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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北漂女孩顾萌的两只柯基犬绊倒了晨练的徐女士,导致其颈椎受伤生活不能自理,徐女士索赔260万元? 第3页

                       

user avatar   wei-bu-86 网友的相关建议: 
      

“有人给顾萌出主意,可以一跑了之,但看到瘫痪在床只能摇头点头的徐女士,顾萌还是留了下来,来面对这一笔天文数字的赔偿。”

问题描述里的这句话什么意思?

自己养狗不栓狗绳,把人绊倒了,别说徐女士都瘫痪了,就是普通摔倒也不应该一跑了之吧。

只能这么解释:因为很多很多养狗的人都只养狗不担责,出了事还理直气壮的嫌弃受害者,所以该女孩留下来彰显了她的品德高尚。以后评选什么道德模范,都可以把自己遛狗栓狗绳作为先进事迹写进去了……


user avatar   doctorwo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注意标题的字眼:北漂,女孩。再注意受害者的称呼:徐女士。其实徐女士已经61岁,是老人了。称为女士的话显得年轻。


你们知道这是什么话术么?弱化受害者,强化施害方。北漂,女孩这两个是光环可厉害了。北漂你看,这个词给人感觉就是独自一人在大城市漂泊,孤独寂寞,所以养狗很自然了是不是?女孩这个词就更有杀伤力了。


为什么不是女人,或者女士,或者女性呢?女孩这个词有一种强大的功力,可以让你认为这是个不懂事的孩子,需要关怀,需要宠爱,做错事情要宽容对待。大家常看新闻就多少可以感觉到,只要涉及到女孩这个词,就一定会有很高的热度,这次这个也不例外。


营销上认为女人的钱是最好赚的,因此舆论上会对年轻女性格外地倾斜资源。养狗,本质上是一种消费。宠物医院,狗粮,宠物店都得靠养狗的人来维持生计,这恐怕也是为什么会不断有人鼓吹养狗之类的,你真给限定好地方不准养狗的话,是真有人丢了饭碗的,断人财路如杀人()(),一刀切在经济上来说并不是好事,但是对于降低社会管理成本是好事。


我读大学的时候可是亲耳听过一个女的说腊肠狗腿短可爱,个子矮的男生恶心。虽然不代表全部养狗的主人,但是这样的人存在,就说明有一部分人是通过养狗来显示自己的特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别人生活却又没事。


禁止不了人养狗,但是可以大幅度提高养狗成本。比如说这个事件中赔偿260万元,我认为还是少了,你没钱养什么狗呢?赔不起就别养,养就好好地养,别去影响别人,否则就付出代价。徽州宴花了自己家的家业去养狗,安阳王以丢工作和翻旧案作为代价去养狗,你赔个260万,不是应该得么?北漂怎么了?女孩怎么了?难不成因为北漂和女孩的属性,你还想不赔钱啊?做错事不用担责任?


国家,社会对于养狗的人需要让其付出高昂的代价。一条狗,一套房(非一线的)的代价作为标配,合情合理。别因为什么特殊身份而手下留情。她的狗绊倒老人时,她可没想过手下留情。想养狗是吧?去没什么人的农村,或者移民出去,随便养。


说到不文明养狗,却又不承认错误,推卸责任的人,他们就有一种问题:认知障碍。比如说在疫情期间,那些破坏规矩,明知自己会背负骂名,却又义无反顾地为自己辩护,拒不承认错误的人,他们之所以有这种行为,在心理学上是一种自我保护机制,因为承认错误会产生愧疚情绪,身体承受不了,于是就会开始进行自我保护,将自己的行为合理化。详细内容请看下面视频讲解↓

https://www.zhihu.com/video/1454249284170932225

视频搬运自抖音科普博主Ethan清醒思考(ID:EQLQ),这个博主用非常精致的原创动画,讲解哲学、心理学、经济学的内容。其中心理学部分的内容比较多,通过他的视频可以了解自己,了解别人,可以让自己在生活中处理好情绪。


user avatar   yang-shao-68-24 网友的相关建议: 
      

先叹口气。

早上看到是底层老百姓都不容易就说算了。

毕竟这种事从结果来看是双输,两个倒霉蛋的故事,没必要掰扯。

但我一直隐隐觉得这个新闻不对劲,第一微博没有啥动静,第二也查不到新闻第一信息源。

直到我翻了半天材料看到原文:

二审开庭时,徐女士的代理人指出,徐女士正常跑步被狗绊倒,一审判决责任三七开,不应予以认定。其事发前三年的体检证明都没有颈椎病,最终残疾是摔伤导致。代理人称,徐女士如今需要完全护理,由老伴和护工照顾。

毕某坚持认为,录像中并未显示两只狗追徐女士,小狗在自行玩耍,徐女士是不慎摔倒。因狗太小,所以没有办证和牵引。另外,徐女士选择手术治疗与其所受外伤无关,其隐瞒了之前患有颈椎病的事实。毕某还称,杨某只是与她合租的同事,徐女士称二人同居构成名誉侵权。

2016年的新闻,当事人百般抵赖。

说高位截瘫徐女士是自行摔跤,说录像中未追逐徐女士。

搁微博上自媒体就改装成朋友劝我跑路我不跑,主动担责了?

所以说这个即便被自媒体美化粉饰了一万倍的肇事者,也已经被大家骂了一天了的人也是虚构的?

而现实是更残酷和令人心寒齿冷的。

连这样的同理心和反省后悔也没有!

能稍微有点底线么?


user avatar   mockingbird2046 网友的相关建议: 
      

搜遍全网都没有这篇报道除了知乎以外的可靠来源,这就有意思了。

于是我点进去看看提问者是什么新闻记者?

然后发现了这一幕:

提问者提了179个问题,几乎个个都是跟狗伤人,猫让人生病相关。有的提问是有明确新闻来源的,他会附上截图:

而且提问者非常讲究,但凡有新闻来源的必会附上截图。

那么既然要提这么多问题,剩下那些没有截图的?

我们就可以发现这位从事艺术工作的从业者竟然有这么多百度都搜不到的一手新闻货源,消息之灵通真是让人瞠目结舌。


本人作为一个旗帜鲜明的讨厌野狗,反对遛狗不牵绳、养狗不办证、城市养烈性犬的人士,依据的是各个城市的《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而不是抛开事实不谈的胡编乱造。


更不是在编造的基础上抵制所有养狗的行为。

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依靠是万年以来的休戚与共,忠诚与守护,狗给人类提供的情绪价值也是无可取代的,我们要抵制的是不文明养狗行为,是不牵绳、扰民行为,而不是正常的饲养。希望这位提问者好自为之,毕竟造谣转发500可是犯法的。


还有个有意思点是,提问者的大多数提问都无人问津,这波好像踩到流量密码了直接被提到热榜。

很明显抓住了几个关键词:北漂、女孩、养狗、老人

有很多答主骂小编,说他把北漂女孩描写得楚楚可怜,而且并没有跑路,显得她多委屈是的。其实这波是反串黑。

大家可以看见,提问者点赞了几乎所有骂养狗的回答:

如果真有故事里的女孩,很明显提问者不是站在养狗者这方的。

那他为何还要如此春秋笔法呢?

众所周知,动物保护协会是有钱拿的,爱狗的有钱拿,反狗盟也不遑多让,毕竟动保联盟动了很多狗肉贩子的生意。

所以这出,这出是挑动情绪的巅峰较量,是反狗盟在动保多篇胡编乱造挑动情绪的新闻下一次算不上出色的反击。

那为什么这么多回答者情真意切的义愤填膺呢?愚钝如我都能一眼看出来这种三无(没时间、没照片、没具体地点)假新闻,天天混迹互联网的其他答主们看不出来嘛?

对着虚空输出情绪就可以赚一波流量,有何不可?这位虚假的北漂女孩不会被网曝,答主了赚了流量,反狗盟和平台收获了热度,没有人受伤的世界达成啦~

fu*ing pathetic

真的,我混迹互联网这么多年,从天涯开始就洞悉了互联网的人性。这不是知乎不是从前那个知乎的问题。是互联网的基因,那些极端的,挑动人情绪的故事,哪怕是编造的,也更容易获得传播。这种风气,在外围资金赞助下的♀拳、反♀拳、动保、反动保等等对立势力的挑拨下愈演愈烈,整个互联网乌烟瘴气,真的,为了净化网络环境,下次小伙伴们看到这种三无新闻上热榜,不要赞同,不要回答,马上点击举报,为纯净互联网风气做出一点一点点微小的贡献吧。


user avatar   wendaobanxia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虽然很喜欢狗,但是我不养狗。

