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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陕西被活埋79岁母亲希望儿子不要被重判?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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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爱可以没有边界,但人应该有。

我是从 @杜嘟嘟 的回答中看到这个问题的,她已经对案件进行了辛辣的批判,这里我不再赘述,只补充一点个人看法。

评论区的争议点在于:要理解恶劣环境中的人。你不理解,因为你没穷过。

那我不禁要反问一句,圣人说:穷则独善其身。你善吗?

人的边界或许是家庭和家庭成员,但法律的边界是整个社会。

儿子活埋母亲,母亲谅解儿子。这个故事看似已经完成了家庭的内部救赎。

但从社会影响来看,它的“癌变细胞”才刚刚开始扩散。

如果老人心想事成了,那么可能带来的影响包括但不限定于:“爱”可以破坏法律的权威;老人不愿意去死,就是对子女不够爱;子女有权处置父母的生死;家庭如果有负担,可以抛弃“拖后腿”的成员;社会有权处置“经济效益不良的人口”……

这样的雪球只会越滚越大,我们这个人口超级大国,经得起1%的细胞癌变吗?

所以,这个故事中有母爱,但是我们不能只看母爱,而放任这个社会最基本的底线、人伦、人性、公平公正遭到无情的破坏。


在我看来,惩治凶手就是治疗早期癌变的手术,越干净利落越好。

爱可以为家人牺牲,但前提是不破坏公序良俗。

从当事人来讲,母亲已经遭受了活埋,接下来又要面临丧子之痛,这不是双重打击吗?但母亲需要反思的是,自己的牺牲并没有拯救儿子畜生不如的灵魂,反而可能是把他推向深渊的罪魁祸首。

这是爱,还是害呢?

我们可以感恩伟大母爱,但这样的母亲,必须接受严厉的批评教育,至少,在同情其遭遇的同时,也要吸取教训,警醒后人。

楢山节考的故事令人唏嘘,中国《二十四孝》也流传过《郭巨埋儿》,不管主人公亲手杀害的家庭成员是母亲还是儿子,都是用一部分家庭成员的牺牲,换取另一部分的存活。

但现在已经不是《楢山节考》的时代和社会了。我真的不懂为什么有些人可以一边用着智能手机,一边抵制现代“文明”最基本的道义。还拿“牺牲”标榜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显得过时又可悲。

不要说什么旧社会、传统思想的影响,那个母亲出生的时候,红军都到了延安了。儿子的年纪都能正常参加高考,新思想早就传到他们身边了,只是他们在装睡而已。

2020年,人要“活着”的成本已经无限降低,社会对贫弱者有着基础的保障。我们之所以要生活在文明社会,不就是要避免这样惨事发生吗?

宪法赋予了每个人平等的生存权,即使是家庭内部,也没有权力对其进行重新分配。

更何况,本案中的儿子,并不是无力照顾,也不是生存受限,他的杀人动机,甚至不像《楢山节考》那样,迫于习俗和生存压力,仅仅是不想负责。

简单来说,嫌麻烦,懒。

我去过中国最深度的贫困地区,在那个一家只有一两亩山田的地方,哪怕是残疾的、智力不健全的、受灾赤贫的,没有人干出这种事。

我去的采访那家男主人,半年前刚被毒蛇咬断了一只手,其妻子是一个外乡来的智力障碍人士,他就用唯一健全的手,积极跟随扶贫干部,成功摘掉了贫困的帽子。

跟他比起来,谁敢说一个难字?

我父亲今年已63,祖父仙去前偏瘫多年,是他在紧张工作之余精心照顾的。祖母今年也已87了,在父亲的照顾下精神矍铄,心情开朗。

去年祖母的房子拆迁,我父母一手操办,全程拍照上群,半点不藏私,拆迁款除了留下祖母的份,剩下的都给了在外地的叔叔。

如果本案的母亲称得上无私伟大,那么教出我父亲的祖父祖母,该称什么?

所以,苛责母亲没有意义,但并不妨碍社会严厉批判这种落后的思想和病态的行为。

可怜她鬼门关上走一遭,她没有感激及时拯救她的人民警察,没有感激大义灭亲报案的儿媳妇,只担心儿子会不会重判。

作为母亲,她很盲目;作为人,她不合格。

她不懂“故意杀人”是检察院提起公诉,惩治的是破坏社会安定的罪责,受害人说了不算。

难道人均985硕士的知乎er不懂么?

