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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科学网发布文章称「我国数学家证明 NP=P」,是真的吗?如果是,会带来怎样的影响?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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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这件事? Not even wrong.

P=NP 可以完全推翻一系列领域的理论基础, 包括但不限于公钥密码学 (包括主流后量子密码), 量子计算优越性 (如 Google 的随机线路采样), 比特币验证依赖的 succinct argument 和零知识证明. 如果觉得自己有能力解决 P 和 NP 的关系的话, 建议先考虑最后一节我列出来的较为容易的公开问题.

Gerhard J Woeginger 在去 RWTH Aachen 之前, 曾经维护了一个关于 P 和 NP 关系的各种"伪证" (喜好用词"尝试"的各位自便) 的页面 (一直更新到了 2016 年):

想咬文嚼字说这个列表里不全是"伪证"的, 请移步下一节. 通过简单的搜索不难发现第 53 条如下:

53. [Equal]:In April 2009, Xinwen Jiang published a proof for P is equal to NP. He provided an algorithm for the Hamilton circuit problem, and states"It seems our algorithm is a polynomial one".The paper can be found atxinwenjiang.googlepages.com. An earlier version of his paper was published in a Chinese journal in 2007.
Further versions have been published in 2010 and 2011. More information on the current version of the proof is available attrytoprovenpvsp.blog.sohu.com.
Since May 2013, the paper"A Polynomial Time Algorithm for the Hamilton Circuit Problem"is available atarxiv.org/abs/1305.5976.
(Thanks to Maris Ozols for providing some of these links.)

有兴趣查证各种链接的同学, 可以结合 archive.org/web/ 来考证相关的历史链接.


有人非要跟我质疑说那个链接收集的是 P-versus-NP 的"尝试"列表, Yannakakis 的文章就不是"伪证"云云. 这些条目里被学术界讨论过应该只有 natural proof (和 circuit complexity 有关, 我并不熟悉) 相关的, 还有前两年 Norbert Blum 的证明 (如 Luca Trevisan 的博文 中的讨论).

自己看好了第一条是怎么写的, 主角是 Ted Swart:

[Equal]: In 1986/87 Ted Swart (University of Guelph) wrote a number of papers (some of them had the title: "P=NP") that gave linear programming formulations of polynomial size for the Hamiltonian cycle problem. Since linear programming is polynomially solvable and Hamiltonian cycle is NP-hard, Swart deduced that P=NP. In 1988, Mihalis Yannakakis closed the discussion with his paper "Expressing combinatorial optimization problems by linear programs" (Proceedings of STOC 1988, pp. 223-228). Yannakakis proved that expressing the traveling salesman problem by a symmetric linear program (as in Swart's approach) requires exponential size. The journal version of this paper has been published in Journal of Computer and System Sciences 43, 1991, pp. 441-466.

Yannakakis 的工作单独成项了吗? 是 Yannakakis 证明是关于 P 和 NP 关系的尝试吗?

这一项主要内容是 Ted Swart 一系列通过把 Hamiltonian cycle problem 写成多项式规模的对称线性规划的尝试, 这是那一条的主要内容. "对称"是说线性规划的对偶的对偶就是原来的线性规划. 其后的讨论是 Mihalis Yannakakis 终于证明了这一问题不能写成对称线性规划, 因为证明了下界是指数的. 当然不是所有关于 P 和 NP 关系的错误证明都能导出有意义的问题.

后来仍然有一些人锲而不舍的写出某些 NP 完全问题的非对称形式的多项式规模线性规划, 譬如说:

37. [Equal]: In December 2006, Howard Kleiman proved that P is equal to NP: arxiv.org/abs/math.CO/0. The title of the paper is "The Asymmetric Traveling Salesman Problem". Kleiman uses a modification of the Floyd-Warshall algorithm to solve the Asymmetric Traveling Salesman Problem in polynomial time.
66. [Equal]:In August 2010, Sergey Gubin proved that the ATSP (Asymmetric Travelling Salesman Polytope) can be expressed by an asymmetric linear program of polynomial size. This implies P=NP. His paper"Complementary to Yannakakis' theorem"has been published in Volume 74 of The Journal of Combinatorial Mathematics and Combinatorial Computing on pages 313-321. And here is a refutation of Gubin's arguments by Romeo Rizzi from January 2011.

