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间点开过曹人的直播,看到他剪了个短头发,戴着眼镜,说话很拘谨,脸白白的,呆呆的样子。特么这反差也太大了。
不能,因为亲兄弟也要明算账不是。即使一个人,他有很多领地,也没办法把它们合并,何况不同领地的继承顺位也是不同的。欧洲这些王室疯狂乱伦,也没统一欧洲。不过查理五世的领地加起来是相当庞大。算血统,欧洲那些王室都是世代联姻的亲戚。
查理五世(1500年2月24日-1558年9月21日),即位前通称奥地利的查理,神圣罗马帝国皇帝(1519年-1556年在位),西西里国王(称卡洛一世,1516年-1556年),那不勒斯国王(称卡洛四世,1516年-1556年),低地国家至高无上的君主。 他在欧洲人心目中是“哈布斯堡王朝争霸时代”的主角,也开启西班牙日不落帝国的时代。
查理五世是哈布斯堡王朝广泛的皇室联姻的最终产物。他是出身于哈布斯堡家族的西班牙国王腓力一世与卡斯蒂利亚的胡安娜(疯女)之子,阿拉贡的斐迪南二世与卡斯蒂利亚的伊莎贝拉一世的外孙,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马克西米连一世和勃艮第女公爵玛丽的孙子。
查理于1506年(他的父亲死于那一年)继承了低地国家和弗朗什孔泰。当他强悍的外祖父斐迪南二世在1516年去世后,他成为一片巨大领地的拥有者,这片领地包括他母亲的卡斯蒂利亚和斐迪南二世统治的阿拉贡、纳瓦拉、格拉纳达、那不勒斯、西西里、撒丁, 以及整个西属美洲(在他统治时期,西班牙在美洲的殖民地由于征服墨西哥和秘鲁又扩大了好几倍)。
在祖父马克西米连一世去世后,查理又得以继承哈布斯堡家族在奥地利的产业。通过向选帝侯行贿等手段,他在1519年战胜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一世当选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1555年在击溃新教力量的最后努力失败后,查理五世就开始脱离政治生活。他把自己的个人帝国——西班牙和低地国家传给了儿子腓力二世;把神圣罗马帝国传给了弟弟斐迪南一世(1555年10月25日放弃尼德兰王位给腓力;1556年1月16日放弃西班牙王位给腓力;1556年9月12日放弃皇帝帝位给斐迪南)。
查理五世的家庭
妻子:葡萄牙公主伊莎贝拉,1526年结婚
子女:
腓力二世(菲利普二世),他的王位继承人,享年71岁。
玛丽亚(1528-1603),嫁马克西米连二世,享年74岁。
胡安娜(1535-1573),嫁葡萄牙太子若昂,终年38岁。
马克西米利安二世(1527年7月31日-1576年10月12日)是哈布斯堡王朝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1564年至1576年在位)。1548年至1550年马克西米利安摄政西班牙,1562年被选为波希米亚国王(1564年-1576年在位)和罗马人民的国王(1562年至1576年在位),1563年又被选为匈牙利国王(1564年至1576年在位),1564年加冕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他也曾试图成为波兰国王,但没有成功。
马克西米利安1527年出生在维也纳,父亲斐迪南一世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1556年至1564年在位),母亲安娜是波希米亚和匈牙利国王弗拉迪斯拉夫四世的女儿。1548年马克西米利安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1530年至1556年在位)的女儿玛丽亚结婚,查理五世同时也是马克西米利安父亲斐迪南一世的哥哥,即马克西米利安的伯父。(堂兄妹乱伦)
腓力二世。西班牙国王 (1556年-1598年在位)和葡萄牙国王(称腓力一世1580年-1598年在位) 。查理五世儿子。1570年马克西米利安将女儿安娜嫁给了腓力二世,成为他的第四个妻子。安娜是腓力二世妹妹玛利亚的女儿,生下腓力三世。(甥舅乱伦)
腓力四世,娶奥地利的玛丽亚·安娜(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斐迪南三世之女,母亲玛丽亚·安娜是腓力四世的亲妹妹)。(甥舅乱伦)
