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女生,如果你不想碰到这类事情,那么最好的方案是要么早点回家,要么少喝点酒,别喝到断片。无论怎么争论责任划分,也改变不了受害人被强奸的事实。
有安全驾驶的意识,才能让你尽可能远离车祸……
为了公平起见,抖个机灵
如果你是男生,如果你属于白净小生的话,如果你不想碰到这类事情,那么最好的方案是找个不喝酒的朋友陪你……如果你属于硬汉类型的话,请看管好自己的钱包……
过去住的地方,楼下有一个女生经常晚上跑出去喝酒,
有一次喝醉了大半夜回家敲门很久无人应答,找不到钥匙,就直接睡在对门门口的脚垫子上面了,
她穿的黑色超短裙,黑色丝袜,黑色三角内裤,
她就那样跟一只小猫一样蜷缩着睡在别人家家门口的脚垫子上面,
路过的邻居低头看她的眼光跟看动物一样 ,
我第二天早晨出门路过时瞟了一眼,感觉辣眼睛,
当时就暗暗发誓,这辈子都不会晚上跑出去喝酒,
有些事情,见过一次,就该永远记住了,
远离有可能让自己置身入险境的事情,是基本的常识;
坐火车,有人提醒你:都把手机钱包收好了啊,大过年的别遭了贼。
你觉得:确实,要是被偷了可麻烦。
于是收好了手机。
去夜店,有人提醒你:别去,去也别喝多,别让人带哪去都不知道。
你觉得:你寄吧谁啊?用得着你管?
于是照样天天去。
火车上被顺了包,你赶紧去找乘警。
夜店里被捡了尸,你连个屁都不放。
所以,这话应该怎么说呢……
你故■的吧?
说女生有责任,从法律上是绝对错误的。
但是论挨骂,不能说没有一点因头。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人劝你,你不听,最后果真应验了这种事……
虽然不能说咎由自取,起码也能说是作茧自缚了。
有些夜店,男性收门票,女性免费。
这就好像网络游戏一样:氪金玩家比免费玩家有更多的游戏内容——免费玩家就是氪金玩家的娱乐内容。
姑娘们不会觉得,不收女性门票是因为尊重女性吧?并不,因为女性在那个地方,某种程度上被视为玩物,才免费的。
绝大多数姑娘都不傻,但有不少心存侥幸,明知道那有狼,仍然觉得自己不会有事。
“受害者有罪论”是不可取的,但防范意识是必须要有的。
你大可以说“我可以骚你不能扰”,我能听,但强奸犯能听么?
被占了便宜你也可以报警,责任都是对方的——可受害的是你自己呀!
再说你醉成那个样,连个反抗痕迹都没有,连对方什么样都描述不上来。你报警怎么报?难道指着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吗?
别说女性,我一五大三粗的男的,都不会一个人的时候在外面喝多。
哪怕丢个手机也挺闹心吧?
怎么一到自己就那么豁得出去了?
人可以不做好事,但不能不懂好赖。
连好赖话都听不懂,这人就废了。
但是,我依然不同意攻击辱骂已经被强暴猥亵的人。
以前看到一个美国的统计说,有60%的强奸/猥亵的受害者不敢说出来。
不知道中国在不在统计范围之内,但从听到的事来看,绝对有。我就听过类似的事情。
被强奸却不敢报案,都是因为怕被戳脊梁骨。正巧还就有那么一些人,就乐意落井下石,只顾自己嘴痛快,显得自己多厉害。
这种в货,一人一个大嘴巴没毛病。
行了,我当完中间派了,你们可以来骂我了。
呵呵。
警察说强奸者全责。
作为姑娘,觉得他说得对,又跑去酒吧喝个烂醉,结果又被强奸了。
哭着说,“不是说好了他全责么?为什么我会被强奸。警察是个骗子”。
这个时候出来个律师说:强奸者全责,没错啊。
于是姑娘又去酒吧喝个烂醉,结果又被强奸了。
她又哭着说,“律师也是个骗子,不是说好强奸者全责么!”
这个时候法官也出来说: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名义确认,这件事是强奸者全责。
这个时候姑娘觉得,这次该是真的了吧,又去酒吧喝个烂醉,又被强奸了。
她已经哭的不像人形了,说:你们这些骗子,你们都是畜牲。
这个时候人大出来释法:确认强奸者就是全责。
结果姑娘又去了酒吧,又被……
这个时侯椰子出来说:
姑娘,你到底是去喝酒还是去卖淫啊?
你觉得酒吧是个什么地方?教堂么?
这件事你自己至少10%的责任。
然后就有人评论:
你放屁。你三观不正。你居然谴责受害人。强奸还有理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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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是虚构的,
这个世界上哪有这么蠢的姑娘。
可如果这姑娘是云定义呢?
