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为了报复美国,所以折腾跟中国政府一向关系不错的苹果公司?为了折腾苹果公司,让最高法给一家小公司出头再帮它发笔横财?
对不起,中国政府没有特朗普和 @留学生日报 这么无耻。
多说一句,其实这是以诉讼求和解,一般人不关注产业经济可能不记得,营销号们更别提了,类似事情2012年就发生过,深圳唯冠与苹果ipad商标纠纷案,最终苹果支付6000万美元和解。
风水轮流转,8年前被按在地上打到专利权都无效了的小i机器人,终于回来报仇了。
所谓念念不忘,必有回响,经过了这些年的艰苦努力,相信这一次苹果招架起来可没那么容易。
不信你看,专利侵权纠纷虽然听起来很专业,但它的裁判逻辑并不复杂。胜诉只需三要件(瞎起的名字):权利基础,侵权行为,财产损失。只要证据准备齐了,法院认定了,官司也就赢了。
从新闻发布的消息来看,小i机器人现在已经初步完成了第一步,正在朝第二步迈进(司法鉴定认定Siri 技术方案落入小 i 机器人 ZL200410053749.9 号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知这一回合,苹果打算怎么拆招,我们拭yi目pang以chi待gua。
不过对于这个案子,我个人倒觉得双方目前真正交手的关键不在于侵权能否认定,而是法院正悬在空中的“槌子”——诉前禁令,会不会落地。
要说知识产权法领域里有什么值得特别介绍的东西,那我首推“诉前禁令”。诉前禁令这个概念起源于英国,诞生之初就主要用于知识侵权案件中,是一种在起诉前法院作出的暂时性命令,它主要限制或禁止相对人实施某种行为,防止相对人的侵权行为对知识产权人造成更大的损失(说人话就是:案子还没最终结果,但是法院基于对事实的确信先抡对方一棒子)。
在我国,“诉前禁令”有另一个不那么酷的名字:“责令停止有关行为”。
也就是说,如果法院认为小i机器人目前提交给法院的证据能够证明苹果正在侵犯其知识产权,而且这种侵权实实在在地在损害小i机器人的财产权益,那么法院可以依照小i机器人的请求,以裁定形式签发命令要求苹果停止侵权。
从小i机器人起诉索赔的金额(100亿)来看,小i机器人应该是确信自己的损失是真实存在并且体量巨大的,所以我相信他们既然连巨额的诉讼费都愿意赌上去,那么应该也不差去申请一道诉前禁令。
如果小i机器人真的申请了,而法院真的认可了,那么会出现什么场面我有点儿不敢想象。或许是所有搭载Siri的产品线都停止销售?或者所有终端的Siri功能被暂时关闭掉?谁知道呢,毕竟Tiktok都被迫卖身,苹果又凭什么就能超然世外?
所以,如果我是苹果的代理律师,先不说案子最后怎么打,这个诉前禁令是一定要慎之又慎地去死磕的,不然即便案子能来回拉锯拖上几年,但禁令之下苹果的损失可是实实在在的肉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