已。在我看来应该加强非法捕猎、运输、贩卖野生动物方面的监管和打击,不是丢个锅给吃野生动物的人然后假装这是因为法律空白导致的。



再补充一下,想要大规模捕猎野生动物,需要频繁进出野外,无论是林业部门还是森林公安都可以比较容易的发现。而运输野生动物更不用说了,货车上装满野生动物,想查到并不难。而在市场上公然非法贩卖野生动物就更好查了。疫情产生的原因是执法不严,不是无法可依。


而抓吃野生动物的人从执法难度来说本就很难,野生动物不像毒品买的人相对比较固定,就喜欢吃野生动物的人是少数,大部分人就是吃个新奇而已,吃完未必会再买,而卖家也不会去记得都有谁买过,买回家吃完了垃圾一倒你有什么证据证明对方吃了野生动物?吸毒被举报也就罢了,毕竟吸毒的人特征相对明显,吸大麻之类的,鼻子好的邻居还能闻到味。野生动物就是朝阳区群众也不好举报,黑塑料袋一装,你知道他拎的是蝙蝠还是鸡?回家烧菜你能闻出来他烧的是野生动物?吸毒可以做尿检,野味你要怎么证明对方吃了?如果无法证明对方吃野味,你立法是吓唬谁的?


如果非法捕猎、运输、贩卖野生动物,都能抓起来,那么根本就不需要抓吃野生动物的人,因为买不到野生动物。而非法捕猎、运输、贩卖野生动物的人都还在,光抓几个在正规市场上买了以为是养殖实际是野生动物的小老百姓有什么用?这样的法不如不立。


-------------------------------以下为补充回答----------------------------

评论区有很多支持立法的,其实就是觉得反正我不吃野味,立法就立了呗,抓就抓了呗。但实际上真立法操作起来,吃保护动物的人抓不到,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干的是违法的事,有的是办法规避,反正只要吃完你又检查不出来到底吃的是不是野味。毕竟市场里公然非法贩卖保护动物都抓不到,更别说刻意规避风险的食客。


但是立法以后怕是你们这些觉得和自己无关的人就要倒霉,去吃个小龙虾吃个牛蛙可能都要被抓起来判刑,因为你们觉得吃这个没问题,不会偷着吃,不会刻意规避风险。至于那些说举报吃野味有奖的办法,到时候就是你们邻居来举报你吃了个小龙虾送你进去蹲大狱。


所以可长点心吧,单纯一刀切立个法觉得就完事了不过是懒政而已,连公然非法售卖野生动物的人都不抓,真立法吃野味入刑,你以为抓得到吃保护动物的人?穿山甲四千一斤,吃得起这个的人有的是办法规避风险。不知道规避风险的只有你们这些吃不起保护动物的人,到时候不过是抓你们杀鸡儆猴立个威罢了。抓不了吃穿山甲的还抓不了你们吃小龙虾的?

---------------------------以下为2.17再次补充回答-----------------------

没想到我说的这么清楚了依然有大量的评论觉得跟自己没关系,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抓那些吃穿山甲的就行了。那我就再说的深一点吧,首先报道说的是《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修改 专家建议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入刑》注意,是入刑,要坐牢的。如果吃野生动物就要坐牢,那么就变成老百姓需要自己分辨嘴里那块肉是不是野生动物。毕竟果子狸、竹鼠、牛蛙、小龙虾甚至于兔子都存在野生和养殖的区别,你是否能分辨出来是野生的还是养殖的?


如何分辨是养殖的动物还是野生的动物是执法部门应该做的事,本来应该是你在合法的营业场所购买的食物食材就应该是合法的,而食用野生动物入刑根本就是转嫁执法成本到老百姓身上,你需要自行分辨是否野生动物,你没认出来那是野生的,你吃了就抓你。如果有人请你吃饭,一道菜用野生动物做的,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了,要不要抓你?如果说不知情就不算的话,去吃穿山甲那些人一口咬定自己不知道那是穿山甲逃避惩罚,又该如何处理?


立法食用野生动物入刑对于那些真的吃保护动物的人威慑力很小,本来就是偷着吃,根本不怕。但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影响很大,因为你现在需要自行分辨你打算吃的肉是否来源于野生动物了。就很可能变成你去饭馆点了个麻辣兔头,最后查明那是野兔做的,你吃了就要抓你。所以还是那句话,吃穿山甲的抓不到,到时候抓的还是你们这些吃麻辣兔头吃小龙虾的。而更有趣的就是,这并不能有效防止产生新的疫情,毕竟养殖的动物一样可能患病,禽流感、疯牛病这些疾病不也都是家畜家禽搞出来的吗?不去加强检疫,立法抓吃野生动物的人,这不就是甩锅给民众么

----------------------------4.18补充回答------------------------------


感觉自己真是神预言,俩月过去了,当已经证实新冠不是吃野生动物导致的,然后把正规养殖的竹鼠都灭杀了。然后禁了安全性并无问题的狗肉。开始借着疫情强行甩锅夹私货。现在还有人觉得这个法立得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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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你在立法层面较那劲有啥用。

现行的法律完全够用了。咱也不鬼扯什么无期枪毙的,关键是你这边吃国家禁止的野生动物,能不能说判六个月就判六个月?管你是什么厅长局长,只要你吃了国家禁止的野生动物,抓进去就是六个月?三个月也行,十五天都行。

我记得醉驾的处罚也不是很重吧?也就六个月。闯红灯的处罚也不重嘛!罚款两百扣六分而已。谁掏不起这两百块钱呢。那为啥近些年醉驾和闯红灯的数量大大减少了?

还不是因为执法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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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不太支持。

不论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完全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是对普通公民权利的一种剥夺。假如这样的法律会实行,作为消费者我会有这些顾虑:

1. 如何界定“野生动物”

如果单纯是为了防止出现新传染病,那么“野生动物”打击范围就太广了,毕竟真正对人类有传染病威胁的是哺乳类动物。比如现在市面上的海鲜:带鱼、小黄鱼、乌贼、生蚝、螃蟹、虾,就大都属于野生动物。这些海产产生人传染病毒的可能性非常之低,禁吃海产对防疫没有什么意义。更何况还影响到我国沿海地区几十万渔民的生计。

鱼类、软体动物等对人类没有传染病上的威胁。那么有威胁和无威胁的界限在哪里?只有野生哺乳类动物吗?还是要包括爬行类、鸟类?野生哺乳类肯定是最危险的。争议点在于野生爬行类。据网上资料,人类流行病应该极少来自爬行类动物,毕竟从遗传学上来说和人太远了,那么野生的乌龟、蛇等爬行类就应该不属于打击范围。如果就是因为防疫的角度要禁止食用野味,出于尽可能少地限制公民自由的原则,我认为有必要明确指出哺乳类(和鸟类)以外的其他野生动物不在禁止行列。

2. 如何界定“养殖”?

假设我们确定了是哺乳类野味是主要打击目标,那么之后我们还需要确定的是到底什么才是“养殖”与“野生”的分界线。

养殖的猪牛羊绝对不是野味;野生的果子狸绝对是野味。这是两个极端,但两个极端之间有很多灰色地带。比如:野生的果子狸被抓捕之后,人们把他们养在家中,生育了第二代果子狸。那么这算是野味还是养殖?如果是第三代、第四代呢?竹鼠这种没有被“驯化domesticated”只是被养着的动物算不算野味?

如果说禁吃的目的在于防疫,那么以检验检疫为标准是一个符合逻辑的选择。但这么一来农村散养的猪鸭鹅等动物是不是也应该被禁止?家养动物在缺少检疫的情况下一样可以产生疾病,比如2009年的猪流感。

总之不论是以什么为界限,到最后都会对现存的肉制品市场产生冲击。

3. 光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是不是不够?

如果说禁止野味的目的是为了防疫。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应该禁止任何人与野生动物接触。因为接触也有可能导致变异的病毒散播。那么这么看来像贝爷、珍古道尔这样的与野生动物打交道的职业都要被锤死了。


4. 关于禁吃野生动物,我最常听到的两个观点是“吃这个东西真的没必要”,以及“好吃的东西我们老祖宗肯定都试过”。对于这两个观点虽然我也是认同的,但我不认为它们构成立法禁吃野生动物的理由。因为“有没有必要”,“好不好吃”都是主观判断,不能因为大多数人这么认为,就去逼迫其他人也服从多数的决定。

作为一个消费者,即便我不吃野生动物,我也不赞成仅仅出于一部分人认为的“没必要”而去禁止。从本质上说,立法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是在剥夺所有人的一种权利,那么要我们支持这样的立法,至少要有一个很好的理由来让我们交出这个权力, 并且要有一个明确的边界,不去剥夺没有必要剥夺的权利。

其次,随着技术的发展,原来一些我们老祖宗因为技术原因无法驯化的动物,比如北美水牛、狐狸等也开始被现代人驯化。驯化动物是个相当缓慢的过程,不能因为说我们已经有了猪鸭鹅,就放弃了其他动物的驯化和发展。养殖业也要发展,驯化新动物是一条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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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从普通消费者角度看,一刀切完全禁止野生动物的结果很可能将会是混乱的。在一层层从上而下的指令和安排后,基层执行结果很可能是:野味买卖在地下依然猖獗,普通人吃挪威三文鱼像做贼一样。完全起不到效果。

要真正解决野生动物导致传染病的问题,最重要的不是什么法律,而是整个食品市场的成熟。人均生活水平提高,大家对于食品的安全自然更有要求,那么野味市场这样不卫生的场所自然没有人愿意光顾。农牧业逐渐发展、规范化、标准化,导致散养动物与野生动物和大厂的动物相比毫无成本优势,就会被自然淘汰。最后,我国的肉制品产业升级,推出神户牛肉、伊比利亚火腿这种顶级的奢侈品种类,就可以挤压野味作为奢侈品的市场。

到这一步,即便没有什么专门的法律,野味就也会逐渐消失了。一个阶段做一个阶段的事情,步子不能迈太大,假如今天某个中非国家要禁吃野味,恐怕第二天就被赶下台了。


user avatar   smallQ 网友的相关建议: 
      

概要: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在理论层面并不妥当,在现实层面则难以实现——简而言之,这一建议既不应该,也不可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反对全面禁止不代表支持全面开放,强化有关野生动物养殖和流通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完善我国野生动物相关法律法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迫切的现实需求。

一、什么是野生动物

对于任何问题的讨论,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定义。「野生动物」,在不同语境下可能有不同的含义。在一些定义中,野生动物指的是「在野外生存且无人为饲养的动物」。但是,在《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许可下被养殖的野生动物并不在野外生存,且有人饲养,是否应当算作非野生动物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内容可以推断,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也受到该法保护,那么野生动物的概念也应当包括人工饲养的、「曾经野生」的动物。

由于近期新闻导向的影响,许多人一听到「吃野味」,第一时间想到的可能是蝙蝠、穿山甲等物种,但实际上,在海外,兔子有时候也被列入「game meat(狩猎肉)」的范畴。在加拿大,鹿肉、野牛肉是常见的食用肉;在国内,蛇、鹿、竹鼠的养殖也都十分常见——华农兄弟的竹鼠养殖和烹饪视频,看着就很香。在日本东京某家野味店里,主打的熊肉和山羊肉不仅有烤制的做法,甚至还可以刺身——不得不感慨,还是日本人路子野。

水生的野生动物则是在讨论野生动物食用问题中非常容易被忽略的门类。我国是世界最大的水产养殖大国,但水产养殖率也不到80%。即使如此,在中国,野生鱼类捕捞也是千万吨级的大产业。根据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的数据,全球范围内的捕捞产量接近一亿吨。

因此,我个人认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只是一句不切实际、情绪压倒理性的宣传标语。而相当一部分支持者,恐怕并未意识到这一口号的打击面有多广。我并不反对禁止特定种类的动物交易,也提倡合理的动物权益保护。这里所反对的,是「一刀切」式的全面禁止野生动物的交易和食用——此处所说的野生动物,既包括所有非养殖的陆生和水生动物,也包括虽然已经人工养殖,但并非常见家禽、家畜的可食用动物。也就是说,野生动物包括但不仅限于蝙蝠、鳄鱼、鸽子、鹌鹑、竹鼠、兔子、牛蛙、狗、马、鹿、蛇、所有非全程养殖鱼类(金枪鱼、鳗鱼、所有远洋捕捞鱼类……)等等。这样看来,大概吃过其中至少一种「野味」的人恐怕并不罕见。

二、为何不应该一禁了之

「为什么不应该禁止」实际上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因为「禁止」本身需要提供理由和解释——所谓「法无禁止即可为」,立法者首先需要为立法的合理性进行解释。

