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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北京昌平女法官被枪杀案?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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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我尝试从律师的角度来谈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早上听说枪击事件发生的时候,我首先想到的是一部电影,叫《守法公民》。男主角的妻女被害,男主认为司法昏暗令歹徒逍遥法外,便决定以一己之力报复整个司法体制。在电影中,男主除了用知识武装大脑在庭审时辩得检察官哑口无言,用定时炸弹让法官打着电话就升天,更是开着装甲车对着警察同志突突一顿扫,到了最后,和案件相关的当事人、法官几乎全被他杀掉。在导演渲染下,男主身上洒满了英雄主义的色彩。

我还联想到了多年前震惊国内,让公知们集体高潮的杨佳案。因为一辆破自行车,杨佳觉得自己受尽了委屈,他决定自己向警察叔叔讨个说法。于是壮士杨佳左手提刀,右手拿催泪瓦斯,像铜锣湾陈浩南一样冲进上海派出所就是一顿乱砍,造成警察六死五伤,充分暴露了我警将士的战斗力。

最后,我想起了《让子弹飞》里的小六子,别人说他吃了两碗粉,他说自己只吃了一碗粉,尽管不差钱,但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他剖膛开肚,比关公刮骨疗毒还猛。然而当他端着一碗血淋淋的粉大声环顾时,大家却一哄而散,留下他一个人在那哭得跟个小孩儿似的。

自古以来,这种含冤受屈,以一己之力与全世界为敌的孤胆英雄形象,都是极容易唤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同情的。

其实,一开始我对司法工作人员也的确没有好感。

去法院立案,立案庭的法官不让你过五关斩六将不给你立的,尤其是到了年关将近的时候,出于对结案率的考量更是和你不讲法治讲政治。那种我就不给你立,你有种打我啊我态度,讲真,如果我留了指甲,当场我就挠死他了。

和审判法官沟通,一个案子从立案到现在在没提管辖权异议等程序问题的情况下硬是拖了大半年还只做完法庭调查,打电话过去总说,法官在休假或者直接打不通。双方当事人急得团团转又咋地,等着吧。审限在他眼里,想必一定是被狗吃了。

和执行庭的法官沟通,三月份答应给担保财产解封,硬是挨到了五月份还迟迟未动。客户资金链紧张急于解封后另作担保,但法官老爷就是说我知道了,明天就办明天就办,然而就是光打雷不下雨。我后来跑办公室找他的时候,发现他正在qq上打斗地主,整个办公室都回荡着“对二,不要”的声音。

然而,上述只是极少数,对大多数战斗在一线的司法人员来说,他们要干的,是一份工资少,工作量大,压得你踹不过气的工作。

新闻报道说马彩云一年结案440件,她平均每天结案1.2件。这是什么概念?你以为一个案子就是坐起来嗑着瓜子听双方唠嗑吗?阅卷、调解、开庭,判决,哪一个不劳心费力。且每天伏案工作就算了,回头再看看那些做律师的同学,同样的工作量为什么人家就能腰缠万贯香车美人,而老子一个月就只能领破几千块钱工资?

而且审判员这份工作,可是站在矛盾的中央啊。在国内,除非矛盾激化到一定地步,一般人往往是不愿意走法律程序的。这时候如果法官还在里面作什么妖,你真以为当事人就只会跪下来叫青天大老爷?

作为律师,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我是尊重司法工作者的。

他们的付出和所得完全不成正比,他们应该也值得我们尊重。

我们在看电影的时候,每个角色的定位都很明确,一个个脸上不是写着好人就是写着坏人,到了故事的结局一定是好人打败坏人。

然而你静下心来仔细想想,坏人会觉得自己坏吗?

在现实生活中,其实每个人都在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当他意识到自己做错了的时候,他会不自觉的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调整。

所谓真正的对与错,如果需要一个标准,那就是社会公共道德及法律。前者很容易被影响,后者则相对稳定。

我试着还原凶手的心理:我明明是对的,为什么法官要这么判?法律为什么要这么规定?一定是她和对方勾结起来了,早就听说法官都不是好东西,果然如此。法律是为统治阶级而服务的,哪管我们这些升斗小民的死活。我沉冤待雪啊!我要自己给自己讨个说法!

于是他选择无视法律,因为他认为法律本来就是错的。他决定做自己认为对的事。

他会带着他认为的对接受法律的制裁,他会觉得自己是个英雄。

这种人,我鄙视他。

他只想着“怎么可以!”,却从未想过“为什么这样”。他永远陷在自己的圈子里,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他自我,觉得只有自己是对的,他无知,对法律这一人类千古以来凝结的智慧缺乏最基本的尊重,他暴戾,不知道他毁掉的是一整个家庭,关键是,他无药可救,因为他会不知悔改。

但这种人,真的少吗?

马彩云的死,是法治社会的悲哀。

我们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当有法盲公知大旗一举说拐卖儿童应该死刑的时候,广大人民群众便不加辨别地跟着山呼拐卖儿童应该死刑,然后骂法制不健全。当有未成年人欺凌案件发生的时候,拥有雪亮眼睛的人民群众又开始集体鼓噪这样的人就该判死刑!然后骂法制不健全。当哪位可怜的姑娘被强奸的时候,大家又开始义愤填膺地说,你妈妈被强奸你不想杀了犯罪人吗?强奸犯就该判死刑!然后骂法制不健全。

我们活在一个只能有死刑的时代。

这个时代,是一个对法律及其背后凝结的智慧选择性无视的时代。

在这样的时代里,还有什么事情不会发生呢?

然而法治社会的构建,不在于一朝一夕,民众法治思维的养成,更非一日之功。我们可以感叹社会的无知,但不能对无知的社会绝望。至少我们作为法律工作者,不能绝望。

一个理性、法治的社会的构建,需要每个法律工作者的努力。

我们要让公众对法律、对司法机关、对律师产生信任。这很难,并不是不能做到。这可能要很久,但是它定能达成。

与所有法律工作者共勉,让我们含着泪水,继续走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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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曾经的一员,挺难受的。

一直在号召,法官要有“担当”。但出事以后,零报道、删帖,生怕消息扩散,完全看不出在关键时刻,号召者、念稿者的“担当”。

体制外的质疑和恶言,早已有之,非一日之寒。

但体制内残酷的应对方式,着实凉了坚守者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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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舆论的重点在于警察到底是多久赶到的。

没拜码头,收保护费,打砸门面这种原因我们都知道,也不怕;

但是公权力私用或者黑白勾结这种事,就会让人非常害怕;

如果西安公权力真的黑白勾结,还睁眼说瞎话,那就需要处理整顿了。

我朝的治安也不是一直这么好的,人民也不是软弱无比的,60年代西安打的也很凶的。难不成西安各公司以后都要雇佣保安公司保护经营?

这次出警距离1公里,走路10分钟都到了,所以就坐等这次真实的出警时间是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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