在这里科普几个热知识。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简单来说,就是李四遛狗未牵绳,无缘无故把张三咬了,张三一脚把狗踹死了,张三不用对狗和狗主人负责,反而狗主人还要赔钱给渣张三。

所以,真正爱狗,请牵绳,如果遛狗不牵绳,你不但保不住狗命,还得赔钱。

另外就是,遛狗未牵绳,由于狗横穿马路造成了交通事故,出了车祸,狗主人还得赔偿车子损失。

如果遛狗未牵绳,按照新闻中的情况来讲,是狗子撞到了人。

而且还是北京。

还是两条。

这狗主人真有钱。

年纪轻轻北漂就有了两套房。

​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徐女士一家对于赔偿额一降再降,最终达成了90万的赔偿协议,而且同意顾萌先期支付30万元,后续的60万元分7年支付。

这两狗子也是老值钱了。


user avatar   cai-de-bu-xing-32 网友的相关建议: 
      

北漂,女孩,顾萌,标题里面这三个词什么意义?北漂代表可怜辛苦,女孩代表被歧视物化,顾萌代表这个女孩很萌。

我取标题的话:

如何看待非本地户籍租户不文明养犬致人终身高位截瘫,且无力支付正常护理费用,让受害者被迫接受低额赔偿。


user avatar   nsyncer 网友的相关建议: 
      

遛狗不栓绳,建议狗主跟狗同罪。


user avatar   dong-liang-85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个案子是一个悲剧。肇事的狗主无力赔偿,遭受重创的受害人一方赔偿预期一降再降。

高位截瘫的受害人,他们自己承受巨大的痛苦,这个痛苦,是90万或者260万无法抹平的。他们从此变成了一个无法行动的植物人。这种失去对自己身体掌控的痛苦,远比终身监禁还大。

对这些受害人的家人来说,照顾高位截瘫的受害人,更是一种沉重的经济、时间、精力负担。

他们或者要长期聘请保姆照顾,或者要自己辞去工作照顾。就算是聘请保姆,一般的保姆都不愿意接这种活。即使有保姆愿意接活,费用都难以想象。

辞去工作,专职照顾,生存都是问题。更何况,照顾这种家人,还存在身体和心灵上的折磨。所谓久病床前无孝子。

但是,比起这些悲剧,比悲剧更悲剧的是,肇事方无赔偿能力。这个案子就是这种情况。肇事狗主的经济能力,无法全额赔偿,受害人出于各种考虑,最终只能与她和解,降低赔偿金额到90万,尽管如此,肇事狗主还要分期支付。

我个人认为,这个案子最大的教训是,对于一些高风险的活动,如果自身经济能力差,最好不要从事,否则害人害己。

比如养狗,如果你负担不起狗肇事以后的赔偿费用,那么最好不要养。

如果你一定要养,建议你给狗投个巨额保险,以保障将来狗肇事,受害人能获得足额赔偿。

甚至,可以考虑按照机动车投保的方式,政府要求养狗人强制投保责任险。

还是那句话,有多大屁股,穿多大裤衩,没有赔偿能力,就不要养狗。如果一定要养,或者投保,或者任何时候都不要让狗脱离缰绳、视线。


user avatar   xi-gua-bo-bo-zhi 网友的相关建议: 
      

真的恶心遛狗不牵绳子的人,我之前也喜欢在小区里面跑步,一般我都跑一个多小时,然后跑到五六点时,天就黑了。小区里就会有很多狗,也没有牵着绳子,有些狗还特别爱叫,对于我这种一跑就跑一个多小时,跑个10km的人,真的是受不了。每次大老远听见泰迪的叫声,我就立马心跳加速,直接绕道跑。有一回在小区里夜跑,还碰到了一只超级大的狗,瞬间,我腿都软了,然后旁边还有一个人遛了一只小狗,结果那只大狗上去就把小狗给扑倒了,旁边有一对散步的大爷大妈,我直接躲到他们身后……最后还是老爷爷一身正气!让那个遛巨型犬的男人以后栓绳子!结果他就是一脸不屑和无所谓!反正我是真的恶心这种人。

不过我害怕狗 这件事,从我小学时就已经留下了阴影。有一会放学,我刚下车们,直接冲进了小区,谁知道保卫室里有一只居民养的小狗 ,它见我跑,也直直的边狗吠边追着我跑。直接把我吓的大哭了起来。最后 被狗主人训住了。而我被我爸骂了一顿。问我跑什么跑。关键的问题是,被狗追,我的本能就是撒腿就跑。