如果故事每次都发生,只是在不同的人身上,
那这个故事就是知乎的现状。
不信啊,你们看其他答案呗。
因为你们的中文沟通能力不够好,所以说的责任不是一个东西。
当然,所谓的10%的责任我也很想知道这个10%怎么来的,以及怎么去体现(只需要赔偿90%的损失?)。
说个轻松点儿的事情吧,你把一百块钱放在你的课桌抽屉里面,但是没有上锁,然后下去买了个包子上来,钱不见了。
这个时候,我们说的责任有两个:
1、你的行为直接/间接导致了钱被偷的后果产生,对于这个结果你的行为起到一定的促成因素,不论你主观上是否有意愿让这笔钱消失,你的行为对于钱被偷这个事实而言存在因果关系(譬如说你可以采取更好的保护措施可以降低被盗的风险),所以你的行为对这个后果负有责任。(这是你朋友所表达的责任)。
2、你的行为存在过错所以你需要为这个后果承担责任,这是你所理解的责任。显然在这个例子中你的行为不存在过错,所以不需要承担这个责任。
简单来说就是你们俩讨论的责任不是同一个。
我们在讨论司法仲裁的时候,通常只会考虑后一种责任,而不会考虑前一种责任,这是因为两点:
1、需要司法仲裁的案件一般存在过错方。(譬如说还是上面的例子,不过钱不是被偷走了而是课桌被球形闪电击中焚毁,你的钱一同被烧毁了,这个事件中不存在过错方,所以不会走司法仲裁途径)。
2、确保自己的行为无过错是具有可操作性的,确保自己的行为与后果无因果关系通常是没有可操作性的。所以为了解决问题,我们一般不考虑没有可操作性的责任追究,但可以作为预防宣导。
事实上是否存在过错,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习俗,也存在不同,并不存在一个放诸四海皆准的规则。而一般来说司法是以法律条文来确定是否存在过错的。
最后,政治正确是对于解决问题最没有帮助的一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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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点好了。
有人说,是不是我有100块钱也是导致在这100块钱被盗的原因之一呢?
是的,没错。
如果我没有这100块钱当然就不会被偷了。
所以我都刷卡的,括弧笑。
所以,有些人其实就是无法从过错的这个圈子里面跳出来,我们是否有说过所有这些原因都是受害者者的过错?显然不是,我整篇答案大部分都在讨论这两种责任的不同。
我带钱出门有什么过错?但是如果我不带钱出门,只带卡出门,是不是就从根本上杜绝了钱被偷的可能?当然卡仍然可能被偷,但是卡毕竟比钱安全多了。
那么你父母提醒你财不露白,身上少揣点钱,是为了剥夺你的财产自由权?还是指出这些行为和偷盗之间的因果联系呢?
所谓的政治正确,就是我们是不能去指出这些原因,不能去寻找这些防范措施,所有的责任归于施暴者,因为他存在过错,所以我们只能讨论过错,只能去谴责施暴者的问题。
而谴责施暴者,恰恰是对于解决问题最没有帮助的行为,如果我们不去追求政治正确,我们到底有多少可以解决问题的事情可以去思考?
1、受害者的哪些行为更容易导致罪行的发生?如果加以避免是否可以更好的保护受害者?
2、施暴者的行为产生到底有哪些原因?如果加以改善是否可以降低犯罪率?
而呼吁政治正确的那些人,他们只会把前者定义为谴责受害者,后者定义为为施暴者开脱。
最后如何解决问题呢?
No,他们没有提供任何行之有效的方案。
政治正确的人总是担心受害者的权益受到损害,担心施暴者无法得到法律的制裁。而事实上,这真的是最为紧迫的问题吗?我们的司法腐败到了如此严重的程度吗?或者说,施暴者是因为存在不被法律制裁的可能性而施暴?受害者是因为担心施暴者无法得到法律的制裁而主动放弃自己的权利的吗?
既然都不是,那么这些人到底在反对什么呢?把政治正确的声音传遍到每一个角落,拒绝一切不同的意见,反对任何因果关系的研究,这种粉饰太平的舆论铺展,这种占据道德高地的气势,对于解决问题到底有什么帮助?!
没有,没有帮助。
除了满足他们心目中一片祥和的期待,事实上毫无帮助。
对于受害者,施暴者,潜在的受害者,未来的施暴者,统统毫无帮助。
很多人在讨论一个事情的因果联系的时候,既不是谴责受害者,也不是开脱施暴者,他们仅仅,仅仅就是试图阻止事件的再次发生而已,或者避免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最后用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来终结这场毫无意义的讨论吧。
事实上任何一个罪案的发生好比一场行人被闯红灯的汽车撞死的交通事故。
作为行人,我并不是说我们有义务按照指示灯过马路的时候还有义务去关注路况和车辆的情况。
更没有说我们应当放弃穿行马路的权利。
但是,在过马路的时候,我会收起我的手机。
这与过马路看手机和过马路不看手机被撞死的人的概率差别没有关系。
过马路要看车,不要玩手机,注意安全。
你这是歧视行人,为什么行人要看车,为什么不是车要礼让行人?
