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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北漂女孩顾萌的两只柯基犬绊倒了晨练的徐女士,导致其颈椎受伤生活不能自理,徐女士索赔260万元? 第1页

                       

user avatar   mao-xiao-mai-38 网友的相关建议: 
      

柯基平均体重30斤,牵着狗绳其实她也拉不住,被撒欢的60斤撞一下,别说61岁的徐女士,大部分人都得摔。老年人骨质疏松,造成了这么大的悲剧

编辑写东西带“北漂”博同情,但这也告诉了大家,这两只狗是没有狗证的,北京养狗是一户一只,户口本的户,狗主已经北京落户且有两套房?

无证养狗且不牵狗绳是大多养狗人士的通病

索赔260万最终调解90万还分期,徐女士家真的是好说话。也许看着数字不小,但拆解下拿就明白这钱是真的少

高位截瘫,单是护工费用,一天200-400,子女正当年辞职不现实的,这钱就省不了,90万只够6-12年。北京平均寿命82岁,徐女士61岁,中间的差额是多少,更别提高昂的治疗费用

人吧,先把自己养好了再干点闲事,没钱还养狗,一养还养两只,养了还不办证不牵狗绳,到出事了哭诉了求同情,哪有这样好事呀,该赔赔痛快点吧

至于这个话题下集体失踪的爱狗人士,可能去骂狗主跑路的男友了吧


user avatar   bu-xiang-shang-diao-wang-cheng-en 网友的相关建议: 
      

假如顾萌的男友没有跟她分手,那么赔偿款90万就会是两人的共同债务,所以顾萌本应只需要承担45万。

假如结婚时顾萌再跟男友索要45万的彩礼,那么顾萌就彻底还清了债务,所以责任都在顾萌的男友。


user avatar   LittleBallOfFur 网友的相关建议: 
      

讲道理,遛狗不拴狗绳时伤到路人,能不能按照人身伤害的程度,追究饲主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理上,这跟酒驾撞人到底有什么区别?都是主观放纵自身去做一件有重大潜在风险的事情,都是因为侥幸心理而危害了公共安全。

当年酒驾还没入刑的时候,酒驾屡禁不止,各种道德谴责、舆论呼声都没用,不当回事的人还是不当回事。毕竟道德水平这东西是存在个体差异的。

后来酒驾入刑了,一夜之间,习惯性酒驾者全消失了。

大概是09年,我认识的一个叔叔,原本是国企大领导,酒后开车撞死了人,自己也高位截瘫,毁了两个家庭。后来他屡次表示后悔不已,如果那时候酒驾就入刑了,他是无论如何都不会酒后碰车的,那么两家人的悲剧都可以避免。


再看看这个新闻。只有民事赔偿,狗主人可以摆烂,可以说自己没钱,毁了别人一生,260万也可以砍价到只给90万,媒体还能用“北漂女孩”,“可以一走了之但非常良心留下来赔偿”这些春秋笔法来洗地。估计还有大批狗粉出来共情狗主人一波。

可就算没有新的法律出台,说这“危害公共安全”有点过了,但这不算“过失致人重伤”吗?不算“过于自信”导致的疏忽吗?不用判一缓一吗?为什么只民事赔偿就完了?


遛狗不拴绳、恶犬伤人,类似的新闻频发,舆论谴责了快十年了吧,管用了吗?有警示效果了吗?有改善了吗?

