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想早点发文章出成果,毕竟文章关系着奖学金和毕业;而导师想确保论文没有隐患,毕竟一个污点可以影响一辈子,这两种心态都可以理解。
记得曾有个学生,并没有解决一篇论文中我要求他解决的问题,没经过我的同意就将论文投出去了。
可这明明就是个学术上的分歧,多协商协商大概率能达成一致的。偏偏一方在没有获得共识的情况下,瞒着另一方直接投稿,这就是完全无视合作规则的行为了。论文不是学生个人的私产,实际上导师作为通讯作者,才是论文的第一责任人。
抛开通讯作者这点不谈,就算是普通的合作者,也是有对论文的知情权的。故意瞒着合作者投稿,别人完全可以申请撤稿。
学生不通知导师就投稿,就好比小股东在没有通知大股东的情况下,把公司给卖了,不管最后卖的价格是否划算,这种行为都是严重越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