最近在社交媒体上,一个常见的解释是:鸡鸭鹅猪牛羊这么好吃,你不去吃,偏要去吃这么丑的蝙蝠,你是傻X吗?这就显然不构成一个合理的解释。首先,吃蝙蝠的人未必不吃鸡鸭鹅;其次,丑和美是很主观的判断,或许有人觉得猪也挺丑的,还觉得竹鼠有一点可爱,但我们毕竟不是按颜值挑选食物的。

但上述解释并非完全没有道理,抛开网络化的语言,这一解释的实质含义是:常见的家禽和家畜已经提供了充分的肉类食物来源,没有必要加入更多的肉类来源——加得越多,风险越大。然而,这个解释并不充分,因为现代社会中的人类选择食物并不是单纯为了生存,而更多为了满足口腹之欲——这并不可耻,而是生产力发展所带来的好处。奶茶这么好喝,为什么我们要加珍珠/椰果/奶盖呢?每加入一样东西,显然食品安全风险会变得更大——而喝水则更加健康。为什么我们要种植如此多种类的蔬菜和水果,并且还在不断开发新品种呢?「扩大菜单」是非常正常的需求,肉食也并不例外。一旦全面禁止野生动物的交易和食用,我们的肉食菜单上很可能真的就只剩下猪牛羊和鸡鸭鹅了。

更有说服力的解释是野生动物具有更高的致病性风险,因此禁绝野生动物的交易在公共卫生方面能带来比口腹之欲更大的社会效益。然而,家畜和家禽并不会因为是养殖的就与病隔绝,禽流感、猪流感、布病等人畜共患病就与常见家禽、家畜有密切联系。野生动物的危险性不在于会得病(因为什么动物都会得病),而在于会得不知道什么病,以及不知道病从何来——而这正是因为野生动物的繁育和养殖产业不完善,生产者主要以「野外捕捉」这一原始方式进行,以及检疫制度的缺失。

我们需要清楚地认识到,「这个东西好恶心所以我不想吃」,或者基于任何理由的「我不想吃」,都是正当和合理的;但「这个东西好恶心/好脏/好不清真所以你不能吃」,则并不妥当。美国人可能觉得猪内脏并不好吃,中国人也并非谁都能接受毛豆腐/烤脑花,这些食物也未必很健康(内脏的嘌呤含量极高),但人是自由的——虽然我们当然不否认自由是理应受到限制的。

自90年代以来,食用昆虫一直是农业中的一个被广泛关注的课题。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有多份报告指出发展食用昆虫产业的意义:惊人的饲料转换效率、有助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重要的蛋白质来源。其中一份报告中有一个有趣的段落,我援引于此:

尽管食用昆虫益处多多,消费者对于昆虫的传统印象仍然是横亘于许多西方国家以昆虫为可行的蛋白质来源的最大障碍。然而,历史已经表明,膳食模式是可以迅速改变的,尤其是在一个全球化的世界。生鱼寿司的形式被世界迅速接受,便为明证。在食用昆虫文化尚不存在的地方,需要去创建该种文化。

那么,为了环境、安全和民生,你愿意从此不吃禽类和畜类,改吃健康、有益于世界的昆虫吗?(就我本人的体验来说,有些昆虫还蛮好吃的)

三、为何全面禁止不可行

在上一小节中,我们探讨了为何不应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在本节中,我们将解释为何即使推行了这一政策,在事实上也无法达到全面禁止所期待的效果。

首先,全面禁止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将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根据《中国林业统计年鉴》,即使在2013年后增长缓慢,2017年所有陆生野生动物繁育与利用的林产总值为560.4亿元。如果说这一数字并不直观的话,我们可以用另一个数据进行对比:2017年中国电影总票房为553.1亿元人民币。换言之,2017年中国电影总票房还不如陆生野生动物产值高,更别说水生野生动物了。

这一数据的背后,是超过50万家/户养殖企业和养殖户,超过100万直接从业人员和更多的间接从业者——与这个数据对比的是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另一个数据:截至2017年底,我国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就业总人数为152.2万人。我们并不是在讨论吃不吃蝙蝠,而是在讨论逾百万人的生计——根据新华社的报道,养殖眼镜蛇和滑鼠蛇已成为广西灵山县农户脱贫致富的重要产业,8000户养蛇农户中有90%都曾经是贫困户,通过养蛇陆续脱贫。一旦一刀切禁止了野生动物的交易和食用,请问谁来解决这百万人的生计问题?

其次,野生动物的消费并不会因为全面禁止而立刻停止,实际上,虽然以食用为目的的穿山甲交易和消费一直是非法的(通过审批的药用则不是),这一被严令禁止的交易仍然广泛存在。一旦全面禁止所有的野生动物交易,首当其冲的不是偷猎者(本来就被法律禁止了),而恰恰是守法经营的养殖户;而非法的野生动物交易显然更不可控、更加危险。

最后,执法本身需要成本。纳税人们愿意为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和食用支付多少税金呢?当然,恐怕在当前社会环境下,这是并不特别重要和引人关心的问题。

四、加强监管是当务之急

我国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捕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但是,蝙蝠并不是一种保护动物,因此理论上讲,至少到今天为止,吃蝙蝠这一行为本身是合法的——顺带一提,我国台湾地区领导人蔡女士也曾在帕劳一品水果蝙蝠,乃该国名菜也。

但是,对于大多数野生动物,当前的制度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养殖的证照、手续可以办下来,但检疫却没有标准,也没有部门受理。缺乏统一的检疫标准,自然很难监管,这恐怕不得不说是政府部门「不作为」的表现。

当务之急,是制定针对不同野生动物的养殖和检验标准,尤其优先考虑养殖农户多、数量大的常见野生动物;其次,完善法律法规,保护合法养殖农户的权益,为执法部门提供执法依据;再次,打击非法偷猎、违规生产、以猎代养等行为,避免劣币驱逐良币;最后,综合治理、规范管理、确保溯源,确保生产——运输——销售——食用均符合公共卫生标准。

不过,到底该不该吃蝙蝠呢?我并没有能力回答这一问题。但是,参照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建立「黑名单」制度,将致病风险高、社会负效益大的野生动物养殖产业予以禁绝,是值得考虑的。不过,具体的操作细节则应由专家研究判断。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本回答的内容并不可以推导出野生动物可以随便杀、随便吃,作者也不反对(甚至支持)对野生动物贸易进行更强有力的监管。但是,「全面禁止」既不应该,也不可行,无助于解决根本的问题。

在讨论这一问题的过程中,我的一位友人提到:人并不是自然的主人,很多时候要靠自然放过我们。如何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即是科学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如果未来「人造肉」成本进一步降低,我们是否愿意全面禁止传统肉类消费,转而拥抱更环保、更健康的「人造肉」呢?每个人可能有不同的答案。

参考文献(部分)

新华社:全面禁食野生动物:该不该,行不行?mp.weixin.qq.com/s/3NCr,2020年2月9日。

山水自然保护中心:野生动物繁育与利用:我们在为谁买单?mp.weixin.qq.com/s/ggoj,2020年2月5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刻不容缓!mp.weixin.qq.com/s/FMhQ,2020年2月6日。

FAO:Insects for food and feed,fao.org/edible-insects/,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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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首先,我请问各位了解什么是【野生动物】吗?

如果野生动物保护法不改,我坚决反对全民禁止消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与利用动植物资源并不冲突。保护野生动植物关键点不在于禁止贸易,而是对于栖息地的建设与持续性保护。”———2020年中国生态学之父、生态学奠基者、教育家孙儒泳院士。(1927.6–2020.2.14)

本文25329字,8张长图,预计阅读时间50-60分钟,文中附有大量案例,可直接阅读加粗的重点部分。相关问题“作为修法的提议者,如何解读生态灭杀以及本人的提议”:

简单介绍下我自己吧

我是一名WWF志愿者,业余时间多次参与一线野生动物保护活动。同时也是名宠物爱好者。饲养并繁殖各种动物三十余种,八十余只,除常见宠物外各类龟、蜥蜴、蛇、蛙、蟾蜍、蝾螈、蟹、热带鱼、海鱼、鸟类等都有饲养。经常投稿给各公众号、书刊,也在自媒体上做宣传和科普活动。相信点进这篇答案的,有不少也会是我的同好小伙伴。


目前,在某些“有识之士”的推波助澜下,社会舆论从细流汇成洪流,让群情激愤地宁愿相信“野生动物”就是罪魁祸首,而“野味”就是万恶的根源。有人打着保护人类的名义,也有人打着保护野生动物的名义,喊出同一句话:“彻底取缔野生动物的利用”,甚至是“彻底取缔野生动物的人工驯养繁殖”。

保护野生动物没错,保护人民的生命健康更没错,但关键是不能用冲动和激情取代了科学和实际,更不能偏见和假象来否定一切。

所有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场所都说成是为了“洗白”野外捕捉的野生动物,认为养殖户就是那种利欲熏心者。如果各位真正走入中国的农业根基——这些养殖户他们的生活中去,你就会理解他们所付出的努力。大家都是为了家庭、子女,甚至说是为了社会,大部分养殖户都在经营人工繁殖物种,只不过有一部分养殖户、一些细节难以做到合法、合规罢了,从事野生动物走私或贩运的是少数人,望群众理性看待问题。

疫情导致了寒冬,春节的市场本就是某些养殖业的主要销售利润来源,压倒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巨额债务和相关证件被回收、养殖场被取缔。

【第一部分:目前我国现存问题即野生动物概念被滥用】

先来看野生动物在国际上的定义是:所有非经人工饲养而生活于自然环境下的各种动物。学界一般将野生动物界定为:凡生存在天然自由状态下,或者来源于天然自由状态的虽然已经短期驯养但还没有产生进化变异的各种动物

而我国野保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本法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指野生动物的整体(含卵、蛋)、部分及其衍生物。”并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也就是以物种来定义和管理野生动物。即便是人工驯养的野生动物,仍归为野生动物

可以看到,平时禁令基本都针对陆生脊椎野生动动物,水生脊椎动物往往不在意,哪怕无数种濒危鱼类都允许被端上餐桌。包括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禁止了《中国禽畜遗传资源目录》外一切野生或人工繁殖的陆生动物而列表中只列入了畜类禽类,两栖爬行动物被忽视。其次也没有禁止鱼类等水生动物、无脊椎动物的食用。当然,我们都理解,因为不少鱼类都是野生或无法“全阶段人工繁殖”的。

目前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区分了陆生和水生动物,规定陆生由林业部门主管,而水生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而中国《渔业法》的制法目的显然以渔业资源管理利用为核心保护仅限于渔业资源保护。表现为第一章第一条就明确了该法的目的:“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发展人工养殖,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生产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本法。”一提到水生动物,就是光明正大的合法利用,是否有些不公?也难怪很多两栖类、龟鳖养殖行业都拼命的想从陆生野生动物名单里跳到“没人管”的水生动物范围里。

我国现有34种龟鳖,除五种IUCN没有评估外,其他29种全部为濒危(易危、濒危、极危)。最主要的原因是栖息地丧失外,其次是以食用和宠物贸易为目的的盗猎。一些人工繁殖周期长、难度高的濒危龟(闭壳龟为主)轻松卖到五位甚至六位数,市场中人工个体和非法盗猎、洗白的野生个体混杂,这方面一定要严管甚至可以禁止。更加可悲的是,由于国内市场缺乏监管和某些玩家对于品相与人工养殖龟有细微差别的野生龟追捧,不去购买一些存栏量数千万(非常常见的)、单价不足一元的草龟,而要花费数千元购买野生草龟,畸形的市场甚至催生一大批养殖场把人工养殖的龟苗投放在自然环境中任其自然成长以模拟野生龟并售出高价,这些龟苗对于真正的野生草龟反而是种威胁。

人工养殖娃娃鱼虽然早已实现了人工繁育技术成熟,但通过推测繁殖规律可以明显得知很大一部分大鲵可能并非子二代,而是违法的子一代。而且野生大鲵数量极为稀有,几乎不会有人野捕,但却有着养殖逃逸或者放生而导致的污染基因池(大鲵分为五个亚种)等问题,目前大鲵、绿孔雀等物种最大的威胁就是来自于这些同类或亲戚们。

针对野外种群极度濒危而养殖成功、存栏量非常大的物种我们不能一刀切,而是要评估恢复栖息地、野化种群可行性并制订野外种群恢复计划。通过优选健康人工养殖个体,在野外栖息地进行尝试野放x放归野外的行动要制订严格的科学流程,前期要进行充分的科学评估,排除病原体污染、基因污染等因放归对野外种群的猥亵。并且要经过科学研究,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个体条件进行放归,并通过植入芯片等方式进行后期的存活率监测。

目前我国陆地生态系统有18%位于保护地内,我国海域面积只有4%在海洋保护区内,淡水生态系统被忽视的问题更加严重。白暨豚、白鲟都是灭绝物种中的冰山一角,但却鲜有人关注。

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公布的一份报告,单单是饲养方面,据估计每年约有2400万只海鱼被捕捉,用于各地水族馆和消费者。农村农业部统计,2019年全国水产品产量6450万吨,其中近海捕捞1000万吨。水产品进出口总量1053.3万吨,总额393.6亿美元,其中进口量626.5万吨、进口额187.0亿美元额,出口量426.8万吨、出口额206.6亿美元。而众所周知,洄游鱼、多数海鱼的全阶段人工繁殖依旧很困难,是否应政府调控适当提高人工繁殖成熟鱼种的市场比例,降低濒危鱼类的渔获量?