我看只有牢狱之灾、三代内不能考公,才有可能威慑到这帮孙子。

如果立法,遛狗不拴绳算违法,遛狗不拴绳且伤了人算犯罪,估计这些“我家宝宝性格很好不要紧”“我儿子很乖不伤人”的一夜之间都闭嘴了,都老老实实买条狗绳、立刻学会遵纪守法。


PS:爱狗人士不用骂我,我家也养狗,办个狗证就几百块钱,出门标配1米拴绳+口套,每天也就多花20秒。实在无法理解为什么就是有人做不到,为什么要冒着别人家破人亡、自己倾家荡产的风险去省这20秒时间。


user avatar   fu-xiao-dong-fang-76 网友的相关建议: 
      

每一个爱狗人士在出事以前,你分不清他是文明养狗人还是不文明养狗人。这就是所谓的薛定谔的狗。

当你观察爱狗人士的时候,他都是文明养狗的,当你不观察的时候,爱狗人士会发生各种不文明行为。这就是传说中的爱狗人士双缝干涉实验。

每当极端爱狗人士闹事的时候,温和爱狗人士总是躲在后面坐享红利;当极端爱狗人士出事的时候,温和爱狗人士就跳出来洗地。

一只爱狗人士,既有爱心又反入类,看似矛盾,其实是爱狗人士的量子叠加状态。


徐女士和我父母年龄相仿,所以我特别能与她共情。高位截瘫,毁了一辈子,赔偿区区九十万,够不够复健费用都难说,更别提补偿精神损失了。在帝都,九十万仅仅够买个小房间的钱,就这样换走了徐女士及其家人后半生的幸福。如果我是徐女士的孩子,我会拼命,我不敢保证我弄死的仅仅是两条狗。

小编鬼扯说“有人劝女孩走人,女孩看着受伤的徐女士还是留了下来”。这是要树立负责任的光辉形象给女孩洗白吗?她要是真负责任,会遛狗不栓绳?她倒是想跑,在现在这个万物互联的时代,她能跑到哪里去?


user avatar   yyy-40-50-86 网友的相关建议: 
      

你会在你漂泊的地方买两条柯基犬?

柯基犬一条市价在3k-5k不等(在我的四线小城),能一下子买两条,我问问各位北漂人,你们能无所忌惮的拿出6k并且对生活毫无影响?

能养两条,各位租的老破小能不能养得下各位也能掂量清吧。

有时间遛狗,这我不多说了吧。

你说他是北漂,我咋觉着,他这叫下凡呢?

她和我们不是一个阶级,北漂?漂nm!

遛狗不牵绳,那你就得承担后果,不遵守规则,那就是全责。


user avatar   NLSZ-an-hao-xin 网友的相关建议: 
      

对于案情本身,肇事者是不是北漂很重要吗?

我只需要知道她是人还是狗。

是人,就是担负起人类社会里的责任。

是狗,就地解决。


北不北漂对这事有什么影响?北漂招你惹你了?

你明着说“请阶级魔怔人加入战场”不就得了。写文章字里行间没事偷着植入召唤符文,从标题就开始借阴兵,你当我们看不出来么?


还有,这是2016年的“新”闻。这个被告姓毕,文中称其为毕某。

news.sohu.com/20160521/

不知道为什么到你这叫什么顾萌,是你给她改的名?当初通告中人物代称符合规范,你为什么要给她改名?既然要改名,当时受害者徐女士,现在也叫徐女士,你为什么不给她改名?


当年被告根本不承认自己的狗绊倒了原告,甚至还提出不少质疑。这怎么看都是一件很平常的案子。只有案情,没有剧情。



然而到了这篇强行关联北漂的文章中,直接将剧情张力拉满。

又是有人出主意,又是看到徐女士瘫痪的样子,最终还是决定留下来。

这怎么听起来像绿林好汉的“不杀之恩”呢?

就因为自己不知哪编的一个朋友对她出过损招,她拒绝了,于是她就散发出人性光辉了。

你不留下来,怎么你还敢跑了不成?

当年的报道里,肇事者为自己辩护时是这样说的:

人家自己都说有录像呢,并且详尽到她自认为可以把案情给否掉的程度。然后你觉得她跑得掉?你当警方吃白饭的?

