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国家古代法律中有一条针对诬告者的条款:诬告者以诬告的罪名反坐。
什么意思呢,就是比方说你诬告别人杀人,最后查出来别人没杀人,那么你就按照杀人这条罪款治罪。同样,清华学姐诬告别人性骚扰,结果其实别人没有性骚扰,那么清华学姐就按照她自己性骚扰别人来治罪。
当然现代法律肯定不允许这么干,但是针对清华学姐、静瑶这样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来说,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也是一门必修课啊
那么如果碰到这种人该怎么办?很简单,化被动为主动,她不是诬告你性骚扰么,你可以起诉她诽谤、泄露个人信息(今年3月1日新通过的相关法律条款支持),刑事上学习杭州快递案的那个女孩,申请诽谤罪的刑事自诉,民事上再追加巨额索赔,双管齐下。虽然诽谤罪判不了几年,且很有可能缓刑,单犯罪记录绝对保证她和她的三代子女社会性死亡,赔款嘛能薅多少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