放现代,儿子的行为是故意杀人未遂。母亲有包庇情节。

放古代,这就是“恶逆”,属于“十恶不赦”中排第四的人伦大案,连州县官员都要受牵连。

我特别反感一种论调,就是:他们这么做都是因为穷,是没办法的。你要是反对,你就是为富不仁。

圣人要求仁者爱人,拜托你们先当个人,我才能爱你好吗?如果做人的底线都可以不要,人伦的原则都可以突破,张口闭口你就是没穷过。

那就不要怪我觉得这是鬼话连篇。

请你们不要那么着急站队,本案的关键根本不是穷不穷,也不是孝不孝。

本案的这个儿子因不想负责,丢掉了人性,犯下了重罪,必须依法惩治,支持公检法严格执法。

就这么简单。


回复评论区

有些人认为凶手12岁丧父后,遭到母亲遗弃,有怨气很正常。

法律上也有规定,凶手因情绪激愤一时失控杀人,是可以考虑减刑的环节。

但这个儿子提前几天就去看墓穴,还在警察上门查证老人下落的时候,不及时悔改,带着警察绕圈子,刻意拖延救人时间,主观恶意极大,硬是给自己加了很多重判情节。

对父母有怨气的人很多,拒绝赡养、遗弃的也有。但本案中儿子属于蓄谋杀人,且采用了活埋这种残忍的手段,甚至故意拖延救援时间,想来个死无对证,这些情节持续时间长,目标高度一致(杀死母亲),属于理智状态下的行为,不符合一时情绪激愤的特征。

所以“怨气”说,只适合用来警示教育后来者,善待未成年人,对本案没有什么参考作用。量刑的时候,“怨气”的影响不会纳入考虑。


再回复评论区

有恨值得同情,杀人不能原谅。

如果犯罪分子都去找“情有可原”的同情点,那些为捍卫法律尊严牺牲的公安干警,岂不是成了笑话?

司法有它的尺度,哪些是可以“酌情”轻判的,那些是需要考虑重判的情节,法条和司法解释都白纸黑字写明白了,司法过程中也需要证据和供词作为依据。

怎么判,我说了不算,故事说了也不算。

反正前几天看官方的态度,是支持公正重判的。

再说养育未成年人,属于承担责任,而不是等价交换做买卖。

如果每个人都觉得养了孩子就必须得到回报,这社会得成什么样?

感恩,牺牲,这些事之所以成为“美德”,都是自发自觉才有意义。

叔父值得感恩,也得当事者愿意报恩才行。就算母亲甘愿牺牲,儿子也要不知情才对。逼着他感恩叔父,儿子活埋母亲逼她牺牲,都是一种强制性道德绑架。

无论从哪个角度,凶手的行为都是洗不了地的。


user avatar   du-du-du-95 网友的相关建议: 
      

哈哈哈哈我昨儿咋说来着,我不同情这种养出不孝子的家长。

她们的认知能力就在那里了,把自己放在一牺牲者的位置,无私奉献,死到临头还要为准备杀她的人着想。


她们自己都不同情自己,为什么要消耗我的同情心。

这事连抛弃自家宠物狗的人都不一定干得出来。人家好歹还能发个广告送养呢。再不济带到远点的地方让它流浪。

直接让狗饿死的都少见。

这个杀人犯真的是连宠物狗的待遇都不给亲妈,竟然要亲妈活活饿死,真的野蛮至极。

竟然还有人同情它,洗它。

它妈自身难保的情况下竟然还心疼起了杀人犯,真特么血浓于水。


人家娘俩一家亲,要我们外人释放什么泛滥的同情心呢。


你们当然可以说我冷血。

我的同情心是给【我不想但是我受害了】的人用的,

而不是给【我该打!横竖被打了左脸还要把右脸伸过来】的人用的。


昨天我的答案如下,不改。

想来骂我请随意,我好丰富黑名单。


不用为我操心,我家就我一个孩子,我这个臭写公众号的每个月各平台的打赏钱都够我爸妈吃肉了。

各种保险齐全。

我正在给他们看养老基地的养老房。退休后就该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唱着过。连孩子都不用帮我们带,我们请得起保姆。

甩各位键盘孝子十八条街。


昨天原答如下:


这个瘫痪母亲当年生仔时没准想的就是养儿防老太好啦生儿子了。


讲真,我一点都不同情儿女不孝的人,是他们自己不好好教育。

就和养狗的被自己狗咬一样毫不值得同情。



我之前写过这样一个故事。

那个题好像叫做身边有什么真实的恐怖故事。

当时呢,知乎都在说我编,而头条都在说哇这事儿我身边也有。


在我看来,头条评论区才是真的是恐怖得要死。

他们的故事比我这个故事恐怖多了,只是他们不会写。



头条er眼里弱爆了的稀松平常的恐怖故事:

最近有一个百岁老人死了,过年的时候我还去见过她,我小的时候,虎头鞋是她帮我做的。

她所有亲戚朋友孩子的虎头鞋都是他做的。

最小的鞋子,口只有墨水瓶口那么大。


过年的时候去见她,老太太身体还硬朗,拉着我的手说,你都长那么大了。


然后念叨说自己已经一百岁了,怕是日子不多了。

我说早呢您是长命的人。身体这么硬朗,这是好事儿。


她摇着头说,我已经一百岁了,老而不死,是为贼。

我说哪能呢,家有一老,如有一宝,你看,这些重孙子孙女,过的也很好啊,被你照顾的多好。


她说不行,我眼花了,以前半天就能绣一双鞋,现在得三天,不中用了。

说着就有一些哽咽。



其实我觉得一个一百岁的老人,身体硬朗,喂猪,打扫做饭,盖孩子,三天就能绣一双精致的鞋子出来,已经是人生赢家了。

绝对打败了99.9%的人。


但是她死了。

两个月前还好好的,无病无灾,死了。


因为她的儿女嫌她活的太久。洗了全家人的福分。

尤其是一个儿子的儿媳也先去了。70岁的人去了也很正常吧。

但是她的儿女认为是她活的太久,挡了整个家庭的运势。

尤其是,小儿子家里,一直生不出孙子,生了两个都是孙女。

在部分农村,这简直是最倒霉的事情。


她说我活了一百岁了,过完寿了可以了。


我本以为,是自杀的。

我听我家里人说,老太太是被饿死的,活活饿死。

关在柴房一星期。

而且一星期前,她的儿女们就在筹划着,给她办后事。

那可是亲妈呀。

他们觉得这个事情特别正常,没准和棺材店谈一谈,还能谈个团购什么的,他们认真的认为自己活得太久,是对后代的福分的剥夺。

他们没有双标。他们是真的认真思考,如果人老了,还占着资源,就是在浪费家族的资源。


她去了以后,他们真的大操大办,请来坟头蹦迪,跳脱衣舞。

因为,他们由衷的认为这是一件喜事,把一个没什么太大用的老东西,送葬了。

这样的话,家里的资源就不会被浪费,家里的福气,就会更好的被分给小孩。

尤其是小男孩。


我家里人说她人没了的时候,我很震惊。

听说她是被饿死的时候,我更加震惊。

我说她难道不会求救吗?这是杀人啊。

我家里人说不会的,她是默认这事了。

她认为小儿子家里没有男孩,是因为她活的太久了,分了福分,影响了家族的气运。


我就觉得很荒谬,拼命的时候拼命的生,生那么多王八蛋有什么用?

拼命的带,拼命的带,带那么多孙子又有什么用?

落到一个饿死的结局,奉献了一生,还要把莫须有的气运,也奉献了,用生命当祭品。


最可怕的是,连她的孩子们都认为,这是死得其所。

要大操大办,坟头蹦迪。


我很心痛,但是无法同情。

这个教育是她自己选的。

拼命生儿防老,防的是这种老也是她选的。

甚至,孩子后代生不出男孩的罪恶感,她觉得自己有份。


我同情她有什么用,她自己不同情自己啊。


这种在头条er眼里稀松平常的事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倒是这次抛弃老人的人被抓被定故意杀人罪,真是稀罕。

我国法治的成果,给相关部门点10086个赞。


@Lady丸子啊 这个评论写得很棒。

现在不是一个野蛮的社会,活着的成本并不高。

真的不至于那么野蛮了。恶就是恶,没得洗。



user avatar   chen-mo-yun-ce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抖机灵】

1902年,英日同盟建立,日本民众欢呼雀跃,因为日本从此被纳入了帝国主义列强的利益分配系统,开始成为列强的第一步。

2001年,中国加入了WTO,中国民众欢呼雀跃,因为中国被纳入了资本主义国际贸易利益分配系统,开始成为超级经济体的第一步。

然后二十世纪80年代,日本最喜欢看的,就是采访一堆白人,然后看他们如何夸日本,并且在酒吧雇佣白人陪酒女来现实面子。

二十一世纪一零年代,中国人开始喜欢,看一堆在中国的白人做节目,然后看他们如何夸中国,并请了一堆白人来做广告。

历史都是一种循环,十几年走了日本七十年的过程,也算不错了嘛。东亚中日韩三个民族,虽然彼此互相嫌弃,但骨子里真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不可否认,世界上有许多对于日本/中国 ,感兴趣有好感的欧美人。只不过,许多我们看到的,已经被做成生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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