以鲨鱼为例:1950年起,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对渔业活动中鲨鱼及其他软骨鱼类的捕捞进行数据记载。在1960-2015年间,印度洋、太平洋、南大洋、大西洋及邻近海域等世界主要海域的鲨鱼兼捕总量近3000万吨,其中,全球鲨鱼捕捞量在2008年达到峰值,接近60万吨。

鲨鱼主要被捕原因是兼捕,拖网和延绳钓会分别在近海远海钓上大批鲨鱼。(加州鼠海豚仅存13头,最大的威胁就来自中国人为获取昂贵食材鱼胶大量捕杀加州石首鱼的兼捕,被渔网缠住的海豚活不了多久就会溺水死亡)

鲨鱼作为海洋生态系统的霸主,会严重影响生态平衡,鲨鱼数量的变化将影响肉食性鱼类—植食性鱼类—藻类—珊瑚礁生境同质化和退化。而鲨鱼死后形成的“鲸落”(我更喜欢称作鲨掉)也会让腐食性的软体动物、节肢动物、鱼类等受益。相关国家可以制定限制类条款规范鱼类兼捕问题、对影响鲨鱼的因素进行限制,如建立保护区、禁渔区、普及鲨鱼保护重要性并宣传如何救治被误捕的鲨鱼,控制网眼大小、驱赶鲨鱼装置、更换饵料等。

至今对全球昆虫丰度最大规模的评估显示,全球昆虫数量自 1990 年以来减少了约四分之一。昆虫是数量种类最多的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为植物授粉,成为其它生物的食物,回收自然界的垃圾。科学家警告,如果不遏制昆虫数量的下降,可能会对人类生存造成灾难性的影响。研究报告发表在《科学》期刊上。领导这项研究的 Roel van Klink 指出,人们必须记住我们的食物真的依赖于昆虫。van Klink 称,研究发现了一个让人震惊的现象:自然保护区内的昆虫情况只比保护区外略好,这意味着保护区内也有问题存在。昆虫数量减少是栖息地破坏、杀虫剂和光污染联合驱动的。气候危机的影响在研究中并不明显。

希望动保们关注广大的底层野生动物,而不仅仅是那些明星旗舰物种的生存空间。即非陆生脊椎动物的保护严重缺失。包括鱼类、植物、无脊椎动物等。

来看一组投票:由北京大学自然保护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自然之友、桃花源基金会、阿拉善SEE基金会、昆山杜克大学、江苏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守护荒野共享志愿服务平台、山水自然保护中心等机构在1月28日晚联合发出了《公众对野生动物消费、贸易、立法意愿的调查》的问卷,该链接已有相关职业、收入、分布地区等统计数据,目前其他数据较为均衡,但乡村地区投票率仅10%。

这是2月9日投票结果。

而下面这个由中科院动物研究所出具的调查问卷是否会让各位对野生动物一次感到迷惑?

不仅如此,我国作为华盛顿公约的缔约国粗暴地将附录1、2照搬等同于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华盛顿公约目的是管制而非完全禁止“野生”物种的国际贸易,将物物种分级并授予许可证的方式,以来达到野生物种市场的资源合理利用的永续发展。而我国由于没有区分【人工和野生】,因此全部按照野生动物执法,造成了某些入侵物种已经泛滥到严重影响生态和经济发展却依旧是保护动物的矛盾尴尬境地。

因此引入一个新问题:我国涉及野生动物刑事案件中的大案要案,有多少是真正的涉及盗猎“ 野生动物 ”对?有多少是“ 人工繁育的 ”?而且 我国这方面的量刑已经是全球中最严厉的国家之一 ,因为某些非常 非常常见、人工繁育极其成熟的物种而遭数年牢狱之灾、妻离子散,合理吗?

厚大法考刑法主讲罗翔评价野生动物保护法中案例:法律一个小错误,多少人的自由会被剥夺?

坚决反对大规模无害化处理特种养殖动物的行为!养殖户每日承受数千元的成本,看着动物们一天天死去却无能为例,甚至要被迫未经专业评估就地放生或无害化填土掩埋。这么多年的养殖技术没了用武之地,谈转产?死去的养殖动物还能赔偿吗?场地、技术、投入精力资金设备呢?

埋的如果是野生动物,为什么不去救?

埋的如果不是野生动物,为什么怼人家养?

借疫情搞事的极端个人与组织即蠢又坏,真正的野生动物保护绝不能、也不会是这样。

吃不合法+药用合法+禁止人工饲养=药用市场巨大却没有人工繁育供给=依旧有人会去盗猎野生动物。野生林蛙如果失去了这些养殖户的防病防疫等保护措施提高野生林蛙存活、孵化、变态率,那么这120亿的市场和数个以林蛙为主要产业的县市居民为了获取林蛙油将会怎么做?

放生王锦蛇会对当地生态环境特别是两栖爬行动物、鸟类、小型哺乳动物有多大危害,负责人考虑过吗?禁养蛇后,如此庞大的蛇类市场如何转产考虑了吗?相关受影响的合法生物制药货源难道要从野外抓?

现代医学研究证明,蛇胆等物质具有抗应激、抗炎、抗胃溃疡、增强免疫功能和降血脂、降血压、镇静镇痛等作用。可以看到大量药物与蛇制品有关,如用到蛇胆的蛇胆川贝枇杷膏、蛇胆佛手丹等等;蛇毒中含知有促凝、纤溶、抗癌、镇痛等方面的药理功能成分。能阻止和治疗中风、脑血栓的形成,还能治道疗闭塞性脉痉管炎、冠心病、多发性大动脉炎、肢端动脉痉挛、视网膜动脉、静脉阻塞等病症;蛇毒对缓解晚期癌症病人的症状亦有一定的作用,专尤其是镇痛作用,已引起世人的瞩目。卡托普利(Captopril)是一种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被应用于治疗高血压和某些类型的充血性心力衰竭,该药物的主要成分来自于具窍蝮蛇毒液。五步蛇毒中提取研制的“去纤酶”于1981年通过技术鉴定,用于治疗血管血栓病333例,其中脑血栓242例,有效率86.4%.中国医科大学与沈阳药学院协作研制的蝮蛇抗酸酶,用于治疗血管闭塞性疾病在临床上取得满意效果。中国医科大学蛇毒研究室研制出蛇毒抗酸酶,能降血脂,扩张血管,减少血中血栓素含量,增加前列环素,使血管平滑肌舒张,是理想的抗凝溶栓制剂。蛇毒制品已经用于临床上,以尖吻腹血凝酶注射液为例使用频率非常高,甚至成为药企主要产品。抗蛇毒血清是一种针对毒蛇咬伤的特效药,含有特异性抗体,具有中和相应蛇毒的作用,用于蛇咬伤者的治疗。咬伤后,应迅速注射,愈早愈好。抗蛇毒血清离不开蛇毒生产线。


如果按照此次大众意愿的话,那么上文这些动物制品都会消失,没有小龙虾的夏季,啤酒都留下了泪;买点中药告诉你不好意思,由于野生动物制品被禁售,药房一大半的药已经下架了;登记在册的特殊禽类、兽类、皮毛养殖业等将被迫关闭。而这些特种养殖行业几乎都在我国南部山区,那里土地不宜种植粮食作物、难以大规模开发工业,能够开展的多为因地制宜的特殊经济作物(造纸、果蔬)和特种养殖、相关的社会经济效益、从业人员失业、乡镇脱贫攻坚战工程如何继续?

宠物里只有猫狗让养,较为小众的龙猫仓鼠、鹦鹉、龟等全都再见。那饲料行业、食品加工和餐饮业、养殖及宠物行业、奢侈品行业(皮毛制品)、生物制药(特别是传统中医)、生物科技、部分以某些动物制品为原料(如甲壳素)的工业全部暴毙。

【若依照现行法律而禁用“野生动物”,那么损失的不仅仅是人民的合法权益,更是国家的巨大利益!】


特种养殖业一刀切的经济后果

先来看一组2016年宏观数据,疫情本就让经济跳了下楼,再全部一刀切,上千万养殖户们该何去何从?

【根据广东省龟鳖养殖行业协会的数据,2019年7月广东省龟鳖养殖存量8775万只,龟鳖类养殖场9.1万个,其中不乏各类国家保护龟鳖。涉及人员近百万,总产值近1000亿。不得不否认,很多养殖场成功保护了原种龟鳖的同时,将其变成和家禽家畜一样的家庭食用药用、宠物养殖经济物种。这仅仅是一类动物在一个省份的经济效益。

全国蛙类养殖总产量正在逐年增长,2018年全国蛙养殖产量10.26万吨(2019中国渔业统计年鉴),产值超一百亿元。我国目前养殖规模较大的蛙类包括:黑斑蛙、棘胸蛙、林蛙、牛蛙和美国青蛙。其中,后两种是国外引进的品种。上述蛙类一般为独立封闭的养殖管理模式,包括种蛙预留、冬眠、产卵、孵化、蝌蚪生长、变态期和幼蛙和成蛙的管理、水温水质等环境调控、防逃逸、防疫病、防天敌等。目前,多种人工养殖蛙类已突破了规模化人工产卵、人工孵化、苗种培育等技术难关,形成了配套的健康养殖、疾病防治和饲养管理技术体系,实现了蛙类的全人工繁育技术,有力推动蛙类的产业化进程。部分蛙类养殖投入小、见效快,经济效益明显,技术易掌握,对劳动力要求不高,适合因地制宜,不影响基本农田,综合养殖生态效益显著,已经成为我们水产养殖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农民精准脱贫的重要抓手,已经带领与扶持无数农民走上了致富之路,对促进乡村振兴作出了巨大贡献;这些蛙类的人工养殖既能起到保护其野生资源,又能对其食用和药用价值进行有效的开发利用,是保护与利用生物资源的好产业,同时蛙类没有人蛙共患传染性疾病。

中国在全球皮草贸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中国仍是全球最大的皮草服装加工、出口国。2017年中国皮草行业销售收入达到938亿元全球75%~80%的毛皮原料皮张产品在我国鞣制印染加工,80%~85%的毛皮服装及服饰产品在我国加工制造。据2014年的产量来计算,全国貂狐貉场户合计约为169120家,直接从业人员约170万人,加上家畜毛皮动物场户约240000家,直接从业人数约为120万人,合计直接就业人数约290万人。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那么细微到地方呢?

雍正年间(1725年)就开始养殖的双阳梅花鹿目前成为长春双阳区支柱行业,梅花鹿存栏量超30万头,标准化养殖小区近100个,各类鹿产品企业已达320家,从业人员10万人,年交易鹿副产品超5000吨,鹿业年产值22亿元。(数据来源: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报道吉林篇之四:全国第一大梅花鹿养殖基地)

如果涉及重要的工业原料、生物制药等行业,那么我可以断定,“完全禁止贸易的一刀切”作用微乎其微。比如检测革兰氏阳性菌的鲎试剂,医学中重要的检测用生物制剂。目前仅广西北部湾梁光耀教授领导的保护项目、厦门大学洪水根教授领导的研究小组能够实现小批量人工繁殖。如果禁止,那么这部分产业只能走地下交易,成本大幅上升,反而影响了医学的进步。我的建议是建立保护区、保护栖息地和野生中华鲎资源的同时,介入市场的力量开发更易获取的鲎试剂。】

而现在,哪怕鸟类并不会传染新型肺炎病毒,常见的宠物鸟、肉用特殊禽类也要被“解决”。但我们真正需要投入人力物力的是什么?不是处理这些常见鸟类,而是要保护危在旦夕的它们。

野生动物盗猎、走私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鹏介绍,我国是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规模最大的国家之一,近10年来仅海关公布的非法野生动物走私案件就涉及多达109种野生动物

海关总署统计数据显示,仅2019年,全国海关就侦办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走私犯罪案件467起,查获包括象牙、穿山甲等各类濒危物种及其制品1237.6吨,分别较上年增长2.2倍和8.6倍。

而穿山甲鳞片在我国2015年前,每年有25吨合法库存供应中药材市场,这些数据都可以查到。2015年以后,查无数据,拖个人关系找林业系统朋友都拿不到。这么大的合法市场刺激,却一直在强调禁止走私捕杀?太合理了!