14年至今的库里,可以利用自己历史级的外线投射能力结合跑动能力撕扯对手的防守,最开始库里的无球没有这么强,就像起初的杜兰特一样,名声大噪之后,其他球队的教练组自然会根据你的特点重点看防布置防守战术。科比在争冠的那些年,在球队的意义是强力擦屁股机器,其他四个人怎么跑也跑不出战术了,得分又很难的时候,科比站出来不停的用两分去惩罚对方,最后依靠纯实力改变对方的防守策略,不得不包夹。诺维斯基07年以后基本大成,在进攻中就是面框或背身去冲击对方内线,作为一名内线,在进攻读秒阶段会接到队友的传球打高压球,你会发现他们大部分是为了弥补自己球队的战术不足,或在对方防守战术相对完美的情况下用自身能力强行改变对方防守计划,俗称擦屁股,这类球员是为了解决球队进攻便秘存在的。
也可以这么理解,上述球员,实际上也是一块球队的拼图,他们的功能是不讲理,争冠球队必须有进攻端打高难度球的人。他们在场上是在帮助队友解决问题。
这也是为什么大家说勒布朗废队友,这是比出来的。
在库里身边,格林,汤普森,巴博萨,大卫李们都有自己的职责,他们都有自己的专职,但同时,也会给他们很大的空间去发挥。
科比三连冠时期是没有这个说法的,那时候他对队友怎么想根本不关心,可以说,那个时期他想赢的不是总冠军,而是全世界,太贪,太自私。08年以后再看,除了阿泰斯特以外,所有队友基本都可以激活,队友进球球未必是他传的,但那个时期他懂得应该给队友一些空间,让他们发挥,也是他电影中说的,我现在终于可以相信队友了。
他们在夺冠时期是为了球队存在的,队友表现的比自己好?那也高兴,哪怕是科比,在两连冠时期也是这样。队友有不足,这些球员是要想办法帮忙的。
勒布朗不是这样,无论是他招募的队友,还是在场上的比赛方式,都是队友在帮助他。
很多人说印象流不好,不懂球才用印象说事,我不这么觉得。我觉得会打球的人才会聊印象。
印象里詹姆斯就不是个得分高手,但明明他得分很高啊。为什么出现这个现象?
骑士1.0时期我没有这个印象,那时候的詹姆斯在我眼里就是个得分狂人,技术有点缺陷罢了。那个时期喜欢詹姆斯的,绝对是真詹迷,你能看出来这个少年一定是地球上最会打球的几十个人之一,飞天遁地,队友得不了分?我来!硬生生顶开防守队员在人家脑袋上劈扣,有激情,有态度。
那时候他很少打easy ball,简单的进球尽量给队友。那时候我觉得,他以后搞不好要比科比强。
热火三巨头时期,詹姆斯彻底废了
技术确实完善了一些,防守也上来了。但他开始不停的打easy ball,在勒布朗三次夺冠的系列赛里,队友出彩的地方很多,但他本人的经典时刻真的不多。
大家总能想起在比赛中他会快下,无人防守暴扣得分。不是说防守反击有问题,而是战术定位中,那个反击得分的人大部分是詹姆斯而不是韦德,甚至年轻的博士跑起来也是很吓人的,勒布朗完全可以保存体力,利用自己的视野和传输能力给出长传给运动能力同样出色的队友助攻,保留体力用来攻坚。攻坚不是没有,但比重很少。
很多伟大的球星带领队友,可以让队友的能力越来越强,球星为了团队做出努力,给角色球员帮助。勒布朗需要队友帮助自己,其实大部分球队只有一个攻坚的关键球员。特别是外线。但詹姆斯自己不够还要再来一个,并不是他不好。他就是这个风格,
我一直觉着詹姆斯和邓肯其实有点像,总是觉得除掉勒布朗的反击暴扣以外,他们两个都是在48分钟内不停得分的那个,都挺稳,对我觉着詹姆斯挺稳。
詹姆斯的球队打系列赛,总能抢七,哪怕很弱的球队,经常就打的很焦灼。具体原因?我觉着是他的球队没有看上去那么强,关键阶段希望勒布朗接管比赛了,结果看到的是韦德站出来了。。。很怪异
14年至今的库里,可以利用自己历史级的外线投射能力结合跑动能力撕扯对手的防守,最开始库里的无球没有这么强,就像起初的杜兰特一样,名声大噪之后,其他球队的教练组自然会根据你的特点重点看防布置防守战术。科比在争冠的那些年,在球队的意义是强力擦屁股机器,其他四个人怎么跑也跑不出战术了,得分又很难的时候,科比站出来不停的用两分去惩罚对方,最后依靠纯实力改变对方的防守策略,不得不包夹。诺维斯基07年以后基本大成,在进攻中就是面框或背身去冲击对方内线,作为一名内线,在进攻读秒阶段会接到队友的传球打高压球,你会发现他们大部分是为了弥补自己球队的战术不足,或在对方防守战术相对完美的情况下用自身能力强行改变对方防守计划,俗称擦屁股,这类球员是为了解决球队进攻便秘存在的。
也可以这么理解,上述球员,实际上也是一块球队的拼图,他们的功能是不讲理,争冠球队必须有进攻端打高难度球的人。他们在场上是在帮助队友解决问题。
这也是为什么大家说勒布朗废队友,这是比出来的。
