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二连三有货车司机通过自残、自杀的恶劣方式抹黑政府工作机关,不知道这些人怎么想的。
这个新闻触动了我不正确的个体记忆,我想到了被称为“2009年中国十大法治事件”之一的孙中界被“钓鱼执法”事件,当初年仅十八的小伙子也选择了自残自证清白。
当年事情是这样的:
小伙子刚去上海,夜晚开车去接人遇到有人招手拦车,声称自己有急事,天又冷不好打车,求孙中界捎他一段路程。看来人只穿了一件短袖,出于同情就让他上了车。
几分钟后这名男子说地方到了,孙中界缓慢停车。不料该男子迅速扔下十块钱、脚踩刹车、拔车钥匙一气呵成,自称执法大队的几名便衣男子把孙中界从车上拽出,说他开黑车。
当时《大河报》记者采访:
记者:碰到这种事,你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者其他法律手段维权,为何要自残?
孙中界:我气得不行,做个好事却遭到诬陷,公司的车也被人开走了,越想越窝囊,我跑到厨房,拿起菜刀,向我左手的小手指猛地砍下。我之所以没选择其他维权渠道,是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郁闷绝望之下才这样做的,当时连死的心都有,就是想靠这样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记者:你现在伤势如何?将来有何打算?
孙中界:医生说我左小指肌腱断裂,伤及肌肉、骨头和神经系统。虽然当晚就给我做了手指缝合手术。可医生说断指即便能连上,也不可能像以前那么灵活了。如果浦东区的执法部门不公正处理,我准备上法院起诉讨说法。
记者:如何证明你的清白?
孙中界:我怎么能证明?只有天地良心知道我的清白,我要说,我是在做好事,我没要那个男子的钱,是他丢下钱诬陷我的。既然执法局说我非法营运,就请执法局拿出录音录像证据,我愿意配合他们的调查,希望他们能公开他们的证据,还我清白。
记者:下次开车再碰到有人遇到困难求助拦车,还会停车吗?
孙中界:我很想帮助这些人,可我再也不敢轻易停车了,我已经为这付出一个手指的代价了。
(当年还有一个类似于“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的名台词——“他肚子疼关你什么事”,不是出自本案,是一个与本案时间地点都接近的类似案件)
六子吃了几碗粉,只有天地良心知道。
剖腹证粉也简单,因为肚子里毕竟只有一碗。
可如果不是肚子里的粉,你能怎么自证清白?
知乎上经常有人争论六子原型是谁,作为一个老网民我只想笑。
我见过的原型还少吗?
当年这种新闻是能上报纸的。
记得电影有个情节,为了证明自己没有吃过凉粉,把自己的肚子隔开了。以为这是艺术加工。
原来这还是现实,还是在当下,还是发生在自以为法治比北方更好的广东。广东之耻!
我们有手机,有警方,有仲裁机构,有摄影,但一切都没用,要用这样野蛮残酷的方式证明自己,
总算比起古代好些,在古代就算用死来证明也是没多大用处。我们是不是应该自豪了?
还有,你乎,这种问题,不是这样回答,还要怎么回答?删除就好,别15日好吗?
文/琢磨先生
一
卡车司机金德强喝农药自尽,是因为他的卫星行驶记录仪掉线被超限站罚了2000元。而今天90后货车司机赵洪军自残,是因为他被超限站污蔑超载罚款500元。
很多奇怪的人只说两名司机“小题大做,不珍惜生命和身体”,却少有人谈谈他们为何放弃了希望。
静默之后,在这里和大家聊聊两件事情背后的观念,希望诸君都能有所窥见。
二
今天早些时候,刚被传出的赵洪军自残事件,虽然上了百度热搜榜,却清一色404。
4月13日,赵洪军从山东拉了一车有色金属去佛山,路过清远新庄超限站。车辆称重50.24吨,超限站要求罚款500元,扣3分。
赵洪军不服,因为自己一路经过了5个超限站,该5个站点检测都没有超重。怎么偏偏到了新庄站点就超载了?
