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相当于髡刑了,髡刑是一种耻辱刑,最早是王族犯了宫刑级别的罪用髡刑来代替。
中国古代的律法是讲“八议之辟”的:“盖凡入八议限者,轻罪则宥,重罪则改附轻比”,曹操踏麦的死刑减为髡刑并不违法(髡刑最早发明出来就是给“入八议限者”减刑用的)。
说“极为艰难”、“几乎等于自杀”、“不亚于携民渡江”未免太过,不过曹操是个好面子的、对鬼神之说多多少少也信(《风俗通义》记载东汉人认为头发与魂魄相连,伤害头发会威胁魂魄),割发代首并不轻松。
至于是否是作秀,“割发代首”出自《曹瞒传》,这部吴国人写的偏小说的杂传可信度有限;唐朝名将李靖在《卫公兵法》(《通典·兵二》)中记载过“后汉魏武军令”:“军行,不得斫伐田中五果、桑、柘、棘、枣”对应的刑罚是“违令者,髡翦以徇”。
也就是说《曹瞒传》很可能夸张了,踏麦的惩罚就是“髡翦”,曹操反倒是有可能“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了;没给自己减刑,自然不算作秀。
起码很多古人并不认为曹操是在作秀:例如北魏孝文帝元宏用典“昔魏武翦发以齐众,叔向戮弟以明法”;又例如唐朝名相魏元忠用典“故商君移木以表信,曹公割发以明法”,拿曹操割发与商鞅移木建信并列。
《曹瞒传》还有一事和“割发代首”异曲同工,就是曹操借粮官人头一用,两件事别的正史野史都没有记载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