在库里身边,格林,汤普森,巴博萨,大卫李们都有自己的职责,他们都有自己的专职,但同时,也会给他们很大的空间去发挥。
科比三连冠时期是没有这个说法的,那时候他对队友怎么想根本不关心,可以说,那个时期他想赢的不是总冠军,而是全世界,太贪,太自私。08年以后再看,除了阿泰斯特以外,所有队友基本都可以激活,队友进球球未必是他传的,但那个时期他懂得应该给队友一些空间,让他们发挥,也是他电影中说的,我现在终于可以相信队友了。
他们在夺冠时期是为了球队存在的,队友表现的比自己好?那也高兴,哪怕是科比,在两连冠时期也是这样。队友有不足,这些球员是要想办法帮忙的。
勒布朗不是这样,无论是他招募的队友,还是在场上的比赛方式,都是队友在帮助他。
很多人说印象流不好,不懂球才用印象说事,我不这么觉得。我觉得会打球的人才会聊印象。
印象里詹姆斯就不是个得分高手,但明明他得分很高啊。为什么出现这个现象?
骑士1.0时期我没有这个印象,那时候的詹姆斯在我眼里就是个得分狂人,技术有点缺陷罢了。那个时期喜欢詹姆斯的,绝对是真詹迷,你能看出来这个少年一定是地球上最会打球的几十个人之一,飞天遁地,队友得不了分?我来!硬生生顶开防守队员在人家脑袋上劈扣,有激情,有态度。
那时候他很少打easy ball,简单的进球尽量给队友。那时候我觉得,他以后搞不好要比科比强。
热火三巨头时期,詹姆斯彻底废了
技术确实完善了一些,防守也上来了。但他开始不停的打easy ball,在勒布朗三次夺冠的系列赛里,队友出彩的地方很多,但他本人的经典时刻真的不多。
大家总能想起在比赛中他会快下,无人防守暴扣得分。不是说防守反击有问题,而是战术定位中,那个反击得分的人大部分是詹姆斯而不是韦德,甚至年轻的博士跑起来也是很吓人的,勒布朗完全可以保存体力,利用自己的视野和传输能力给出长传给运动能力同样出色的队友助攻,保留体力用来攻坚。攻坚不是没有,但比重很少。
很多伟大的球星带领队友,可以让队友的能力越来越强,球星为了团队做出努力,给角色球员帮助。勒布朗需要队友帮助自己,其实大部分球队只有一个攻坚的关键球员。特别是外线。但詹姆斯自己不够还要再来一个,并不是他不好。他就是这个风格,
我一直觉着詹姆斯和邓肯其实有点像,总是觉得除掉勒布朗的反击暴扣以外,他们两个都是在48分钟内不停得分的那个,都挺稳,对我觉着詹姆斯挺稳。
詹姆斯的球队打系列赛,总能抢七,哪怕很弱的球队,经常就打的很焦灼。具体原因?我觉着是他的球队没有看上去那么强,关键阶段希望勒布朗接管比赛了,结果看到的是韦德站出来了。。。很怪异
先读《明史》然后你就知道清朝为什么变成那个德性了。
阎崇年老师反正是要求先了解明史再看清史
最新的解释: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俊)2018年昆山反杀案引起广泛关注,并引发对正当防卫的讨论。今天(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十方面规则,来规定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和特殊防卫的具体适用。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是与不法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法律武器。司法实践中,有的案件对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也存在把握过严甚至严重失当等问题。近年来,昆山反杀案、赵宇正当防卫案等涉正当防卫案件常常引发广泛关注,讨论激烈。
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分别规定了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和特殊防卫的具体适用。提出了十方面规则,也可以称为“十个准确”。
一是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是存在不法侵害。《指导意见》第五条对不法侵害的具体理解作了规定,明确“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财产等权利的行为;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违法行为”。“不法侵害既包括针对本人的不法侵害,也包括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或者针对他人的不法侵害。”“对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实行防卫。”