非法走私和常规养殖行业灰色地带并存的前提下,执法和民意逐渐扭曲。】

天津某小区居民看到谣言猫狗会传染病毒,将五只宠物猫狗丢下楼摔死;各地花鸟鱼场倒掉跟病毒毫无关系的鱼、龟……实在是痛心。


目前我国多数特种养殖行业都在乡镇地区,甚至在深山老林里,地方经济落后,百姓急需脱贫致富,而大家可以搜索农业部第67号令、第六号令等各类审批流程有多繁琐,资金有限、设备欠缺的养殖场不在少数。十五项审核标准,每条都有细则,这就造成了乡镇地区特种养殖行业有一部分合规困难,而最后的专家审批环节很容易有漏洞,因为专家可能因资质不合格却审批通过,只因能完成扶贫指标,帮助农民和地方经济。这一部分可能就有非法驯养野生动物

而且每年审批都会由于不少养殖场在山区交通不便,某些非法盗猎的养殖户只要通信,就能抹掉证据,非法洗白,监管难度大。

针对这一点,不仅要保证养殖场合法,还需要核实养殖技术是否非常成熟。取决于以下几点:

1.养殖成本:需要饲料成本、环境成本、成活率和繁殖率高、人力投入较低才能让养殖行业有利可图。

2.养殖利润:必须远高于猎捕收益否则会激发对于野外种群的直接捕捉,一小部分物种特殊,可以采取通过大幅提高野外存活率后再捕捉野生个体,这样甚至有利于野外种群数量恢复。

3.违法成本:包括罚款力度小、被查获几率低(比如无脊椎动物和小型动物较难被查获),或者原产地政府执法和监管能力较弱,比如非洲部分地区、东南亚、南美等地,给钱就能洗白变合法出口,那么也需要考虑。

4.洗白成本:当前的技术如果很难区分某个物种的野外种群和人工饲养种群,且野生个体满足上述要求,那么也不建议饲养。比如球蟒,绝大多数都是基因个体、人工品系,而市场中的部分肉用蛇区分难度要大得多。

部分外来入种完全不需要走私,比如南美牛蛙,则需要考虑放生和逃逸问题,不过那是后话了。

应对一刀切的政策,合法非法都将被禁止,那么养殖户们最经济的做法是什么?

就是上文鹦鹉商家们的做法:放生。数以亿计的各种本土动物和外来物种将会严重冲击我国本就非常非常脆弱的生态圈。数亿斤南美牛蛙、美国角鳖、火鸡、各类鹦鹉甚至是鱼类都会流入生态,这个后果不堪设想。而动物园或官方机构也无法处置如此大量的动物们。


那么具体法律如何说明和实施的呢?

2000年,原国家林业局发布了三有名录,即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物种,名录中包括陆生及两栖脊椎野生动物,共有1438种,由林业部门管辖,而其它水生野生动物没有列入名录,相关保护归渔业部门管,各省随后上报省级重点保护动物,共981 种。

2003年,国家出台《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列出了54种养殖成熟的野生动物:

貉、银狐(银黑狐)、北极狐(蓝狐)、水貂、果子狸(花面狸)、野猪(仅限杂交种)、梅花鹿、马鹿(塔里木亚种除外)、花鼠、仓鼠(金丝熊)、麝鼠(水耗子)、毛丝鼠(龙猫)、豚鼠(荷兰猪)、海狸鼠(草狸獭)、非洲鸵鸟、大美洲鸵(美洲鸵鸟)、鸸鹋(澳洲鸵鸟)、疣鼻栖鸭(野鸳鸯)、绿头鸭(野鸭)、环颈雉(七彩山鸡、野鸡、雉鸡)、火鸡、珠鸡(珍珠鸡)、石鸡(美国鹧鸪)、蓝孔雀、蓝胸鹑、鹌鹑、鸡尾鹦鹉、虎皮鹦鹉、费氏牡丹鹦鹉、桃脸牡丹鹦鹉、黄领牡丹鹦鹉、白腰文鸟(十姐妹)、黑喉草雀、七彩文鸟、橙颊梅花雀、红梅花雀、禾雀(文鸟)、栗耳草雀、金丝雀、巴西龟、鳄龟、中华鳖(甲鱼)、尼罗鳄、湾鳄、暹罗鳄、中国林蛙、黑龙江林蛙、猪蛙、虎纹蛙、蝎子、双齿多刺蚁、大黑木工蚁、黄京蚁、蜈蚣

2012年,为发展扩大日益增长的特种养殖业,该名录废止,意味着其他物种也可以开展养殖。

再来看看山水总结的保护名录具体情况:

由以上数据可知:一级保护106种有17种无危;二级保护296种中有197种无危;三有1480种998种无危;综合来看所有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共1811种,依照IUCN评级如下:

灭绝和野外灭绝的各一种(0.06%)、极危38种(2.10%)、濒危107种(5.91%)、易危151种(8.34%)、近危136种(7.51%)、无危1212种(66.92%)、数据缺乏51种(3.51%)、尚未评估108种(5.96%)

目录中不少物种与实际的保护等级并不匹配;因为分类调整导致学名和中文正名发生变化,与名录对应不上;某些种细分为亚种却没有及时更新,导致亚种不在保护名录中;近年新发现的物种并未及时列入;对公共卫生安全有影响的7科33属135种蝙蝠和五种旱獭都未列入等。(每年我国新发现的脊椎动物新物种都是两位数;蝙蝠和旱獭是非典、SARS、多种鼠疫等病毒的主要携带者)

可以看出陈旧的保护动物名录早已不适合现存物种的保护现状。中国和地方重点保护名录中有诸多问题极大地限制了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管理、经营利用等问题。

根据此图可以看出我国有三个部门涉及野生动物保护。

1.林草部门:负责向个人和企业发放捕猎、驯养和经营许可或专用标识。

2.农业部门:负责检疫。

3.市场监督部门:负责发放营业执照。

根据不同保护级别,执法人员需要查验的证件和相关规定都不同。首先要查经营商有没有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检疫证,没有就是野生的。

如果你认识网红【华农兄弟】,你会知道他家竹鼠都是养殖n代的,但你不得不将没收他们的“竹鼠”。因为他们没有检疫标准能参考,办不到证件,无法证明是人工的,哪怕你亲眼看到他家竹鼠产仔,这一点他们在视频中也有提及。

放开检疫呢?不现实。检疫是公共卫生安全最基础的一步。

全球三百多种寄生性动物病和人畜共患传染病一半以上都是由动物传播。非典、新冠肺炎、埃博拉是野生动物传染的,但常见的疯牛病、口蹄疫、布鲁氏杆菌、各类禽流感、H1N1猪流感不都是家禽家畜所携带的吗?尼帕病毒的来源就是家猪吃了饲料芒果,而这批芒果曾有狐蝠吃过;1988年上海甲肝爆发,近30万人患病。调查研究证明,生食被甲肝病毒污染的毛蚶是造成疫情流行的主要因素。

所以我认为问题关键不一定是野生动物,而是检疫环节,至少要筛查出常见的基本病毒或寄生虫。虽说检疫机构也难以应对新型病毒或是变异病毒,受感染无法治疗的家禽家畜往往也只能就地掩埋,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病毒会由无法传人变成人传人。由于每种动物携带病毒不同、寄生虫不同,跨越科目传播的方法也不同,因此我国需要大量科学研究分析上市物种的解剖学、生活史、病毒细菌寄生虫携带情况等。而鳄鱼肉、鸵鸟肉这类非哺乳动物由于传播病毒风险较小,可适当缩减检验规范,仅检测沙门氏菌、禽流感病毒等。解析病毒、细胞是漫长过程,需要现代医学、生物学等领域合作研究。

我国的陆生脊椎野生动物2960种,408种国家重点保护动物,981种省级重点保护动物,1438种三有保护动物。而不再名录里的动物,也就是宠物圈内常说的非保物种都不会被保护。

这导致了大量非名录物种都随意贩卖,那么迟早也会变成濒危动物。

比如市场中售卖的蝙蝠、旱獭就是典型非保护物种,各种蝙蝠、土拨鼠没有在保护名录中,无法按照标准处罚,只能叫其他部门(通常是卫生部门疾控中心和植物保护机构)来处理。

另外,这对基层执法人员对于物种辨认能力要求极高,至少要掌握近3000种保护动物。假如那个卖甲鱼的卖的是山瑞憋、欧鳖、小头鳖、角鳖等等其他保护鳖,你认不出来,如何执法?执法人员专业性难以达到高标准导致我们经常能看到相关新闻:执法部门将蜥蜴全部当作变色龙、是个龟都叫鳄龟、乌龟的情况。

这也使得中国动物管理领域较为混乱,几乎所有除了传统家禽家畜以外的动物都算做了野生动物,执法不严已经成为默认,因为执法难度太大。

可以看出,我们需要修缮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二部分:相关专业组织和机构的建议

按照山水自然保护中心的观念,我总结归拢为以下几点:

1.保留国一国二,取消三有名录,及时对《国家野生重点保护动物名录》进行调整、更新、增添删减。频率可暂定为五年, 有临时紧急添加机制,升级的物种可以标为临字,周期评估时转为正式。保护范围由名录扩大至所有野生动物都保护,减少公共卫生风险问题和保护物种多样性的同时,大大减轻执法难度;

2.严格监管人工驯养繁殖物种,防止养殖场捕获野生动物将非法捕获洗白为合法,圈养育肥获取暴利;

案例一:青岛德令哈和西藏拉萨就有两家合法的雁鸭养殖场,每年春天大肆收购、偷取野生斑头雁卵,用机器孵化后将小苗卖到全国各地其它养殖场。一只种雁都没有,存栏量两万只竟然拿不出任何进货记录?配对、筑巢、交配、产卵的记录也全部缺失。众所周知,高原鸟类的人工繁育是世界性难题,不知道某些技术专家和地方官员怎么批下来的?!糖衣炮弹还是审核不力?

案例二部分野生物种需要区别对待。比如部分两栖类、鱼类等。两栖类在繁殖问题上难点重重。而目前林蛙繁殖场采取的办法是保护栖息地、越冬地、产卵场所,大幅度提高野生蝌蚪成活率、幼蛙变态率,在迅速恢复种群并保证对生态环境影响合理后,适量配额捕捉野生林蛙供应市场

关于林蛙养殖问题,我承认的确有些养殖户或猎户不讲究,没去做看护、防火防疫、病虫害等保护林蛙措施就直接去禁捕区捞蛙,每年都有多起案件。但这是管理问题,而非养殖模式本身原则问题。我认为如果监管难度很大而且猎捕现象非常严重才可以禁养,但现实并不是。林蛙数量一直都是呈较高速度的恢复。如果真正禁养,一方面可能有人继续盗猎(因为市场需求在的话,价格会飙升,趋势有人违法捕猎),另一方面就是农民没有了利益,根本不会去主动的保护产卵地、栖息地,反而可能有害。保护栖息地以后林蛙增殖速度这么快的的同时,还带动了3.4万农民脱贫致富,全链条从业50万人,产值120亿,何必要切,切了后如何转产农户又何去何从?在国家保护天然林工程的政策下,林场职工想要依托林业资源再就业基本只能靠养殖梅花鹿、林蛙、种植长白山人参等林下经济脱贫。林蛙资源有限性和市场需求无限性决定这个行业将久盛不衰。禁止食用的话,而药用林蛙油依旧合法,那么就会出现为了林蛙油捕获林蛙,却没有半人工养殖模式持续补充野生种群的情况,这反而更加危险。早期林蛙养殖行业的确非常不规范而且严重危害了野生种群,一致将多种林蛙逼到濒危的地步,但随着政策和避免竭泽而渔的保护意识增强,70年代开始就出现了人工管理与野生放养相结合的半人工养殖模式。就像水库里放养龟鳖和鱼一样,养殖户相应国家“包山包沟政策”利用人造水池或天然水域孵化蛙卵、喂养蝌蚪,提升存活率、变态率,成蛙后放归山林,等待秋季下山越冬时再进行有序的适量野捕。以吉林和龙市为例,1991年该市林区东北林蛙数量仅6万只,1997年,养殖形成规模年回捕量增至100万只。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发布的东北三省中国林蛙资源调查研究介绍,2004年分部在黑吉辽三省的东北林蛙野生种群数量为8.48亿只,从当初的8.38亿到现在的调查估计100亿只,这就是一种保护。

