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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海南保亭一医生因拒绝参与防疫而被开除? 第1页

        

user avatar   yinglaotou 网友的相关建议: 
      

没问题。

医生选择放弃自己信仰,那医院选择吊销其执业资格。都没问题的。

不需要利己主义为他辩护。

也不需要给他扣道德帽子。

道德是约束自己的,不是约束他人的——你看,吊销其执业资格的依据是法律。


user avatar   MIG29ovt 网友的相关建议: 
      

只有医生和医院都说话,我们才能做出判断。

红头文件虽然是义正言辞,但是这年头你还能相信谁呢?

在这个时候不要因为一面之词就妄下结论。什么“疫情就是战争,医生就是逃兵”,什么“医院在迫害他,给小鞋”,这些结论都不能下。

这时候应该做杠精,提倡杠精态度:

“你说人家是逃兵,就凭文件一面之词?组织是人构成的,人要是出了问题,组织还能相信吗?”

“你说领导送小鞋,人家当事人还没说话,你怎么知道?搞不好是大鞋呢!”

“我怎么看待?我自己都要保不住了我能怎么看待!等后续,晚蹭热点防打脸!”

1、

昆山龙哥就是被人砍死的,你能根据龙哥家属和狐朋狗友的一面之词谴责杀人者吗?

这需要调查,去看监控,然后考虑谴责谁。

至于什么“违法按照条文”来,属于一句废话。犯了“寻衅滋事”罪的,就有相当一批人是好人。

关于砍死医生的问题,如果是医闹砍死的,就应该谴责杀人犯。如果魏则西砍死莆田系医生,则不应该单纯指责杀人犯,莆田系不去害人,又怎么会死呢?跟法院判杀人者什么罪是两码事。

关于这个医生被处理,只相信医院的文件是幼稚的。老老实实等后续,弄清楚了确实是医生违规再去谴责。

2、

树猪用户的“杠”,属于阅读理解能力低下造成的“傻杠”。

图一凤尾猪的误区是缺乏调查,想当然下结论。即:

谁先咬一口谁有理,既然医院先说了医生违法违规当逃兵,那就是医生违法违规了。

图二树猪是因为只看了图一后面第一句就自以为了然于胸了,结果自己脑补,立个靶子自己打。短短2句话,还出现病句和错字,可见此人是无脑情况下交了一份阅读理解0分试卷。

昆山龙哥和医闹砍医生为什么可以下肯定的结论?那是因为有人替你调查好了,已经是非分明了。

而这个问题下被处理的医生,还没有像“医闹”、“龙哥”那样被搞得清清楚楚,自然不可妄下结论。

3、

第三个坑挖好了,谁来?


user avatar   caotic 网友的相关建议: 
      

本人医生,03年在非典病房支援过,今年新年也去负压病房支援了一下。

03年比较年轻,也没想别的,觉得科里我最年轻,我不上谁上?

今年去负压病房也没想别的的,全院的医生抽签,抽到谁,谁就去,总不能兄弟们上了我认怂吧。。

接下来不知道会不会抽调过去武汉,已经很多其他医院的同学去了,,其中一个兄弟,大学已经是穿一条裤子的兄弟,他从非典,汶川,到这次武汉,,一次都没落下,都是去第一线,,从来没有任何推脱,,今天早上发朋友圈出发,刚刚又发朋友圈已经到达前线。。

如果抽到我,,你说我能和当年的兄弟说,我怂,我不敢去吗?

但也听说有人用各种理由拒绝去的,也能理解,更没因此看不起他们,,各家有各家的困难,例如有位同事,老公也是医生,之前接诊了一个武汉来的病人,已经被隔离了,家里还有两个小孩三四岁,,再去支援万一又隔离了怎么办?靠键盘侠过来照顾小孩吗?

我们这边医院的领导也没有上纲上线,尽量劝多点人去,,然后能去的人反正都洗湿头了,多上几个班就行了。。

其实这件事,我觉得应该说共克时艰吧。。

海南这位医生不愿意去,从道德上,我无从评价,因为不知道他家里的情况,每个人都有脆弱的时刻,医生不是军人,必须给予理解。。我也曾经我有过因为职业暴露,半夜在街头洒泪的时刻(已经很多年前的事,复查没问题了),我完全能理解那种心情。

但这个医院的领导,我觉得工作是失败的,你只是医院的领导,不是军队的领导,让人做敢死队,靠的是什么?