二是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即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关于时间条件的判断标准,《指导意见》第六条强调,“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
三是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正当防卫是“正对不正”,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但是,不能狭隘地将不法侵害人理解为直接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而是也包括在现场的组织者、教唆者等共同实施不法侵害的人。对此,《指导意见》第七条作了明确。此外,《指导意见》第七条还规定:“明知侵害人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或者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应当尽量使用其他方式避免或者制止侵害;没有其他方式可以避免、制止不法侵害,或者不法侵害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可以进行反击。”
四是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意图条件。正当防卫必须具有正当的防卫意图。《指导意见》第八条规定:“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对于故意以语言、行为等挑动对方侵害自己再予以反击的防卫挑拨,不应认定为防卫行为。”
五是准确界分防卫行为与相互斗殴。正当防卫与相互斗殴都可能造成对方的损害,在外观上具有相似性,容易混淆。实践中,个别案件存在“和稀泥”“各打五十大板”的现象,只要造成对方轻伤以上后果的就各自按犯罪处理,模糊了“正”与“不正”之间的界限,应当加以纠正。《指导意见》第九条要求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进行综合判断,准确把握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准确认定相关行为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相互斗殴。
六是准确界分滥用防卫权与正当防卫。《指导意见》第十条要求防止将滥用防卫权的行为认定为防卫行为,“对于显著轻微的不法侵害,行为人在可以辨识的情况下,直接使用足以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方式进行制止的,不应认定为防卫行为。不法侵害系因行为人的重大过错引发,行为人在可以使用其他手段避免侵害的情况下,仍故意使用足以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方式还击的,不应认定为防卫行为”。
七是准确把握防卫过当的认定条件。与正当防卫相比,防卫过当只是突破了限度条件,即“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为统一法律适用,《指导意见》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明确:认定防卫过当应当同时具备“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判断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要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造成重大损害”是指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造成轻伤及以下损害的,不属于重大损害。
