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当初义愤填膺翻车的不少吧?
不是咱吹,咱又一次立场杠杠的啊!
前段时间我说了女子的父母有问题,而且天下把子女往火坑里推的父母有的是。
结果挨骂。
没什么好多说的,刚满18岁,被香蕉人嫖了。
香蕉人也不是好货,打着“收养”名义吃嫩草。
驱逐出境!
表现最好的是烟台公安局,不但顶住了舆论压力,查明了真相,还把美国人老变态驱逐处境了,大快人心。
表现次好的是网络吃瓜群众,出于最基本的善良和同情心,出于对真相的不断追索,终于得到了真相。虽然这个真相令很多人啼笑皆非,因为不过就是个美国老变态要在中国玩萝莉,却被改了四岁年龄的“假萝莉”骗了的故事。
表现差一点的是这个叫韩某某的女孩子,套路美国老变态成功了,但骗得大众同情的手法太糟糕,撒谎无数,演技太差,故事漏洞百出,多次报警,浪费公共资源,还害得烟台警方被全网口诛笔伐,被同行电话质询,公开处刑……坑了那么多女权主义者为她大声疾呼,滥用了人家的正义感和同情心,最后搞得一地鸡毛,自己除了名声臭了,啥也没得到。
表现更差的美国老变态鲍毓明,社会名流,成功人士,名校毕业,企业高管,法律人士,当代精英,活了大半辈子了,X虫上脑,憋不住邪念想钻空子搞个“父女恋”,结果被个假萝莉骗得晕头转向,八十老娘倒绷孩儿手,还被驱逐出境,成为全网笑柄。看来财富、学识、地位并不能阻挡一个人变态,更不能阻挡一个人愚蠢,书读到了X肚子里,一把年纪活到了X身上。“高贵着最愚蠢,卑贱者最聪明”,诚不我欺。
表现最差的是国内某些憋不住抢热点的“正经媒体”,比如《XX报》、《XX窗》,不讲事实,只求流量,根本就是选择性报道,截取编造信息,夸大其词,夺人眼球,什么“200斤压倒70斤”……搞得上世纪地摊小报连载的色情小说一样……
1,整件事的起点,是段某(或其母)“主动”到网上,为未成年女儿寻求成年男子“寄养”。在明确得知女儿和男子发生性行为后,其母第一时间不是报警而且屡次出面维护与鲍的关系。
如此异常的行为是否有司法定性,否涉及违法。如不违法,我能否从事同类事件的“中介”行为。
2,段某指控鲍某强奸幼女,这是重罪。并且身份证出生日期——定罪量刑罪的关键证据被修改。请问该行为是否涉嫌伪造证据和诬告。
3,整个案件中,女子段某的何种合法权益受损。这将决定她的身份是“不完美受害人”,还是“蓄意诬告”。
如果这些关键问题不追问,或不允许追问,司法究竟在性侵类案件中充当的是何种角色?公众又打算把道德指标指向何处?那下次同类事件,是否依然是女性全身而退,只用处罚男性即可。
如果现在的结果就符合“公序良俗”“大快人心”的话。下次同类事件的原音重现,不过是换个主角和时间而已。
这个处理结果太精彩了。
案子本身不说,最后查出来这么些东西,实在不合适入刑。但是最后搞了个驱逐出境。
怎么搞出来的驱逐出境呢?根据《出入境管理法》第三条和第八十一条。
第三条 国家保护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合法权益。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第八十一条 外国人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在中国境内继续停留居留情形的,可以处限期出境。
外国人违反本法规定,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部可以处驱逐出境。公安部的处罚决定为最终决定。
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入境。
也就是说,驱逐出境的依据是“违反本法规定”。违反了本法哪条规定呢?“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不得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嘿,你以为就你鲍毓明会钻法律空子吗?司法工作人员也会。
不需要,我已经几乎两年没用过有线充电了。
把常用场合都部署好无线充电以后,真的不用操心换手机换充电器之类的事情。
其实很简单的一个问题:取消耳机口之后,各位是改用L口耳机C口耳机,还是改用无线耳机?我曾经以为会普及L口或者C口耳机,然而现实就是无线耳机开始普及。
无线充电座普及之后,由于它没有插拔,所以她的寿命其实远比手机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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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你没有无线充,强烈建议你尝试无线充。
提名1919席卷美国的猩红之夏。
图示是一名被处以私刑的黑人,他的尸体正在歧视的火焰中毕剥作响。
迫害黑人似乎并不那么残暴,但是这是发生在黑人解放后将近六十年之后的全国性迫害热潮。其残暴不仅仅在于对黑人的残暴迫害,更是对民主,对法治,对平等,甚至对人理的残忍暴凌。所谓的政治精英与民主卫士,正是迫害的最大推手。
不知道美国有什么脸面去说民主与平等。
(给文章点赞时麻烦给这个回答也点个赞同吧,如果能点个关注就更好了。祝各位新春快乐。)
哦,还有美国人在瘟疫时期的鬼才操作
外加一个加拿大的
那些评论烦死了!之前因为评论还被知乎制裁了,现在评论区封闭!
楼上的答主说的非常好,根本原因是美国停了各种搞事的经费,没钱,什么也办不了。
君不见,今年网上的言论都没那么激进了,各种外国的太阳、月亮也没那么圆了吧,也没有所谓的慢一点,等等你的人民了吧。
归根结底,网上各路公知的公关费用停掉了,
为何香港前一段时间那么闹腾,因为有钱啊,
钱一断,各路人马立马就消停,你信吗?