要成事,必先立信。。

要这个时刻,让医生去做冲锋敢死队,和医生们的领导一贯的信誉有关。。

例如这次去负压病房,我在科里的群里说了这事以后,主任立刻打电话给我,说如果我有困难,他可以替我去。。你说,我能怎么说?这次去武汉,副院长带队。你说抽到我,我有什么理由拒绝?

至于海南这家医院的院长领导,有没有做好党员的带头模范作用?

我很有兴趣知道,面对疫情,,他们喊的是,给我冲,,还是,跟我冲?

。。。。。。。。。。。。。

万万没想到,这个答案火了。。

感谢点赞的各位老铁,我是很懒的人,很多天没看知乎了,,,不过我觉得,与其点赞医生,,不如点赞警察,护士,护工,保洁人员,物流人员。。

警察,据我了解,已经有殉职的了,但不是行业内,不好说啥,膜拜,也只能这样了!!

然后,就是护士护工,我们做医生都知道,接触病人最多的,是护士护工,我们遥控下个医嘱,护士护工就得过去干,抽血,拍背,留谈取样,送饭!!!。。这里提供一个抖音cctvnews的视频,请搜索一下中 山三院的朱秀海护士,,记者问她,家里人不担心吗?她说,没告诉家里人。。。。真是泪奔,,我当年非典,今年负压病房,我也没告诉家里人的。这剧情一般人很难理解吗?身在其中,就不难理解了。

说回来,这个问题,本意是道德谴责南海这个医生的,但在我看来,我觉得没啥好谴责的,具体的理由,我怕被删,不好说,,我只能说,我看来,我们一线城市,三甲医院的医生,就是个共军体系,,,我本科读书,没花钱,有奖学金,我读研,没花钱,甚至补贴,,现在我在三甲医院,没花钱进去,收入也可以,,,现在国家有需要,我们就干,就那么简单,周围的人都是这么个情况。。但!!!基层不是那么一回事,下面县城医院,和一线城市三甲医院,是两个生态系统。请不要从道德评价某个人。。本来就不同体系,解放军的逃兵,你可以谴责,国军的逃兵,你能说啥?你看看香港的医生护士大规模罢工,,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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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这个评论我必须推精选,因为我真的忍不住了。

为什么我这么说呢?

因为这位仁兄的意思很简单,那就是“你选择当个好人,就必须永世不得翻身

现在各位知道为什么这个世道越来越坏,好人越来越少了吗


推了个精选评论,让大家知道一下“张口就来”果然没有界限的


有人不同意“医生薪酬水平低”这个结论,那么请自己看:

图片来自:zhuanlan.zhihu.com/p/88

看清楚了,总计51个行业,医疗排名第25

为了对比,咱们看看美国的排名:


咱不说中国医生的收入得像美国排第一,但一个中不溜的收入水平,逼着别人必须去干卖命的活,真的合适吗?


看到这个消息,说实话我很不舒服。

不是为有这种医生而不舒服,是为了会有医生有这种遭遇而不舒服。

当然,我对于医院开除这位医生的做法没什么意见,毕竟这种处置方式,合情,合法。

我没说“合理”。

我们不妨来想一个问题:

遇上危及生死的情况之时,一个医生不想冒生命危险,却连辞职都不行,一定要开除的话,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医生没有自保的权利

我知道,在不少人的心中,医生本来就是应当“迎难而上”的。

但我想问,凭什么?

有句话说得好,“国家养士百五十年,仗节死义,正在今日”。

可我想问,咱们真的“养”了医生吗?

中国医生的收入几何,经常上知乎的各位,心里没点AC数吗?

《奇异博士》的主角斯特兰奇博士,在受伤前是个神经外科医生,而这位医生,能在纽约买得起别墅,同时还能买得起超跑。

我想问,在国内,得什么级别的医生,才能在廉洁奉公的前提下供得起上海的别墅+超跑的

钟院士这种的行吗?

更何况,在西方国家,医生是饱受敬重的职业;

可在中国,别说敬重,有时连基本的尊重都做不到。

陶勇博士的医术不高明吗?

杨文主任的医德不高尚吗?

那又如何?

一刀下去,全都白给。

就这两条,我就看谁好意思说“国家养士”的。

那我就想问了,既然平时也没见优待医护工作者,凭什么到要人命的时候,就非得逼着别人去卖命了?

人也没说不干活躺着拿工资,不愿意冒生命危险,辞职总行了吧?