赵洪军多次请求超限站工作人员进行复磅重测,在大厅内苦苦哀求后,仍然遭到了拒绝。
束手无策的赵洪军只能拨打12345热线,同样没有得到回应。
最后,赵洪军躲在大厅的角落,割腕自杀。
三
不懂赵洪军为何自残,是你还很年轻的潜台词。
底层劳动人民对当前的生活本身就是在无奈中坚持,夹缝求生。可以说一年365天,没有几天真正属于自己。赵洪军被超限站这么一搞,想到车被扣,不仅要交罚款,还会被扣分,耽误交货更有违约金等着他,一委屈劲头就上来了。
再一想,自己低三下四,放下尊严的乞求超限站人员复磅重测原本理所当然的事。偏偏自己好话说尽,对方还爱答不理,把人的尊严按在地上摩擦,支离破碎。
眼前,痛苦;尊严,殆尽;未来,毫无希望。
在这种状态下,赵洪军做什么,我觉得都很正常。人可以被情感控制,人才能被称之为人。
四
让人诧异的是,赵洪军在一旁血流如注,超限站工作人员不闻不问。直到赵洪军感到头晕时,工作站人员才走上来告诉他:领导同意复磅了!
首先我不懂超限站领导最初为何拒绝赵洪军复磅重测?
其次我更不懂超限站的领导为何最后又同意了赵洪军复磅重测?
不会是怕血流再多一点,重量就降下来了吧?
难道一个人的生命和身体,在领导眼里就仅仅和自己一句话等价吗?
很多人年轻的时候都认为人人平等,后来他们上班,要靠自己养活自己了,他们慢慢地发现,有些老板、有些领导,根本不把人当人,逮着你就骂,并且不管任何原因,任何场所。
五
每发生一件事,既然已经发生了,我们便需要得到回应,而不是404。你不能只提超限站检查了超载,减少了交通危害,却闭口不谈他们因此而克扣了人们的口粮。
通天河里有条鲤鱼精,每年要吃一对童男童女。有人说,虽然他吃人了,可他也保佑村子里风调雨顺了。
这种思想很恐怖,不是吗?
小儿是吃了不少,鲤鱼精最后也没伏法,不过只被观音收了回去。至于观音自己养的宠物吃了那么多人,连个道歉都没有。
所以我一直觉得吴承恩写得好啊,因为他写得实在隐晦。比如他写鲤鱼精有个手下鳜鱼精是女性,叫鳜妹,很活跃一妖精。结果孙悟空一去找观音,他这手下就杳无音讯了。偏偏这时候观音还衣衫不整。
我也以为吴承恩是忘掉这号人物了,结果他在结尾又把和鳜鱼精同一时期的老鳖给提了一遍。想想老鳖要唐僧在如来面前提什么,再想想为何唐僧死不开口?你以为他不知道自己一开口就等于告谁一状?人家是金蝉子,灵光的很。你是啥,鳖三儿。
吴承恩从来没忘记什么。把线捋一捋,你就会发现:寿鹿要拿小儿炼长生不老药,寿鹿背后就是寿星老;鲤鱼精要每年吃小儿,他的背后是观音;观音又在五庄观跟寿星老聊过天,那儿的特产叫人参果,长的像啥我就不说了。
吴承恩敢写,是牛逼;写完曝光出来了,叫进步;如果像西游记里一般,永远隐晦在密林深处,那才叫可怕。
我整理了一下思路,当事人司机载货49.96吨。车辆限载49吨,处罚阈值是50吨(数据如有错误请提醒我更正)
也就是说司机实际上是超载了,只不过超载没到阈值就不会受罚。本身司机就是打着擦边球载货的。
我个人认为,处罚阈值高出实际值的原因是为了增加容错,防止被误差误判,并不是用来给人打擦边球的标杆。所以我觉得司机被罚是不冤的。
开车超速达到10%才会处罚,有些人就是踩着10%开,机器有误差结果被判了超速然后就伸冤。酒驾门槛是20毫克,有些人酒量好,喝的少,达不到门槛,就可以放心开车。这并不是一种良好的行为习惯。
么有办法滴。
你就没听说过,快递公司有被扣车吗?运汽车的货车上下两层、每层两排,有扣车吗?运输公司的有被扣车的吗?