直到 2012 年 Ronald de Wolf 等人证出来的 extension complexity 指数下界 (STOC 2012 最佳论文奖), 再次终结了这一类"尝试". 对进一步的细节感兴趣的欢迎阅读我的回答:


我也不是很理解为什么要讨论这种 not even wrong 的东西. 但是很迷的是, 看楼下的博客链接, 这一系列结果竟然还拿到了2012 年 NSFC 的资助? 引自该作者的新浪博客《哈密顿图判定问题的多项式时间算法》发表:

好在全部工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NP完全问题求解复杂性研究,61272010)等项目的支持。

比起直接证明 P 和 NP 的关系, 建议考虑证明或推翻以下较为容易的问题:

  • 证明 P 不等于 PSPACE;
  • 给出 Learning with Error 问题的经典或量子多项式时间算法;
  • 证明 AM=MA, 如果觉得太容易的话, 可以考虑证明 P=BPP;
  • 证明 QCMA = QMA, 或 QCMA = QMA(2), 或者里面随便挑两个证明相等;
  • 证明 NL=L 或 BPL=L;
  • 证明 BQP=QPIP.

哦忘记说了, 第二项是 P=NP 的推论. 因为 LWE 的 hardness 证明依赖的 poly-approximated GapSVP 是在 NP cap coNP 里的, 所以能导出 LWE 的经典多项式时间算法. 作为脚注, Oded Regev 曾在某次报告中表示,

“每年都有几天, 我早上醒来, 会收到邮件声称给出了某些格问题 (lattice problems) 的多项式时间的算法”.

如果有人能给出 LWE 的 (量子) 多项式时间算法的话, 我会非常高兴, 因为我个人很不喜欢现在 LWE-based quantum delegation 的这些结果.

最容易证明的可能是第五项, 今年 STOC 的 workshop 上有几个大佬表示基于近年的一系列进展, 有望在十年内证明 BPL=L -- 目前最好的上界是二十多年前 Saks-Zhou 的 BPL is in L^{3/2}. 剩下最容易的可能是第三项, 但是现在甚至没有比 P=BPP 更弱的备选前提条件. 第四项和第六项目前没有任何头绪, 第六项也有一些人认为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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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

@sxc

邀请。非常非常感谢。

为了防止邀请我的sxc老师撤销邀请,我不得不截图。


@朱峰女士,你的答案,为了防止你进行修改,我已经截图了。没错,如你问题当中所说,礼貌是不是软弱?

当然不是。

我自问是一个普通人,在知乎得到关注多,也只是因为我勤勤恳恳,一个字一个字写得多,仅此而已。

我去咕咚网之前,当过记者,做过公关,我也不是什么名校毕业,但是我深深知道,原创是品德,是节操。做记者,报道要如实,要客观,要中立,要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

我为什么要在微信群“红包体育”里面和你抬杠,为什么要质问你,想必你已经不记得了,然而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不关注你的微信号,那是有非常重要的原因的。朱峰女士,你说你没做过亏心事,那么想必在你看来,未经他人许可引用、转载他人原创的内容,不算是亏心事了。


你不记得的事情,我一点一点帮你回忆起来吧。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简单。

当你加入“红包体育”的时候,我对群主说了一句话。【我很高兴,我有不删除任何聊天软件当中聊天记录的好习惯。】


这里截图当中的日期是一直就存在的。至今我的iPhone 4S也一直在用呢,不可能改掉。


你为什么和我说抱歉,你忘了?2015年3月3日你所说的,是真的都不记得了?