不行,必须开除,还得吊销行医资格

反正不死也得给你去半条命呗。

好啊,就这待遇,结果会是什么?

结果就是有脑子又不中二的人,干脆就拒绝走入医生这个职业生涯了呗

君不见这年头,愿意学医的人越来越少了,甚至很多医生都不愿意自己的子女去学医了。

那我想问,这样过个十几二十年之后,病人该怎么办?

对于我们平头百姓来说,这样真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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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论是从法律上,还是从职业道德上,医生都负有服从调遣的义务。朱某某医生的做法确实不妥。

一是法律规定。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八条「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第三十七条第十一项(医院说成了第十一款,但其实那是项)「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的规定。

但是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法律所规定的调遣,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也就是至少是当地县卫健委的调遣。比如说,县卫健委命令这名医生立即前往临时组建的集中隔离区工作,而这名医生不服从的。网传图片中只是说「内二科医师朱某某拒不服从医院安排」,不一定构成法律所规定的「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例如,县卫健委已经下达指令要求保亭县医院全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或者点名要求朱某某医生参加疫情防控工作,那么该医生应该构成「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情形。但是如果县卫健委要求保亭县医院抽调10名医生参加疫情防控工作,而该县医院有30名符合条件的医生,那么朱某某医生的行为可能只是医院内部工作安排中的讨价还价行为,可能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但不一定构成执业医师法中的「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由于只有一张网传图片,并不清楚事件的真实情况,因此保亭县医院所发生的事情是否属于「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是否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十一项,我无法得出结论。

二是职业道德要求。根据原卫生部、国家食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制定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卫办发[2012]45号)第十一条「乐于奉献,热心公益。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活动,主动开展公众健康教育」、第五十六条「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反本规范的,由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其中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有关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办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由有关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规定,作为一名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朱某某医生应该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朱某某医生没有参加,构成了违反上述规范的情形。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解聘(也就是图片所说的开除),是符合上述规定的。

由于医院并没有吊销执业医师资格的权力,医院只是报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吊销执业医师资格的行为属于行政处罚行为,按照法律规定,上级主管部门还需要履行立案调查等相关程序后才能作出决定。

其次,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任何公民特别是具有特定专长的人,都具有参与应急救援的处置的义务。如果非要动真格,朱某某医生辞职也没用。

在突发事件状态下,政府享有行政紧急权。西方法谚说,「紧急时无法律」。因为我们的法律规则大多数都是建立在一个基本正常的社会秩序下的。如果我们的社会秩序不是这个样子的,我们的法律也必然不是今天这个模样。当正常的社会安宁、人民生产生活秩序遭受紧迫威胁的时候,法律会适当给政府让路,让一个拥有更大权力的政府施展身脚,来让社会恢复到原本的秩序之中。在这种紧急状态下,政府不仅仅可以征用物资,还可以征用人。(关于行政紧急权下的征用物资问题,也可以参考我的回答「怎么看待大理扣留征用重庆抗疫物资?是真的吗?」zhihu.com/question/3699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发布一级、二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除采取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措施外,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一)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第四十九条第六项规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六)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朱医生还是一名县人民医院的医生,政府是可以在进入预警期后责令其进入待命状态。就算朱医生辞职了,如果医生确实紧缺,政府还是可以要求他这名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如果辞职的朱医生拒绝政府提出的提供服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的规定,他可能会被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拘留、单处罚款或者并处罚款等行政处罚。当然,还有上面提到的那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规定的处罚,也同样可以适用于辞职后的朱医生。

当然,朱医生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也可以拒绝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但是他所说的这个理由必须比疫情防控更加重要。(可以参考我在「怎么看待大理扣留征用重庆抗疫物资?是真的吗?」(zhihu.com/question/3699)中的回答。)

最后我还想说,作为社会成员,我们都对社会承担着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对于很多特殊职业来说,他们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医生如此,军人、警察、消防员、公务员、教师也是如此。你选择了这份职业,你就选择了这份职业所带来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在紧急时刻,更不允许你挑挑拣拣。这些都是你在选择这份职业之前就应该知道的,也是你在选择这份职业的时候就应该愿意承担的。就好像很多医疗活动之前都要求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提示接下来可能会存在的风险,患者必须要同意并理解这些风险。而法律所规定的医生应该具有的义务,其实也就类似于这份《知情同意书》。我们都应该知道「法律」的定义:「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其中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一句非常重要的话,它意味着——如果你违反了法律,你将遭到国家强制力的报复。

最后的最后,向每一位逆行者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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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谈法律,我们从一个正常人的思维方式来想问题。

1.医护人员像军人一样被国家养吗?