对于这位女士,我也觉得他活该,男朋友把她甩了也是应该的,难不成要为她的无脑行为买单吗?而人家辛苦一辈子,晚年的安逸生活全毁了。一个人没有一点敬畏之心和责任感,迟早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不如来撸小猫咪咯~








user avatar   twinsen 网友的相关建议: 
      

家里有祖辈,率部打过朝鲜战争,隶属第9兵团(27军80师)。

稍微了解历史的人,听到第9兵团,必然会紧接着想到长津湖战役,或者用美国人的说法,“朝鲜水库之战”。那次战斗中,志愿军战略战术都大体正确,但凡双方的海空保证和后勤装备在“一个数量级” - 差距能在十倍之内 - 最终也不会以第9兵团实质失去战斗能力的代价,才换得惨胜一场。

最终统计,双方减员大体上是5万:1万8。其中,因低温和后勤保障等原因,志愿军一方非战斗减员近3万人,很多都是生生冻死的。

连同第一、第三次战役,朝鲜战争前三次战役整体,是我国近代以来(等同于有史以来),面对西方工业国家(包括日本),第一次取得战役级别的全面胜利

相信对于经历过、了解过这些历史,并把这些历史当作自己国家民族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人,以下的那些歌词、旋律,确实就如龙应台在这次活动中所说,“所谓的经典,它一定是超越所有假造的规范跟强制的压迫,而能够触及到你最普遍的,人心深处最柔软的那一块的,一定会成为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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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战旗美如画,英雄的鲜血染红了它; 为什么大地春常在,英雄的生命开鲜花”

“越过高山,越过平原,跨过奔腾的黄河长江; 宽广美丽的大地,是我们亲爱的家乡。 英雄的人民站起来了!我们团结友爱坚强如钢。”

“好山好水好地方,条条大路都宽畅。
朋友来了有好酒,若是那豺狼来了,迎接他的有猎枪。
这是英雄的祖国,是我生长的地方; 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到处都有青春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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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来了美国,一个可能在不少“龙应台们”的眼中,灯塔一般的存在。这么多年下来,借用龙应台的那句话,“你或许在乎大国崛起,我只在乎小民尊严”,那么美国的真实状况恐怕就是,“我们既在乎大国统御,也在乎大民福祉,且互为保障,且互为天然因果”

我不愿做一个在美国生活个几年就开始高谈阔论“美国怎么怎么样”的“公知”笨蛋,但姑且允许我用类似的文体表达:

在来美国之前,我并不知晓,
几乎每个大学里,都有“战争纪念碑”;
几乎每个城镇的小广场,都有“战死烈士纪念碑”;
重大体育比赛国歌仪式末尾,常会安排军机通场飞过;
每当有阵亡士兵归乡时,车队规模和迎接民众都类似国家元首一般;
......
绝大多数美国人,对其国旗和国歌的热爱,相比普遍的中国人,有过之而不及。

我想,这些“表征”背后的“情感”,必然也是基于对特定历史的经历、了解和认同,并把这些历史当成自己国家民族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铭记于心。而正是因为这种“情感”,特定的艺术作品,才能“超越所有假造的规范跟强制的压迫,而能够触及到你最普遍的,人心深处最柔软的那一块”,成为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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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你可看见,透过一线曙光,
我们对着什么,发出欢呼的声浪?
谁的阔条明星,冒着一夜炮火,
依然迎风招展,在我军碉堡上?
火箭闪闪发光,炸弹轰轰作响,
它们都是见证,国旗安然无恙。
你看那星条旗,不还在高高飘扬,
在这自由的大地,勇士的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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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机缘巧合,在聚会中见过朋友家的祖辈,二战末期入伍的马润,打过太平洋战争和朝鲜战争。老爷子坚持认为朝鲜战争是平手,同时表示,没想到中国人比日本人还能打(可能是因为二战他打酱油为主吧,但他也确实对当时的日本人用了“animal”一词来形容)。同时他表示,美国现在如果选择和中国对着干,将是最大的愚蠢。不知这是来自于他对历史和现状观察后的系统思考,还是只是基于个人经历的,对“伟大的敌人”的惺惺相惜。不禁想到之前听家中祖辈谈起,对曾经的敌人,曾经在名义上战胜过的敌人,字里行间,总是多少充满敬意


好,说回龙应台。我个人非常认同她在末尾做的一个比喻:“歌,它就像一棵树,树需要有根,根在土里头,非常地要看它是附着在什么样的土壤里头...”