更不用说都看见徐女士瘫痪在床了,都意识到要天价赔偿了,都这时候了你跑哪去?编的有逻辑一点好不好。

别一副写剧本的样子,还得描述出看见受害者可怜的样子,弄出一大堆心生不忍的心理活动。连基本常识都不要。都到这个阶段你能跑得了,你真牛了大B了。


还有那强调那天文数字的赔偿,和题目里的召唤符文“北漂”遥相呼应了。

你都把人后半生给废了,你赔了什么玩意就天文数字?几千万几个亿?

结果再一看:

90万,还分期付款。

这是哪门子天文数字?你90万分期付款买了人家余生,这叫天文数字?你付不起就叫天文数字?

那抱歉,我月光族,你让我赔2000都是我的天文数字。你要是认为一个人觉得赔偿金是天文数字就可以不赔,那我建议你不要和我发生肢体冲突,我保证一拳就能回本儿。



最后,当初的报道是这样的:

这里没有北漂,没有天文数字,没有听人说要逃。就是双方各执一词,据理力争。就是很普通的案件,没有阶级矛盾,没有浪子回头。

真实世界就是这么枯燥,且无流量密码。

怎么,你当两天笔杆子,就开始瞧不起真实世界了?


user avatar   581312 网友的相关建议: 
      

谁伤害谁负责,如果证据事实确凿,又有什么好争论,匪夷所思。

能争论这么激烈,说白了就像是外卖小哥撞了玛莎拉蒂一样。

面对如此悲剧我能想到的解决办法就是养狗考驾照和给狗上高额第三者。


user avatar   li-zhi-lun-38 网友的相关建议: 
      

小孩子空中抛物,把路人砸伤怎么办?

几个小朋友挑台跑车当滑梯怎么办?

遛狗把别人撞了,即使牵绳了,狗或者绳子把别人绊倒了,摔伤了怎么办?

其实背后都是一个道理,

出了事情,

认赔就得了。

太多人把考驾照,养大狗不当回事,

实际上都是能让人一个家庭一夕返贫甚至家破人亡的事情,

家人地库倒车,把自己头夹住或者把亲人撞到的事情也不鲜见,

有个典故,金壶丹书,讲齐景公在卫国都城的废墟里溜达,左右捡出来一只金壶,

景公游于纪,得金壶,乃发视之,中有丹书,曰:“食鱼无反,勿乘驽马。”

我不喜欢晏子过分引申,把这句话当成"爱惜民力,亲近贤臣,"

这无非是"君子不立危墙"的意思,

吃鱼不要划,骑马不要差,

就这么简单,

因为用得起金壶的,一定是贵族,

贵族本身的生活条件已然很优渥了,八个字写在金壶上是为了提醒自己,不要把无妄之灾带进生活。

国家兴衰是历史大势,不是人力所及,但料理好自己的生活,降低风险是长乐之道。


user avatar   xiamenda 网友的相关建议: 
      

国内一日不以重金罚款严格落实猫狗芯片植入+登记制度+出门栓绳,并对任何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猫狗视作流浪猫狗无条件扑杀,什么时候就别想得到我们去支持什么《动(mao)物(gou)保护法》。

不仅不支持,看到有人撒异烟肼还要拍手叫好。什么叫恶人恶犬自有恶人磨啊?(战术后仰)


记得以前看廉政教育材料有一句经典名言:

如果我们不反对贪官,老百姓就会把所有人都当成贪官。

这话对那些狗粉、打拳的也是一样,他们不跟他们中的坏人和恶犬划清界限,支持清算(包括对流浪犬安乐死),甚至帮着他们中的坏人说话,那我们就会把他们所有人当成一丘之骆,我们也只能把他们所有人当成一丘之骆。

据我观察,现实中老一辈的家长一听到亲朋好友谁家有人养狗,大概率皱眉头,尤其是自己家有人养猫狗的。以前不了解,现在事情已经很明了了。

一边干着伤天害理的事儿,一边还想博取老百姓的同情?


user avatar   jun-yan-59-10 网友的相关建议: 
      