都没有。扣的绝大部分都是个人的。
个人的,平时宰一下,送点钱了事。
然后碰到倔强的,或是真的占理的,就闹开了。
我亲戚中也有开大货的。
我就劝他:国家也不收你一分税,就当交了税吧!
或者,你就别自己干,把车交给大运输公司入股。
再说,这帮人的胆子不也是你们给养肥的?
平常真超载了,该罚一千的时候,私下送500,然后庆幸一番。
然后这帮人贯出来了,一个个都争先恐后、积极踊跃上路当稽查,搞“小费”。
大运输公司的车,你拦了,人家走法律渠道,最终谁下不了台还不一定。
所以说,事情就是这么一个事情,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自己想着法,钻点漏,多赚点。然后经常被罚出点血。
所以,我们也不要老嘲笑印度,各个邦各自为政。实际,我们很多大货车跨省搞运输时,心里也是七上八下的。
不光是交警,运输费就没有能全收上来的。在异地车出问题了,一瘸一拐开回来也不敢在异地修。
可能五十步笑一百步。
这类事情,本质上和旅游点宰客是一个性质。
路政部门只是一个普通执法部门,市内的执法部门也有罚款的权力,为啥它特别牛呢?
因为他执法针对的是外地司机。
外地人强龙不压地头蛇,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法律程序成本太高。
而它扣你车,给你造成货物延期的损失,是实实在在的,你赔不起。
他执法失误的成本太低。
被举报的成本太低。
上次自杀那个司机,开除了几个人?还是赔钱了事?
在本地的执法部门也想罚款扣车,但是,本地人不怕拖时间。
你敢乱来,可以找你领导,可以找纪委,打市长电话,能去交通局闹。
走行政复议,走行政诉讼也可以。
你一个基层喽啰,给领导找了大麻烦。
领导知道是因为你乱来,交通局被告了。你还有前途不?
外地司机被伤害后。维权成本高,损失大,维权后没有足够补偿。
只能交钱了事。
大家违法成本都低,贿赂收益都高,都这么干,司机一路交钱就交崩溃了。
如果罚了一个外地司机。
司机被扣了车,证明执法部门乱来,执法部门要赔个百八十万,执法人员要被辞退。
这个成本就高了。
如果当地有个支援外地司机的组织,收司机的费,和执法部门把行政诉讼官司打到底。
让小喽啰为了自己的贪欲,影响领导在全市的考核,小喽啰还敢乱来吗?
所以,这个问题还是制度问题。
问题要解决很容易,这种处罚,制度上给司机一个低成本的投诉途径。给乱来的高级别处罚。有当地组织维护外地司机利益即可。
关键是,为什么政策要保护外地司机?
弱势群体凭什么参与政策制订?
司机去开人大会吗?投票立法吗?
