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题目相当有意思,无意中触碰到了一个当代中国社会思想中的关键问题——
什么是“陋习”?
“陋习”这个词还可以替换成“劣根性”、“落后”、“糟粕”等等。
对这个问题,我有一个回答:所谓陋习,就是那些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历史时期,尤其是在封建农业社会中所形成的,已经脱节于工业化、城市化水平较高的现状,甚至与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以及广大人民的普遍利益产生冲突的旧事物。
这其中的代表,是封建社会中那些压迫劳动人民、禁锢社会进步的神权(如邪教)、皇权(如古代王朝的专制统治)、族权(如宗族大家长制)、夫权(如裹小脚)。
请注意,这里没有任何“别人那里没有,我们这里有”的判断。因此,如果某种事物或现象是“人无我有”,或者发达国家无而中国有,并不能说明它就是陋习、糟粕。
裹小脚严格符合我上面给出的定义,它首先是在传统农业社会中形成的,其次它对女性身心的摧残,也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的普遍利益。同时,女性在物理上或精神上被剥夺一定的自由活动权,这也造成了社会总劳动力的大量损失,极不符合解放生产力的要求。最后尤其重要的是,裹小脚所代表的封建夫权“三从四德”,也是在现代社会尊重每一个人、重视个人全面发展的大基调下开倒车。
那吃狗肉呢?作为一种饮食习惯与饮食文化,它也是在传统农业社会中形成的,但它首先不会损害广大人民的普遍利益,其次也无害于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最重要的是,它与现代化进程并不存在任何意义上的冲突。因为作为食用用途的肉狗本质上和肉鸡、肉猪、肉牛没有任何区别,时代的发展并不会让从前吃鸡鸭牛羊的人不再吃鸡鸭牛羊,那么对阿猫阿狗也同理。社会上存在一部分人将牛等家畜作为“宠物”的文化,但我们如果说吃牛肉就是“落后”,这显然也是没道理的。
有些人认为,“先进文化”就是不应吃狗肉的。于是,关于这些问题的讨论最后都落在这一点上:“先进”是谁来定义的?
我国的先进文化应由我国的广大群众来定义。但有些人,显然不这么想。
怎么能说两者没有共性呢?
这都是用来自我矮化,用来讨好洋人的工具啊。
你看,我们吃狗,我们裹小脚,我们多劣等?
你看,我不吃狗肉,不裹脚,像膜拜洋大人一样膜拜我吧。
问题是,我们不膜拜洋大人。
不裹脚是因为这是对女性的束缚,但不吃狗肉,只能证明你有这个习惯而已。
写一下我的切身体会,有次鞋子湿了,手边没有第二双换,就穿我兄弟的去买,他的脚比我的小,穿着那叫一个难受啊,所以裹小脚我算是体验了一把低配版的,结论是很不爽。
下面说一下吃狗肉,……………好吃,爽!
这就是区别。
知乎不知道是不是在我头顶装了监控,这一天天的总给我推关于吃狗肉的话题,以前一直没理会,今天忍不了了,怼一下问这问题的。我吃你家狗了还是我吃的狗吃了你家的食儿了,你不喜欢狗你可以不养,不喜欢吃可以不吃,你管我是养是吃还是养来吃的干啥,盐吃萝卜淡操心。
管好你自己,
你够你你想考的学校分数线了吗?
毕业论文写了吗?
找到女朋友了吗?
女朋友劈腿了吗?
存够彩礼钱了吗?
买房了吗?
买车了吗?
车贷房贷还完了吗?
老婆绿你了吗?
孩子像你吗?
孩子成绩好吗?
…………
这么多问题你不管,你来管我吃狗肉?
我一不偷二不抢花钱买来的狗肉要你管?
还裹小脚,一天天的站在自己以为的道德至高点批评这看不惯那的,蛋疼不?
最后再用国骂问候一下你家里人!