当然侵扰林蛙越冬地、非法猎捕林蛙等行为难以监管,某些养殖户申请了证件却没有尽到保护义务,捕捞季大量合法养殖户和非法猎户掺杂,这些都需要控制。

案例三:两栖动物中的蟾蜍。常用的中药材蟾衣、蟾酥(某些地区也食用蟾蜍肉)。因为蟾蜍野生种群数量大,每对蟾蜍能够产下25万枚卵,虽然最后平均只有2个能存活。而人工养殖成本远高于野外捕获,所以大部分养殖场都有问题。劣币驱逐良币,春夏抓成体蟾蜍取酥用完直接丢掉的那些“养殖场” 和 孵卵、上岸、变态、成蛙再取酥,秋季还要育肥、冬季高风险冬眠促进发情的正规养殖场相比,养殖成本差距太大了。

虽说按照当前生态环境来看,蟾蜍的繁殖速率非常高,没有人为干扰的话没多久数量就会非常庞大。但是养殖户为了让成本更低,多为整个水域大范围竭泽而渔,而且为了更高效的榨取蟾酥,往往用一种特制小夹子夹蟾蜍毒囊或者干脆暴力挤压正常情况下,蟾蜍可以多次取酥且健康情况受影响小,但在某些恶毒奸商手下,毒囊受损遭感染、暴力挤压导致内脏破损的蟾蜍死亡率出奇的高

案例四存栏量和繁殖量都极其庞大的中华草龟是传统两爬宠物,草龟目前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外濒危。其中仅2019年广东省就有1957万只的存栏量,按理来说抓获野生草龟从价格上来看已经没有意义了。但是,部分商家、玩家鼓吹野生草龟独特的生理特征如大头、体扁等,进而大肆炒作龟价,导致不断的有人去抓野生草龟甚至将人工养殖草龟放养于溪流等自然环境数年冒充野生个体卖出超过人工草龟数百倍的高价,即【市场畸形】现象。至于其他种类的龟也有很多需要通过定期抓捕少量野生个体作为种龟,即业内称的“提纯、纯血”。

那么这类养殖依赖野生种群的行业的规范或者是取缔,是急切且必要的。


发达国家对经济利用为目的的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叫做“替代家畜”,介于野生动物和家畜之间,只要在农牧场里养殖,都由农业部门管理,通过畜牧兽医技术进行选育提高、人工繁殖、疫病防控、饲料营养、饲养管理、以及相应的标准和规范的制定等。新西兰和俄罗斯早已将养鹿业作为畜牧业来管理,而前者捕野鹿开始养殖才有50年历史。目前我国在国家层面,陆生野生动物不论野外的还是人工繁育的都归口林业林草局管理,并不合理。


3.针对商业性驯繁问题可以通过每年修缮相关法律,按照野生动物保护、人工养殖成熟、携带病原体风险等规定可以饲养并能制定检疫标准的动物白名单,并规定和报备只有有能力的合规养殖场列入白名单企业才能领三证驯养,有任何非法行为及时取缔。然后将这些物种定义和分类为人工养殖的食用、药用、皮毛、科研、宠物等,而非现在的野生动物。


4.将白名单企业和物种管辖划分至农业部并解决检疫问题。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 第7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或遵守更新后的防疫法),农业部和卫生监督机构对于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厂、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以及贩运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实施监管,并禁止未取得防疫合格证的产品或企业上市。

为了规范特种养殖生产经营行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67号令《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制定特种养殖相关法规,加强耳标、电子标识、足环等唯一性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应建立可追溯制度、防控重大疾病、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5.濒危野生动物严格执法,建立自然保护区,只有栖息地生态恢复正常、健康状态,野生动物才有可能长久的繁衍生息。要有专业机构评估并野放,恢复野生种群。

难以繁育的物种可以由国家参与科学繁育研究并吸收民间学者,比如猛禽、鸣禽、两栖动物,而后续是否放开养殖需严格评估,可以繁育成功稳定后将技术下放试点,试点成功后再逐步下放。但是目前国有科研繁育机构的研究经费严重不足。


6.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立法、执法、普法工作力度。加大力度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宣传教育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移风易俗废除吃野味的陋习。

如果能顺利修法,那么流程将大大简化为:

可以大大简化相关部门经营利用流程的同时,更好的保护野生动物。

【第三部分:将详细讨论疫情解除后的野生动物究竟该如何保护】对此谈几点我的看法。(文中关于野生动物的定义皆为“在自然环境下繁衍、出生、生存的动物”)

一、对关于食用野味安全方面的观点

1.养殖个体通常比野生个体更安全、美味;只要没毒,沸水五分钟,99.99%病毒失活,因此杜绝生食、涮、烤等加工方式可以避免绝大多数病毒;

2.水产方面:不仅是淡水鱼,海鱼也有寄生虫的风险,感染率接近百分之百。即食性水产品必须要经过-20摄氏度环境下存放24小时等严格处理后,由FDA、欧盟、国标等标准认证才可以食用,常规调料泡到鱼肉臭了寄生虫都无法死亡。综合来看,海鱼要安全得多,最容易寄生人体的异尖线虫在喜食生鱼的日本依旧不足每年一千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官网数据,寄生虫感染率最高的地区是顺德,原因是喜食淡水鱼生。

注:不仅是食用,接触野生/流浪动物的同样有高几率患病,特别是旅游景区里那些灵长目,不少种猴子会在洞穴前用枝条打落蝙蝠食用。

二.对于野生动物保护的个人观点:


1.保护野生动植物人人有责,每个个体都是生态圈重要的一员;保护生态环境是保护动物的第一步;而泛滥的野生动物也需要适当的控制从而维护生态圈的健康。

纯野生的动物,不是不能吃,而是要有度,即配额管制,比如上文提到的林蛙。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虽然不再核发狩猎证,但我们没有对大多数经常商业性利用的野生动物及制品进行种群监测,更没有野外种群量的精确数据辅助我们了解什么是真正需要保护的。


2.抓野外采集、盗猎野生保护动物的违法分子。严禁贩卖、偷猎、运输、使用野生濒危动物制品。(点名批评某些原生物种玩家,炫耀自己“打野”抓到濒危鱼类、两爬是什么心态?)大家如果发现有上述违法行为可以在微博艾特大侦探家福尔摩斯、天地野保等,也可以私信我,我将竭力帮助各位拯救野生动物。

相应的,法律制度限制人们消费或牟利,那么也需要有组织地圈地保护、大力开展人工繁育和野化,让极危物种变为常见。就像大熊猫由濒危降低等级到易危那样。


3.加大执法力度并专项执法。东三省、京津冀、长三角由于是国际候鸟迁飞途径地,因此经常发现非法贩卖、捕获鸟类,建议与观鸟协会等合作共同治理。两广和云贵自然资源丰富,查获的多为兽类;广东和湖南查获两栖爬行较多。而线上举报多为经济物流较发达、气候适宜野生动物存活的地区。看一组来自山水自然的数据:

4.严禁养殖场抓野货后圈养育肥后出售,杜绝养殖场变成贩卖野生动物的合法洗白基地!这一点以现在的法律来看难度极大,因为养殖产业通常在深山老林,连招聘员工都难,更别提让员工具备过硬的知识水平和心理素质,我认识的一些护林员和地方森警过去是猎户,由于法律、动物资源减少等因素选择从事物种保护。(甚至需要能够抵御违法犯罪分子的糖衣炮弹)


5.我们需要明确【野生动物】的概念和定义,对于野外捕获亲本或收集幼崽(卵)后在人工环境下饲养的个体(即CH)需尤其注意。【此次疫情中,我发现各部门创造了一个新词汇: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哈哈哈哈哈。包括野化人工种群如何界定和相关刑法、保护标准都要确立。


6.政府需积极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意义,让大众抛弃错误认知摒弃对蛇虫鼠蚁等动物的偏见,引导公众正确的认识到每个物种都是生态圈重要的一员。可爱的大熊猫需要保护,不可爱甚至吓人的蛇、蝙蝠、蜘蛛昆虫们也需要保护。

但不得不承认的是,我国动物保护不完全取决于法律法规和动物保护意识,更大程度是由市场需求和利用价值决定的,没有经济价值、还不可爱的濒危动物们,几乎是拿不到任何资源。

避免类似此次疫情蔓延导致民众中出现“要求政府灭绝蝙蝠”这种言论的扩散。(蝙蝠携带大量病毒却不致病不致死的特征、独特的生理结构、漫长的进化史能帮助人类研究基因类修复技术、分析衰老、癌症、炎症、病毒防卫机制、免疫系统分析基因组学、生物进化史、分类学等。而南美曾经为了抑制狂犬病毒的扩散大肆毒杀蝙蝠甚至炸毁蝙蝠洞穴,反而导致大量吸血蝠在身体状况差的情况下乱窜,病毒发生进一步变异和扩散。)具体内容我也有写相关文章简单介绍:

7.“传统中医药材”所使用的野生动植物急需人工养殖物种作为替代,占用野生动物资源、侵占原生环境的中草药种植行业需要控制规范!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犀牛角和水牛角、穿山甲鳞片和人指甲成分几乎一致,燕窝营养不如鸡蛋、鱼翅富含重金属,这些那么我们完全可以替换或淘汰。

蛤蚧被大肆捕杀,而中国壁虎则被称为“小蛤蚧”顺带着被入了药。其他的壁虎又成了“小蛤蚧”的山寨品遭了秧。有篇中药学的文献,作者买了18个蛤蚧,其中只有两只是真的蛤蚧尸体。其余16个包括了多疣壁虎、无蹼壁虎、变色树蜥、西藏沙蜥、青海沙蜥、中国石龙子等各种爬行动物尸体,甚至还有几个是红瘰疣螈和贵州疣螈这样的两栖动物的尸体。(朱华等,18种商品蛤蚧原动物及性状的鉴别广西中医药 1999年第22卷第1期)


中华穿山甲在大陆种群数量仅存两位数,野味市场和传统中药材把魔爪伸向了东南亚、印度、非洲其余七种穿山甲,每年约有十万只穿山甲被走私,几乎全部都送到东亚。穿山甲每年可吃掉7000万只蚂蚁和白蚁,对维持生态平衡起到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相关回答:介绍新冠肺炎病毒中间宿主穿山甲。

中药对植物物种以及生态环境的威胁同样令人担忧。

如采集甘草大面积破坏草原植被,疯狂采挖肉苁蓉致使其进入保护名录,野生人参已经极为罕见却更受人追捧。

冬虫夏草是最典型的案例。虫草一向被中国人奉为极品,与人参、鹿茸并称为中药三宝,价格逐年攀升,达到惊人的150-400/g,堪比黄金。然而,虫草只不过是真菌寄生在蛾子幼虫上形成的子座及幼虫尸体的复合体。这种寄生现象在生物界非常常见,全球案例上四位数。

古人们不懂科学,不知道冬虫夏草只是虫和菌的结合体,误认为这种生物“冬天为虫夏天为草”,主观臆测其如此奇妙必定有神秘的药效。虫草的炒作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但至今也未发现什么特定的有效成分,也没有真实的疗效证据,也就是说没有疗效也无法治愈疾病。但虫草现在成了几乎无所不能的良药和滋补极品。

采挖者为不破坏虫体,会将虫体周围的草皮连土一起挖出,在草地上留下一个坑,采集一根虫草至少要破坏30平方厘米的草皮。采挖者在高原草甸上住宿和生活、踩踏以及车辆的碾压也对草皮造成了极大的破坏。青藏高原已有多处高山草甸出现大面积的水土流失、草场严重退化,自然修复已经不可能

1992年公布的《中国植物红皮书》中,共收载398种濒危植物,中药涉及168种,占42%。而药用动物的濒危情况更加严重,有162种药用动物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白海豚入药项目:

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中华白海豚都建议入药?

坚决反对!

1.中华白海豚中国仅有南宁动物园和长隆海洋王国分别圈养一头和五头,来源为野外“救助”和国外进口。中华白海豚没有可自我维持的人工繁殖种群,同样没能实现全人工繁殖。而作为具有自我意识和较高认知能力的大型哺乳动物,鲸豚在圈养状态下的福利和健康情况让人担忧。

2.我国仅存中华白海豚四千头,而且上文提到的北部湾种群更是不足四百头,大部分种群都面临巨大生存压力。

3.新药研发有必要以濒危保护动物作为研究对象吗?