她说的没错,所以我全文也就是在描写这种“土壤”,中国的土壤,美国的土壤。

这是一种非常底层的土壤,不会因为其他平行因素而被动摇甚至否定的土壤。

我清楚地知道,我的另两位祖上,父亲是23年的党员,儿子(我的外祖父)是大学教授,在文革中,父子二人莫名经历了那么多苦难,甚至这种扭曲的经历到今天都有影子一般的影响 -- 这也是一种土壤,一种可以长出“意识形态害死人”的“树”的土壤。相信也有一少部分中国人知道,第9兵团的宋时轮上将,生涯晚期曾经反对过某件事 -- 虽然对此我个人表示不置可否,但对一些人,也是一种土壤,能长出特定的“树”来。

美国人也清楚地知道他们的其他历史,如当年艾森豪威尔总统,直接调动101空降师来护卫最早的5个黑人孩子,安全地进入白人学校上学的历史 -- 这也是一种土壤,一种可以长出“人与人生来平等”的“树”的土壤。

俄国人也清楚地知道他们的其他历史,如当初的红色帝国,造得出上万颗核导弹,造不出不同款式的丝袜来 -- 这也是一种土壤,一种可以长出“计划经济行不通”的“树”的土壤。

但这些土壤,并不矛盾,正如“大国”和“大民”也绝无矛盾,更有可能是互为因果,互为保证一般。在追求最底层土壤的同时,我们也从未放弃过争取其他内容:自由、平等、文明、互助...吃得起茶叶蛋,买得起猪肉。

但我依然能理解龙应台的那种“恐慌”,甚至是“恐惧”,一种稍有洞察力的人,就能透过屏幕闻到的,无处不在的不自信和恐惧。这种“恐惧”其实也是“树”,而这颗“树”,也有“根”,也有“土壤”。这片“土壤”,对应的是这样的一个历史,这样的一个事实:

如果“你们”不选择和“我们”一起当“咱们”,那么“你们”就没有“国”,没有“民族”,没有“历史光荣”,没有“文明荣光”,是前朝的战败的弃民,是内战失利的败将,是大国博弈的砝码,是即将上不了台面的弃子。

说到底,如果“你们”不是“咱们”,而只是“你们”,那么“你们”连根都没有,谈何“土壤”?

美国和中国就像那云杉,而英国日本等“小国”,也必然算的上苍柏。而台湾呢?最恰当的比喻,恐怕就是松萝 -- 也有根,但是是气根。

于是,我终究也不会怪罪龙应台。毕竟,什么样的土壤,就会长出什么样的树,培育出什么样的人。台湾没有“土壤”,于是只能培养出松萝一般的龙应台来,临时依附在一颗大树上,觉得自己高高在上,然后因为附着的大树有根有土壤,就产生了自己也有根有土壤的幻觉。却不知,松萝这种植物,人称“空气质量的检测仪” -- 都不需要环境怎么腥风血雨,而只要空气质量稍稍下降,就会死掉。

而龙女士追求的,貌似不仅仅是作为松萝,一切静好地活下去,而是,不但要作为松萝优雅地凌空飞舞,而且要否定大树的根,大树的土壤,希望大树的根烂掉,大树尽快倒下去...甚至直接否定这棵树,一颗彻底摒弃了“假造的规范跟强制的压迫”,彻底由万亿人民“最普遍的,人心深处最柔软的那一块”凝练成的大树,将其描绘成“假造的规范跟强制的压迫”下的非本心产物...