当时我的反应,算是很克制的了,毕竟当着“红包体育”群里这么多人的面。

为什么我过了这么久,才再次在“红包体育”群里质问你,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知道每个人做自媒体不容易,想靠着才华变现,更加不容易,当时你肯道歉,说你会改,那么我也就得过且过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改了吗?如果你改了,你就不会不经过

@式微

同意,转载她的答案,而且还将她列为“第二作者”。

你的所谓声明,夹杂在你的正文内容当中,而不是正式开辟一个子栏目道歉,被诸多的信息噪声遮盖着,这就是你的诚意?

上述三张截图,是2015年6月17日早上8:43时截的。我现在还很怕诸多水军说我图片造假呢。下面两张图,是2015年3月3日晚上20:49时截的。那个时候,你的微信ID还没有“太阳表情”。

这个总不能说我作假了吧?



而你在面对我的质疑的时候,说了些什么话,你还记得吗?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截图的原因。

二次编辑加了些东西,就可以等同于你自己的原创,是吗?


事实证明我当初心一软得过且过,才是真的错误。


你说了“最初开时,格式内容混乱,但转载内容标明了作者”——我还是那句话:用了我的东西,问过我吗?

你说了“微信对于转载格式有了新要求后,我们也跟着学习,把之前来源不明的全部删除。之后再也没有出现不合规的转载“——来源不明?请看看截图,你自己说过的话,怎么就这么快忘了呢?”是从虎扑、知乎、直播吧很多来源的文章“,这还算是来源不明?

你说了“暴力行为冠以道德名义,缺又恰恰选择了一个认真做事的自媒体下手,无论是出于要稿费,还是炒作涨粉,都不会实现的”——暴力冠以道德的名义?我质问你,就是暴力,你不告而拿,拿了我的答案,也拿了知乎上别人的答案,这种偷窃行为,就是道德的?


另外,请弄清楚,到底谁在炒作?我只是把原文作者式微老师带到了“体育红包”群,让她自己和你说清楚,这就是炒作?式微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没有成功,自己写了篇专栏,以正视听,这叫炒作?

你说了“另外。。。您在背后诽谤我的许多聊天截图我已经给了律师。我们没做亏心事,我们礼貌但不软弱,真的,用法律途径解决,只对我们单方面有利啊。但您若真的要这样苦苦相逼,请也不吝给我一个您的地址,给您去一封律师函”。


我在背后诽谤你?请把截图放出来,让知乎用户都看看,我到底怎么诽谤你了。


你没做亏心事?没做亏心事我会质问你为什么不经过我允许转载了我的内容?


说我苦苦相逼?到底谁逼谁?“咕咚-李旸”是我在“红包体育”群里的ID,那是因为之前说过要标清楚所在的企业、媒体和姓名,所以我这样写。


我再说一次: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我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我的内容;我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式微老师的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式微老师的内容。


知乎上的回答问题,是我业余时间所为,工作忙的时候我只能下班回答问题,晚上写公众号内容,或者把知乎的答案放到我自己的公众号上去。关于足球篮球的内容,和咕咚网没有一点关系,全部是我自己的业余创作。


而你,直接找到了咕咚创始人、CEO申波先生,也就是我的最高领导,去质问我的行为是代表咕咚,还是代表个人。


我在知乎的ID和个人说明写得清清楚楚,没有和咕咚有任何的关联。你没有经过我个人的允许,转载引用我在知乎的内容,被我质疑你转载了别人的内容,居然好意思说是“法律层面的诽谤”?居然还去和我供职的企业对质?


到底是谁苦苦相逼?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把知乎用户的文字答案,变成自己的声音和话语,放到视频当中去,是吗?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未经他人许可,擅自转载、引用他人在知乎的原创答案,是吗?



最后我很想问一句:你既然深知自媒体人的成长有多么不易,为什么你还要去做“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其他自媒体人的内容”这样的事情?


最后,是我放出的所有截图的具体信息。



我在这里声明:我是知乎用户李暘,在知乎的每一个答案,在知乎的每一篇专栏文章,不敢保证完美无缺,逻辑严密,没有错别字,但全部是我自己的原创内容,任何人未经我许可,转载、引用、抄袭我的答案,即为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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