什么人权、自由,都是扯淡,还是美金更实在,要上路也行,拿钱就有人,没钱,谁去。
各国之前的反政府武装啊、恐怖袭击啊,背后都是利用各国相关矛盾,然后给钱倒腾,然后获取利益的,没有外部的资金、没有物质,谁都跳不起来,好好的呆着吧。
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我建议:应该给川普颁发一个一吨重的诺贝尔和平奖!
题主无非就是想用这个提问来黑明嘛,什么叫感觉宋朝汉奸没有明朝汉奸多?无非乾隆皇帝编了本《贰臣传》给了你一大批有名有姓的汉奸名单让你有底气走到哪里都拿这名单怼人罢了。
我也不和你列什么名字,我估计你列的名字里你真正知道姓名事迹的不到三分之一。
宋末蒙古南侵事迹
以上地方守臣,或逃跑或投降,我只选取了一部分,要想找还有更多,蒙古南侵时这些地方官就不是汉奸了?他们的不抵抗堪比张学良拱手送东北,江上诸城无一抵抗,无一重臣坚守,真是千古奇观。说完地方官再来说中央官员。
在临安陷落前夕,京城重臣纷纷出城逃遁投降,朝堂为之一空,谢太后任命吴坚为左丞相时朝中文臣只来了6位,着实凄凉。
时任左右丞相王爚,章鉴相率逃遁,重臣如留梦炎、陈文龙、黄镛、刘黼尽皆遁去。
同时临安城陷,降元北迁官吏多达数千人,就比如临危受命的左丞相枢密使吴坚,还有贾余庆,谢堂等等。阿里海涯不过破了临安,皇室还有宗亲在外,传檄一下,各郡守臣就争先恐后去投降,晚明京城一破,官员尚知拥立新皇继续反抗。另外北迁之时尚有饱读诗书忠义的数百太学生,仍然选择北行降元。
论据已毕,最后反问题主:你是怎么感觉出大明汉奸最多?宋,清,民国汉奸少的?
希望以后能带上脑子思考问题。
题主无非就是想用这个提问来黑明嘛,什么叫感觉宋朝汉奸没有明朝汉奸多?无非乾隆皇帝编了本《贰臣传》给了你一大批有名有姓的汉奸名单让你有底气走到哪里都拿这名单怼人罢了。
我也不和你列什么名字,我估计你列的名字里你真正知道姓名事迹的不到三分之一。
宋末蒙古南侵事迹
以上地方守臣,或逃跑或投降,我只选取了一部分,要想找还有更多,蒙古南侵时这些地方官就不是汉奸了?他们的不抵抗堪比张学良拱手送东北,江上诸城无一抵抗,无一重臣坚守,真是千古奇观。说完地方官再来说中央官员。
在临安陷落前夕,京城重臣纷纷出城逃遁投降,朝堂为之一空,谢太后任命吴坚为左丞相时朝中文臣只来了6位,着实凄凉。
时任左右丞相王爚,章鉴相率逃遁,重臣如留梦炎、陈文龙、黄镛、刘黼尽皆遁去。
同时临安城陷,降元北迁官吏多达数千人,就比如临危受命的左丞相枢密使吴坚,还有贾余庆,谢堂等等。阿里海涯不过破了临安,皇室还有宗亲在外,传檄一下,各郡守臣就争先恐后去投降,晚明京城一破,官员尚知拥立新皇继续反抗。另外北迁之时尚有饱读诗书忠义的数百太学生,仍然选择北行降元。
论据已毕,最后反问题主:你是怎么感觉出大明汉奸最多?宋,清,民国汉奸少的?
希望以后能带上脑子思考问题。
题主无非就是想用这个提问来黑明嘛,什么叫感觉宋朝汉奸没有明朝汉奸多?无非乾隆皇帝编了本《贰臣传》给了你一大批有名有姓的汉奸名单让你有底气走到哪里都拿这名单怼人罢了。
我也不和你列什么名字,我估计你列的名字里你真正知道姓名事迹的不到三分之一。
宋末蒙古南侵事迹
以上地方守臣,或逃跑或投降,我只选取了一部分,要想找还有更多,蒙古南侵时这些地方官就不是汉奸了?他们的不抵抗堪比张学良拱手送东北,江上诸城无一抵抗,无一重臣坚守,真是千古奇观。说完地方官再来说中央官员。
在临安陷落前夕,京城重臣纷纷出城逃遁投降,朝堂为之一空,谢太后任命吴坚为左丞相时朝中文臣只来了6位,着实凄凉。
时任左右丞相王爚,章鉴相率逃遁,重臣如留梦炎、陈文龙、黄镛、刘黼尽皆遁去。
同时临安城陷,降元北迁官吏多达数千人,就比如临危受命的左丞相枢密使吴坚,还有贾余庆,谢堂等等。阿里海涯不过破了临安,皇室还有宗亲在外,传檄一下,各郡守臣就争先恐后去投降,晚明京城一破,官员尚知拥立新皇继续反抗。另外北迁之时尚有饱读诗书忠义的数百太学生,仍然选择北行降元。
论据已毕,最后反问题主:你是怎么感觉出大明汉奸最多?宋,清,民国汉奸少的?
希望以后能带上脑子思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