没有,医护人员不拿财政,自己挣钱吃饭。

2.医护人员像军人一样享有特权吗?

没有,跟普通人一样。

3.医护人员的子女享受特权吗?

也许有?享受节假日不能跟父母团圆的特权?

4.医护人员是技术行业吗?

是,但是大家都觉得医护人员是服务行业。

那么问题来了,国家不养我,我是个普通人,我自己靠学来的技术挣钱吃饭,我也要交税,我也没特权。我是个技术行业,别的技术行业都是别人请着来,成不成事另说。我不管谁来都得接着,跟伺候父母一样,尽力了救不了我还要挨骂挨打挨刀。平时我是普通人谁也不养我,我也没特权,现在我就是特殊群体,随叫随到,生死置之度外?

凭什么?

权利与义务我只看到了义务。

我外公就是医生,我妈又是医生。

我印象很深的一次,在我小时候,一个人来找我外公看病,但是没钱,我外公告诉他可以看病,也可以抓药,但是要打欠条。那个人看完病抓了药走了,没花一分钱。我问我外公说外公你认识他吗?外公说不认识。我又问那你打欠条不是没用吗?外公说没事,不还就不还了。我问为什么,外公笑笑说医生看病必须收钱,哪怕钱不多,哪怕打欠条不去要,但是必须收钱。我不懂为什么。

但是我现在懂了,要是一个医生不收钱,病人就会觉得看病不收钱是理所应当,习以为常。就会以这个要求来要求其他的医生,但是医生也是普通人,也要养家糊口,也要赚钱,这不是医德医风的问题,说多少遍医者仁心,钱还是要收。

我并不是说医护人员想要什么回报,也并不是说医护人员不愿去上抗疫前线。而是单纯的想让你们知道,这不是分内事,不是理所应当,没有人应该理所应当的去卖命。当你们整天躺在家里,偶尔出门还要防护的严严实实的时候,有些人在拿命去抗。当你们轻轻松松在家里网络监工,每天看着疫情的统计数字的时候,有人在拿命去抗。

你要知道,没人逃得过死亡。

当你有一天躺在病床上的时候,当你有一天躺在手术台上的时候,世界上多少人会在乎你的生死?不过一个数字而已,不痒不痛,与我何干?甚至,有可能连你的家人朋友都不希望你活下来。但是,在那些为数不多希望你活下来并愿意为此努力的人里,必定有医护人员。

我不认识你,但是我要你活着。

医者仁心。他们必定是心甘情愿的。

但是心甘情愿不等于理所应当。

非典那年我妈自愿报名去了当地发热门诊,今年也第一个轮到发热门诊值班。怎么办?上呗。

过年三十到初七,没有假期,早上很早出门,晚上很晚回来,累的倒头就睡。

我妈笑着告诉我要是有什么情况就住在医院不回来了怕传染我。我笑着说不会的,你天天回来。

笑得出来吗?

道理跟法律什么的,我都懂,就是心里有点累。要是你看完了,我感谢你看了我这些乱七八糟毫无头绪的抱怨和牢骚。我也不觉得谁怎么样,谁就有错,就是有点伤心。

原来他们心甘情愿拿自己的命来救我们的命只是理所应当而已。

是不是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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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爆出来的各种问题让我想起一句话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

有时候我在想或许这就是一个劫。厉劫,重生。

这个劫,不仅是病毒本身,更是我们整个民族的三观。对于接连爆出的问题,国家采取怎样的措施,民众发表怎样的看法,这必定是一个不破不立的过程。这是困难也是我们沉思的好机会。

我们每个人都无法脱离社会而存在。生病就医,吃饭买菜,都是人与人间接的合作,纵使你说羡慕深山老林的生活,相信我,你已经没有的种地,建房,打猎的能力。你可以离开zg, 但是你必然需要进入另一个团体。而团体的发展必定是取决于每个人的各司其职。每个行业的人都每个人应该担当的责任,军人就要保家卫国,医生就要治病救人,老师就要教书育人。有人说说医生高尚,这是捧杀。那我说外卖小哥高尚,是捧杀吗?我真的觉得外卖小哥特别不容易。我也觉得某为的程序猿们特别不容易,甚至我觉得老师们也特别不容易,在我眼中,都是高尚的职业。因为每个行业有每个行业的艰辛。你们见过凌晨的清洁工吗?我见过。你们闻过掏粪工人身上的味儿吗?我闻过。高尚,不是捧杀,而是我们对其他行业的尊重。可能你会说,我举的例子只是臭了点,累了点,并不危险,好,咱们换几个,警察叔叔不危险?挖矿工人不危险?许多事情我们见不到不是因为不存在,而是因为我们认知的狭隘。优越的生活早就关闭了大家认识世界如何旋转的大门。用比较流行的一句话,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在负重前行。而这个人,难道只有医生?