4.鲸豚作为海洋顶层捕食者,而且长期靠近污染严重的河口生活,生物富集作用明显,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含量都超标。

5.人畜共患病。目前已知的有布鲁氏菌。未知病原体可能造成公共卫生安全问题。


8.流浪动物管理办法(救助、绝育、安乐死)亟需确立。流浪猫的危害相信不少人都有过了解,更头疼的是这位生态圈头号杀手的粉丝实在是多…

厦门大屿岛保护白鹭活动中,由于流浪猫数量过多严重威胁白鹭生存,岌岌可危十万火急,必须采取迁地、绝育以及安乐死。爱猫人士们既不领养流浪猫也不出钱出力还要抗议阻拦……穿着保护流浪猫的短袖、高举横幅标识,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样子仿佛我们是毫无怜悯之心的刽子手真是……

目前我们合作的YCP的TNR项目就是诱捕或收容流浪猫后做绝育和剪耳标示并放归野外。检疫、驱虫、绝育(公猫100,母猫300,呼吸麻醉需要加150)、住院等费用需要动协甚至我们出资。这套程序可以将流浪猫自然种群变成可人为控制种群,据统计,五年内流浪动物族群下降了66%,新出生小猫数量越来越少。社会资源总是有限的,难免要使用不那么让人满意的捕获迁移、安乐死这类非人道措施。希望将来有更多人能够领养代替购买。


9.取缔严重危害动物生命健康的部分动物园,丰富动物福利问题,立法追责放生、弃养、虐杀等问题。

首先要规范动物园种源问题,杜绝上海野生动物园、杭州野生动物园长隆动物园、西宁动物园等多次大量收购野生虎鲸、野生雪豹、野生非洲象等问题。而且过去几年这些动物园组团进口来自津巴布韦93头非洲象全部都是幼象,这群孩子们是象群核心,可想而知对于野生象群的破坏。

俄罗斯的鲸鱼监狱也是臭名昭著,关押着11头虎鲸和90头白鲸,其中15头白鲸还未断奶。寒冷的纳霍德卡港海域的极度低温以及12*10米的超小空间令这些冬季本该迁徙到南方的鲸群们逐渐衰弱死亡。而这群鲸大部分都会送往中国进行动物表演。

室内动物园则是重中之重,三百多家大大小小的室内动物园中能够满足动物最基本的习性和生存条件的有多少?几乎全天都躲避在洞穴中的物种被放置在高光下的玻璃展示柜中;狭小的生存空间、错误的饲养方式、错误的科普比比皆是,我所在的本市大型商超中的室内动物园物种标识错误极为常见,而动物死亡、虚弱、患病也是严重问题。

死亡的动物们负责人们通常被直接丢弃在商场里,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公共卫生安全隐患。因为他们要赶去下一场,用动物的猩红鲜血换取手中红色纸钞,满足着那些动物知识不足的普通民众们。



三、对特种养殖行业的看法:


1.你只要是吃肉,就很难避免食用野生动物。特别是常见的海鲜,多数都难以实现人工环境下全阶段养殖,比如说带鱼都是野生。目前采取的主要方式为捕捞野生亲本在人工下繁育,提高孵化成功率(多数鱼一次性怀卵以百万计,自然存活率要低于万分之一,人工环境下往往能提高到数千倍)。如何确保所食用的产品是人工养殖还是野生的是个关键,大家会发现很多商家会刻意欺瞒消费者说这是野生、生猛xxx,来鼓吹功效抬高价格或迎合大众的消费心理。

我们需要对药用、保健品、皮毛制品、标本、科研或实验、展览活动等为目的进行商业性经营利用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 科学考察、资源调查、驯养繁殖、科普展览、国事活动、种群调控、医药生产等方面都要进行调查研究,相关饲养、繁育、经营许可证,经营利用标识,检疫证明(场地设备资质无害化种源等要求)都要细化。

2.(特种)养殖业是中国不少乡镇地区龙头行业。但我们要确保养殖场足以规范的同时不危害野生种群,林业中草药种植也不能过度开发林业资源。

养殖场做到合规合法,比如场地问题、兽医资质、种源监管、无害化处理、尽量做到唯一性、可溯源的标识;白名单物种适当放开私人繁殖、经营利用等问题。实现养殖场的整合集约化科学管理,提高产值,合法纳税。国家需要对相关养殖场审批手续不合理,流程繁琐有漏洞等问题进行整改。

主要分为特禽(山鸡、鹧鸪贵妃鸡等);药用动物(鹿、蛇、蝎、蛤蚧等);毛皮动物(狐、貉、貂、海狸、麝鼠、竹鼠、果子狸、灵猫、鳄鱼、蛇等);肉用动物(野猪、野兔、蜗牛、肉蛇等)

看一些数字(2020年2月):比如注册登记在工商网的各种鹿养殖场19964家、蛇类养殖场13771家、龟鳖养殖场12085家、竹鼠养殖场超过10881家、果子狸养殖场1935家、豪猪养殖场5982家、鳄鱼养殖场865家,特种皮毛厂2091家、特禽珍禽场5734家、昆虫养殖场超过2466家。

农业部数据:小龙虾年产值3690亿元,其中养殖业680亿元,加工业284亿元,养殖业2726亿元,总产量163.87万吨,养殖总面积1680万亩。

广西畜牧研究所高级畜牧师刘克俊估算,单单广西就约有10万农民养殖竹鼠,其中很多养殖户在家饲养或者生态放养,缺乏监管。竹鼠养殖存栏量在1800万只左右,年产值估计在28亿元以上。竹鼠市场自春节前就停止了交易,但日常的饲喂仍得继续,养殖规模稍大的养殖户每日开支甚至达到了几万元

广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中科院亚热带生态研究所研究员宾石玉表示,在国家大力扶持、相关媒体《致富经》、《农广天地》等节目宣传下,西南地区的特种养殖业蒸蒸日上,呼吁人工与驯养个体区分,家养竹鼠等严格按照国家监管规定允许发展。

不仅国内,中国每年有500吨竹鼠出口到东南亚;用竹鼠皮可以制成皮鞋和衣物;竹鼠须每公斤4万元,用于制造高档毛笔,供应本国市场和日本市场。

在脱贫攻坚战中,低投入的竹鼠养殖业成为南方山区基层政府的优选项目。

但是竹鼠从养殖场到餐桌的中间环节,可以说一直处于灰色地带。竹鼠由于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缺位,在省内运输或跨省运输中也缺乏有效监管。有关制度的不健全,制约了该行业的发展。

全南县也已经下批相关文件,如果态势,持续发展网红华农兄弟以后大概只能播狗子了。养殖户没有心思再投入成本管理,动物状态肯定会受影响,如不果断处理,会造成新的卫生安全隐患。“转产”二字说的容易,但这些基础设施建设都是针对特种动物建设的,转产和新建毫无差别,群众是否还投资得起?如果群众自己有钱,谁愿意去干这又脏又臭又累的养殖业营生?许多地方财政穷的哭爹喊娘,哪有钱来给群众赔偿?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表示:相关养殖动物可以通过国家收购、动物园收购、科研、放生、赠予需要生态修复的国家。这动不动就上亿的量,收购的过来吗?科研更用不了多少。放生的话还要考虑是否有人工性状,是否会能在野生状态下存活,放生种群和密度过大对生态的影响,至于送给其他国家,那么这些物种很有可能会变成入侵物种,哪怕是同物种也会侵害亚种、地域种。这些特种养殖业是各省乡镇地区农业的支柱产业,上网简单搜一下各省大力扶持特种养殖带领农民脱贫致富的案例,以及赤裸裸的数据。

案例: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林麝。

2019年数据,凤县林麝存栏超1.8万头,约占全国60%,年产麝香70公斤(每只雄麝产15g)。

让我们回顾历史,1970年代,我国野生林麝估计超过一百万头。当年,我国收购麝香量约1吨,其中川陕两省达800公斤,每年捕杀约16万头。1978~1980年,林麝资源量已不足60万头。1980年后,市场经济主导、经济蓬勃发展、对外市场开放等,导致麝香供不应求价格飙升,持续的过度捕捉导致野生林麝种群迅速衰落。在此基础上,政府开展了相关保护工作和扶持特种养殖业,一方面保护野生林麝资源,另一方面满足中药材市场同时带领村民脱贫致富、实现小康。

单广东省一省龟鳖养殖行业协会统计数据,现有龟鳖存栏量8775万只,产值千亿,相关从业人员百万。注意,这仅仅是一个省份、一个类别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那么我们真的应该全面禁止吗?各地扑杀野生动物,导致六亿斤甲鱼无法出塘,两亿斤牛蛙逐渐死亡,这值得三思。相关的监管检疫配套,原生野生物种保护跟踪的话,我并不认为成熟的养殖业有何不可。

但人工繁育并不成熟的物种需要严格监管,确保市场流通的都是合法、人工多代的个体,保护野生种群,当然这也需要各国政府的配合。

某些繁育技术极为成熟,依旧因为利润被持续捕获野外种群。因此需要细分管理。比如松鼠猴。我国动物园和繁殖场在2009-2018年间进口的所有松鼠猴,只有一次120只标记为圈养繁殖,其余5000余只全部来自圭亚那和苏里南的野捕。附录给予圭亚那出口松鼠猴的额度是每年2200只,合法但是未必合理。

再来看一张果壳的长图,目前我国非洲灰鹦鹉等保护鹦鹉绝大部分已经实现人工繁殖,但依旧有一些走私问题,因此需要规范养殖行业,加强监管:

以及印尼走私的濒危物种凤头鹦鹉:

马达加斯加、印度尼西亚由于独特的海岛生态,物种多样性丰富且独特,是目前世界上走私物种最为严重的地区。澳大利亚虽然也有着极其独特的物种,但得益于澳大利亚对动物保护的高度重视,连澳洲常见的一些动物,也必须是人工繁殖个体才能合法出口,因此澳洲常见物种的价格远超马岛、印尼,这一定程度上也保护了澳洲生态系统。

2018年4月10日晚上,TSA(龟类生存联盟)工作人员联合警方在马达加斯加的图利亚拉市一所住宅,查获10,976只辐射陆龟(Astrochelys radiata),三名走私嫌疑犯被捕。TSA的CEO Rick Hudson 对记者说:“满屋子都是龟,每个房间的角落都遍布了,这是TSA救助联盟有史以来查获数量最庞大的个案。2019年,TSA的新Lavavolo龟类中心重新安家落户成功,幸存的近九千只辐射陆龟入住。





Rick Hudson:“辐射陆龟曾经是世界上最多的陆龟之一,估计有1200万,但目前野外数量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急剧下降,种群面临着灾难性的衰退。宠物黑市是辐射陆龟最大的威胁,当地贫困居民也会杀死它们以制作肉干。”

在2015年,当局从国际机场没收了453只活的辐射龟。2016年,在中国东南部被走私的316只辐射龟被从马达加斯加偷运过来。

而马达加斯加的安哥洛卡象龟更为危险,野生安哥不足四百只。十几万的价格导致偷猎者不惜冒着生命危险盗猎Ampijoroa保护区的象龟们。保护区不得不重金聘请安保人员24小时持枪巡逻,并在所有龟壳上刻印记,破坏龟壳的美观性。

而陆龟家族全员四十多种都是附录物种,仅十几种能够低成本人工繁殖。海龟更是无法实现某些商家所说的淡化,在淡水中饲养的海龟活不到性成熟(三十岁),而我国成功人工繁育海龟是在2017年湛江保护区,民间能有多少真正是人工繁殖的个体?

