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非常好的问题。
看到这个提问的时候,我甚至有点激动,因为家庭作为人类社会的基本概念之一,能够串联起的广度和深度都十分可观。在这篇回答当中,或许可以一次性说明很多问题。
这篇回答的主题,就是伊比利亚家族的特征,以及大家族同社会的联系。
本回答分成三个主要部分:
第一部分,介绍传统伊比利亚家族的基本概念,包括地中海宗法制家庭的特征(横向扩张/血亲和仆人都属于家族),重视“荣誉”,依靠姻亲(家系联合)和干亲(教父-教子关系)构成家族网络等。
第二部分,介绍地中海式家族在15-19世纪传统社会中的地位,主要案例包括西属美洲、葡属巴西、意大利等。以及在现代官僚制度崛起过程当中,大家族和官僚系统的双轨化和相互渗透。
第三部分,介绍20世纪以来,地中海式家族在现代社会当中的地位,包括地方的宗族/黑帮以及国家层面的政治家族。问题的一个关键在于,大家族在现代政治中已经基本失去了权威,但是保留了相当多的实际权力。
罗马被称为永恒之城,但有些东西比罗马更加永恒。
在罗马建城之前,它就已经存在了不知多久;在罗马倾圮之后,它在千年的社会变迁当中一直屹立不倒。
伊比利亚的家庭正是隶属于这一恒久的传统,那就是地中海宗法制家族。它的边界不止于西班牙和葡萄牙,还包括意大利和法国的部分地区,整个拉丁美洲,乃至菲律宾。
虽然大家族在古代社会普遍存在,但是地中海式宗法制家族以两个特点区别于其它的家庭制度:
其一,是横向发展,所有子女无论结婚与否都留在长辈身边,各个支系构成一个家族共同体。与此同时,在传统的日耳曼世系制家族当中,则强调主支的继承权,其他子女只能独守终身或者离家自谋生路。
其二,是家族包含没有血缘关系的受庇护者。在古罗马的社会观念当中,奴隶就是家族(Familia)的成员。在地中海家族当中,依附-庇护制度(Patron-Client System)是非常突出的特征,仆人或说受庇护者也被视为家族的成员,直到他们脱离依附-庇护关系为止。
换言之,地中海式家族不只包含血亲这一条线索,而是具备更广泛的社会联系。除了依附-庇护制度之外,地中海式家族的社会联系还体现在彼此的联合当中,家族联合有两个主要手段,分别是姻亲和干亲。
姻亲被视为两个家系的联合,这种观念的直接体现,就是地中海国家常见的父姓+母姓传统。在西班牙和葡萄牙,父姓+母姓是通行的规则,西班牙父姓写在母姓之前,葡萄牙父姓写在母姓之后。例如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Gabriel García Márquez),他的名字是加夫列尔,父姓是加西亚,母姓是马尔克斯,如果不用全名称呼他,最合适的说法其实是“加西亚”(父姓)或者“加西亚.马尔克斯”(父姓+母姓),只称呼“马尔克斯”(母姓)按说是不合规矩的。中文对西葡语人名常有翻译偏差,一是因为很多译者不了解西葡语文化,就按照英语习惯取最后一个词作为姓氏;二是也有译者出于母姓比父姓辨识度高的考量(如“马尔克斯”比“加西亚”更少见),遂采用母姓称呼。在法国,也有同时使用父姓和母姓的例子,例如法国总统吉斯卡尔.德斯坦(Valéry Giscard d'Estaing,1974-1981年执政)。也有人使用两个以上的姓氏,体现多个家系的联合,例如著名的玻利瓦尔(Simón José Antonio de la Santísima Trinidad Bolívar y Palacios)。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命名习俗传统上体现的是两个家族的平等,而非男女双方的平等。无论是古罗马,还是后来的西班牙,都有强大的父权制传统,“大男子主义”(Machismo)就是西葡语词汇。在西班牙传统社会当中,嫁妆是女方家族荣誉的重要象征,如果不能为出嫁的女儿提供一份体面的嫁妆,女方家族的声望和权利就会落于下风。
除了姻亲之外,家族联合的另一个主要渠道是干亲,也就是天主教国家的教父-教子关系。干亲不如血亲和姻亲稳固,但是更为灵活,既可以建立类似姻亲的对等联盟,也可以建立依附-庇护的主从关系,因此在地中海式家族当中非常普遍。
此外,地中海式家族的一个观念是“荣誉”(Honor),包含血脉、道德、财富、声望等多个层面,它既属于家族成员个人,也属于整个家族。在传统地中海社会,荣誉是引发家族竞争、冲突或者合作的重要原因,在人们眼中往往比政治经济利益更加重要。
通过依附-庇护制度,以及血亲、姻亲和干亲这三种亲缘关系,围绕荣誉和现实利益,家族网络覆盖了整个传统地中海式社会。这个网络错综复杂,以形形色色的宗法关系作为基础,一面看似含情脉脉,另一面又充斥着仇恨和冲突。这样的家族网络曾经长期支配地中海式社会的政治生活,当现代化的冲击到来之时,它也没有土崩瓦解,而是确立了新的适应和生存之道......
在罗马帝国之后,意大利王国之前的一千年当中,谁是罗马城的主人?