话说的直白一点,在其位,某其事。不担责任可以,那就换个职业。你没错,决定也没有错。只是你不想负责了,然后对方选择分手而已。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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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水利行业,也不是搞防汛的,但是一旦出了洪水或者险情,那肯定都要去前线的。既然入了这一行就不能说,我没想过会有生命危险,我只做没有生命危险的事。如果医生怕死都不去救人,军人怕死都不去打仗,社会怎么运转,现在是战时,个中原委先收一收,什么人权自由放一放。你想想如果你是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的病人,你面前的医生说,不好意思我怕被传染上疾病,你等死吧,你会怎么感觉。如果你是河边的群众,洪水来了,我们水利人说,不好意思淹就淹了吧,我也怕被洪水冲走,反正我家也不在河边。在灾难面前我们都是普通人,我们歌颂勇气,正因为它可贵,我们给与医生,军人,警察崇高的荣誉,就是需要他们在疾病,敌人,犯罪面前可以拯救我们。好,你说不,那也请你离开这个队伍,我们尊重你的选择,你也要为选择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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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军人进入战争的时候安排巡逻站岗拒不从命是什么下场吧。

每个职业、机构、办事部门只要设立就一定有用处。我们单位有20个科室,平时卫生科仙得一批,被我们其他科室羡慕来羡慕去。如果疫情不爆发,他们都不知道自己能成为现在这么众星捧月同时又如负千钧的地位。

现在天天24小时连轴转,没有一个人抱怨,所有人瞪着红血丝,戴上党员标志,誓死坚守岗位。


洪水来了,你水利局不值班?

地震来了,你抗震办不作为?

金融危机来了,你财政部照常上下班?

临近高考了,你老师连晚自习都不看了?

网上舆论危机,你公关部门舆情室宣传科说打烊就打烊?

院门被不明分子围堵冲击,你保卫科武装部吃着火锅唱着歌?

那要你干什么???

用不着你的时候,你干不干是态度问题。

现在只能依靠你,你干不干由不得你。

不干可以,给我滚蛋。


2.18更新,国家已明确将殉职医护工作者评定为烈士,怕是把某些人耳刮子打得冒火星。


user avatar   san-chong-bu-tong-de-hong-se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截至1月29日西藏宣布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也就意味着整个国家已经进入了一级响应的状态。

什么叫做“一级响应”,我的理解,就是进入了战时,整个国家都已经进入了战争状态,只不过这场战争中的敌人是病毒而已。

战时当行军法,这有什么疑问吗?

辽沈战役塔山阻击战,因为丢了阵地,9纵一名连长被枪毙,林彪还撂下狠话“这次枪毙两条腿的,下次就枪毙四条腿的(四条腿指骑马的高级指挥官)”。

如果我们深究一下这位连长的内心,肯定会发现他也有老母亲,也有心上人,也有生死情,也有离别恨。——一个活生生的人啊,怎么可能没有这些令人动容的感情呢?

那么,林彪枪毙他,冤吗?

不冤。因为那是战场啊,一个小小的错误就是千万人的死亡。而且林彪杀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申军纪,给其他人树个典型。兵者,死生之地,存亡之道,干系实在太大,不得不杀伐果断,否则,万一兵败,那死的人就不是一个两个连长了。

一家哭,何如一路哭?

我们现在也是战时,虽然这是一场和病毒的战争,但“死生之地、存亡之道”的本质没有变化。战时当行军法,而如题目中所说的这种人,军法正是为其所设。

不管再如何消解,医生这个职业都天然具有比其他行业高得多的道德门槛,因为他是直面人的生命的。

现在我们遇到这么一场关系到千百万人生死的疫情,整个国家全部进入了战时状态,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允许其中某个人临阵脱逃?哪怕仅仅是为了申军纪,也肯定是要处理的。

你可以去探寻这位逃兵的内心世界,去挖掘种种令人动容的故事,但是也要明白:

一家哭,何如一路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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