参观欧美澳等地宠物展的都知道,他们一方面官方对于野生濒危动物市场持续高压打击,另一方面民众动物保护观念先进,积极繁殖并排斥野生个体,既繁荣市场又起到了物种保护的作用。但对于某些物种来说,人工繁殖价格高却利润低,野生个体成本低但利润远超人工繁殖个体。那么这种情况就需要官方介入,避免野生动物被走私,对人工个体做到唯一性、可溯性监管。

目前我国政策下,很多物种允许你食用,但私人不允许饲养。(我就很喜欢在市场买一些水产顺手丢缸里养几天,菜市场的龟和甲鱼看到活泼的也喜欢买来带回家养着。)

3.野生动物制品检疫问题:比如猪肉要通过动物防疫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理,有检疫证。但是常见“野味”竹鼠、鳄鱼、果子狸、大鲵等目前是由另一机构“林业局和草原局”监管,几乎没有检疫。只有放开检疫权限,加大检疫力度,细化流程才能确保动物制品的安全。


4.鼓励特种养殖业向第二、三产业转型,限制活体流入市场,大力开展食品深加工、药品保健品加工等,减少社会公共卫生安全风险。

对养殖户针对此次修法的建议:

1.统计存栏量和年产量情况,统计市场规模和可持续发展潜力。2.如何做到疾病预防、发病处理、尸源管控等方案。3.提交相关建议,杜绝走私货进入正轨养殖场被洗白再流入市场以保护真正的野生种群。4.让相关部门能够直观掌握国内种群以及数量现状,并统计纳税。5.阐述放开和封禁市场的利弊。

四.对于饲养人工、野生个体的建议:

1.CITES(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对野生动物进出口进行了规范,但中国参与公约后却将附录1、2直接司法解释套用在各级国家保护动物上,并不区分人工繁育或野生,由于附录只针对野生动物进行保护,而并未考虑人工繁育的情况,而中国又将附录中物种全部当作野生动物处理,导致它们中甚至有一些已经变成了泛滥成灾的入侵物种,却仍然被我国法律保护。导致诸多早已实现成熟人工繁育技术的宠物饲养者、贩卖经营者变成“非法饲养、出售濒危动物”的罪犯,最常见的绿鬣蜥、草龟花龟等国龟、苏卡达、红腿、豹等陆龟、某些种类的鹦鹉等都是这个情况。

但事实上大家都知道,龙猫、草龟、绿鬣蜥、球蟒(IUCN评级无危、CITES附录2)这类可以说是烂大街的物种虽然处于灰色地带,很多人养;

2018年绿箭行动到2019年25个部门联手打击非野生动物贸易,期间发生了多起震撼爬宠圈的特大案件,涉案的几位知名大商家牵扯出来一张数百代理商、数十万人涉及的巨型销售网络,导致人人自危,担惊受怕。我的朋友甚至只是购买了一份龟粮,便被查水表,录口供拍照没收宠物……而这些宠物大多数都会送往动物园,而爬行动物一旦离开温湿度差异大的饲养范围很容易死亡。(当然,我不否认其中一些商家的确在做走私保护野生动物的勾当。)

最耳熟能详的例子当属IG绿鬣蜥,作为较温顺的纯素食性蜥蜴,美国第三大宠物、欧洲第四大宠物,IG在全球遍地开花(除了不合法的我国)。2014年统计,中美洲大繁殖场绿鬣的数量就已经超过百万,而泰国吞武里也拥有数十个大型绿鬣蜥养殖场供应全球宠物贸易。

泛滥的萨尔瓦多绿鬣蜥被各国悬赏、屠杀、烹饪。

INS上搜索绿鬣蜥可以明显看出这一物种已经跟猫狗一样产生了无限的变异可能:T+、T-白化、缺黄、选育红、选育蓝、果冻等等基因。

而附录二中的球蟒更是拥有超过七千种基因,是世界上最流行的小型蟒蛇(无毒)。

最牛逼的一点:人工条件下散养的雄性IG,四岁以后,全年发情,受精情况接近100%。而且它们非常强势。。在五大洲把小安的列斯岛鬣蜥逼至灭绝;抢占斐济鬣蜥生存空间;疯狂和小开曼鬣蜥啪啪,导致小开曼的后代越来越不“纯”;疯狂欺负我国大型蜥蜴国宝长鬣蜥(绿水龙)……

个图:

而CITES附录中真正想要保护的是我相簿里这些:圣卢西亚(仅存三位数)、秘鲁、潘塔纳尔、萨巴岛(仅存三位数)等地的野生绿鬣。

下图这些绿鬣是自然条件下进化出的十一种独特体色或外观(主要是鼻角和吻部有差异),基因上看,中美和南美地区的绿鬣蜥并没有不同,但的确差生了一定的表型差异,这一定程度上也印证了达尔文进化理论。

很多人都知道轰动一时的深圳“王鹏”鹦鹉案,主人公私自售卖2只自己人工繁殖的小太阳鹦鹉(受国际公约保护)但人工繁殖量极其巨大,走私可以说是几乎没有,却遭受了牢狱之灾。

同样的案件还有非常多,暴露出我国现行法律对于珍稀野生动物的粗线条、模棱两可。多少人因为满大街的宠物因此改变人生……?


2.目前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很容易变成花钱买许可证。目前我国办理许可证需要有合规的场地、兽医资质、引种证明等材料,然后经由动物园、大学院校教授等专家团评审场地、隔离室、饲养室、育幼区、新风、温控湿控、污染源排放管理、尸体管理等,合格后即可办证。

乡镇地区的确存在个体资金有限、乡镇政府尽快需要创收等问题,很多情况下变成了办不下来证或者某些地区可以花钱买证。闽浙赣三省有一千一百多家蛇类养殖场,我亲自去看过几家,大多都是在农村,用彩钢、砖瓦堆砌出来的简易厂房,若严格按照标准实际上能过的几乎没有。

某些商户养殖的过程中,不少有过野外捕蛇的经验,利用空子将非法捕获的野生动物洗白为合法已经变成行业潜规则。因此,如果管理疏忽、制度缺失的漏洞不补上,反而采取更严重的一刀切必定会加剧目前的失衡现象。

所以我的建议是:官方介入,出具标准鉴别人工、野生(流浪个体、野化人工个体)让基层普及人工繁育的多基因、变异、杂交个体和野生个体特征,以便顺利执法,这是难度非常高的一点。

闽粤浙鄂皖鲁等地的第一产业产值很大一部分来源于特种养殖业,火鸡、鸵鸟、蓝孔雀、豪猪、狍子、果子狸、暹罗鳄、大鲵、常见的水龟、部分陆龟等物种人工繁殖成熟,能够达到子三代以上适当放开标准,简化审批流程的同时,严抓盗猎野生个体的商户。供应野味市场的肉蛇养殖业中,只有少数几种蛇能够实现高产量、低成本养殖,野生个体的成本远低于人工养殖个体,因此能够完全合规的蛇类养殖场有多少可想而知。


较难实现全阶段人工繁殖或捕获成本远低于养殖成本的物种,如果需要利用,那么需要专家评估野生种群资源后,控制可利用的数量,并积极保护栖息地、越冬地、自然繁育场所等。

比如食虫高消耗的小型鸟类、食性特殊(食蚁)的动物、多数种类的陆龟、巨蜥、陆生蝾螈、人工环境下容易性无能的、难以模拟自然环境或需要空间大的物种如深海物种、长途洄游鱼类等。这些需要实行禁令或配额。配额部分需备齐手续跟踪落实,如有死亡、繁殖、转售等需登记。

完全无法实现人工繁殖的物种,如穿山甲,说实在的,我想说枪毙吧,但不现实,因为这样反而会让盗猎者捕获更大数量,可恨啊。


3.我建议养殖产业学习借鉴粤南龟鳖养殖业模式,集中规模化养殖、监管、检疫,定期定批次检疫,种源严控、按批次追踪,一旦发现有问题,即使锁定物种、养殖场,进行第一时间封锁。注:特别是易患人畜共患病、威胁居民公共卫生健康安全问题的动物要严格检验。

本次疫情中,被波及到的农产品:全国有两亿斤牛蛙被撤下档口,暂养在塘,损失巨大。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是什么意思?



五.我对相关法律的建议:


1.修缮相关法律,替换陈旧的野保法,并且严格执法。目的是防止满大街泛滥的人工国家附录保护动物到处抓,真正危险的濒危野生种群无人管。

目前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的执法机构是森林公安,主要工作是森林防火、林业资源保护、林区治安等,难以应付专业性很强的野生动物保护。无法正常辨认物种、不了解生存习性和救助措施的基层人员有一大把,错把陆龟当水龟放生到池塘中、将不适宜本地生存的物种放生等错误频发。

同时,我也反对出售、捕杀非保护的野生个体,对于爬宠市场而言,马达加斯加和印度尼西亚经常大量走私保育、非保育物种,这对该地区生态造成了严重破坏,我的建议是非保育物种进行配额合法入关,并大力开发人工繁育技术,避免它们在人类大量捕捉下迅速走向濒危。

保护区合法规范也是重中之重。

要竭力避免扎龙丹顶鹤(圈养鹤禁止其迁徙、偷蛋)、东北虎林园(经营不善而贩卖虎制品,保护区内全是村庄企业农田)、宣城扬子鳄国家保护区(保护区用地屡遭花田、搬迁户侵占,园区合法售卖大量鳄鱼制品,野生扬子鳄却岌岌可危)等惨剧的发生。可悲的是这些保护区被央视点名后依旧没有改善。

相关文章,22683字,主要讲解我国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现状,纯干货。

保护区建设可以以单个物种作为核心,比如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中心物种大熊猫,保护大熊猫的同时园区内有兽类50多种,鸟类300多种等动植物都跟着“一人有福,带挈一屋”。没有了人类的侵扰,自然种群恢复速度非常快。

蔡圣霞勾结乌拉特国家级保护区官员合法贩卖野生候鸟大案:

2004年,宁夏养殖场老板蔡圣霞去巴彦淖尔的乌梁素海,面对数量庞大的候鸟种群,蔡老板看到了唾手可得的财富。每年缴纳资源使用和管理费60万元即可获得乌拉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的批复,承包水禽救护驯养繁殖中心,摇身一变成为『护鸟人』。

蔡老板收购每只野鸟价格为6-20元,在广东售出80-100元,根据公安部门发现的出库单可以发现,超过50000只野鸟出库,仅广州一地的野鸭、骨顶鸡就有9144只。同时,蔡老板还在保护区内窃取鸟蛋23000枚,仅孵化出7000只候鸟,9月底4000只长大的候鸟被运往广东。

区区60万几乎卖掉了整个乌拉特国家级保护区的候鸟种群,若非被抓,内蒙古乃至全国的候鸟种群都会遭受恶劣影响。


而上文提到的依赖野生种群的半人工养殖经济物种也需仔细斟酌商榷以达到经济和生态的平衡。


六、对放生、经济活动等影响生态环境问题的建议:


1.人工养殖个体经过多家权威机构评估鉴定后再放生,做好隔离检疫、野外生存能力、 性状分析、避免对野生种群多样性、基因污染、基因病、抢占生态位等负面影响。

克氏原鳌虾(小龙虾)是泛滥的入侵物种,而养殖它是近十几年的热潮,足以见得特种养殖业可以丰富居民食谱满足味蕾,而养殖能提供更贴合市场、经济、更安全、美味的产品。每年外来物种入侵中国对中国农业渔业和生态系统物种资源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达1198.8亿元,这些在农业部官网都有数据。

人工繁育对于野外种群具有保护作用需要符合以下一些条件:

1、人工繁育产生的供给可以替代野外来源的供给

2、人工繁育的供给比野外来源的供给具成本优势

3、人工繁育的交易不会给野外来源的交易提供洗白机会

4、人工繁育的维持不依赖于野外种群

有许多野生动物因为其生物学特性和制品主要利用方式等原因,难以满足上述几个条件,因此市场化的人工繁育难以对其野外种群起到保护作用。但一一些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能够对其野外种群可以起到直接的保护作用。

为了保护目的而家养的野生动物一般称迁地保护,通过人工养殖扩增濒危物种的种群,到达足够数量时,在自然界为这些物种寻找适合的栖息地,将其放归大自然,以期恢复自然种群。这些工作主要是林业部门主管的各种形式的野生动物繁育中心来进行的。为了使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能够适应野生环境,在动物健康和可繁殖基础上,对其它性状是不应该进行人工选择干预的。

2.人为活动,特别是基础建设方面需审慎监管有时候,过多的植树造林毁坏原生沙漠反而是另一种形式的破坏自然

比如三峡集团投资近90亿的巴拉水电站因破坏川陕哲罗鲑唯四产卵地被一直搁置,直至巴拉项目资助四川农科院联合研制出子一代鱼苗。但实际上没有洄游和产卵地的话,失去了从野外捕获亲本的川陕哲罗鲑不久就会消亡灭绝。

拓展来看,长江上这22座水电站令长江水域均温比上世纪70年代升高了2.7度,这足以令大部分洄游鱼类精子活性大幅降低;水质污染、人为捕杀、挖沙、船舶运输、填湖造陆、破坏原生环境种植经济作物或单一防护林都对生态造成了恶劣影响。

当然也有积极案例,比如2004年国家及时意识到藏羚羊迁徙的重要性,在青藏交通要道沿线耗费约七个亿设计建造了野生动物通道33处,通道总长达58.47公里,占线路总长度的5.27%,并通过成立专家小组,顺利的引导胆小谨慎的藏羚羊通过了车流密集、噪声巨大的交通线,保证了藏羚羊成活率,该物种在各方帮助下恢复极其迅速,种群数量已超过三十万。其他物种的成活率和物种多样性也因此受益。熊猫等案例大家更是耳熟能详,不多加赘述。

本人另一篇回答里中华鲟的放殖增流:

结束语:

总而言之,每一个物种的保护都离不开公众意识的提高和社会的关注。这需要政府、科研单位、渔民、民间机构、企业、媒体等多方参与,建立完整政府与民间保护机构、科研单位等的合作流程机制,搭建公众可多途径参与的保护平台,生态和经济的权衡需要专业人士的指点、评审,政府也需加大力度对社会进行宣传教育。

同时,向奋战在一线的反盗猎工作者们以及在背后默默付出的广大基层、科研人员表示崇高敬意!

