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知乎不止一次说过:有些律师要求和律师助理发生性关系。不仅是男合伙人睡女助理,女合伙人也会睡男助理,甚至男合伙人也会睡男助理。(女合伙人睡女助理我暂时还没发现或听说过)
区别在于:业务水平高的律师不会把裤裆里的那点事情拿到台面上来说,白白留下证据。而愚蠢的律师会。
有些人不以为然,认为我危言耸听,或者故意夸大事实。我只能无奈地笑笑。
给所有刚出象牙塔的小可爱们提个醒:世界远没有你想象的那般美好,大部分人心底都有幽暗的成分,而小部分人没有,因为他们都把幽暗的成分不加掩饰地释放了出来。如果要选择追随的老师,专业水平和履历可以适当放宽,但人品道德一定是硬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