更新:感谢知友 简单 在评论区放置的原始新闻链接!我已经设置了评论精选,大家可以查看。

原文标题: 老人被狗绊倒致残索赔250万判赔33万 原被告均上诉

原文发布在2016年,信息来源是北京晨报,记者是颜斐。

获得赔偿仅仅33万,肇事者不是顾萌,是毕某。

原被告不服从判决结果,均已上诉。

已经很明显了,五年前的新闻,现在拿出来添油加醋篡改细节,又拿出来遛一遍。年末了,蹭热度求曝光冲业绩也不是这么个办法。注意力是稀缺资源,不要浪费大家的时间和精力骗取流量了。

=====分割线====

原答案:

北漂女,养狗伤人,终生高位截瘫,索赔260万,史上最贵赔偿

这四个元素堆在一起,可谓是赚足眼球,引发争论的“好标题”。

可是,这篇新闻是哪里来的,信息源有专业的新闻媒体吗,有第一手采访、图片或者视频材料可以佐证新闻是真的吗?

很简单的事,我们来检索一下。

看了一下题主给的信息源链接,文章来源自新浪看点,可是在开头标记作者是“紫禁公梓”,又在结尾标记来源自法网人生。

这篇文章没有给信息来源,配图是网络图片不是真实图片,具体的时间地点都没有表明。

我们再看原文描述:

61岁的徐女士退休不久,女儿在北京工作,刚结婚不久,她办完退休手续,便到北京和女儿住在一起,准备给女儿带孩子。(北京这么大,具体在哪个社区出的事?未提及。)

现场的视频录像反映,当时两条狗追着徐女士身边,当跑过一个拐角时,徐女士重重地摔在地上,两只小狗不知闯下大祸,还爬到了徐女士的身上。(没有视频录像,没有真实照片,配图都源自网络上的柯基图,第一手资料缺失。)

法庭上,顾萌为自己辩解说,监控视频中,不能完全反映徐女士是被柯基犬绊倒,徐女士有可能是自己摔倒所致。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已开庭审理的案件,是北京哪一家具体法院受理的?未提及。)

据了解,这是目前国内因为饲养动物赔偿金额最高的一个案子。(佐证的数据来源在哪里?未提及。)

结尾:“宠物有风险,养狗要谨慎啊。”这种个人口吻的感叹,加上通篇夹带私货偏袒女生的描述,引发知友们的吐槽。奇葩的行文风格,根本不属于新闻报道,更像是故事会。

全网真的找不到这篇新闻的信源了吗?不急,我们接着挖:

直接搜索百度,仅出现4篇文章。

在百度资讯一栏里检索,出现6篇文章。

发布者分别是:咖啡店里有甜点,锦腾网络JINTENG,网易的两个个人号,百度百家号竹不倒,腾讯网个人号林深微观。

发布者全部是自媒体,标题甚至都懒得改,一律复制粘贴。所有文章均未引用新闻信源,未呈现真实图片和录像。

会不会是新闻媒体直接在知乎提问呢?看一下问题日志,问题提出者是知乎用户 @时时关怀

主页显示这位用户从事创意艺术行业,答案共计383个。

我翻了十多页回答,直到第20页最后一页,我没有看到一篇创意艺术相关的回答,反而全都是宠物纠纷的案例。

这是为什么?

综上,我甚至都懒得吐槽这是假新闻,它都不算新闻。没有专业媒体的信息源,没有真实详尽的细节,没有真实新闻图片,连当事人的直接引语都没有。(如果有知友找到确凿的新闻媒体报道,欢迎评论区给出来,我放到答案开头。)

这篇问答居然上了知乎热搜榜,还有五千万热度,我属实是无语了。

也许是年底了新媒体要冲击KPI涨一下曝光,也许就是闲的没事挑动对立,已经有答案在抨击爱狗人士。甚至讨论到男友分手和性别对立了。

我没有兴趣分析背后的动机。

哎,甄别信息的能力别丢了,别被人挑动着情绪赚流量,浪费自己的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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