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海报极有意思:
正中心醒目位置:改编自【阅文集团作品】《赘婿》,
左边剧组工作人员栏。排在出品人、制片人、导演之后,是原著:愤怒的香蕉。
《庆余年》范氏姐弟变成男女主角,郭麒麟演血手人屠,宋轶演苏檀儿,另外几个重要女角色, 尚语贤演陆红提,朱珠演楼书婉,蒋依依演刘西瓜。
其余都是《庆余年》的几乎同一套班底,范爹高曙光演国士无双的秦嗣源大人。
张若昀和田雨老师也客串了。
看来《庆余年》的成功,确实让男频ip改编,又重新给广大投资商以信心了。
少班主的演技倒是可以放心的,可庄可谐,在新一代年轻演员里,是数得着的,至于能否达到《庆余年》那种“男主演技拯救颜值”的程度,谨慎乐观吧。
这部书结没结局都忘记了……改编了刚好复习下,改不改编对我这种看了忘的人来说没啥影响。
不过作为一个法律人,还是注意到海报里一个有意思的问题,也是最近炒的比较热的一个问题,就是在阅文旗下网站上发表的文章,版权如何确定,“作者”们的权利如何保护。
在这部剧的海报里,写上了大大的“阅文集团作品”几个字,愤怒的香蕉挤在小角落里,备注为“原作者”。
对比以前阅文旗下小说改编电视的海报署名模式,区别非常明显,不知道这种写法是不是应阅文集团的要求,如果是的话就非常有意思了。
这种写法明显是根据《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的模式来的。
第十六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按照这个海报的理解,作品是阅文集团的,愤怒的香蕉只享有署名权。
当然,从愤怒的香蕉配合宣传来说,阅文集团应该是给愤怒的香蕉有分成或者奖励,毕竟法律规定单位可以给奖励。不过这个奖励不奖励就是阅文集团的决定了。
所以,这款海报就是阅文集团对自己新政策的一次宣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