那么,这可能依然无关是非,但必然有关立场。相信龙女士如果身体健康的话,有生之年必会看到,架空了国之尊严,你追求的小民之确幸,是多么地虚无缥缈,多么容易灰飞烟灭。

好在,虽然龙女士恐怕没得改变了,但她还是反复提到了一个词,“希望”,而年轻人永远有希望。这个希望,在此设定下,其实也异常简单:你要做没有根的“你们”,还是要做根深叶茂的“咱们”?怎么选,自己想,皮球在“你们”那里,“我们”真的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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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这石头比人更坚强”,俄罗斯,圣彼得堡(列宁格勒),卫国战争纪念碑

无名英雄之墓,美国,弗吉尼亚,阿灵顿国家公墓

此图不解释

有些“土壤”,以及土壤上面长出的“树”,在伟大的国家间,本质上是共通的,现在一些台湾人不理解而已。这是他们的不幸,可悲,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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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看到本问题下一些匿名或非匿名的答文,我自己道行不够,还是忍不住多说两句:

我对龙的评价,对“龙应台”们的评价,可以翻我的答文历史,是一贯的,是基于对这个人的作品、历史、言论的较充分了解,而下的个人结论。依然,这只是个人结论,而不是客观真理,于是人人都可以表示不同意。但这结论确实与我是否知晓此次事件,看到的是3分钟?5分钟?21分钟?24分钟?还是一个半小时的视频,没有任何关系 - 我看的视频是21分钟版本,我觉得足够充分了。

同时我相信,但凡看过20+分钟“完整版”的人,如果对龙的立场和目的,依然表示无知无觉 -- 若你是真心的,我只能说你情商不足,辜负了龙的“一片苦心”,她要气背过气去了;若你是假意的,那么你对我来说,就只是“你们”,而不是“咱们” -- 如前所述,你愿意做“你们”,还是愿意做“咱们”,是你的事情,我无所谓。

这就引出了下一个很重要的话题,而以下的内容也是主要说给对我这篇答文多少表示认同的朋友讲的:我整篇答文,既没有对当时在场的大陆学生表示任何赞许,也没有对“香港学生”/“香港年轻人”的观感发表任何评价。这种评价的缺失,确实是我有意不为之。而我真实的评价就是:不知道、无所谓、不相关。我们也看到,本问题下面也有一些朋友提到了,在场的大陆学生“并不这么觉得”,在场的香港年轻学生“很少”,以及,“香港的年轻学生根本不这么觉得”。

于是,如果你们真的对港台真实民意有兴趣,还是建议不要因为这么一个单一的事件,而脑补出一些可能与真实状况相去甚远的想象,然后产生不必要的额外感动,最后口口声声说什么“龙应台被香港人打脸”之类的话,结果却让个别香港人跳出来说什么 “我们大多数人其实根本不这么想” 来刷存在感。非要总结一个“真实民意”的个体感知,现在的香港年轻人,对中国政权无好感的,过半大概无疑问 -- 这也无所谓;而真正重要的是,这群人之中,对“中国人”的身份有真诚的认同感的,是否过半?我还真没这个信心。

最终,正确的“姿势”只有一个,原答文也已经说过了:“你们”到底是愿意当“你们”,还是跟“我们”一起当“咱们”,皮球在“你们”那里,“我们”根本无所谓。如果“你们”选择跟“我们”一起当“咱们”,那也是“你们”自己的主观选择,“我们”可以表示“多一个不嫌多”而表示欢迎,但终究只是不置可否;但如果“你们”只想要当“你们”,乐于跟“我们”划分清楚,那“我们”一定表示“少一个不嫌少”,您自求多福;而如果“你们”不但不愿意跟“我们”一起当“咱们”,而且还轻则贬低“我们”的历史认同和现实追求,重则始终盘算着对“我们”的利益进行实质的损害,那么,“你们”也就不仅仅是不相关的“你们”了,而是“我们”的“敌人”。

所以最后真想说的是,为何一群没有血脉联系的人,愿意聚在一起当“咱们”,就是因为那些共同的历史烙印、文化脉络、意识形态设定,把我们天然地,不带任何强制和压迫地,绑定在了一起,才有了民族,才有了国家,才有了“同胞”一说。绝不是一个人,他身为“华人”,那就天然成了“同胞”,否则骆家辉也该是“同胞”了。对于那些无意与我们共享历史烙印、文化脉络、意识形态设定的“华人”,不但不该有让他们当“同胞”的强迫,甚至都不需要有对他们希望当“同胞”的期许。

21世纪,个体自由为大,一个人认同或不认同自己是“中国人”,一个人爱或不爱特定的社会符号,都是个体无所谓是非的个体核心自由。“龙应台们”愿意当无根之草,就让他们当去;一些不认同自己是中国人的香港人、台湾人,愿意在中国的土地上暂住,那就合法地暂住下去;住不下去了,愿移民就移民,也没人需要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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