只有形成重大事件,立法的才会注意这个问题,立法解决。
美国工人的八小时工作制,是工人往资本家办公室投手榴弹争取来的。
资本家剥削再多也怕手榴弹,资本家工人内战,政府重视劳资问题了,然后就八小时了。
现在的好处是有互联网媒体,可以不用手榴弹,用舆论让立法者重视。
这算100多年后的进步吧
2009年有一件很轰动的新闻事件,叫做开胸验肺事件。一个农民工,怀疑自己因为工作原因得上了尘肺病,在北京各大医院(包括北京协和医院、中国煤炭总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都看了都认为是尘肺病,但是这些在业界声名赫赫的医院却无资质开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因为所处的弱势地位,他拿不到就职单位给开的相关文件(当然了,那个公司肯定不会去开具一份可能让他们承担法律后果的文件)。不得不说,这个制度设计得秒啊,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职业病的受害者必须要让就职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受害者去让加害者配合维权行为,真逗啊。当年,正因为如此,所以他就没法在居住地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进行检查,经历了一番波折,才拿到了就职公司给提供的相关材料,才有资格去当地的职业病防治所进行诊断,诊断的结果很戏剧化,没有尘肺病,这里面的内幕谁都能想到的,人家就是有这么大的能量。职业病防治所居然建议他当做肺结核来治。他在万般无奈之下去了郑州大学第一附院进行肺组织活检,意思就是把胸腔打开,把肺脏切下来一块进行检查。下面这一段来自于维基百科——“虽然郑大附一院在病理分析上认定张海超是尘肺病,但由于医院没有职业病的诊断资质,所以医院在排除其他肺部病变后,只能在诊断报告中写出“病变不排除尘肺”的结论。2009年7月1日,张海超因为支付不了医疗费不得不出院。事件被媒体报道引起巨大反响”。这里才应了那句话,不怕上告,就怕上报。当这个事情被媒体广泛报道之后,相关的部门迫于压力才开始正视这个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卫生部责成卫生部相关司局和中国疾控中心权威专家组成联合督查调研组赴河南对该事件进行督查调研。2009年7月24日-25日,督察组到郑州实地调查。7月26日,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再次组织省、市专家对张海超职业病问题进行了会诊,诊断为“尘肺病Ⅲ期”。”
在事后,相关的责任人才得到应有的惩罚,这个事件可以说在当年是狠狠打了相关部门的脸。
非常讽刺的是,在这个事件中起了重要推动作用的郑大一附院,也受到了相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理由是他们在不具备相关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情况下进行了诊断,违反了相关法律。他们正确的做法是,在接诊相应的患者时,要转送有资质的机构。相关部门,完美地为维权者打造了一个永远无法突破的死循环。
这个自残求复磅的新闻,或多或少和开胸验肺有点相似吧。时间已经过去了这么久,弱势者的境遇好像并没有太大的改观。
因为货运被逼以死明志的这并不是第一个案例,2013年11月14日,“ 11月14日,在河南永城,一辆大货车被运政、路政部门相继罚款。司机称在出示了月票(每月给路政3000元)和年票(每年给运政3000元)后,路政部门仍要罚款,女车主温丽求情未果,当场服剧毒农药自杀,现在仍在医院抢救。接受记者采访时,执法人员称是正常执法,不清楚女车主是否喝药。——百度百科
温丽和哥哥贷款买了两辆车,贷款的首付就20万,结果两辆车半年就被罚款了20万。为了减少是非他们办了所谓的年卡和月卡,最后依然被卡,好在服毒之后被抢救过来了。事后涉事的管理部门想换人员之得到了一些不痛不痒的所谓惩罚。
关于本问题中的事情,我想再补充两句,我现在会经常接触到地磅,虽然不是我去操作,但大致了解一点。车在地磅不同的位置,读数是不一样的,静止和运动时读数也是不一样的。同时如果地磅吨位很大而所称物体比较轻的话也会有少许误差。但无论如何,不给人以申辩权这就绝对是用行政压力耍赖了。
正如有朋友评论的那样,太阳下无新鲜事,过去发生的,将来还会发生,你现在做的,过去也已被人做过。
但马克思也说过,社会是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有螺旋有波浪,说明有重复,但前进和上升说明终会进步。你爱自己的民族和国家,就要认识到她的不足,然后尽自己一份力去改变她。而不是乱扣帽子,说指出问题的人是公知什么的。这里的案例早已经被国家司法机关所定性,没有什么好洗的。没时间去进行什么争论,不理性发言直接拉黑,不会对话。
传统艺能:因为人造之物反过来去折腾人,人为了机器委屈自己。类似有:外卖员考核,过度考试,一家人因为微不足道的一点东西打起来,人为了数据而让渡自己的权利...等等。所以,这个机器可以是秤,也可以是无形的更大的机器。
会不会最后又说,该工作人员是临时聘用人员,已经辞退,当事人已经接受了道歉,情绪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