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同意炒作的说法。现实中,我们经常被互联网企业侵权,举个典型例子,你每次安装一个APP时,它就强迫你对它授权你的通讯录和照片,你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因此被他们轻易获得。
我对这种现象很苦恼,但是没什么好办法。因为几乎每一个APP都是这种操作,你不授权就用不了。这种操作成了惯例,某度还要大言不惭地说,中国人愿意牺牲隐私换取便利。颇有鬼子杀戮国人后,还要指着尸体吐口水,骂这就是奴隶的意味。
我为什么没有像 @吴声威 律师一样站起来起诉他们,因为我知道打官司耗时耗力,而且面临诸多诉讼外风险。比如这次吴律师的网络浏览隐私被示众,除此之外,我不知道他有没有遇到线下的威胁、恐吓、压力。但从他披露的情况来看,诉讼过程绝不轻松,连他单位的领导同事都表态给他打气加油。
我承认没有吴律师勇敢,也TM跟这帮东西玩不起,所以只在网上批评几句!这就是为什么,当有人愿意站出来,为了大家的利益(即使维权结果反射到大家身上也算),跟他们玩一把,我举四肢赞成。
如果你屁股不在树上,脑子也清醒,不该在这时候中伤吴律师。更何况,法院还支持了吴律师的一些诉求,这足以说明,吴律师的举动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一个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的举动,很难跟炒作沾边。
虽然吴律师会因此获得名声,但那是他应得的。而你我在遭到某些互联网企业侵权时,都没有勇气站出来。
起诉tx后,有记者打电话采访。
“请问是什么让您起诉腾讯的?是爱吗?是责任吗?是正义感嘛?”
“不啊,是为了炒作。”
“………”记者沉默了一会,“除了功利目的,还有其他目的吗?”
“厄……有吧,起诉大厂让我觉得很爽。”
“………很爽?打官司很爽?”
“嗯……打官司一时爽,一直打官司一直爽,我打官司我很爽,你打官司你也爽。”
“好吧…现在案子进度怎么样了呢?”
“网上提交立案了,法院还在审查,我估计过完元旦会给我立案。”
“既然您是为了炒作,如果您立案受阻,热点也过了,您会不会放弃起诉呢?”记者问了一个尖锐的问题。
“绝对不会!”我斩钉截铁地说。
“哦?为什么呢?是因为爱吗?是因为责任吗?是因为正义感吗?”记者眼前一亮。
“厄……如果立不了案,就立不了案这个事情,我觉得可以再炒作一波。”
“………”记者又沉默了,他的表情告诉我,他可能从未见有如此厚颜无耻之徒。
炒作和正义是动机问题,几乎每个人都有这个动机,却极少有人行动。
因为行动需要巨大的勇气,你也可以说是勇气还是冲动,就和炒作与正义一样,有时候褒义词和贬义词只是不同的描述方法,而无碍其本质:他告了,而你没有。
这个事情闹大以后,声威给我打过一个电话,说他担心因为这个事情当不成律师了怎么办,我安慰他绝无这种可能,因为如果大企业真的报复你让你做不成律师,这个事比超前点播更黑,造成的损失也会更大。
吃瓜的人,没人在乎这些,如果假设一个小律师真的丢了他的执照和饭碗,你们也不过是点个赞。即便这些吃瓜的人,各个都在被超前点播的时候,气的摔了键盘。
我们在小区维权的时候,也经常听到类似的话。
业主代表冲在前面,是为了被开发商收买,还是有正义感?
业代找来律师,是因为律师很专业,还是因为律师给了业主回扣?
这个问题被提出的时候,就是有答案的。我不如反问你,你问这问题的时候,是出于对勇敢者的嫉妒,还是出于对自己无能的懊恼?
唯一未曾改变的,是那个真正造成今天局面的大多数。我为什么敢超前点播,是因为我就是欺负你,你也不敢告我,就算有人告我告赢了,你们也不敢纷纷跟上。
如果沉默的大多数不沉默,人人都告了爱奇艺,我们就不说这个事情会带来的市场进步,我们就说一件事:
如果人人都去告,哪里轮得到谁来炒作呢?
爱奇艺的所作所为确实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当有人出来积极抗争的时候,你可以选择沉默,但对其他抗争者,你应该怀有几分敬重。
即便是没有这份敬重,那也不应该在背后放冷箭,说风凉话。
这是人性尚未泯灭的标志!
其实整个事情里面我们真正要问的是,某协会除了三月份冠名个晚会之外都干了些啥?
我们想自己成立个协会聘请律师又不肯……
搞得维权的一个个像要饭的一样……
还要被人质疑是不是炒作……
哦?毛熊和鹰酱同年同月同日死的愿望要成真了?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