应该问问养狗和裹小脚有什么区别。
古代人养狗为了打猎、为了看家护院。现代人养狗又是为了什么呢?因为狗狗可爱?还是因为狗狗听话?说白了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控制欲、占有欲和畸形的审美观。众所周知狗是由狼驯化而来的,但是其它家畜和野生品种都不存在狗和狼的巨大差异。因为近亲繁殖绝大多数狗都有遗传疾病。狗的品种之多,造型之怪异,无一不是人为干预的结果,这和裹小脚是异曲同工。所谓狼到宠物狗的驯化史就是狼被人玩弄的血泪史。养狗是人类为了私欲玩弄生命的铁证。
所以养狗和裹小脚一样都是为了满足私欲和畸形审美在玩弄生命。
世上本没有狗,养狗的人多了才有的狗。现在的宠物狗都是为了满足爱狗人士的爱(私)心(欲)人为繁殖的。真爱狗请放弃养狗,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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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如果不是狗儿们闹的太凶我是不喜欢回答这种问题的(主要是怕被咬)。
看下面有人提到收养流浪狗的爱心问题。其实我也很好奇流浪狗是怎么来?充话费不送这玩意儿吧?可能是大田里长的吧?也可能是狗肉馆放生的 ๑乛◡乛๑
流浪狗需要被收养么?物竞天择,懂?汝非狗安知狗之乐(当然不排除人通狗性的情况)。收养流浪狗就能证明是爱心而不是私欲?那不妨考虑一下流浪老鼠、流浪蟑螂?你看流浪老鼠为了口吃的被人人喊打,家中可能还有十几个嗷嗷待哺的鼠宝宝。来来需要你爱心的时候到了。
事实上以“串儿”为主的流浪狗被收养的又有几条?绝大多数爱狗人士注重的是狗的品种和血统,你所喜欢的狗的某些特征可能都是狗的遗传疾病,像什么侏儒病、大耳病、短腿病、长毛病、短嘴病、狂躁多动症、日天日地空气炮。。。虽然你没有直接改造狗,但正是你的癖好促进了狗的异常繁殖。养狗的人真的是无辜的么?正所谓:“你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
当然我并不反对人有私欲,因为私欲是人类的天性。我反对的是伪善,特别是打着伪善的旗号干涉别人的生活。就像你说的你给你媳妇买车满足私欲这没有问题。但如果你先把你媳妇腿打断再给你媳妇买车代步,还要说这是为你媳妇好,这就不厚道了。
做人要厚道!!!(看你用你媳妇举例子我也忍不住用一下 ๑乛◡乛๑)
提醒下某些人看答案的时候请先看题。我并不想干涉别人的私欲,至于分割线上面的答案只是在尝试用爱狗人士能够看懂的语言和爱狗人士讲道理,希望某些人能看得懂(看不懂也不要咬我,怕疼)
吃狗肉和裹小脚有没有区别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不让别人吃狗肉和裹小脚没有区别。
裹小脚是中国封建文化的糟粕,
不许吃狗肉是欧洲封建文化的糟粕。
欧洲人为啥不吃狗肉?原因有两个:
第一,黑暗时代他们医疗条件极差,医学水平很低,所以不敢吃狗肉,怕得病,因为他们理解不了狂犬病是什么。
第二,罗马灭亡,北方来的哥特蛮子和盎撒蛮子用狗多,他们不吃狗肉,所以也不许别人吃狗肉,这是征服者对被征服者的压迫。
可是他们爱狗吗?不,他们贵族的习俗就是每年打猎季结束后把狗勒死吊在树上自己拍屁股走人。真•停狩杀狗!
差不多的情况在中国也有发生,满族人是不吃狗肉的,但他们从来没不让汉人吃狗肉,甚至后来爱吃狗肉的朝鲜人大量进入了满清的龙兴之地也没受到当局歧视。
由此可见,哥特和盎撒蛮子们还不如满清包容。
哥特和盎撒蛮子们用一百年的时间武力侵略中国未果,现在有些人却主动跪舔要求享受被征服者的待遇,这个脑回路真是感人。还美其名曰与文明接轨。
我有时候想,是不是把裹小脚推广到欧洲也告诉他们这是接轨文明,蛮子们就也会主动向东跪舔呢?
有啊。
裹小脚的时候吃狗肉的没意见。
吃狗肉的时候倒是有人想裹别人的小脚了。
吃狗肉伤害的是狗的身体。裹小脚伤害的是女人的身体。
区别就是走路踩死一只蚂蚁和杀一个女人的区别。
当然有有区别呀,都是人权的体现,只是一个是人权的解放,一个是人权的限制。
裹小脚是封建传统,剥夺了女人的人权,因为一部分人的畸形审美,强迫女子裹小脚,是一种压迫女性的恶劣传统。
吃狗肉,是一个社会包容,人权自由的体现,人人可以选择自己喜爱的食物,不收受到封建约束,不会因为部分人的主观喜好被剥夺选择食物的自由,是一个社会文明自由的体现。
所以,想要禁止别人吃狗肉的人,你们的行为和强迫女人裹小脚有什么区别呢?
哟呵,这题主还补充资料了呢,我们来看看题主补充了啥:相亲节目女嘉宾要求男嘉宾入乡随俗吃狗肉,男嘉宾拒绝。
那换个东西呗,女嘉宾吃皮蛋,德国男嘉宾拒绝,那皮蛋也是陋习咯?
女嘉宾吃辣,德国男嘉宾拒绝,那吃辣椒也是陋习咯?
这问题是,题主说了半天,还是在反对一件事"强迫别人做自己喜欢的事是不合理的"。
所以还是这个结论啊,强迫裹小脚是陋习,禁止别人吃狗肉也是陋习。
吃狗肉是天赋人权,裹小脚是侵犯人权。
一个拿狗当狗,一个拿人当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