看车对于那些醉驾、闯红灯的司机没有什么帮助,他们不会看你。
我要怎么注意安全?难道要穿上宇航服和防弹衣出门么?
过马路就有风险,照你的意思,干脆不要过马路好了。
你这话说的有问题,汽车司机闯红灯、超速、不礼让行人,当然是他的责任,合着成了行人过马路没有看汽车才被撞死的活该了?
…………
欢迎大家对号入座。
也可以思考一下为什么这些人中的大多数过马路的时候肯定会看车而绝对不是讨论这种无聊的问题。
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后果“负责”,不论是否存在法律、道德或是其他任何方面的过错。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去权衡每个行为的风险和收益。
无过错的行为不是无风险的行为,在风险和收益之间我们需要作出权衡和选择。
因为命是我自己的,不是政治正确可以给我的。
这个问题的提法很吸引眼球,然而提问的方式是值得商榷的。从题主的问题描述来看,题主并没有什么恶意,所以我也正儿八经的说两句。
正确的问法应该是,喝酒纹身、衣着暴露的女孩是不是更容易引起强奸犯(或有强奸倾向的人)的觊觎?为什么?
这当然是胡扯。
我认为之所以会有这种问题的出现,往大了说,这是人类的一种思维习惯,是人类文明进化的一种结果。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看过刘慈欣的小说《三体》。里面虚构出这么一个世界:那个星系有三个恒星。三个恒星之间受到各自引力的影响而毫无规律,它们的运动状态完全无法计算和推测,三体人就在这种情况下,一次又一次的被毁灭,然后重生。简单地说,这是一个完全无规律的世界。
这固然是虚构出来的。这种与我们现实世界的明显差异和对立给读者一种前所未有的画面冲击力。这种感觉恰好在一定方面折射出,我们总是希望自己的世界是自洽的、有规律的、可感知的。
这正是我试图阐述的:我们总是希望自己的世界是自洽的、有规律的、可感知的。换言之,哪怕是人们面前的是毫无关联、或许只是因为巧合才一起出现的事物,人们也总是倾向于把它们用因果律联系起来,并试图寻找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这种思维也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动力之一。然而,许多时候,这种思维的盲目外延,往往会在我们生活中得到一些荒谬的结论,比如,一个人打麻将连续和了好几把,那么这个人可能会觉得自己今天运气好,适合买彩票;比如,一个人抛硬币连续泡死三四次正面,就感觉下一次也很可能是正面。这种例子,不胜枚举。
回到这个问题上,那些喝酒、纹身、衣着暴露的女孩是不是更容易被侵犯呢?实际上,我认为,这个问题的本身的存在,就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这个问题正是这种思维方式的结果。
诺基亚的倒下不是诺基亚的手机不好,打败诺基亚的不是手机本身,而是另外一种全新的事物;柯达直到破产清算,它们做出的胶卷仍然是最出色的,打败柯达的是数码CCD;而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某一天谷歌倒下,那么打败它的一定不是另一家更好的搜索引擎,而是另外一场革命。很多时候,我们的困惑来自于没有找对原因。
类似地,我认为,导致女孩被侵犯的根本原因,不是因为她们抽烟、喝酒、衣着暴露,而是她们是弱势群体,她们易于控制。而许多普通人,总是容易被浅层次的因素所吸引,如喝酒、纹身、衣着暴露,从而生出了这个问题。很早之前,看过一个说法,一份心理调查报告显示,那些夜里走在大街上、穿着大红色皮革低胸装超短裙、涂着烈焰红唇、踢着高跟鞋的女士,反而是最安全的,其被侵犯的概率甚至低于普通女士。研究者认为,这类女士对于有犯罪倾向者,它们更像一朵有毒的花,充满了未知和不可操控性。
最后我要问一下题主的那个朋友,如果我突然打了你一拳,你是不是要负10%的责任?毕竟你的三观气到我了。
二战的时候,英国军方统计飞机上的弹孔,发现飞机最容易中弹的部位是机翼,于是提出加强机翼的材料。
后来他们才知道,飞机最需要防护的地方是机舱而不是机翼。之所以机翼上弹孔最多,是因为机翼中弹的飞机往往还有机会飞回来,而机舱中弹的飞机绝大多数都坠毁了。
同样的,之所以法院统计发现强奸案的受害者大多穿着更加开放,抽烟喝酒几率更高,并不是因为这样的女性更容易受到侵害,而是因为那些穿着更加保守的女性在被强暴之后更少选择报案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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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说到责任。什么叫喝醉酒被强奸要占10%的责任?撞车了,双方要分配责任,强奸也要分配责任?
