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问答小站 logo
百科问答小站 font logo



问一个事,关于汉语的版权,如果一个词,第一个创造的人享受著作权话,那么后面用的人侵权吗? 第1页

  

user avatar   wang-wei-lin-1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对同行所说的“当然侵权啦”的“当然”两个字持高度怀疑态度。

虽然他是一位主任律师,但是他可能不是专攻知识产权的,可能不了解著作权法上“作品”的定义,也不了解形成一个作品所要求的“独创性”的高度。而我,当年硕士毕业论文研究的刚好是著作权方向。

具体而言,

第一,著作权法上“作品”的定义

作品是指在文学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可以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诗歌散文)、口述作品(郭德纲相声)、配词或未配词的音乐作品、戏剧作品、哑剧和舞蹈艺术作品、美术作品(《睡莲》)等等。

可以看到,靠的最近的也就是文字作品。但是一般意义上的文字作品指的是文字组成而成的段落,最短的一般也是诗歌,一个单词能不能构成文字作品是有很大的疑问的。

第二,形成一个作品所要求的“独创性”的高度

独创性也称原创性或初创性,是指一部作品是作者经过独立思考、取舍、选择、安排、设计,运用文字、数字、色彩、声音等表达方式,将某一思想或构思创造性地表达出来。

换言之,如果表达过于简单,表达的内容过于单纯,那就没有体现足够的独创性,就不能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受保护的作品,也就没有所谓的版权和侵权问题。

题主所说的一个单词,就属于这种情况,很难被法院认为具备了足够的独创性。


一个参考案例:

(2012)沪二中民五(知)终字第11号

陈XX、盛XX提交的“月星家居,我心中的家”这一广告语短句,并不构成我国《著作权法》上所称的作品。1.本案中陈XX、盛XX提交的9字广告语短句,从内容和形式来看,更多的只是一种思想观念,而并非思想观念的表达。原审法院认为,陈XX、盛XX“月星家居,我心中的家”这一广告语,只是传递一种思想、一种观念。

该案中法院认为涉案的9字短语的独创性太低,无法作为作品受到保护。


结论:一个简单的单词大概率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不能受到保护。




  

相关话题

  温州市区流浪狗连续咬伤 73 人,多条流浪犬被控制,该如何处理? 
  如何看待薛之谦多次强调他的歌免费? 
  如何看待深圳一男医生单独为女患者肛检被指性侵遭索赔20万?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用奶奶身份证绑定的支付宝,花呗用了6000元,奶奶去世还要还么? 
  请问被留学中介坑了怎么维权?怎么追回中介费? 
  你为什么支持废除死刑? 
  网传腾讯视频制片人张萌被抓,腾讯证实其违反公司「高压线」,事实真相可能是什么? 
  如何看待瑞士通过的「活煮龙虾违法」法案和欧美西方国家的各项「人道屠宰法案」? 
  如何看待"精日”行为(此处特指美化侵略战争、侮辱抗日英烈的行为)或将面临刑事处罚? 
  如何看待《人民日报》发表的「当高铁屡屡被阻,你们又要求警察强硬了,对不起」这篇文章? 

前一个讨论
成都 49 中一学生坠楼身亡,目前调查情况如何?还有哪些问题值得关注?
下一个讨论
如果我拉出的翔都变成等重量的金条,会怎样?





© 2025-05-27 - tinyne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 2025-05-27 - tinynew.org. 保留所有权利