懂常识的人会回答,罗马教宗。
更懂常识的人会回答,奥尔西尼家族和科隆纳家族。
在丕平和查理曼把罗马涅的土地献给教宗之后,为教宗“代管”这些城市和乡村的,实际上一直是意大利的本土家族们。在罗马城之外,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奥尔西尼和科隆纳,这些家族以城外的农村土地作为权力基础,在城中修建塔楼,宣示霸权,家族成员当上议员、商人、雇佣兵队长,甚至是枢机和教宗。在教宗国领地之外的意大利,无论是那不勒斯“王国”还是北方的“共和国”,大家族才是真正的主人。
在第勒尼安海对面,是撒丁岛和科西嘉岛。在教士和旅行者眼中,这些地方宛如化外之境,当地山民贫穷愚昧,却像苏格兰高地人一样,以氏族之名成日械斗。至于西西里、法国南部、伊比利亚半岛,情形不至如此野蛮,至少在这些地方,绅士之间的决斗算是通行的规则......
在大西洋的另一边,南欧天主教徒们建立了一个新的地中海世界。1534年,面对法国人的威胁,葡萄牙国王决定在巴西建立封地制度,把15个都督辖区分给了13位葡萄牙贵族,又在1549年派出王室总管调理殖民地各方利益。殖民地巴西一开始就建立在家族封地的基础之上,而家族网络也成了殖民地社会的基本特征。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显赫家族,其中最突出的是圣保罗的卡马戈家族和皮雷斯家族,这两个家族在17世纪经常因为荣誉发生冲突。它们才是圣保罗的实际统治者,国王的权力仅仅停留在名义上。1640年西葡决裂时,西班牙人察觉到这座城市的实际独立状态,试图把它“拐跑”,幸亏当地家族对此并无兴趣。
西属美洲的景象和葡属巴西异曲同工:家族在那里没有合法地位,却也拥有实权。西班牙国王们不允许美洲出现封建主,因此从来都是依靠官僚统治,然而由于捐官制度的普遍存在,官僚系统和家族也变得密不可分。西班牙和法国一样,依靠兜售官职挽救财政,然而在财政紧张的1650年左右,西班牙据称有三万名捐官,竟是同期法国的两倍(须知旧制度法国就被财政弱点毁灭)。西班牙本土和美洲的议会和法庭当中因此充斥着家族化官僚,公职和特权成了承袭之物。
在15-19世纪,现代官僚机构的兴起和传统家族政治形成了根本矛盾。马克斯.韦伯所说的科层制官僚机构,其基本特征在于非人格化和制度化,然而传统家族政治却建立在任人唯亲和宗法关系之上。但家族政治和官僚政治的矛盾并没有毁灭家族,家族们一面试图钻进官僚的壳子里,另一面试图把实际权力攥在手中。殖民地后期的巴西政府一直想要把家族政府化,然而结果却更像是,政府被家族化了。传统权威和法理权威,官僚组织和宗法组织,就这样镶嵌在一起,伴随“拉丁国家”们步入了现代......
1953年,拉蒙.麦格赛赛(Ramón del Fierro Magsaysay)在竞选期间造访了成百上千个村庄,作为回报,农民们用选票把他推上了菲律宾总统的宝座(1953-1957年执政)。
麦格赛赛的当选在冷战中的资本主义阵营引发了一阵涟漪——这个“亚洲的模范共和国”似乎向前迈出了一大步。早在西班牙殖民统治期间,菲律宾的家族政治就已经成型,而且根深蒂固,如今有人能够打破它,简直是个奇迹。
然而之后半个多世纪的事实表明,人们还是高兴得太早了。
19世纪以来,地中海式家族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各个共和国保持着长期影响。
1816年,在新独立的智利共和国,土地被“三十家族”控制;1880年阿根廷征服巴塔哥尼亚之后,土地几乎全部落入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八大家族”手中,只是后来随着流转才走向分散;1930年代,法国的人民阵线声称,共和国掌握在“三百家族”手中;1970年代的萨尔瓦多共和国有公认的“十九家族”;20世纪的巴拿马政要的名字里有一连串重复的父姓和母姓;至于尼加拉瓜的索摩查王朝、海地的杜瓦利埃父子,都干脆试图垄断总统职位......
从理论上来讲,现代民主观念和家族政治是格格不入的,即使只是一个小村庄的政治被家族控制,也是不道德的。然而从现实来讲,家族在地方和国家政治当中又掌握着许多实际权力,他们只是失去了合法性,或曰权威。
我在之前的一篇文章中写到过拉丁美洲的权力和权威分离问题,在这种上无实权,下无制度的局面当中,家族就是一个重要的参与者。
在广义的“地中海世界”当中,许多宗法组织依旧保持着传统权力,充当非制度化的政治单位,行使地方治理职能。在现代政治制度当中,它们位于灰色地带,也正是从这个灰色地带,诞生了一些“黑帮”。
南意大利最有名的黑帮组织,例如卡莫拉、光明会、黑手党,都有着悠久的历史,建立在19世纪乃至更早的地方宗法组织之上,秉持一系列地中海式家族传统,例如重视荣誉,强调依附-庇护关系等。相较而言,中部美洲或巴西的黑帮组织并没有如此浓厚的传统色彩。
事实证明,“现代化会导致家族瓦解”是个过于简单的信念,在现代政治当中,家族自有其生存之道,甚至有着不可取代的生态位。毕竟,完全科层化和制度化的社会,只是一幅危险的幻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