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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松韵母亲车祸案为什么如此曲折,案件审理的疑难点在哪里?最终的判决结果可能是怎样的? 第1页

  

user avatar   ycy19980731 网友的相关建议: 
      

曲折的点是因为有一个奇葩原告律师吧,在微博上蹿下跳,利用网名朴素的正义感来施加舆论压力,并炒作自己。

这案件公检法我觉得没啥问题,公诉人表现亮眼,驳回了辩护人的很多言论,整理了很强的证据链来证明被告的罪行,并且一直在强调要从重发落,并没有帮被告,不认为存在包庇犯罪和司法不公的情况。

原告律师倒是典型的诉棍风,不尊重其他人,嘴上有很多评价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水词儿,甚至有侮辱之嫌,这是非常不专业的行为,而且极富挑衅意味。

他对着公诉人说“那你可能没学过法律”,还怼了好几次审判长,没事就说“在全国人民面前”,给我一种演员的感觉,是想演一名对抗“邪恶的”公检法的正义使者吗?

审判长很软,原告律师说什么他都听,倒是帮他怼过辩护人,也没觉得有什么偏向。有人说审判长说当事人“反正除了长得好看也没什么其他用”,视频里也完全没这段内容,纯属造谣。

看庭审视频,前20分钟是一些人物介绍环节,然后在24分钟到30分钟之前,在公诉人的询问里,被告就全盘承认了自己酒驾逃逸致人死亡,并且没赔偿没道歉的事实,后面提出愿意给出自己所有财产来赔偿。被告、被告律师从始至终一直认可酒驾并逃逸。

这里最大的争议点是毒驾,情况是尿检阳性,后续血液和毛检未检出毒品。

辩护律师认为尿检的特点是有很高假阳性的,毒驾需要通过血液和毛发检验才能确认,不能通过单独尿检来判定。

公诉人也认为确实尿检呈阳性不具有唯一性,仅有尿液检测的情况下不能认定毒驾情节,所以认可辩护律师的意见。

当地公安局禁毒大队出具说明,说未发现被吿有过吸毒记录(3小时23分)和吸毒相关的行为,也没有证人指认他吸毒。

原告律师也认可尿液不具备唯一性,但是他又认为凭什么不能说不是吸毒的结果,这就有点矛盾了。我支持原告律师纠结毒驾想还原真相的行为,但是应该疑罪从无吧。


至于网传的证据丢失也并没有,监控录像方面,关键的监控录像都在,犯罪事实基本能确认。

至于热传的审判长不让律师出示证据,这个倒是太好玩了,大概在7小时左右,原告律师出示自己的“证据”的时候,在法庭的播放器上半天播放不出来,其实就是个4kb的快捷方式,又没有源文件,当然在法庭的电脑上放不出来,然后他就发飙了,“你不要控制我的证据出示!以审判为中心,你怕什么!你代表国家惩罚犯罪,你怕什么!”,何必呢,我先不说是在演戏吧,但他后来播了半天也没什么新东西啊。



这个案件有争议的点是公安部门只出具了检验结果,未保留检验副本,程序上有问题。但是《毛发样本检测规范》在案发时刚刚颁布,各地仍未充分落实可以理解。

而且按照《规定》,样本保存期仅为六个月,庭审时本来也不可能还有留存,并不会本质上改变阴性的结果。这种阴性的结果,除非原告有确实的证据可以指出鉴定有问题,是没办法推翻鉴定意见的。

当时该做的检测都做了,检测报告也在,证据并没有消失,也不能指向网上认为公安部门毁灭证据故意包庇的结论。


这里原告律师还送了一波神助攻,他主张血液和毛检不符合流程所以不算,被辩护人抓到了把柄,因为尿检问题更严重,没有留存样片,没有取样照片,也没有检查机关盖章,所以辩护人说那好啊,一视同仁都不认可吧。

这原告律师基本上就是瞎带节奏,他一味否定警方证据到底是有利于原告还是被告?还好公诉人及时出来阻止了,估计有这样的队友也挺累的。


至于什么“庭审过程,被告全程坐姿到态度有恃无恐,公然藐视法庭”,随便拉一下视频就清楚,被告基本都老实坐着,最多坐久了后面偶尔换了个姿势,毕竟九个小时,也不能指向什么“公检法全是我的人”这样的结论吧?

总之,我觉得,被告罪有应得,但是不认同这种在判决出来前就制造舆情施压的做法,舆论监督是没问题的,但公众应在判决出来后再行使监督权,对判决不满的地方再进行讨论。

另外,大律师要名气可以理解,但这节奏发酵起来指向公检法包庇,也是太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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