八是准确把握防卫过当的刑罚裁量。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指导意见》第十四条要求“综合考虑案件情况,特别是不法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不法侵害的严重程度以及防卫人面对不法侵害的恐慌、紧张等心理,确保刑罚裁量适当、公正”。
九是准确把握特殊防卫的认定条件。《指导意见》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围绕特殊防卫的起因条件,明确了“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具体涵义。第十六条规定:“在实施不法侵害过程中存在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的,如以暴力手段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或者以绑架手段拐卖妇女、儿童的,可以实行特殊防卫。”实施特殊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
十是准确把握一般防卫与特殊防卫的关系。《指导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对于不符合特殊防卫起因条件的防卫行为,致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如果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也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很大概率是土耳其新一轮的军事冒险,如果亚美尼亚没有强力帮手介入,大概率会军事失败。
如果军事上失败,很可能最终会演变为亚美尼亚的亡国,国土被阿塞拜疆和土耳其划分。
有人分析会是小打小闹,和以前一样,但是这是基于最终会有强有力的势力出来斡旋的前提上。
但是在当今世界,俄罗斯会为此和土耳其反目吗?美国会为此打破孤立政策吗?对于已经彻底放弃入欧的土耳其,欧盟又有多大的影响力?这些都是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的。
和列强的踌躇犹豫不同,人家土耳其灭亡亚美尼亚的国家,屠灭亚美尼亚人种的决心可是很坚定的。
1,
“魏变法强三代,秦变法强七代”,此说到底有什么出处不清楚,但严格上讲应属历史发明范畴。
这段文字暴露出了2个史盲级的误解:
一是误认为东周时期的变革是在一次孤立的变法活动中完成的;
二是误认为变革的红利期可以简单到用伦理辈分概括。
客观上讲,上述误解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中学历史课本的章节划分——并不是说课本有大错误,而是由于内容过于精炼及特定章节划分因素让一部分中学生产生类似的误解——除此之外,也有一些文学作品、影视作品刻意迎合,使这一误解进一步加深。
具体的结果大家也看到了,在低龄的朋友当中,有一部分学习能力比较强的朋友在进一步学习历史知识后会有颠覆性的认识,另有一部分不大喜欢学习或中枢神经系统尚在发育阶段的朋友会极力排斥和自己臆想有冲突的客观事实,最终形成了网络上“秦教徒”的普遍亢奋及普遍被嘲弄的现实。
2,
有关“魏变法强三代”的说法,提出这一观点的朋友大抵没有认真看过年表。
李悝变法正式执行的时间节点在魏文侯最末期,如果真要捅到“三代”的话,那应该是魏武侯、魏惠王、魏襄王三朝。
即使纠正一下,矫正为魏文侯、魏武侯、魏惠王三朝,也有大问题:
一个是魏文侯一朝整体在李悝变法之前,而魏国的衰落事实上正是在李悝变法之后的魏武侯一朝开始的;
另一个是魏惠王一朝在中期就已一落千丈,强势期根本凑不到一朝。
总之,“魏变法强三代”是不成立的。
3,
“秦变法强七代”也有大问题。
其一,秦公室作为周代古老封建主(或奴隶主)之一,最迟在秦武公也已经开始了变革活动,且在东周时期一直都是绝对意义上的强国,显然超过了“七代”;
其二,战国前期的秦国虽整体处于“被动挨打”的态势(林剑鸣语),但相比于齐、楚两国而言,秦国在与魏国对抗时的处境明显好太多,秦灵公、秦简公对魏国还有强有力的反击,说此时的秦国不“强”无疑是荒谬的;