我相信,人和自然是能够和谐共处、共同繁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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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一说到吃野生动物,想的都是一帮非法盗猎者在野外打死野生动物,然后经过一条地下产业链,最终端到餐桌上,然后把这个问题归结为有法不依。


我就不说别的,大家看看当初华南城的图

你就告诉我,这种良心价位、随便一个工薪阶层一个月吃一两顿都小意思的野味,都是盗猎的?盗猎的人活雷锋啊,自己贴干粮去满足吃货需求?


现实中,盗猎的情况一直在打击,当然可以说这个打击基于自身动力有限、资源配置不足、利益贿赂等原因,做不到尽善尽美,但是整体来说是一直越来越严格的。当然,这个不是关键,关键是,真正盗猎的野味,在野味交易中,是非常非常小的一个环节。中国现在野生环境往往远离消费市场,珍稀动物保护越来越严格,人员、经费也越来越足,这种情况下,一个盗猎的野味,再经过层层渠道最终走上餐桌,价格往往惊人。而且,普通容易养殖的野生动物,也没人会去盗猎,原因就是卖不上价格。


目前我们吃的野味,几乎都是养殖的。而且,真正容易出现问题的,就是养殖的野生动物

我们知道,病毒在野生动物身上,是需要变异,且毒性较大的变异,才可能害人的。这是个非常小概率事件。养殖的野生动物,比起野外生长的,密度大得多,数量多得多,所以变异的可能也会增加很多。

而与之对应的是,野生动物养殖缺乏系统的检疫。所以就算有问题,很难早早发现。这才是野生动物比起家畜更容易传染疾病的根本原因。


要应对这种情况,无非三种方法:

一是就还这么着,不管,最多要求养殖运输场所更干净一些,严格要求病死之类的不能交易。这种方法不用新的立法,执行难度也不大。但是效果也难说,可以避免肉质不干净之类问题,但是对于此次疫情这样的病毒传播问题,并没有什么用。


二是加强检验检疫。这种方式等于把野生动物出售做成跟猪肉销售那样,个个都得检疫盖章。这种方法现阶段恐怕只能想想。猪肉能全部检疫,是经过很长时间,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才基本保证的。野生动物养殖有多少个品种?个个都养一群检疫人才,花检疫经费,这个人力物力根本无法承担。何况,猪肉能检疫那也是因为猪是家畜,对其特征掌握的足,即便如此,一旦有了新的疾病,比如去年的非洲猪瘟,检疫工作依然开始遇到难题。野生动物就算能出得起人力物力检疫,技术瓶颈恐怕也不少。


三是禁止吃野生动物。这就是本题目所提出的意见了。理论上说,这个方法是可行的。毕竟这个产业链砍了,生活被影响的人很有限。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对野味的需求并不是刚需,养殖的野味没有了,也不至于花大价钱去吃盗猎野味。何况随着管理加强,野外盗猎的成本也只会是持续提高,能消费这个的终究是很小群体,更不存在养殖环境的密级和大量。

但问题就是,这个方法终究管了吃货的嘴。所以很多人会心里不满的。所以如同很多答案说的那样,故意混淆野味的主要来源问题,把这种思路扣一个懒政怠政。


至于我是否支持,意义不大。我只是觉得大概率不可能立法禁止吃野生动物的。毕竟疫情过后,人们的重点需求又会改变。最多就是野生动物的养殖以后会逐步更规范,但是再规范,短期内不可能有类似对家畜那种检疫体系。所以会不会再次导致疫情,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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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支持了,中医怎么办?

不过我还是选择支持。中医需要现代化,从药材里提取有效物质组合,寻找这些物质的替代来源,能够人工合成就人工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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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早就有立法禁止捕捉贩卖,穿山甲也不会自己跑人嘴里。所以主要是如何宣传教育和执法。

首先,中国早就有实行多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经1988年11月8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修订通过,自1989年3月1日起施行。旨在保护生态平衡,保护濒危物种,保护生物多样性。上网的大家想必都听过各种“牢底坐穿兽”啦。

但是,其实这些年来,该法律的宣传和执行一直很难。相关的违法犯罪都很隐蔽,且社会关注度小,社会危害小(表面上没有杀人放火,没黄赌毒),且最关键一点是,违反人群多是社会中上层人士,有钱有权搞点小玩意尝尝鲜,很难执法。我有幸吃过的果子狸,荷花雀都是蹭的大咖的饭局。新闻里大家看到被抓的无非就是些运货的,抓捕的,和一些不懂得是什么动物误抓的人。

非典之后,野味早就淡出了主流餐桌了,哪怕是广州,曾经闻名的野味市场早就关停了,除了一些私人会所定制料理,也没人敢摆野味在餐桌了。但反而越来越成为特权的象征。小老百姓本来就吃不起,也不爱吃,反而越是禁止,越是能体现出一些人的“能耐”“品味”,越禁止越爱吃。举个例子,河豚鱼,说实话鱼肉很韧,肉量少,刺身论鲜美程度比不过多数高级海鱼,但它有毒啊,极大的满足了人们对刺激的欲望。现代国人吃野味,实际上主要就是这个目的(焖果子狸是真香啊,但我认为跟厨师关系更大些)。

蝗虫马上就要杀到边境了,可以抓紧宣传下这种“珍稀”“进口”野味的壮阳,温补的功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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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禁令”喧嚣下的华农兄弟:

从新世纪伊始在中国大陆就有人开始驯养竹鼠,近几年竹鼠养殖业更是得到了飞速发展。

特别是以华农兄弟为代表的养竹鼠、医竹鼠、吃竹鼠视频在互联网上走红后引发了巨大的社会反响和商业效应,食用竹鼠在华农的“网红效应”下普遍供不应求,一只两三斤重的食用竹鼠价格往往有几百元之多。而华农兄弟也成为了新时代“农村建设”、“创业致富”和“脱贫攻坚”的典型与标杆。

同时许多农村基层政府和干部也将竹鼠养殖作为一项扶贫重点工程来大力扶持。

广西平乐县沙子镇在脱贫攻坚中,通过“基地+农户”的模式,大力发展竹鼠养殖,帮助村民脱贫。目前,全镇竹鼠养殖量达到20万只。
“我们今年养育的种鼠可以达到1200只,能赚不少钱。”6月30日,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蔡市镇三联村的竹鼠养殖户吕保定、吕保清兄弟俩,谈到自己家养殖的竹鼠时喜笑颜开,对于脱贫致富充满信心。
吕保定一家人都是蔡市镇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一直在家务农的他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在一次劳作活动中,吕保定意外失去了右手手臂。在2017年一次朋友聚会,一直赋闲在家的他从朋友们钟爱一道竹鼠主菜中想到脱贫的新点子:养殖竹鼠!
想象不如实干,生存能力强,日养殖设备要求不高,收益快而高的竹鼠成了他脱贫的新路子。
吕保定召集弟弟吕保清以及家人商量开办竹鼠养殖厂,为了更好地养殖竹鼠,吕保定外出学习,向外地和邻近一些地方的竹鼠专业养殖户取经,结合自己的思路创新钻研,竹鼠养殖成果喜人。
走进养殖社的厂房,井然有序的竹鼠宿舍,完备的通风设施,标准化的养殖通道映入眼前,为了让竹鼠的养殖更近科学,吕保定在屋后就种了一大片毛竹和玉米,专供竹鼠食用。
“等竹鼠明年(2019年)数量多了之后,就可以开始产出了,到时产出的竹鼠收益预计可达20至30万,我们全家人全指望竹鼠脱贫致富,”吕保军笑着告诉我们,现在国家政策好,给了自己很大帮扶和资助,等养殖成熟稳定之后,他还想发动邻近更多村民一起加入合作社,一起养殖竹鼠,一起脱贫致富。

可兴旺发达的竹鼠产业在农历鼠年春节的销售旺季却吃了个大亏。因为竹鼠被有关部门(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林业草原局)点名为“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因而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地竹鼠养殖场地都被执法部门查封、已经出笼的竹鼠也被全面禁止贩卖和运输。

忐忑不安的竹鼠养殖户手里压着价值几十万卖不掉的竹鼠,在煎熬中等待了一个月后再次遭遇重击。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1]

需要注意的是,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在这个决定里也是禁止食用的。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
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二、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重复三遍,省的有些人又不看答案就往评论区里跑。

那什么是“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他野生动物”呢?

目前国家和执法部门主要以《三有动物名录》为依据判断是否为陆生野生动物。

2000年国家林业局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收录了1591种物种。

中华竹鼠(华农家养的就是)、花白竹鼠、大竹鼠、小竹鼠均在《三有野生动物名录》中。 [2]

显而易见,竹鼠正是“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按照目前国家通过的法律法规,这些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竹鼠也将全部作为野生动物被禁止食用、销售、运输。

现在从禁止交易到禁止食用,而餐饮是国内竹鼠养殖的主要出路,也是近年竹鼠产业得以快速扩张的根本原因,禁食相当于阻断了竹鼠养殖产业的销售渠道,也摧毁了整个竹鼠产业。

一旦处理不当,这个决定相当于将整个竹鼠养殖业乃至整个野生动物养殖业及其下游千百个乡镇、数万户等着靠养殖食用竹鼠等动物脱贫摘帽的农村群众、创业人员和贫困人员推向倒闭、破产、负债和返贫复贫的深渊。

参考

  1. ^中国人大网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002/c56b129850aa42acb584cf01ebb68ea4.shtml
  2. ^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http://www.forestry.gov.cn/main/3954/content-959027.html

user avatar   xuanji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个事情不能这么简单的一刀切处理。看里面的内容有一条,说的是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也在范围之内,我觉得这点有待于商榷。

很多人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华农兄弟的竹鼠,但是除了竹鼠之外,还有很多类似的养殖业,甲鱼,蛇,青蛙等等。

如果上纲上线上去,是不是猫猫狗狗都不能养了呢?

问题不能简单的一刀切,还是要完善法律法规。猪牛羊身上的寄生虫和传染病也一样不少,为什么就可以养?因为我们有完善的管理手段和检疫标准,我们相信能够控制住其潜在的感染风险。那为什么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就不行呢?因为第一没有相应的检疫标准,第二也没有对应的管理部门。

最怕的就是某种懒政和堕政的思想,这种思想表现出来的行为就是:凡是没出事的时候,傻都懒得管,放任;凡是出了事之后,也一样懒得管,一刀切。这种思想是非常非常糟糕的,看上去解决了问题,但本质上只是掩盖问题。政府的治理水平一点也没有提高,还会造成很多潜在的社会问题。

在目前的政府机构,这种懒政和堕政的风气大行其道,就算你不是公务员,你也会接触到不计其数的相关案例。比如说,中国的电影电视剧小说等作品,从来都没有完善的分级制度和内容管理,稍有风吹草动,就是一刀切了事。前段时间网文届大清洗,很多网文就因为很可笑的原因被删被禁,最搞笑的是,这种查禁从来没有标准,都是上面随心所欲,而且基本上都是一阵风头。

我觉得很多有关部门的作风从来都没有一点法律意识,也没有治理现代社会的水平,他们信奉的还是古代那套“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用大家都知道的话来说,就是“高标准立法,普遍性违法,选择性执法”。至于怎么选择性执法,嘿嘿,这就是运用之妙存乎一心了。

这种运动式执法和一刀切管理,要么是出自某些不可测的叵测居心,要么就是处于纯粹的懒政和堕政,都是没把人民大众的利益放在眼里,把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放在心里。这种行为和作风,我们要坚决反对和抵制。

回到这件事情,我支持立法禁吃野生动物,但是我不支持简单的一禁了事。对于那些养殖业人数比较多,影响从业人员比较大的野生动物,应该支持人工繁育和饲养,通过制定检疫标准和管理措施来进行规范。同时对于那些猎奇类或者危害较高的动物(蝙蝠)或者吃保护动物这种,应该坚决禁止和打击,甚至应该依法入刑。

中国想要提高社会治理水平,还是要靠法治。而不是表面法治,实际上的官治。不仅是养殖业这一个行业,其他行业也应该如此。

@想开zoo的Gawaine 写的很详细也很专业,大家可以去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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