举个例子说,一个山贼占据一条山路,看到人走过就可能跳出来打劫。走过去十个人,山贼跳出来抢劫了身体最弱的那个,能说那个人因为身体弱,所以要负责任吗?当然不能。
身子弱的行人就算什么防护措施都不做,也不能说被抢是他的责任;
女孩子就算喝再多酒,回家再晚,也不能说被强奸是她的责任。
不过,身子弱的行人可以准备一根防身的棍棒,晚归的女孩可以在喝酒的时候小心陌生人递来的饮料,性格懦弱的女孩在面对熟人的性骚扰时可以尝试逃离和反抗。我的意思并不是说,不准备棍棒、不小心饮料、不逃离反抗是一种错误,是需要负责任的。
但是,准备棍棒、小心饮料、逃离反抗,有几率让你减少受到侵害的可能性。因为,就算这件事情不是你的责任,你也不希望发生——就算山贼被绳之以法,法官判断你不用负任何责任,并且能得到赔偿,但你也不想头上多一个大包。你宁可他没犯法,你也没挨打。
我以为,这是比较正确的态度。
你们说喝醉酒的女孩活该被强奸,她们不敢再喝酒了;
你们说逛夜店的女孩活该被强奸,她们晚上只能呆在家里看电视;
最后你们说打扮时尚靓丽的女孩子活该被强奸,她们不得不裹上了头巾,披上了面纱…
监狱里的犯人都知道强奸犯是只配睡在马桶旁边每天要被打三顿的渣子,却还总是有人在替他们辩解…
生而为女人,真的很抱歉;
和说出这些混账话的家伙同为男人,真的很惭愧…
这种言论,分不清楚「原因」「前提」(以下统称原因)和「责任」的区别。
某种因素x是结果y的原因之一,但未必要负责任。
原因是责任的必要而不充分条件。
怎么说呢?极端的例子——
比如,杀人犯之所以能杀死被害者,原因肯定是——杀人犯被他妈生下来了。这是一切的大前提。
但是杀人犯杀人,他妈妈不用负责任,至少没有法律责任。除非她唆使,她主谋,她从小教育他杀人。
我们是一个太喜欢讲「责任」却分不清到底啥是责任的国家。
真要说,责任有很多种。
在减少「原因」的问题上,人人有责,为自己负责。但这只能自我要求,不能从别人嘴里说出来。因为别人不拥有控制女性身体的权利,别人也不因为女性强奸而受害,也就不拥有指责女性喝酒晚归的权利。
在承受后果,为犯罪和恶劣结果付出代价的层面上,并不是所有「原因」都可以转化为「责任」去对待的。
如果你要说:「为什么别的女的没事,就被强奸?那你肯定有问题。」
但这种逻辑,本来是对罪犯的:「别人都不强奸,怎么偏偏是你强奸女人去了?为啥偏偏是你趁人之危了呢?」
默认女人不该出去玩,默认男人就是下半身思考会强奸。
这才有了谴责女性受害者的这种氛围。
否定女性权益,否定了男性前额叶功能。
作为男性,我可不想受这种侮辱,我觉得自制力是基本大脑健全男性成年人的功能。所以,我坚决鄙视强奸犯。
可这个世界有些人真是太奇怪了。
对受害者各种苛刻。对犯罪却喜欢网开一面。
还说什么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假如我们有一堆蛋,最合理的处理,肯定先杀死苍蝇消毒灭菌,那样,就算蛋有缝,我们也能保存久一点不变质。蛋,是好的,是我们要珍惜的。
我们干嘛傻逼到要去骂蛋?
可偏偏有人就这么做,不打苍蝇,就喜欢骂蛋有缝。
我在想,他们是有多喜欢强奸犯和苍蝇啊…
顺便,贴一下我在另一个答案下和别人交谈的评论。
这种『提醒女性保护自己』的言论基本属于键盘侠——觉得他们自己在这儿的『善意提醒』非常重要。请看最后几张截图。
至于——为什么别人有做X事件的自由,我们没有表达不满的(公开)的自由?我很久以前写过
既然性向是自由的,那人们有表达同意和不同意同性恋的自由吗? - 佘炤灼的回答原理是一样的,有兴趣的朋友请去看看再来讨论。
分清楚什么责任才有讨论的前提,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还是你自己意识到了危险还忽略掉往前冲,没照顾好自己的责任?
光摆些政治正确的话有什么用?哗众取宠
不同模块里的local参数就不要拿出来用一个global定义了,程序会崩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