其三,秦国在秦献公时期就已经摆脱了被动挨打的地步,在秦献公末期,秦军对魏国的攻击已经相当凶狠,但凡稍微查一查地名,也能看出当时秦军的攻势绝不亚于秦孝公一朝,把秦国“强”的时间节点定在秦孝公一朝也是不合理的;
其四,秦二世一朝其实也不能说不“强”,当时秦军打到赵地被纵军击败,其实和秦昭襄王一朝、秦庄襄王一朝的情况也差不多,秦被灭这是在秦王子婴——从这个角度上看,应该一直捅到“强八代”才对。
总之,这一观点和“魏变法强三代”一样都是错误的。
4,
客观上讲,秦魏两国之间的此消彼长有多种因素,变革只是其中之一。
在这里,我们必须要肯定一点,秦国的变革应确比列国更为彻底,具体原因当于秦国本土士人并不兴盛、朝中多由外籍士人充斥有很大关系。
但即使如此,我们也不应忽视其他因素,比如魏国地缘环境的绝对劣势,比如特殊外交环境下的大势所趋,等等。
从目前已知的情况来看,秦国在战国末期也并不比其他诸侯国先进,当时仍在吸取中原的变革经验。
当然,你非聊某些影视作品或某个不太负责任的纪录片里的一些内容,那当我没说。
打个岔,《韩非子》那段说的是军功赏罚的落实情况的区别,不是军功系统有或没有的区别。
5,
不过,你要非站在“老秦人”或者“秦吏”的角度,那肯定是另一个结论。
1,
“魏变法强三代,秦变法强七代”,此说到底有什么出处不清楚,但严格上讲应属历史发明范畴。
这段文字暴露出了2个史盲级的误解:
一是误认为东周时期的变革是在一次孤立的变法活动中完成的;
二是误认为变革的红利期可以简单到用伦理辈分概括。
客观上讲,上述误解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中学历史课本的章节划分——并不是说课本有大错误,而是由于内容过于精炼及特定章节划分因素让一部分中学生产生类似的误解——除此之外,也有一些文学作品、影视作品刻意迎合,使这一误解进一步加深。
具体的结果大家也看到了,在低龄的朋友当中,有一部分学习能力比较强的朋友在进一步学习历史知识后会有颠覆性的认识,另有一部分不大喜欢学习或中枢神经系统尚在发育阶段的朋友会极力排斥和自己臆想有冲突的客观事实,最终形成了网络上“秦教徒”的普遍亢奋及普遍被嘲弄的现实。
2,
有关“魏变法强三代”的说法,提出这一观点的朋友大抵没有认真看过年表。
李悝变法正式执行的时间节点在魏文侯最末期,如果真要捅到“三代”的话,那应该是魏武侯、魏惠王、魏襄王三朝。
即使纠正一下,矫正为魏文侯、魏武侯、魏惠王三朝,也有大问题:
一个是魏文侯一朝整体在李悝变法之前,而魏国的衰落事实上正是在李悝变法之后的魏武侯一朝开始的;
另一个是魏惠王一朝在中期就已一落千丈,强势期根本凑不到一朝。
总之,“魏变法强三代”是不成立的。
3,
“秦变法强七代”也有大问题。
其一,秦公室作为周代古老封建主(或奴隶主)之一,最迟在秦武公也已经开始了变革活动,且在东周时期一直都是绝对意义上的强国,显然超过了“七代”;
其二,战国前期的秦国虽整体处于“被动挨打”的态势(林剑鸣语),但相比于齐、楚两国而言,秦国在与魏国对抗时的处境明显好太多,秦灵公、秦简公对魏国还有强有力的反击,说此时的秦国不“强”无疑是荒谬的;
其三,秦国在秦献公时期就已经摆脱了被动挨打的地步,在秦献公末期,秦军对魏国的攻击已经相当凶狠,但凡稍微查一查地名,也能看出当时秦军的攻势绝不亚于秦孝公一朝,把秦国“强”的时间节点定在秦孝公一朝也是不合理的;
其四,秦二世一朝其实也不能说不“强”,当时秦军打到赵地被纵军击败,其实和秦昭襄王一朝、秦庄襄王一朝的情况也差不多,秦被灭这是在秦王子婴——从这个角度上看,应该一直捅到“强八代”才对。
总之,这一观点和“魏变法强三代”一样都是错误的。
4,
客观上讲,秦魏两国之间的此消彼长有多种因素,变革只是其中之一。
在这里,我们必须要肯定一点,秦国的变革应确比列国更为彻底,具体原因当于秦国本土士人并不兴盛、朝中多由外籍士人充斥有很大关系。
但即使如此,我们也不应忽视其他因素,比如魏国地缘环境的绝对劣势,比如特殊外交环境下的大势所趋,等等。
从目前已知的情况来看,秦国在战国末期也并不比其他诸侯国先进,当时仍在吸取中原的变革经验。
当然,你非聊某些影视作品或某个不太负责任的纪录片里的一些内容,那当我没说。
打个岔,《韩非子》那段说的是军功赏罚的落实情况的区别,不是军功系统有或没有的区别。
5,
不过,你要非站在“老秦人”或者“秦吏”的角度,那肯定是另一个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