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从小到大上台做过任何一次表演,你就知道了。
所有的表演都需要准备,无论是班级舞蹈,还是诗朗诵,或者小品。它在台上呈现的效果可能是好笑的,但是内容实际上你在台下,是背的滚瓜烂熟。
上台后的动作,朗诵每个词中间的停顿,讲笑话每一个抖包袱的时间点,都是台下苦练了千百遍,才能在台上呈现出一个流畅的效果。
当你把一个笑话读一百遍,你看你还笑得出来不。当你到台上,对着已经准备了无数遍的台词,你在台上只会想着一件事,就是怎么把这件事做好,而不是想着他好不好笑。
台上表演的演员是在很辛苦的走流程,他们和台下头一次看表演的观众感受是完全不一样的。
或者这么想,一个喜剧演员在第一场表演的时候或许还觉得好笑,等这一场的观众走了后,第二场的观众进来,他又要重复一遍所有的台词,你觉得他会觉得好笑么?
演员只是一个职业,他在台上努力表演出来的形象,是他在台下日复一日苦练出来的结果,和他本身是不是好笑的性格其实没什么关系。
当然一般演喜剧的演员内心都有一颗想搞笑的心,但他们也是普通人,平常生活肯定不会像台上那么完美的搞笑性格。或许聚餐的时候,因为职业关系,偶尔会来那么两个段子,但搞笑也是需要素材的,想一个点子出来没那么容易。
中国法律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还是差些,
导致大公司经常肆无忌惮地侵犯消费者。
美国有集体诉讼和天价赔偿等法律制度,
虽然有很多争议,但确实有利于消费者。
比如这个事主如果想告南航几乎不可能,
因为损失撑死几千,但律师费至少几万。
一个普通人想要和大公司法律部做斗争,
时间精力金钱损失多,还很难打赢官司。
航空公司的飞行计划安排相对比较专业,
外行的人很难证明这是航空公司的过失。
如果这事儿发生在美国,情况就不一样,
事主可以代表所有被航司坑过的人起诉。
如果胜诉,航司必须赔偿所有类似事主,
而且原告打赢官司了才需要支付律师费。
好的律师事务所非常喜欢接这样的案子,
因为事主多赔偿多,能够得到很多提成。
一旦打赢官司,不但得到天价赔偿提成,
还能让律所暴得大名,真的是名利双收。
在这样制度的约束下,大公司必须小心,
不敢过分侵犯消费者权益,以免赔大钱。
我国证券版的集体诉讼制度于去年生效,
希望以后能够尽快向其他领域拓展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